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正式版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是指化工企业为了实现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并提高能源利用率而制订的相关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1. 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设立能源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和目标,以及建立监测和评估能源消耗的机制。
2. 能源审查和评估:定期进行能源审查和评估,发现和分析能源消耗的问题和潜在的节能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3. 设备更新和改造:通过更新和改造设备,采用先进的能效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4. 生产工艺优化: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的操作方法和工艺控制,减少能源浪费和损耗。
5. 宣传和培训:加强能源节约意识的宣传,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能源节约的重视和参与程度。
6. 能源管理奖惩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员工和部门积极参与节能工作,并及时弥补能源管理方面的失误。
7. 合理供应能源计划:制定合理的能源供应计划,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和可靠,避免能源短缺或浪费。
8. 能源监测和数据管理:建立能源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能源消耗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消耗异常和问题。
9. 节能设备和工艺的研究和开发:加强对节能设备和工艺的研究和开发,推动能效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10. 与政府合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了解和遵守相关节能政策和法规,积极参与节能项目和活动。
这些节能源管理办法可以帮助化工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成本,同时还具有环保效益。
2024年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2024年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我很抱歉,但我无法提供您所需的文件。
作为一个语言模型,我无法提供具体文件或链接。
但是,我可以给出一些关于化工企业节能管理的一般建议:
1. 建立和贯彻节能目标:设定明确的节能目标,并确保员工了解和支持这些目标。
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监测和评估节能效果。
2. 审查和改进能源消耗:定期审查能源消耗情况,识别和分析能源和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消耗。
采取措施改进能源管理,例如改进设备维护、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能源利用率。
3. 促进员工参与:员工是节能管理的关键。
提供培训和意识教育,使员工充分了解和参与到节能工作中。
鼓励员工提出节能建议,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4. 使用高效设备和技术:选择,并使用高效的设备和技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例如,采用节能型燃烧器、高效的制冷设备等。
5. 监测和管理能源数据:建立和实施能源数据监测系统,准确记录和识别能源消耗模式和问题。
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改进的空间,制定有效的节能策略。
6. 定期进行节能评估:定期进行节能评估和检查,评估节能措施的实施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化工企业节能管理的建议。
具体的节能管理办法可能因企业的规模和特点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机构或咨询公司。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范本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工企业节能工作的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的目标是有效推动化工企业实施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并落实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能源审计和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与统计。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第七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化工企业推行节能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济支持。
第二章能源审计与监测第八条化工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能源审计,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第九条能源审计的内容应包括能源消耗统计、设备能效评估、能源浪费排查、节能技术应用等方面。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统计能源消耗情况,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按照能源审计的结果,制定能源消耗降低的目标和计划,并开展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节能措施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高效。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优化生产工艺,合理规划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替代落后的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能源管理与监督,建立能源消耗管理制度。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对节能工作做出奖励和支持,加大对化工企业节能成果的宣传力度。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九条化工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节能工作的,应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化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化工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方法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如电力、燃气、热能等。
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了削减资源的挥霍和环境的污染,化工企业需要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本文将从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和节能管理三方面介绍化工企业的节能源管理方法。
一、节能目标化工企业的节能目标应当是在保证生产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化工企业应当订立可量化和可达成的节能目标,并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
节能目标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总体能耗的降低目标,二是产品单位能耗的降低目标。
总体能耗的降低目标可以通过订立能源管理计划来实现,包括开展能源审计、订立能源节省措施、建设可再生能源等。
而产品单位能耗的降低目标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来实现,尽可能把产品制作的过程中能够从源头上削减能源的消耗。
二、节能措施化工企业的节能措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优化设备配置化工企业应当评估现有设备的使用情况,优化设备配置,避开重复购置设备,同时采纳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尽可能削减能源消耗。
2.改进操作管理化工企业应当订立操作规程,强化管理,削减人为造成的能源挥霍。
例如,在产品转移、精炼和液体储存过程中,应当注意设备的密封和温度掌控,以削减能源损失。
3.建设循环经济化工企业可以采纳循环经济模式,尽可能将废料和废水利用起来,达到“削减污染、节省资源”的目的。
4.选择节能材料化工企业应当优先选择节能材料,例如用于绝缘的材料、节能电机等。
这些材料的使用可以在肯定程度上削减能源消耗。
5.加强员工培训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传授节能学问和技能,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形成整体节能氛围。
三、节能管理化工企业应当订立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当开展。
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设立能源管理机构、建立能源管理文件和记录、开展能源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制度-I. 总则一、为加强本化工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化工企业内部所有能源消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燃料、电力、水等的使用和管理。
三、本制度的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进行及时的完善和改进,确保节能效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II. 节能措施一、节能目标本企业设定节能目标为:在当前产量不降低的情况下,实现能源消耗总量每一年减少5%以上,持续改善节能效果。
二、能源管理1.能源使用前提必须特别经过审批,付诸实施前应该评估和算出能源等费用的总额,达到预期目标,确保足够可行2.尽量利用新型、高效的设备和技术,达到更好的能源利用效率。
3.严格遵守能源消耗计划,根据计划有效控制能源消耗三、制定节水方案节约用水是实际节能的有效方法,很多工业企业都是一个高水消耗的行业,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抓住各项可节约水的环节,减少污染物的释放量。
1.压缩过程中尽量减少水在其中的消耗,进行节约用水。
2.定期检查水管和开启时间,及时查找并修复天然气泄漏的就会增加能源消耗,及时补水和防止垃圾排入水管道,保持水源清洁。
3.定期、全面检测,检查和维护污水循环利用设备。
4.设立节水意识,开展环保知识普及宣传,大力营造环保意识。
四、健全成果奖惩制度1.形成完善的考核体系,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考核,鼓励企业联动实现2.积极推广成熟的能耗控制经验,鼓励员工多方面积极参与并投入,逐步加强能源管理。
3.对于达到一定节能成果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
4.对于未达到节能目标和未能按照节能行为规范操作“一票否决”,甚至开展严肃问责和组织处理。
III. 实施措施(一)能源管理1.压制低质量、低效率的设备和工艺,采购先进、节能、安全、环保的设备和工艺。
2.建立完善的能源统计方法,并及时开展能源数据分析,对于能源消耗过高的工艺、设备等,采取措施来进行优化和调整。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背景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对资源的关注,节能减排成为了一个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
