环卫所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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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向所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2. 出勤要求所有环卫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无法完成任务,需提前向所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3. 工作内容3.1 清扫道路:环卫工作人员需定时清扫街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保持道路整洁。

3.2 垃圾收集:环卫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公共垃圾,确保垃圾箱及垃圾袋定时清空。

3.3 垃圾分类:环卫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3.4 绿化养护:环卫工作人员需负责公园、花坛等绿化带的养护和维护工作。

3.5 城市道路维修:环卫工作人员需及时修补道路的坑洞、裂缝等破损地方,确保市区道路的通畅。

4. 工作安全4.1 环卫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工作服和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工具设备。

4.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3 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工作安全意识。

5. 工作纪律5.1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5.2 工作人员需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3 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懒散怠工,确保工作质量。

6. 考核评价6.1 环卫工作人员将定期接受考核评价,评估个人工作绩效。

6.2 考核评价将综合工作出勤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6.3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将进行奖励和处罚,用以激励优秀员工和纠正不良行为。

7. 奖励制度7.1 表彰先进:将定期评选本单位的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7.2 优秀员工奖: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7.3 奖金激励: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

8. 处罚制度8.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懒散怠工、旷工等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工资等。

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乡镇环卫工作,提高环卫服务质量,营造清洁、整洁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环卫所设立乡镇环卫所长一人,副所长一人,综合科、清扫科、公厕科、车辆管理科、保洁队长等。

三、职责1. 组织制定本所的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环卫保洁方案。

2. 负责下发环卫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监督落实。

3. 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 协调和处理社会反映的环卫问题。

5.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科职责1. 综合科:负责乡镇环卫所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公文的起草、收发和归档等工作。

2. 清扫科:负责乡镇地面的清洁工作,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等地面的清扫和绿地的管理维护工作。

3. 公厕科:负责公厕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厕的清洁卫生。

4. 车辆管理科:负责环卫所的车辆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的正常使用。

5. 保洁队长:负责环卫所下属的保洁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五、管理制度1. 工作考核:乡镇环卫所将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

2. 值班制度:乡镇环卫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镇环卫所长、副所长、科长轮流值班。

3. 考勤管理:乡镇环卫所实行刷卡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都需刷卡,记录工作时间。

4. 奖惩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工作人员进行惩处。

六、工作流程1. 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工作任务。

2. 制定并下发环卫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3. 安排部门及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

4. 监督和检查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5. 处理社会反映的环卫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七、总结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的效力取决于其本身的健全程度。

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的环境。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环卫管理所一般按照早班、中班、晚班轮班制度进行工作安排,保证环卫工作一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

2. 岗位分工:环卫管理所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设立不同的岗位,如清洁岗、保洁岗、垃圾清运岗等,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工作内容:环卫管理所要求环卫工人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进行工作,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洁等。

4. 安全保障:环卫管理所要求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

5. 考核评估:环卫管理所常常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环卫工人提高工作质量。

6. 假日休息:环卫管理所按照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给予环卫工人休息或调休,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7. 奖励机制:环卫管理所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奖励,增加工作动力。

8. 培训机制:环卫管理所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以上是一般环卫管理所的工作制度,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管理机构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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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所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的管理目标是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和美观,提供高质量的环卫服务。

第三条环卫所的工作范围包括垃圾清运、街道清扫、排水系统维护等一系列环卫工作。

第四条环卫所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公正合理、服务至上、持续改进。

第五条环卫所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环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环卫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晋升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七条环卫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每个岗位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缺勤。

第九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佩戴劳动防护装备,保护个人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可以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其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环卫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清洁、整洁的环境持续存在。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提供个性化的环卫服务。

第十三条环卫节假日工作要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公众和市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环卫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和环保,严禁使用有害物质,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环卫所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环卫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惩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效率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扣押部分工资、降低评定等级、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对于在环卫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对于在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环卫所可以进行公开表彰。

第五章监督与改进第十九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环卫工作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效率。

环卫 管理制度

环卫 管理制度

环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环卫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卫设施管理一、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1.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市政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设置。

2. 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3. 垃圾处理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完好。

