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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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

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

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1、土地的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

国土员管理制度

国土员管理制度

国土员管理制度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确保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这一目标要求在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要对国土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合理开发利用和严格保护。

国土资源管理制度需要满足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要求,提高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国土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国土资源信息管理体制、国土资源监督管理体制等。

这些管理体制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长期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等。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以及出让等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严格、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土资源利用的规划、批准、管理、监督等工作。

国土资源利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土资源的空间属性和利用需求,科学编制国土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国土资源利用布局,建立国土资源的利用标准和管理规定,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国土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土资源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保护标准等内容。

国土资源保护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国土资源的保护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科学划定国土资源的保护范围,建立国土资源的保护标准和措施,赋予国土资源保护管理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力和监督权力,确保国土资源的健康发展和长期保护。

国土资源信息管理体制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国土资源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准确的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加强国土资源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知识

我们这里说的国土资源,实质上就是指狭义的 国土资源。国土资源与自然资源最大区别之处在于 国土资源有一定的空间地域的限定,也就是主权范 围内的自然资源即为狭义的国土资源。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知识
• 2、国土资源特性 • • • ①数量上的无限性和有限性。 ②分布上的不平衡性。 ③开发利用上的可变性。
8、国土资源管理
• ①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土资源管 理是一种国家行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授权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执行政府 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所以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是代表政府和国家的。
9、有关基本概念

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 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 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据此颁发土地权属证 书的一种制度。
9、有关基本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 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 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 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 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 6、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国情 • 7、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及严峻形势
8、国土资源管理 • 是指国家用来维护国土资源所有制,以及贯 彻和执行国家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改 造等方面的改革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 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管理 的实质是国家政府处理国土资源事务、协调国土 资源关系的活动,即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这一 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土地管理知识点

土地管理知识点

1、全国土地日的由来?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确定每年的6月25日(《土地管理法》颁布日)为全国土地日。

2、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及实施时间?答:1998年8月29日公布,1999年1月1日施行。

3、我国土地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答: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4、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答:“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5、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答:(一)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二)山地多,平地少;(三)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四)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6、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涵是什么?答: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7、我国土地利用分类中,有几个一级类?答、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8、农用地中有哪些二级类?答、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

9、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属于什么类型土地?答:未利用地。

10、请说出至少十种建设用地的类型?答: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仓储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铁路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宗教用地、使领馆用地、墓葬地、民用机场、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等。

1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是否正确?答:正确。

12、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答:(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一、名词解释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4、国土资源行政处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5、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6、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7、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殉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9、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地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10、破坏耕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违法行为。

11、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12、非法批准用地行为是指没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用地、虽有批准权但超越了批准权限而批准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土地管理制度定义一、概述土地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土地利用、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以及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规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转让、继承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权属关系,为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据国家发展规划和区域特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用途、布局、指标和控制要求,引导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土地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土地权属登记、土地利用档案管理等机制,确保土地权属的明晰和有序,避免土地权属争议,保障土地资源的稳定利用。

4. 土地监管制度土地监管制度包括对土地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等环节,确保土地利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土地保护制度土地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生态功能、防止土地的过度开发、保护耕地和重要农用地等,从源头上保障土地资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土地管理制度的意义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1. 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的资源化、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2. 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土地流转交易的权益保护。

3.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保障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健康。

4.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农村经济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四、结语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土地管理知识讲座

土地管理知识讲座

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含义: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开发 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是对 总体规划的逐年的具体落实。
(2)年度计划的内容----三项指标 A、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
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耕 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及土地开发整理计划

—是确保耕地总量18亿亩的目标。我州确保耕地总量322.87万亩(地方),现状耕地384万 亩。
二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实行占一补一制度。 四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各乡镇划定基本农田予以保护,签订协议、设立保护牌。 基本农田是“高压线”,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建设不得占用。 五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耕地。 征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大城市0.5—1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0.4—8元/平方米,小城 市0.3—6元/平方米,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4元/平方米,我州执行情况0.45—3元/平方 米。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1000—10000元/亩。(不包括建制镇)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6年11月财政、国土、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提高新 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来基础上翻一番。库尔勒市政府2007年向中央和自治区库缴纳 新增费1887.6万元,2008年缴纳948.4万元。
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三、基本农田保护
四、建设用地审批
五、土地征收
六、宅基地管理 七、土地开发整理
主要内容
八、土地供应
九、土地登记
十、土地宏观调控有关政策
十一、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一)土地公有制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

自然资源基础业务知识

自然资源基础业务知识

1、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国情是什么?答:基本国策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2、耕地保护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何作用?答:(1)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粮食安全;(2)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社会稳定。

3、中国用占世界百分之几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百分之几的人口?答: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4、我国耕地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几?答:耕地只占总国土面积的13%5、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答:(1)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2)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3)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4)后备土地资源有限(5)水土资源不平衡6、什么是土地管理?答:土地管理是国家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和执行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

7、什么是土地所有权?答: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法律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8、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类型?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答: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国家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答:(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的管理制度

土地的管理制度

土地的管理制度土地征收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征收土地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必须依法给予补偿,并确保农民的生计不受影响。

土地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等。

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确保被征收的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另一方面。