在这个过程中,化工企业作为能源消耗大的行业,需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实现节能减排。
因此,制定适合化工企业的节能源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目标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旨在减少化工企业的总能耗和碳排放量,促进化工企业向低碳经济转型。
通过控制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管理办法1. 能源使用情况监控管理化工企业应该通过建立能源使用情况监控系统,全面掌握、分析和评价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
这些措施应包括以下方面:•及时修复和维护设备,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能源浪费;•对各项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分析,探讨降低能耗的措施,并根据不同的生产情况制定科学的管理计划;•对能源消耗和排放进行计量核算,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控制和降低能源消耗。
2. 荒废余热回收利用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热能,然而在许多工序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温余热,这些余热如果不能有效回收利用,就会造成能源的浪费。
因此,荒废余热回收利用办法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化工企业应使用一套完善的余热回收系统,通过回收工艺中的热能,使其重新转化为热或电,其他情况下可用于生产其他产品。
例如,利用发电机组对余热进行再生发电,或是在生产奥氏体不锈钢时利用余热进行蒸汽制冷等。
3. 合理的负荷调节为了使化工企业能够保持较高的效率,尤其是在负荷变化频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合理的负荷调节,尽可能地利用设备的有效性并降低其能源消耗。
对于负荷较大的生产工艺,应优先使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在需要对制造过程的能效进行改进的情况下,应适时提出并实施新的工艺路线。
4. 节约用水管理化工企业需要大量的水来作为生产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更高效地使用水也是节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化工组织应制定适当的节约用水策略,具体措施如下:•通过监测各个生产过程中的水消耗情况并分析状况,可以进行生产工艺调整来减少水的浪费。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已成为制约我国化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化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
本办法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系统的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法,以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工作,实现绿色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企业节能政策,监督、检查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问题。
2. 设立节能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制定节能计划、组织实施节能项目、监测能源消耗、统计分析节能数据等。
3.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节能工作,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落实节能目标,配合节能管理部门开展节能工作。
三、节能目标与考核1. 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生产部门,确保节能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2. 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对各生产部门的节能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对节能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节能措施与实施1. 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数据准确、完整,为节能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 开展能源审计,定期对企业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节能潜力,制定针对性的节能措施。
4. 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5. 加强员工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技能。
6. 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节能氛围。
五、节能项目管理与维护1. 建立节能项目管理制度,对节能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 加强对节能项目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节能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发挥应有的节能效果。
3. 定期对节能项目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节能措施,确保节能效果的持续性。
2024年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化工厂节能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政策,减少化工厂的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的化工厂。
第三条本办法重点监管大型化工厂,同时对中小型化工厂也将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四条化工厂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实施节能管理措施。
第五条化工厂应当成立节能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节能工作。
第六条化工厂应当定期进行能源评估和节能检查,查找能源浪费和节能潜力。
第七条化工厂应当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能源消耗情况。
第八条化工厂应当加强对职工的节能意识教育和培训,推动全员参与节能行动。
第九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厂的监管和指导,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十条对于未履行节能管理职责的化工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节能管理第十一条化工厂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计划。
第十二条化工厂应当优化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条化工厂应当建立和实施能源计量和监测制度,确保能源消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化工厂应当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高效、稳定。
第十五条化工厂应当进行能源消耗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节能改进方案。
第十六条化工厂应当加强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七条化工厂应当加强对能源分析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十八条化工厂应当鼓励和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引导行业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章节能评估和检查第十九条化工厂应当定期进行节能评估,评估频次根据能源消耗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年一次。
第二十条节能评估应当涵盖企业能源消耗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包括生产工艺、设备管理、物料利用等。
第二十一条节能评估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反映化工厂的能源消耗情况和节能潜力。
第二十二条化工厂应当根据节能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化工企业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提高环境质量,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节约能源并减少排放。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对于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化工企业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与政策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的首要目标是降低化工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度应明确规定能源消耗和排放量的减少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实施。
二、组织和责任化工企业应设立能源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来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该部门或委员会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他们将负责能源消耗和排放量的监测、分析和报告。
同时,化工企业应明确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的责任分工,每个部门和岗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制度的成功实施需要全员参与,每个员工都应意识到自己在能源消耗和排放减少方面的重要性。
三、能源评估与监测化工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能源评估,包括对设备、工艺和能源使用系统的分析。
通过能源评估,企业可以确定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并找到改进和优化的机会。
化工企业还应建立有效的能源监测机制,定期记录和分析能源消耗和排放数据,以便及时调整和改善能源节约与减排措施。
四、能源管理措施制定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应制定能源消耗和排放减少的标准和指导方针,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能源节约意识和减排技能。
化工企业还应鼓励员工提出改进能源效率和减少排放的建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化工企业应优化设备和工艺,采用新技术和装置来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排放。
该制度还应鼓励企业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合作,共同致力于能源节约和减排目标的实现。
