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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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1、通过省级环保验收的证明;2、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5、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6、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7、具有有效的监测报告。

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受理(当日)审核(15天)视情况组织监测、现场核实和专家评审(不记入时限)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不属许可,告知申请人 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改变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文件、防污染设施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意见;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总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新建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或替代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

污染防治设施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不属许可受理(当日)组织检查、验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验收时限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验收时限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卡的验收时限为2个工作日。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现场检查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出具验收批复意见;核查意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重新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情况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交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不属许可受理(当日)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时限15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时限2个工作日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视情举行听证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意见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法定时限分别为60、30、15个工作日,承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及向大气排放转炉气及可燃气体的批准流 程 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如下资料: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排污费缴款回联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当日)审核(15天)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 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 交不属许可不予许可的,退回申请人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全程监督电话: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行政处罚流程图对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日常监察群众举报领导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披审查立案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指导和标准环保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关于证明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可参考本《指南》附一的要求,提交有关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所规定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组织,利于查阅。

三、关于审批程序及时限〔一〕受理〔5个工作日内〕负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专家评审〔4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专家组应当提交关于申请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意见;并起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草案或不予颁发许可证的文件。

〔三〕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制作颁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制作并颁发许可证;批准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四、关于专家评审〔一〕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并至少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

专家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

组长应当具有3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验。

〔二〕专家的构成应包括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专家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审批范围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其中:1、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一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二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三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2、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4、以上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注: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二、审批程序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第三条要求的证明材料.二、市环保局对审批权限范围内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三、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四、由市环保局放射辐射与危险废物污染管理科提出初审意见并报主管副局长审批.五、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三、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一、申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1、证明本单位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证明本单位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证明本单位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证明本单位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证明本单位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证明本单位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提供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证明.二、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材料: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四、审批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二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1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一、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一、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下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1、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2、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3、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
%-%(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其他特性,以及在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物。

对于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申请流程,供参考。

1.准备申请材料:准备需要的各种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文件、经
营范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环境评估报告等。

3.编写申请书:根据要求,编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书,包括企业
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人员配备等相关信息。

4.补充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补充材料,比如企业
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

5.递交申请: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递交给相关政府部门。

通常,这个
部门可以是当地环保局、工商局或者其他专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

6.审核过程:政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他们可能会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也可能会要求补充提供一些其他的信息。

7.审批结果:政府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如果申
请被批准,将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果申请被拒绝,政府部门会
给出相应的理由。

8.收到许可证:如果申请被批准,企业将会收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这个证书是企业合法经营危险废物的凭证,需要妥善保管。

9.定期检查和续期:一旦获得许可证,企业需要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
检查,并及时办理许可证的续期手续。

通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但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动。

1_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1_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专递服务)。
对审查合格、纸质材 料不齐全的,申请人 携带补充材料到核 与辐射和固废管理 中心领取“危险废物
超一年贮存申请 表”。
对审查不合格的, 向申请人发放不 予行政许可通知 书(使用 EMS 政 务专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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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 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一、常熟市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现场受理
申请人申请
到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受理
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 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
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并发放《补正告知》。
决定
10 个工作日内作超一年贮存申请表”(申请时填写 江苏省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的,使
用 EMS 政务专递服务)。
对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所在单 位发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申请 时填写江苏省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 的,使用 EMS 政务专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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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见面审批(快递寄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请(江苏政务网上申报),快递寄送纸质材料(收件人信息:常熟市海虞北路 52 号常熟市环保局北楼 701 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收件人张李,52826577,附江苏省
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江苏 政务网上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收到纸 质材料当日或者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法定形式的,由企业补 全材料(可通过快递寄送),也可领取批文时提交。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废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经营危险废物时,必须取得的许可证。

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生物性质等原因,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感染性等特点,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流程如下:
1.编制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准备申请表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位置图、详细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将其提交给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相关部门。

3.审核申请材料: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设施是否能够安全处理危险废物等。

4.现场勘察: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察,确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登记的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是否真实可靠。

5.撰写评估报告:根据现场勘察和申请材料,相关部门会撰写评估报告,对申请人的资质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

6.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会对评估报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对该申请的看法和建议。

7.审批决定:收集公众意见后,相关部门会依据评估报告、公众意见等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是否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发放许可证:如果审批决定为核准发放许可证,相关部门会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给申请人。