二、公共厕所管理1. 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合理分布,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2. 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应当得到重视,保持干净整洁。

3. 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道路清洁管理1.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每日进行,主要包括清扫、清洗、保洁等。

2.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分区域负责,确保所有道路的清洁卫生。

3.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洁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垃圾分类管理一、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1. 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应当从市政规划出发,合理布局,方便市民的使用。

2. 垃圾分类设施的功能应当明确,标识清晰,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从社区层面进行,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多途径进行,包括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活动等。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配合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三、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正确分类。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提高分类效率。

第四章垃圾收运管理一、垃圾收运车辆的管理1. 垃圾收运车辆的配备应当符合市政规划,满足城市垃圾处理的需求。

2. 垃圾收运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需得到重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环卫作业安全,提升环卫服务质量,特制定《环卫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环卫作业领域的各类从业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环卫工作的安全、卫生和环保。

第三条环卫作业中所涉及的环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道路养护、垃圾清运、公厕清洁等各类环卫服务项目。

第四条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应当符合“防范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重视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环卫安全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及权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环卫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七条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安全管理培训。

第八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档案,存档环卫作业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培训、考核、培训纪录等。

第九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每月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一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环卫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现场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等。

第十二条环卫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在职、转岗等不同阶段的安全培训,须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教材、课程,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环卫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七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落实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所的管理,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保障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环卫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三条环卫所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环卫所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环卫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六条环卫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管理部、环卫作业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监管部等部门。

第七条所长负责环卫所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环卫所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八条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环卫所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环卫作业部负责环卫所的环卫作业计划制定、环卫作业实施、环卫作业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负责环卫所的设备采购、设备维护、设备更新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部负责环卫所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环卫作业管理第十三条环卫所应根据环卫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制定环卫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环卫所应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环卫所应加强对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卫作业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环卫作业的正常进行。

四、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条环卫所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环卫所应加强对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环卫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事故。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卫工作管理,提高城市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整洁和野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环卫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环卫工作,具体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工作。

第三条环卫工作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模式,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环卫工作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环卫部门是本管理制度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环卫工作,监督检查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对环卫工作进行调整优化。

第六条环卫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城市环卫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七条环卫工作管理要充分发挥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市民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环卫工作的优质发展。

第二章环卫工作管理体系第八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内容,保障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九条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应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方案、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环卫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具体内容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十一条环卫工作目标包括城市环境卫生指标、环卫设施维护指标、环卫工作效率指标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方案包括环卫保洁方案、垃圾清运方案、公厕管理方案、道路清扫方案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环卫工作台账包括环卫工作记录、环卫工作情况、环卫工作效果等内容,由环卫单位及市环卫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四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档案,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的归档管理。

环卫所安全管理规定(3篇)

环卫所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所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卫所全体工作人员、车辆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环卫所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环卫所所长对本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所长、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环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环卫所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条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环卫作业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滑倒等事故。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应两人配合,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十五条使用机械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章交通安全第十六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第十七条环卫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九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环卫车辆应配备反光标志,夜间作业时开启警示灯。

第六章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一条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是负责城市卫生环境维护和管理的机构,其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城市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员工权益的保护而设立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环卫管理所根据城市的需要确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早上开始到晚上结束,也可能需要包括夜间工作和轮班制度。

2. 工作岗位:环卫管理所的工作岗位包括清洁工、垃圾收集员、道路清扫员等。

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工作安全:环卫管理所要求员工遵守工作安全制度,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工作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4. 假期制度:环卫管理所根据法定假期和公司规定,为员工提供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事假等。

5. 奖惩制度:环卫管理所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奖励和惩罚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保证工作质量。

6. 员工培训:环卫管理所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7. 绩效考核:环卫管理所会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作为晋升、加薪和奖励的依据。

8. 福利待遇:环卫管理所根据公司情况和政策,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具体的工作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管理所的要求有所差异。

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

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

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全面履行职责,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监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科技创新等方面。

第四条环卫督查所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城市、县城、乡镇和村庄。

二、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内容包括:(一)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五)环境卫生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六)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第七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环境卫生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持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三、环境卫生监督第十一条环境卫生监督应当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监督内容包括:(一)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二)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三)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1)责任区划分:将城市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责任单位或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铺等,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3)环境卫生标准: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

