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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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一、绪论为了规范银行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考勤制度1. 考勤时间银行工作人员的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上级主管汇报请假或延长工作时间。

2. 考勤方式银行采用电子签到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员工需按时在电子考勤系统中签到,并在下班前签退。

3. 考勤纪律员工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整考勤记录。

如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请假管理1. 请假申请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经核实后方可享受请假。

2. 请假类型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3. 请假记录银行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及时的管理和调整。

五、加班管理1. 加班申请员工如需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加班申请,经核实后方可享受加班。

2. 加班费用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3. 加班记录银行将对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对员工的工作时长进行及时的管理和调整。

六、考勤奖惩1. 考勤奖励对于出勤良好的员工,银行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2. 考勤处罚对于迟到早退、擅自调整考勤记录等行为,银行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职等。

七、违纪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与宣传银行将定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以增强员工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结语本制度将严格执行,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做到守时上班,提高工作效率,为银行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银行考勤制度的规定

关于银行考勤制度的规定

关于银行考勤制度的规定摘要:本文旨在说明银行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指导银行员工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银行考勤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保障工作效率和维护工作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考勤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银行考勤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监督和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确保员工按时、全勤地履行职责。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员工。

二、考勤方式2.1 打卡:员工应每天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在指定考勤机上进行打卡。

2.2 请假: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外勤出差:员工外勤出差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备行程,并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到。

2.4 延误出勤:员工如因特殊情况而延误出勤,应向主管部门做出解释和说明。

三、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3.1 迟到:员工迟到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记录为迟到;超过15分钟的,记录为旷工半天。

3.2 早退:员工早退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记录为早退;超过15分钟的,记录为旷工半天。

3.3 旷工:员工无故缺勤或未经请假的,记录为旷工,并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勤记录和核对4.1 考勤记录:银行应定期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并保存相关数据备查。

4.2 核对:银行应定期核对员工的考勤记录,发现不符情况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

总结:银行考勤制度的规定是为了管理和监督员工的出勤情况,促进工作效率和维护工作纪律。

银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要求,按时到岗、按时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申请请假或报备。

银行将定期记录和核对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对迟到、早退和旷工进行相应处理。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银行正常运营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规范员工行为,保障银行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实习生、临时工等其他用工形式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银行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1小时30分钟(12:00至13:30)。

2. 根据业务需要,银行可对部分岗位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具体安排由各分支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公休日,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息或轮休,具体安排提前通知。

4.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可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需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5.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根据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新。

(3)员工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纳入个人考勤档案。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需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员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在外出归来后及时补签。

(2)外出期间,员工需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出差通知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核查。

银行日常考勤制度

银行日常考勤制度

银行日常考勤制度银行日常考勤制度1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内容第一条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周六、周日全天休息。

第四条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不迟到、早退、旷工。

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

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

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

第六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章工作学习纪律第七条上班时间工作纪律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

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银行考勤制度范本

银行考勤制度范本

银行考勤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银行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行业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行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第四条本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行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各级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确保考勤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考勤时间第五条银行正常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17:30。

第六条员工应提前 10 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准备。

第七条员工在下班时间前完成工作任务,可按实际情况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条银行节假日及休息日安排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本行内部规定执行。

三、考勤记录第九条员工考勤采用指纹识别或刷脸识别系统进行打卡,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员工需按时完成每日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打卡,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请假、加班等特殊情况,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经上级批准。

第十二条考勤数据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用于计算员工工资、奖金及福利等。

四、考勤奖惩第十三条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3 次,将被扣除当月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每月请假累计超过 3 天,将被扣除当月奖金。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申请,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不计入加班时间。

第十六条员工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请假超过规定次数,将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银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对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银行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其他第十八条本考勤制度解释权归本行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条本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对本考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范本,银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员工考勤,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银行运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1. 背景考勤管理是银行日常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对于确保员工出勤情况的准确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纪律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银行的考勤管理,提高考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2. 考勤制度2.1 上下班时间:银行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员工按时到岗。

