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
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1.总则
1.1 为加强医院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带教老师管理,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2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带教老师的遴选、培训、考核等工作。
2.带教老师遴选条件
2.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2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3 掌握本专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4 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带教老师职责
3.1 指导和监督实习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
3.2 培养实习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
3.3 组织、安排和落实实习生的各项教学活动。
3.4 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实习总结评语。
4.培训与考核
4.1 新遴选的带教老师须参加教学理论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理论和实
操考核。
4.2 在职带教老师须定期参加专业和教学技能的培训。
4.3 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实习生评价等。
5.待遇与激励
5.1 学院给予一定的工作量酬金。
5.2 优秀带教老师可作为职称晋升的加分条件。
5.3 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
6.附则
6.1 本方案由医院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
6.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的选拔与聘用1. 选拔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背景。
2. 聘用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医师可向医院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4)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三、带教老师的职责与义务1. 制定带教计划: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全面、系统。
2. 教学培训:对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3. 临床指导:带领学员参与临床工作,指导学员进行诊疗操作,培养学员的临床思维和判断能力。
4. 教学评估: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要求。
5. 学术交流: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员的学术水平。
6. 填写教学记录:认真记录教学过程,填写教学日志,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7.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四、带教老师的权利与待遇1. 享有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优先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 获得相应的带教报酬,并根据教学质量和工作量,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
4. 有权对教学工作和学员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带教老师的管理与考核1. 管理:医院教育部门负责对带教老师进行管理,定期了解带教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考核:医院教育部门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教学成果等方面。
3. 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佳的带教老师,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带教资格。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水平,保障医生的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老师,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等。
二、临床老师资格及要求1. 临床老师应为正式注册的医生,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2. 临床老师应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医学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3. 临床老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参加相关的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临床老师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临床老师的管理1. 临床老师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或时间。
2. 临床老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系统全面。
3. 临床老师应指导学员进行临床实践,重视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技能的培养。
4. 临床老师应及时给予学员反馈,鼓励学员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
5. 临床老师应积极参与临床教学质量评估,接受学生、同行及上级领导的评价和建议。
6. 临床老师应定期参加医院举办的教学研讨会,交流教学心得和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7. 临床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不同的学习方式,根据学生的特点灵活调整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8. 临床老师应保护学生的权益,不得在教学中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侮辱行为。
9. 临床老师应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共同发展。
四、临床老师的考核和奖惩1. 医院将定期对临床老师进行考核评估,评价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对表现优秀的临床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教学效果不佳、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临床老师,医院将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职等处罚措施。
3. 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犯错误的临床老师,医院将严肃处理,甚至予以开除。
五、临床老师的权利和义务1. 临床老师有参与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的权利,并有权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2. 临床老师有权获得医院提供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不受歧视或侮辱。
医院护理带教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带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带教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护理部门进行护理带教工作。
第三条护理带教工作原则上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丰富临床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护理带教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通过护理带教,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促进护理队伍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护理带教计划第六条每年初,护理部门应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和护理人员的实际情况,编制护理带教计划。
第七条护理带教计划应包括带教对象、带教内容、带教时间、带教方法等内容。
第八条护理带教计划应提前报经护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安排。
第九条护理带教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护理带教方法第十条护理带教方法主要包括理论教学、技能培训、实地指导、临床实习等形式。
第十一条理论教学应结合实际工作,以案例分析、病例讨论等方式进行,激发学习兴趣。
第十二条技能培训应重点培养护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实地指导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护理人员对带教对象进行现场指导和模拟操作。
第十四条临床实习应根据带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安排不同时间和部门的实习。
第四章护理带教要求第十五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带教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的精神,耐心细致地指导带教对象。