(4)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环境卫生责任。

2. 垃圾分类制度(1)分类标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分类投放:责任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分类标准,在指定地点投放垃圾。

(3)分类收集:环卫部门应按照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3. 清洁卫生制度(1)清洁标准: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清洁责任: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定期进行清洁工作,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

(3)清洁检查:环卫部门应定期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制度(1)宣传教育内容:普及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2)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3)宣传教育责任: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实施与监督1.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

2. 环卫部门应负责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责任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开展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4. 对违反环境卫生四项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环卫所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所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所的管理,提高环卫工作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环卫工人、管理人员、驾驶员等。

第三条环卫所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原则;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原则;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环卫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后勤科等科室。

第五条所长职责:1. 负责环卫所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对环卫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和调配;4. 负责环卫所与政府、企业、社区等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第六条副所长职责:1.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所长交办的任务;2. 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管理工作;3. 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和调配;4. 参与环卫所重大决策。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1. 负责环卫所日常行政事务;2. 负责起草、修订和实施本制度;3. 负责环卫所档案管理;4. 负责环卫所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业务科职责:1. 负责环卫所业务计划的编制和实施;2. 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3. 负责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与考核;4. 负责环卫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1. 负责环卫所财务收支的管理;2. 负责编制和执行环卫所年度预算;3. 负责环卫所固定资产的管理;4. 负责环卫所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条后勤科职责:1. 负责环卫所车辆、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和维修;2. 负责环卫所职工的福利保障;3. 负责环卫所环境卫生;4. 负责环卫所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环卫作业制度1. 环卫工人应按照规定的作业路线、时间、质量要求进行作业;2. 作业时,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3. 严禁在作业过程中吸烟、喝酒、打闹;4.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工具,保持作业现场整洁。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通常涵盖以下方面:
1. 工作时间: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通常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制度还可以规定加班的方式和附加工资。

2. 值班制度:规定员工轮流值班的时间和方式,包括白天和夜间的值班安排、周末和节假日的值班安排等。

3. 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考勤要求,包括签到、签退、请假等。

制度还可以规定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处理方式。

4. 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休假权利和休假方式,包括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制度还可以规定休假的申请和批准流程。

5.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并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评估。

6. 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方式,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

制度还可以明确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7. 安全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保障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制度还可以规定危险品的处理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8. 培训制度:规定员工培训的要求和方式,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

制度还可以规定员工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

9. 绩效考核制度:规定员工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定方法,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评估和奖励。

10. 保密制度:规定员工对工作中的机密信息和相关文件的保密要求,包括禁止泄露、恶意使用等。

制度还可以明确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方式。

以上仅为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工作制度可能根据不同的机构和地区有所不同。

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卫生作业区域,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环卫作业班组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环卫作业。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环卫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十二条环卫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垃圾泄漏、溢撒。

第十四条环卫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们旨在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环卫作业的顺利进行,为创造一个清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环卫所规章制度通知

环卫所规章制度通知

环卫所规章制度通知
为了更好地规范环卫所的管理工作,保障环卫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将环卫所的规章制度通知如下:
一、遵守工作纪律
1.1 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1.2 员工应佩戴工作服装,保持工作仪容整洁,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1.3 员工应遵守工作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4 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
1.5 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不得言语冲突、争吵,不得传播谣言、造谣生事。

二、保护环境卫生
2.1 环卫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环境卫生法规,不得破坏、污染环境;
2.2 环卫人员应按照分类投放垃圾的要求进行垃圾清理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准确;2.3 环卫人员应及时清理保洁工作中发现的垃圾,确保环境整洁;
2.4 环卫所内部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物品,不得占用共用空间。

三、工作责任
3.1 环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3.2 环卫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脱岗、偷懒;
3.3 环卫所领导应对环卫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3.4 环卫人员应积极配合环卫所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工作交接和沟通。

四、奖惩制度
4.1 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环卫所将给予奖励和表扬;
4.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环卫所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4.3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环卫所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为环卫所的规章制度通知,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城市环境的美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环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提高环卫作业的效率和质量,规范作业流程,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环卫作业人员,并且应严格执行。