9.监督检查:一旦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经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及管理课件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及管理课件
7、土地证明
–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 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场地
所有权证明;租用场地的,须提供5年以上租赁合同及场地 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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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四)
8、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项目环评报告书(含风险评价章节)、批复和建设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收集经营许可证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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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颁发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级审批颁发 国家 焚烧10000 t/a 以上的;
多氯联苯、汞等威胁极大的; 列入国家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的 省级 除国家、市、县环保部门发放之外,其余的 市级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县级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审批及管理
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方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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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经营许可证管理要求 常见问题 处罚机制 执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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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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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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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固废法》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
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经营许可证;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 定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和准运证办理流程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和准运证办理流程

在城管局渣土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郎溪县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及时受理并填写《处置核准受理登记表》;材料不齐全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须完善补充的内容后再予办理。
↓(二日内)
两名以上城管渣土管理工作人员实地勘察
↓ ↓
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听证权利并应申请组织听证

符合条件及法定形式的,填报《郎溪县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表》(表内含拟处置的渣土类别及方量),上报局领导审批
↓一日内
发放《郎溪县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办证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符合法定形式能及时办结的及时办结。
《郎溪县渣土准运证》办理流程图
承担建筑渣土处置的有资质的公司
↓ ↓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运合同
《郎溪县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办理流程图
房建工程建设单位
市政工程建设单位
个人装饰装修

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基础施工平面图、施工许可证
《工地防污措施验收表》(工地出
入口道路硬化、配备冲洗平台冲
洗设备)

开工十五日前携带上述材料,由经办人员持建设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前往城管局申报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登记表》(含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驾驶员、密闭装置等信息)

填写运输处置申请表(含清运地点、运输车辆数量、弃置地点以及处置期限)

审查材料,填写《处置核准受理登记表》

两名以上城管渣土管理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和设备检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

发放《郎溪县渣土准运证》(准运证上载明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及证件的有效期限)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二、设定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下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一)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二)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三)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三、申请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五、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XX市站点)()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电子版材料或邮寄、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地址: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2.申请单位可向XX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区政务服务中心31、32号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后交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告知补正 资料不全 或有错 或不在受理范围 通知书
受理
(现场核查)
15个工作日(变更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审批
承办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承办股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
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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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股室职业卫生服务中心,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
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流程图
不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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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执业卫生
安全许可证流程图
告知补正资料不全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受理
(现场核查)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审批
承办股室职业卫生服务中心,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公司的注
册资料、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经营能力证明、环保设施和设备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等。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通常包括申请材料的完
整性、合法性以及申请人的经营能力等方面。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相关部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修改材料;如果材料通过审核,将继续进
行后续的审批流程。

4.现场检查:
在审核材料的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目的是确认企业的场地、设备和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如果现场检查不合格,申请将不会继续进行。

5.公示和听证:
经过审核和现场检查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的目的是
让社会各界对申请做出监督和反馈。

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对申请有意见
和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并且相关部门还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
的意见和建议。

6.审批和发证:
公示和听证结束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的结果,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作出最终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顺利通过审批,相关部门将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给申请人,并将信息录入相关数据库。

以上就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的大致步骤。

实际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该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请。

此外,申请人还应该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要求及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要求及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要求及流程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经营审批实施主体: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送达总时限:10个工作日审批程序:一、许可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由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四)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五)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二、需提交的材料(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电子版)(二)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材料1、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2、交通主管部门对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等审验合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3、运输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出具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的车辆证明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危险废物包装、中转和临时存放及储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1、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2、储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符合国家或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废物处置卫生标准和要求1、符合国家或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证明材料;2、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和文字说明;3、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4、经营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公安部门的意见,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安全评估报告;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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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部门的证明材料。13.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1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1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2.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3.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2)对各危险废物拟分析的参数/成分及理由;(3)拟采用的取样方法;(4)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5)重复测试的频率;(6)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2.安保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在设施的入口处设置中英文标示:“危险-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Danger-Unauthorized Personnel Keep Out)等等。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物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安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如:对危险废物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烧炉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可肉眼观察)等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去污设备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等等。4.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相关设备。可参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和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的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相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应急培训应当使得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状态。这要求受训人员熟悉:1)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2)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3)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4)火灾或爆炸的应对;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8.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行监测的,还应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9.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10.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主要包建设用地厂区用地界限图的复印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1.括:
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名称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序号)
7-1
事项类型
行政可
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七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申请材料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一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3.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4.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6.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7.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材料。如为证明焚烧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温度大于1100℃要求,应当提供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设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并书面解释焚烧过程如何达到要求的温度。书面解释如何控制氧气浓度使之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算公式),并提供有关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的数据。8.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试焚烧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以及试焚烧结果的报告。9.分析实验仪器的名称、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10.有关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的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1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12.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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