第十六条带教对象应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实践,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第十七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沟通和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应重视实效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护理人员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护理带教考核第十九条护理带教结束后,应对带教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其学习和实践情况。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评定等级和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应报经护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记录在带教对象的个人档案中。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资格评定表
1.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及护士资格证。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工作年限满五年及以上,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特殊科室依照实际情况而定)。4.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能熟练;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热心教学,为人师表,能严格管理和爱护学生;表达、沟通、组织能力强,可胜任本专业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安排,善于学习、总结和创新。5.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民主推荐。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资格评定表
临床教学管理
批准人
生效日期
护士姓名
1.适用范围:全院护理岗位护理人员
2.规范:
2.1为规范医院护理带教,促进临床护理教学和临床护理事业的协同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2基本要求和目的
2.2.1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并能够有效的为护理事业培养人才。
□临床中专护生带教老师□临床大专护生带教老师□临床本科护生带教老师
□临床规培/进修生带教老师
本人签名:护士长签名:科护士长签名:护理部主任签名:
年月日
临床实习生带教老师
1.坚持结合临床的小讲课制度,每月轮2-4次。2.能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及时修改学生书写的各种护理记录,给予学生的动手机会多,要求规范,做到放手不放眼,所指导的学生无差错事故。3.熟练运用护理程序进行教学工作。4.本科护生的带教老师要能够在教学和临床带教中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并担任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
2.4考核评定
2.4.1临床带教分类管理主要由护理部集中各管理层护士和各科室护士长的意见,制定临床带教老师分类的条件、依据和相应职责,每年度考评一次,考评内容结合带教工作质量,学员反馈,同事、护士长、护理部测评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核定带教老师下一年的任职。
医院护理教师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理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教师队伍的素质,保障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护理教师职责1. 护理教师应具有高度的医疗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传授护理知识和技能,指导学生进行临床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护理教师应积极参与护理教育相关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3. 护理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 护理教师应与医院其他科室及临床科室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医院的护理教育工作。
5. 护理教师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不得对医院的声誉造成损害。
三、护理教师考核1. 护理教师的考核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术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
2. 护理教师应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其职务等级和薪酬的重要依据。
3. 护理教师在绩效考核中如有不合格表现,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护理教师培训1. 为提高护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医院应定期组织护理教师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2. 护理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护理知识更新等方面。
3. 护理教师培训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用由医院承担。
五、护理教师奖惩1. 对于优秀表现的护理教师,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绩。
2. 对于工作不认真、教学效果不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护理教师,医院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程序予以相应的处罚。
3. 护理教师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
六、护理教师管理1. 护理教师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招聘、分配、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
2. 护理教师的职称评审和晋升,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
3. 护理教师管理应民主、科学,尊重护理教师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见,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护理教师权利1. 护理教师有言论自由、人身尊严、利益保障的权利,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一、临床带教老师基本条件
1、带教老师必须热爱护理工作岗位,理论基础扎实,专科操作技能娴熟,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风范。
2、带教老师必须为专科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是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临床带教教师的管理
1、带教老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安排好实习带教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耽搁甚至阻止学生实习。
2、带教老师必须按照本科室实习大纲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3、带教老师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带教资格。
4、带教老师应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
对带教效果突出,专家、同行及学生评价满意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优先进修、晋级、评定职称,并予以适当奖励;对严重违犯本规定,专家、同行及学生评价满意者,予以警告,取消带教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影响恶劣者三年之内将不予以进修、晋级、评定职称。
专科护士带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科护士带教工作,提高专科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承担专科护士带教任务的带教老师、护士及实习护士。
第三条专科护士带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实习护士的合法权益;(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护理能力;(三)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四)严格考核,确保带教质量。
第二章带教老师第四条带教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年以上;(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事业;(三)具备较强的临床护理技能和带教能力;(四)熟悉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能胜任专科护士带教工作。
第五条带教老师的职责:(一)负责实习护士的日常护理工作,确保实习护士的安全;(二)根据实习护士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带教计划;(三)指导实习护士进行临床操作,纠正操作中的错误;(四)传授专科护理知识,提高实习护士的专科护理水平;(五)关心实习护士的生活,解决实习护士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六)定期对实习护士进行考核,评估带教效果。
第六条带教老师的选拔与培训:(一)单位应定期组织带教老师选拔,选拔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二)单位应加强对带教老师的培训,提高带教老师的带教能力;(三)带教老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章实习护士第七条实习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三)热爱护理事业,愿意从事护理工作。