2.2 考勤方式:银行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员工需在电子考勤系统上打卡。

2.3 打卡规定:员工在上下班时需要亲自打卡,保证个人账号的真实有效,并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打卡。

2.4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需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2.5 迟到早退处理: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罚或扣除相应的工资。

3. 考勤管理责任3.1 银行领导:对整个考勤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银行的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考勤制度,培训员工使用考勤系统,并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3.3 直线主管:负责监督员工按时按规定打卡,并及时处理迟到早退情况。

3.4 员工:负责按时按规定打卡,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考勤数据处理4.1 数据安全:银行要确保考勤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防止泄露或篡改。

4.2 数据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提供参考和改进管理。

4.3 数据记录:银行将保存员工的考勤数据,以备查阅和后续处理。

5. 考勤管理纪律5.1 员工纪律:员工应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考勤规定,如实打卡,不得造假。

5.2 违纪处理:对于有违纪行为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5.3 纪律宣传培训:银行将定期组织考勤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对制度的认知。

6. 结论本银行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银行员工的考勤工作能够规范、高效地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纪律性。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by [Your Name]*---1. 前言银行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银行员工的考勤行为,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提供准确的考勤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银行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2. 考勤规定2.1 上下班时间银行的上下班时间如下:- 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5:00- 工作日下午:上班时间为下午1:30,下班时间为下午6:00- 周末和节假日:根据排班安排确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达岗位,并在下班时间结束工作。

迟到或早退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必须向直属上级报备。

2.2 考勤记录银行将实施电子考勤系统来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每位员工都会被分配一个个人考勤卡,并使用该卡进行考勤签到和签退。

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严禁私自转借或篡改考勤记录。

2.3 迟到与早退- 迟到:如果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达岗位,将被视为迟到。

每次迟到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 早退:如果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岗位,将被视为早退。

每次早退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2.4 请假和加班员工需要请假或加班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请假和加班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可参考《银行请假和加班管理制度》。

3. 考勤管理3.1 监督和处罚银行将建立考勤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行为,并根据制度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降职等。

3.2 绩效评估员工的考勤行为将作为绩效评估的一部分。

迟到、早退或请假未经批准等不良考勤记录将对员工的绩效评估产生负面影响。

4. 结论银行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银行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制度的规定,按时上下班,并严格遵守考勤记录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1. 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银行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出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员工。

2. 考勤管理原则-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需要参与考勤管理,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 准时出勤: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并在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

- 真实记录:员工的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其出勤情况,不得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

- 法律合规:银行的考勤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3. 考勤记录方式银行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

每位员工将被分配一个电子考勤卡,用于刷卡签到和签退。

签到和签退时间将被系统自动记录。

4. 缺勤管理如果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请假,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经批准的缺勤将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5. 迟到和早退管理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情况将被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迟到和早退超过规定次数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处罚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

6. 加班管理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准,并计入员工的工作时数。

7. 考勤查询与核对员工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及时核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处理。

8. 考勤奖惩制度银行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设置相应的考勤奖惩制度。

出勤良好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福利,而经常缺勤或迟到早退的员工将受到相应惩罚。

9. 附则- 本文档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

-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银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考勤义务。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文模板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文模板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文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确保银行正常营业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在册员工。

第三条本行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标准化、制度化、人性化管理。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下班时间为下午 5:30。

遇特殊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调整。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通过考勤机进行签到,签到数据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出差、加班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出差、加班等情况未提前申请或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按照本制度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是全行考勤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行员工考勤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并根据考勤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十条考勤记录应保存两年,以备查询。

第四章处分规定第十一条迟到、早退处分1. 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视为轻微迟到,不扣分;2. 迟到或早退 10-30 分钟,视为一般迟到,每次扣 2 分;3.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视为严重迟到,每次扣 5 分。

第十二条旷工处分1. 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的 20%;2.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 40%;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请假处分1. 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2. 请假未提前申请或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勤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银行职员考勤制度