二、目的确保环卫作业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作业效率,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作业人员安排1.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环卫作业人员的岗位任务。

2. 调整作业人员的岗位任务应提前通知,并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

四、作业计划制定1. 定期制定环卫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

2. 作业计划应事先告知相关人员,确保任务的及时执行。

五、作业设备管理1. 对环卫作业所需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作业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清洁。

六、作业安全管理1. 环卫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七、作业监督与考核1. 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2. 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确保作业过程的规范执行。

八、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作业规定的环卫作业人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调整作业计划、延误作业时间、私自使用作业设备等。

九、作业改进与创新1. 鼓励环卫作业人员提出作业改进和创新的建议,并及时进行评估和落实。

2. 对于具有创新意义的作业方法和设备,应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工作效率。

十、总结本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环卫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全体环卫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作业的高质量和安全性。

为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环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是指针对环卫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明确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环境卫生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环卫作业管理制度的常见内容:1. 工作流程和责任:明确环卫工作的各个步骤和责任,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并规定各个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丰台环卫所规章制度

丰台环卫所规章制度

丰台环卫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所的管理工作,提高环卫服务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环卫作业,保障城市环境卫生。

第三条环卫所的规章制度适用于环卫所内部员工及外部合作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环卫所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环卫所设有院长、副院长、主任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

第六条环卫所应当依据工作要求和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第七条任何人员离职或者调动都需要进行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环卫所内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传递渠道和会议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环卫所内部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工作日为每周5天,休息日为周六日。

第十条环卫所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环卫所员工需佩戴统一工作服装和工作证件,严禁私自穿着衣服。

第十二条环卫所员工需根据工作要求,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环卫所员工需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乱丢垃圾。

第四章纪律规定第十四条环卫所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环卫所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干扰公共秩序。

第十六条环卫所员工如有违反工作纪律,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环卫所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环卫所将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环卫所将给予警告、降职、清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件第二十条环卫所的其他具体管理制度,按照需要另行列入附件,也需严格执行。

总结丰台环卫所规章制度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6篇)

环卫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精选6篇)

环卫管理⼈员规章制度(精选6篇)环卫管理⼈员规章制度(精选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经制定颁布,就对某⼀岗位上的或从事某⼀项⼯作的⼈员有约束作⽤,是他们⾏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环卫管理⼈员规章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环卫管理⼈员规章制度1 ⼀、环卫⽇常养护作业管理(100分) (⼀)卫⽣清扫保洁(20分) 1、保洁⼈员须统⼀着反光式安全⼯作服上岗。

未着装上岗的,每⼈/次扣1分。

2、按标准配齐保洁⼈员。

每缺1⼈扣1分。

3、道路(包括⼈⾏道)每⽇普扫两遍,早7:00前完成第⼀遍普扫,下午3:00前完成第⼆遍普扫,全天巡回保洁。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任务的,每路段每次扣1分。

4、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

六净:即路⾯净,路沿⽯净,⼈⾏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净,果⽪箱净;六不:即不见积⽔,不见杂物,不见⼈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

有⼀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5、主要道路采取机械和⼈⼯清扫相结合的⽅式,机扫率达到100%。

机扫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6、清扫车作业时使⽤警⽰灯,进⾏喷⽔压尘;清扫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时。

有⼀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7、洒⽔车作业时使⽤提⽰⾳乐、车速不得超过20公⾥/⼩时;道路夏季洒⽔每⽇上、下午各1次。

有⼀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8、除冬季外,⼲道每周⾼压冲洗⼀次。

道路冲洗作业应在早7时前完成;冲洗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时。

有⼀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9、按照“以雪为令、降雪即清”的要求,⼀般Ⅳ级以上等级的降雪,要2⼩时内进⾏抛撒融雪剂除雪作业;抛撒融雪剂以道路中央两侧车道为主,抛撒均匀、⽆漏撒;严禁将融雪剂抛撒到树⽳池和绿化带内;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员清理辖区积雪,并在2⽇内将路⾯积⽔、沙⼟、炉渣及其它废弃物清扫⼲净。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总则为确保环卫作业的安全,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环卫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环卫企业领导层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职责,责任人要落实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安全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员工需定期参加安全知识的考核,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四、安全制度和规程1.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规范、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