国家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推动经济发展。

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出让过程公开透明,并在出让协议中明确土地使用方案,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流转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环节。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同一村或不同村的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机合作组织之间或农机合作组织与其他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土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土地保护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资源的恶化和污染。

土地保护需要综合利用立法、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保护包括保护耕地、防治土地沙漠化、防治土壤侵蚀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利用。

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在未来,需要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完整版)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完整版)土地管理名词解释

土地管理名词解释1、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指国家的基本政策。

2、土地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3、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4、土地管理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

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5、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

6、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7、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

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8、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9、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

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0、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的那一部分土地。

12、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管理政策:
• 一户一宅,面积不超标 • 符合规划,依法审批 • 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 •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的发展历程
•土地管理法初步形成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

•土地管理法发展完善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1988)
•土地管理法体系建立时期
– 《土地管理法》(1998,2004) – 《物权法》(2007)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
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管理机制
(三)耕地保护制度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 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 用地。
•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 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 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
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 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 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2014年4月15日
目录
• 一、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 •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 三、土地管理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一、填空题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11、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4、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16、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7、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18、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权利人状况、宗地权属性质、界址位置、用途)等。

19、土地统计的主要包括(土地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

20、土地统计以县级行政辖区为统计单元,建立(地统计台帐和统计簿)逐级统计汇总上报统计结果。

21、土地确权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审查并确定某一宗地的(现状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类型及其范围)。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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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主要有: (1)农业利用与建设利用这两种方式利用土地的功能不同,要 求也不一 样,尤其农业用地对土地的自然条件要求严格, 在协调二者关系时通常考虑农业用地优先。 (2)中间开发过程的利用与最终使用者的利用前者是增加附 加值的利用,使土地本身增加内涵和可利用程度;后者是 创造附加值的利用,生产土地产品。前者不能没有,但不 能仅停留在前者,前后者之间应有开发方向和量上的协调, 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过度的土地开发,引起土地供给过剩,或者囤积土地 导致所开发的土地不能完全进入创造附加值的利用过程, 不仅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发育,还占用了大量资金,更 严重的是浪费了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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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管理的经济性 • 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在整个生产过程中, 自然要转移价值或创造价值。因此,土地资源是人类重要 的经济资源。而且,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 总是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或提供最大舒适程度或产生其他 功利性的结果为目的,并从开发程度、利用方式和类型等 方面不断进行调整,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因此,从这个 角度说,土地利用过程又是一个经济过程。 • 土地管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社 会经济关系所进行的行政控制和干预,必须保证土地资源 利用过程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财富,满足人类经济生活不 断发展的需要。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过程还 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并充分利用经济规律进行行政管 理,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管理过程的有效性。 在保证土地生态、可持续利用,公平占有、合理分配土 地利益的条件下,利用市场发挥土地的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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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资源配置 • 土地资源配置实际是土地利用过程的前期阶段, 也是能否实现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最佳的关键。 由于土地资源是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它在国民 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国民经 济各部门的结构和比例关系,因此合理地配置土 地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 土地资源配置是一个转换土地用途和对土地做 实体性改变的社会过程。有关政府部门、经济组 织和个人,以不同的权利,带着不同的目的,参 与这个过程,他们的合力最终决定土地资源的配 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及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 发挥着重要的、有时是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资源配置也是利益分配和调整过程。)

国土资源管理名词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名词解释

国土资源管理名词解释一1、国土资源:是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全部自然资源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

2、矿产资源:是指能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蕴藏在地壳中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各种矿物。

包括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能源矿产,铁矿、铜矿、锌矿、金矿等金属矿产,硫铁矿、石膏、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

用作普通建材的砂、石、砖瓦粘土也是矿产资源。

3、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还包括南方宽小于1米,北方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4、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5、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6、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保护区域。

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

8、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渠、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9、农用地整理:是指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养殖水面整理等。

10、建设用地整理:是指村镇用地整理、城镇用地整理、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整理等。

11、土地复垦: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的活动。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

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1、土地的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

国土资源学第一章 绪论

国土资源学第一章  绪论

国土资源管理导论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

我国地域辽阔,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我国最基本的国情是人口众多,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将长期受制于资源的短缺。

现实中的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加,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利用造成的浪费和破坏,资源的短缺、退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日趋严重。

因此,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研究,显得日趋重要和紧迫。

1998年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组建而成的国土资源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国土资源相对统一的管理体制已开始形成,同时也为实现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提供了体制保障。

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教育,树立国情意识,珍惜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另一方面要求我国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的调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措施,增强资源的保障能力。

第一章绪论我国国土辽阔,国土总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在世界位居第三,与整个欧洲的面积差不多。

但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数的29%,人均占有的耕地、草地、林地分别是世界人均占有量的33%、42%和26%。

中国现有长达2万多公里的陆地边界和长达1.8万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领海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

第一节国土及国土资源的概念一、国土国土是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范围内的地域空间。

包括国家的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土和上空。

它是由各种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组成的物质实体,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或资源、国民生存和从事各种活动的场所或环境。

狭义国土指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政治地域概念。

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疆域,属于空间的范畴。

领土通常指一个国家的陆地部分(包括河流、湖泊等内陆水域)和它的地下层。

领海指沿海国家根据其地理位置特点、经济发展和国防的需要,自行确定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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