五、监督与审核化工企业应建立监督和审核机制,以确保能源节约与减排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该制度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查,评估能源消耗和排放量的减少情况,并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的有效管理,促进绿色发展,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包括化工生产、化工原料研发、化工装备生产等相关企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树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与监控,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制定能源消耗控制目标与计划,实施有效的节能措施。
第二章能源资源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的能源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能源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能源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与经验。
第七条企业领导应当重视能源管理工作,全面支持能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配合能源管理部门开展能源监测、评估及节能改进工作。
第三章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能源的分类、使用情况及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方法。
第十一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能源节约目标、指标及具体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能源消耗数据的录入和分析标准,保证数据准确性与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的监控体系,定期对数据进行审查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节能改进方案。
第四章能源节约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采用高效能源设备、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能源的管理与监控,发现并消除能源浪费现象。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能源节约措施方案,实施能源节约技术改造项目。
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节约激励机制,奖励能源节约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能源节约宣传活动,提高员工节能意识,推动企业实现节能目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能源消耗数据的审核审查。
节能管理制度化工厂
节能管理制度化工厂节能管理制度 - 化工厂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高化工厂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减少生产成本,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与能源使用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节能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节能政策、监督执行和评估节能效果。
2. 设立节能管理岗位,负责日常节能工作的实施和记录。
三、节能目标1.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能源政策,设定年度节能目标。
2. 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个生产环节和部门,确保目标的可执行性。
四、节能措施1.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能效。
2. 实施能源审计,识别能源浪费点,并制定改进措施。
3. 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节能的泵、压缩机、换热器等。
4. 加强员工节能意识培训,鼓励员工提出节能建议。
五、能源监测与统计1. 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能源使用情况。
2. 定期进行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六、节能奖励与惩罚1. 对于节能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节能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节能宣传与教育1. 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全员节能意识。
2. 通过内部培训、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方式,普及节能知识。
八、制度修订1. 根据国家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定期对节能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节能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疑问,可向节能管理岗位咨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化工厂的具体需求和操作流程。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最新版)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范本(2篇)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化工企业的节能工作,包括节能目标的确定、节能技术的应用、能源数据的管理、能源审核和评估等。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节能原则、措施和目标,并通过落实能源管理责任制,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节能管理制度,为企业的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能源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及时了解能源消耗情况和节能效果,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计划提供依据。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能源利用率,推动能源节约和二次能源利用。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加强能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技能,增强企业的节能意识和能源管理能力。
第二章节能目标的确定第八条化工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节能政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节能目标和计划,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能源排放。
第九条化工企业的节能目标应具体、可行,并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产量和产品种类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目标的落地实施。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将节能目标纳入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节能技术的应用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节能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利用、能源装备更新等。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采取控制措施减少能源的浪费,包括优化工艺、改进操作和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能耗分析和评估,发现能源消耗高的环节,提出改善方案,并进行实施和监督,确保节能效果的达到预期。
第四章能源数据的管理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源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化工厂节能管理制度范本
化工厂节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能源管理、设备运行、生产操作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化工厂节能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化工厂应设立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的能源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部门设经理一名,工作人员若干。
第五条能源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能源管理制度,对全厂能源使用进行监督和考核;(二)组织能源审计,查找能源浪费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三)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组织节能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四)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为生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五)定期向厂领导报告能源管理工作情况,对重大能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部门应设立能源管理员,负责本车间的能源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员的职责:(一)执行能源管理制度,对本车间的能源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二)发现能源浪费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参与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本车间员工参加节能培训;(四)对本车间的能源消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生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能源管理第七条化工厂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包括能源使用计划、能源消耗统计、能源设备运行维护、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化工厂应根据生产需求和能源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能源使用计划,确保生产过程中能源的合理供应。
第九条化工厂应定期进行能源审计,查找能源浪费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审计内容包括:(一)能源设备运行状况;(二)生产操作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三)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四)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条化工厂应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新引进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确保项目符合节能要求。