银行职员考勤制度

银行职员考勤制度
1. 考勤要求
- 所有银行职员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 考勤记录将根据每天的上下班打卡情况进行统计和记录。

- 考勤统计不仅仅包括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还包括外出就餐和加班情况等。

2. 打卡制度
- 银行职员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进行打卡,包括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 所有银行职员都将配备员工工作卡,并用该工作卡进行打卡记录。

- 打卡系统将记录每位职员的上下班时间,包括具体的签到和签退时间。

3. 迟到早退处理
- 对于迟到早退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每位职员可以累积一定的迟到早退时间,但超出限制将会受
到相应的处罚。

- 迟到早退情况的处理将根据具体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时间长度
进行评估。

4. 缺勤处理
- 对于无故缺勤的情况,将视为严重违规,将会采取严厉的处
理措施。

- 职员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上级审批后方可缺勤。

- 未经批准缺勤将被记录并可能导致相关的薪资和奖金的扣除。

5. 外出就餐和加班记录
- 职员外出就餐必须在打卡系统中进行记录,以保证工作时间
的合理分配。

- 职员在规定时间外工作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加班记录。

- 外出就餐和加班记录将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以上为银行职员考勤制度的主要内容,所有职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效率的提高,我们将严格执行该考勤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银行业务的高效运转,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益。

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

二、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日:员工应在每天早上9:00前到达工作岗位,下午5:00后可离开工作场所。

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周末及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有调休需求,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考勤记录1. 打卡制度:员工需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以记录上下班时间。

忘记打卡者应在当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补打卡。

2. 异常处理: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

四、请假规定1. 年假:员工享有法定年假,具体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

3. 事假: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迟到早退1. 迟到早退定义:上班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岗定义为迟到,下班时间前离开超过10分钟定义为早退。

2. 处罚措施: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六、加班管理1. 加班申请: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长应合理安排。

2. 加班补偿:加班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七、外出管理员工因公外出需告知上级,并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私自外出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八、监督与执行1.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员工有权对考勤记录提出异议,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核实并给予答复。

九、其他事项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一、考勤目的银行考勤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银行业务的有效运行,同时为员工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二、考勤对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全体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银行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根据业务需要,部分岗位可能需要轮班或加班,具体安排应遵循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打卡规则1. 员工应于上班前和下班后准时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

2. 如遇打卡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手工签到。

五、迟到早退规定1. 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银行的请假程序办理。

2.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七、外出与出差1. 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应事先报备并获得上级批准。

2. 出差期间的考勤管理按照银行的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八、奖惩机制1. 对于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银行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九、监督与执行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行的考勤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管理和把关。

十、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总结:。

银行员工考勤制度

银行员工考勤制度

银行员工考勤制度一、考勤目的与原则银行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员工按时到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本考勤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

二、工作时间规定1. 正常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银行的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2. 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执行,如有调休需求,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考勤打卡规则1. 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如遇考勤机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手工签到。

四、迟到早退规定1. 迟到: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迟到超过30分钟者,需向上级报告原因,并按银行规定处理。

2. 早退: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在下班时间前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早退。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事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事假则需说明具体事由。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

六、外出与出差管理1. 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告知上级并获得批准。

2. 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连续性。

3. 出差归来后,应及时提交出差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需得到上级的批准,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2. 员工自愿加班也应事先告知上级,并在加班结束后进行登记。

八、违规处理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扣发奖金等。

严重违规者可能面临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员工应定期接受考勤制度的培训,确保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3. 任何关于考勤的疑问或异议,员工可向人事部门咨询或申诉。

银行员工的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总行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上班、下班、迟到、早退、请假、加班、出差、外派学习、培训等。

第五条上班、下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按照以下标准处理:(一)迟到或早退不超过30分钟,每次扣除半天工资;(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三)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