2.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范。

五、安全设备和保护1.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保证其安全有效性。

六、危险源管理1. 识别和评估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如机械设备的防护、化学品的储存和处理、危险废物的处理等。

2. 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安全检查和监督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

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事故处理和调查1. 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

2. 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九、应急救援准备1.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十、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由环卫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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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工作。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保养技能,保障日常工作正常用车。

四、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检查维修。

五、严格按作业线路出车,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两次者,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七、负责车辆的维修,做到费用节俭、修理及时。

八、车辆闲置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九、负责停车点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清扫保洁职责,搞好城区所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集装箱、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扫、清掏、清洗、保洁与管理工作。

三、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四、加强安全学习,强化安全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严格着装环卫标志服。

五、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六、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环卫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费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2、保护单位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保护单位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功人员;
4、全年出勤率达100%的;
5、工作认真负责,作业质量达标,全年检查合格率达100%的;
6、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二、处罚
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串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者,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迟到达6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论处。

3、上岗期间消极怠工,聚众闲谈影响工作的,每人每
次扣10元;
4、集体(公益)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
5、上班时间在外干私活者,一次扣20元,若连续发生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打架斗殴、挑拨是非、行凶闹事、纠缠领导、上访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一次处罚20~50元;
7、职工因事因病休息不请假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酒后上岗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因操作不当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10、不爱惜、保养车辆,带病作业的,一次处罚司机50元;
11、私自出车或私自携带公共财物的,一次处罚100元;
12、非工作时间,公车未入停放点的,一次扣当班司机50元,若因未入库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班司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种车辆的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定人负责,安全员要随时监督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凡出现车辆安全事故,司机、安全员、主要领导均要负连带责任。

二、各种车辆修理须经主要领导和安全员考核检查后,按月据实核发。

若需大修,必须先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三、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学习,自觉服从安排,讲究职业道德,文明出车,并做到爱惜车辆勤保养,绝对保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行驶。

四、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依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五、各种生产车辆未经领导许可,超越工作范围办私事,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六、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归库,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停放在外,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确因公和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同意后,车辆方可停放在外。

八、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取卡加油,油卡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安全员应加强全所的安全管理,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对司机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进行安全常识的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员要加强对车辆、垃圾场的安全检查,并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应建立所有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及登记记录,所有车辆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超越范围用车,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四、凡涉及单位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及时检查督办落实,做到全年无大小安全事故。

五、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财务室不要存放现金,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办公桌、柜及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2、清扫保洁工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否则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3、清扫保洁严格按照路段核定人员到岗到位,发现不到岗的扣20元。

4、必须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按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花扫、漏扫),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5、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及时清除有漏堆现象,扣10元。

6、保洁不彻底,暴露垃圾一处罚清扫工10元,有漂浮物(≥5㎡),扣清扫工10元。

7、道路有淤泥、尘土、大量树叶等一处扣10元.
8、清扫保洁工私自请人打替者,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9、清扫保洁的垃圾不按指定的地方倾倒的,责令清除外,每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

10、上班期间垃圾箱着火未及时扑灭,每发现一次罚清扫保洁工10元,直接点燃着扣当事人30元。

11、人行道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扣清扫工10元。

垃圾收运考核标准
1、主街道垃圾点未按规定时间收运完的,每一处扣作业人工资10元;垃圾收运点周围不干净和垃圾桶未复位的,每处扣10元。

2、收运车辆收运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造成垃圾沿街漏撒的每次扣20元。

3、摆放垃圾箱时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者现场无人指挥的,罚款10元。

4、垃圾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车身整洁干净,车身不洁、污染严重的每车扣10元。

洒水作业考核标准
1、未按规定的线路、时间、地段洒水冲洗街道的,每次扣司机工资10元。

2、作业时未鸣警示音乐的每次扣司机工资10元。

3、服从安排调度,积极配合应急工作,未落实一次扣司机工资20元;作业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现一次扣司机工资30元。

5、洒水车不得私自外用,否则一次扣司机工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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