第十一条化工厂应加强能源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
化工企业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办法
化工企业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办法实施日期:1990年05月21日颁布时间:1990年05月21日颁布单位:化工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化工企业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化学工业部《化工系统实施国家“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细则》,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分为国家节约能源特级企业,国家节约能源一级企业,国家节约能源二级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节约能源企业四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工系统所有企业。
第二章升级(定级)条件第四条申请定为国家节约能源特级企业、一级企业和二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⒈已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节约能源企业”的企业,可申请定为“国家节约能源二级企业”。
节能升级(定级)逐级进行,不得越级申请。
⒉主要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化学工业部颁布的节能升级考核指标。
由其它部门归口管理的产品,必须达到归口部门颁布的节能升级考核指标,能耗计算办法也应按照归口部门的有关规定。
⒊考核的主要产品(指能够代表企业水平并起主导作用的产品)的能耗量一般要占企业综合能耗的75%以上,但不得低于60%。
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化工企业,考核的主要产品的能耗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企业综合能耗的50%,万元产值能耗也必须达到化学工业部颁布的节能升级考核指标。
⒋按“节能工作检查评分表”自检,评分应达到如下分数:国家节约能源特级企业≥95分,国家节约能源一级企业≥90分,国家节约能源二级企业≥80分。
⒌已经获得计量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计量合格证。
⒍从国外引进主要技术装备的企业,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或其它能耗指标应比引进时的合同保证值低,方可申请定为国家节约能源企业。
⒎企业因违反《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等节能法规或发生浪费能源等重大事故,并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上机关通报批评或处罚的企业,取消当年节能管理升级(定级)资格。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制办法1.doc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1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正式版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设立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综合管理。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决策;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综合目标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节能综合指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或岗位。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处室和岗位。
各事业部、管理部应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编制非上市部分的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非上市部分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非上市部分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编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集团公司能源消费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科技开发部负责组织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国内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编写化工企业节能推广技术及节能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负责节能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人事部负责根据节能工作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会同节能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六)各事业部、管理部是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的工作目标;2.负责提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提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及分解到所属企业节能具体目标;3.负责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4.负责实施或提出年终评比考核和奖惩建议;5.负责制定或提出业务范围内主要节能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建议;6.负责组织限额以下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7.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8.负责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根据节能工作规划、节能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做好节能培训工作;10.负责编制年度能源监测、能源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是节能工作的主体。
必须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委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安排专人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工作。
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节能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节能管理人员,同时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备案。
各单位的节能相关管理部门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形成单位内部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各单位领导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细则以及节能工作目标、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项目的审定和上报。
(四)负责处理本单位节能方面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节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本单位开展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各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总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负责考核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核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逐级分解落实能耗指标,考核用能单位的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节奖超罚。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档案和台帐;定期对本单位节能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统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评估和审查及初步设计中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的审查,参与节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并进行监督。
(九)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员工节能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用能单位的职责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所属各用能单位职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节能监测中心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职责(一)承担企业能源利用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制定或修订节能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跟踪国内外节能标准、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发展动向,为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提出规划建议。
(四)承担或参与企业节能规划与用能优化、节能咨询服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节能篇(章)评估等工作。
(五)开展节能技术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第三章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凡无节能篇(章)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评估意见,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批复内容。
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开工建设。
第十九条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全厂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二条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节能措施与能耗指标,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设计、施工部门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
项目竣工后,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能耗测试标定验收,其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