第七条请假: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类型包括:(一)事假:因私事需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三)年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四)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加班:员工加班需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出差、外派学习、培训:员工出差、外派学习、培训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条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协助执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考勤记录需每日汇总,每月底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第十四条考勤结果与员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四章奖惩第十五条对遵守考勤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勤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银行机关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机关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机关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银行机关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机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四条考勤采用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条考勤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0。

第三章考勤规定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具体规定如下:1.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一次不超过三天,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需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2. 病假:员工因生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一次不超过三天,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需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3. 年假: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确定。

4.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丧假。

第九条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加班,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数据的记录、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考勤情况,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遵守考勤规定、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七条考勤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一、总则目的:为规范本行员工的出勤行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各类岗位人员。

原则: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记录、统计和处理。

二、工作时间与作息规定工作日:本行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30。

特殊岗位:对于需要轮班、倒班或执行特殊工作时间的岗位(如营业网点、客服中心等),按本部门具体排班表执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考勤方式打卡考勤:全体员工应使用本行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上下班打卡。

上班前15分钟内及下班后15分钟内为有效打卡时间。

外出登记:因公外出、拜访客户、参加培训等活动,需在考勤系统中提前申请或事后补录,详细说明外出事由、起止时间及地点。

请假管理:各类假期(病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均需通过考勤系统提交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生效。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迟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视为迟到。

每月累计迟到超过三次或单次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早退:未经批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

早退时间计入缺勤,参照迟到相关规定处理。

旷工:无故未到岗工作、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期未返岗等情况视为旷工。

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五、假期管理请假申请:员工应提前通过考勤系统提交请假申请,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及所需附件(如病假单、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必要时还需人力资源部复核。

假期类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内部规定,提供病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哺乳假等各类带薪假期。

银行人员考勤通报制度范本

银行人员考勤通报制度范本

银行人员考勤通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银行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勤通报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银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记录和通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所有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三、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银行员工的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

上班时间根据天气及业务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2. 考勤记录员工需按时到岗,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卡。

考勤记录应准确、完整,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

3. 迟到、早退上班前5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每迟到一次扣除当日工资的5%。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0.5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4. 旷工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5. 事假/病假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

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6. 加班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计算,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四、考勤通报1. 考勤管理员应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考勤通报。

2. 考勤通报应包括员工当月的出勤天数、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等情况。

3. 考勤通报应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发放给全体员工。

五、考勤异常处理1. 员工对考勤异常有异议时,可在接到考勤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诉。

2. 考勤管理员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答复。

3. 如员工对考勤管理员答复仍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文档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文档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全体员工,包括在编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银行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

迟到、早退、旷工、加班等均需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需通过考勤设备进行打卡,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的唯一依据。

员工应确保打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员工请假、外出、调休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请假批准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勤管理员报告。

第七条员工在假期内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应对工作上的紧急情况。

如有紧急任务,员工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第三章考勤处分第八条迟到、早退处分:1.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视为轻微迟到,给予口头警告。

2. 迟到或早退5-15分钟,视为一般迟到,扣除当日工资的10%。

3. 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视为严重迟到,扣除当日工资的20%。

4.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扣除当日工资的50%。

第九条旷工处分:1. 未经批准缺勤一整天视为旷工,扣除当日工资的100%。

2.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加班处分:1.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未经批准私自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勤结果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保存两年,以备查询。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介绍银行考勤制度是指银行为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并记录他们的工作时间以及请假情况。

考勤要求根据银行的工作性质和运营要求,以下是银行考勤制度的要求:-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则需要扣除相应的工资。

- 在工作期间,员工应专心、努力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考勤机打卡,并确保每次打卡记录的准确性。

- 如果员工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或相关部门递交正式的请假申请。

- 员工请假需提供合理的事由,并在请假期间及时安排合适的替代人员。

考勤管理银行考勤制度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员工的考勤记录。

- 银行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和统计,及时发现并处理出勤问题。

- 如果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依照银行规定的处罚政策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解雇。

考勤制度的重要性银行考勤制度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管理至关重要,具有以下重要性:- 确保员工准时上下班,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

- 监控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违规行为和懒散情况的发生。

- 提供统计数据,帮助银行进行绩效评估和优化工作安排。

- 增强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总结银行考勤制度是为了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有效的考勤制度能够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提供有关员工工作时间和请假情况的记录。

通过良好的考勤管理,银行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营,并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

银行考勤处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行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务运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我行考勤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勤与奖惩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基础工作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各分行、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次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每次超过30分钟,按旷工1天计算。

第六条员工因公外出、私事请假、病假、事假等,须提前向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长计算,加班工资按照我行加班工资支付规定执行。

第八条员工考勤通过指纹识别系统进行,员工应按时打卡。

因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手工记录考勤。

第三章处分规定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1天的;4. 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5. 不按规定打卡的。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1. 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2. 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3. 严重违反我行考勤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公示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公示。

第十二条员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考勤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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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
第五条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在勤。

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迟到。

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早退。

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

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脱岗。

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

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加班。

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请假。

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旷工。

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

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

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

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

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

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

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

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

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七)探亲假。

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原则上一次用完,但最多两次用完。

只报销往返1次路费。

员工因工作不能请探亲假的,可以动员配偶来单位探望本人。

对于配偶往返路费,单位予以报销。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为45天。

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己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分行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经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员工探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八)年休假。

本行工龄满5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工龄满5年不满10年,每年可休假7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可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每年可休假14天;工龄满30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20天。

第十四条各种假期均按实际日历天数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分行员工请假,需填写《员工请假单》,注明事由,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员工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请假人所在行、部留存,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假期期满需续假时,仍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六条假期审批权限:
(一)分行部室总经理(含同级职务)请假,报分行行长审批;(二)部室副总经理(含同级职务)请假3天以内者,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行领导审批;3天以上者,报分行行长审批,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其他员工请假3天以内者,由部室总经理审批;3天以上者,经部室领导同意后,报分管行领导批准,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支行员工请假,请假3天以内者,由支行行长审批;3天以上至15天(含)以内者,经支行行长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超过15天以上者,经支行行长签字确认,报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一个月者,经支行确认,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行行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如在人力资源部备案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到岗不销假者,视同超假对待;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准假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

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第十八条请、销假手续均由本人亲手办理。

如遇突发疾病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理或事后补办,但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九条全分行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分行各部室全体员工上午上班与下午上班均要打卡。

各支行、分行营业部应严格建立考勤记录,备案审查。

第二十条考勤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二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未打卡又不能提供合理理由或证明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员工漏打卡或因公出境、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本人应于次日填写《员工考勤说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员工丢失考勤卡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新到分行工作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登记。

第二十三条分行人力资源部应按月向各部室反馈考勤情况,部室负责人确认后签字。

部室对考勤数据有疑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查询、确认。

各支行要重视考勤工作,认真做好病事假记录、统计工作,并将考勤情况按季度准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员工迟到一次给予50元经济处罚,早退1次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代打卡的,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双方1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和公休假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酌情按不同比例发放,原则上产假按60%;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85%;公休假按100%发放。

员工当月病假超过三天(不含)、事假超过一天(不含)的,按实际请假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比例扣发岗位工资和年度奖励工资,其中,当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但不满30天者停发其岗位、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工资;当年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第二十七条员工加班必须经所在行、部负责人同意,并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加班原则上由支行、部室安排轮休,不再领取加班费;不能轮休的,经分行领导
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轮休,又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员工季度内所请的病、事假可以与季度内实有加班天数相抵销,也可以用年度探亲假相抵减。

对抵销(抵减)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关规定比例扣发本人工资。

抵销(抵减)程序。

季末,由请假人提出抵销(抵减)申请,写明季度请病假、事假天数及季度实有加班天数,经行、部审查并加注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具体抵销(减)病、事假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旷工,扣发当日全部工资。

连续旷工6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九条员工年出勤率达到100%的,分行可给予适当奖励。

部门年出勤率低于90%的,取消该部门当年参加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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