第八条实习护士的职责:(一)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二)认真学习专科护理知识,提高临床操作技能;(三)积极参与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四)尊重带教老师和患者,维护医院形象。
第九条实习护士的管理:(一)实习护士应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二)实习护士应按时参加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三)实习护士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评估实习效果。
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临床实习是护理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员综合能力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化必不可少的过程。
为了使我院护理教学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带教老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目标、统筹安排教学计划,有效提高护理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护理人才,现拟定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望遵照执行。
1、带教老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师(含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属本科系的业务骨干。
由所在科室推荐,并经护理部考核、审批而定。
2、带教老师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实习学员、进修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3、带教老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护理部——带教老师——学员班长三级管理制。
4、实习、进修学员在本科室轮转期间,带教老师应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属学校、学历、进出科时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心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在学员出科时给以恰当的鉴定。
5、合理安排学员的实习计划及班次。
负责落实“一带一”教学制度,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参与带教。
原则上,工作2年以上的护士和二级以上(含二级)护士,并获得执业资格者方可参与带教。
6、带教老师应结合本科病人的疾病特点,负责安排每周至少一次给学员讲课,要求每次课不少于30分钟。
并要求老师有授课教案,学员有听课笔记。
6、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学员完成指定数量的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要求指导每轮学员完成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2份(整个实习期间,每名本科生至少完成4份,大专生至少3份,中专生至少2份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负责批改后上交护理部。
7、每轮学员进、出科时都要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出科时还要进行1-2项操作考试,并记录成绩,上报护理部。
8、带教老师负责实事求是填写实习、进修学员轮转鉴定。
10、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老师不得更改学员轮转次序、不得对学员分布进行调整。
11、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不得批准学员病事假。
护理临床带教制度
护理临床带教制度实习是护生由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过渡阶段,搞好临床带教对提高护生的综合能力,使之发展成为实用型护理人才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优秀的带教老师可以全面指导护生将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对临床各科室的理性认识,学会正式与患者面对面交流,学会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直至独立肩负起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
护理部招收已完成理论课程尚未进入临床的(中专、大专、本科)护理实习生,到医院后实施严格、系统的管理、学习和带教,使护生的综合素质、学习生活作风、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一)管理方式由护理部临床教研室、科室护士长、科室教学组长、带教老师逐级管理、负责,保证护生学习、工作、生活顺利、安全、无差错事故发生。
(二)带教方式带教资格由护理部认可、备案的3年以上护龄的优秀护士带教,传授本科室的理论知识、临床各项操作技术、各项基础护理工作、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等内容。
(三)带教要求带教老师要培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多接触患者;在技术操作上要具体指导,严格训练,凡学生参加各种操作,带教老师都应放手不放眼。
(四)实习方式根据实习分组在临床各内、外、专科共10多个科室进行轮转,每个科室2~4周,期间科室每周安排小讲课1次,出科前进行该科室的理论、操作考试,分数计入实习手册供毕业时参考。
(五)临床实习管理临床实习阶段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
对护理这项操作性很强的职业来说,这个阶段尤为重要。
1.实习计划由医院根据校方的实习计划,组织安排和实施。
2.每年组织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班,严格筛选教学组长,并对每一名带教老师从工作年限、学历、基础理论、操作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每个临床科室实习工作在护士长指导下,由教学组长负责,包括制定科室带教计划、学生排班、小讲课、操作示范、组织护理教学查房、出科考试、学生评价等。
通过管理,使学生们的实习有计划、有日的、合理地进行,确保教学质量。
4.护理教研室定期和不定期到各临床科室参加护理教学查房或讲课等,并对护理教学查房质量进行考核及评价,成绩纳入护士长年终绩效管理考核中。
护理带教老师的具体要求
一、护理实习带教老师的具体要求1、带教老师是临床工作5年护师或大专以上的护理人员。
护士长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固定老师带教。
2、带教师应以身作则,将好思想、好作风、好技术传授给实习护生。
工作时着装仪表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院有关规定,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带教,严格要求。
带教时做到放手不放眼,若护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护理差错或医疗纠份,带教老师应负主要责任。
4、每科护生实习结束应对其进考试,内容按实习大纲要求选择1~2个项目,将考试成绩填写到实习手册上。
5、每位带老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科知识讲麻。
6、带教老师每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的理论、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全院平均分。
7、若在带教过程中,被护生反映较差的带老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停止带教资格。
二、护生管理要求1.护生要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参加院团支部举办的组织生活会及团员活动。
3.实习组长认真考勤记录,上班不迟到、迟早退,通常情况下不准事假,病假须有医师证明并报告护理部,旷工3天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立即停止实习。
4.上班时间着装符合要求,不浓妆装艳抹,不穿响底鞋,不戴耳环戒指,不看非业务书籍和电视,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外出办私事。
5.遵守作息时间,外出请假、晚间外出不得超过22:00,不准在外留宿,不准带男同志到宿舍闲谈,违反纪律累计3次即停止实习。
6.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整齐,不乱扔乱倒垃圾。
每天由实习组长安排轮流卫生值日,每周组织大扫除1次。
7.护生实习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由护理部组织评选“优秀实习”进行表扬和奖励,并记入实习档案。
8.尊重老师,虚心好学,每科实习结束后及时书写出科实习小结,并完成实习手册的填写。
三、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实习带教计划(一)目的要求毕业实习是护理专业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学生通过实习,应进一步理解和巩固基本理论知识、增强爱伤观念、热爱本职工作,将专业知识与临床实际结合,并能熟练掌握一般护理技术操作,掌握常见病的病情观察、一般防治原则,熟悉医院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及护理人员职责,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奠定良好的基础。
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一、概述二、资格要求1.具备护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执业资格并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能力;4.持有国家或地方相关护理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
三、职责和任务1.指导新护士进行临床实践,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2.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员工培训计划;3.负责护理进修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4.参与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5.开展护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6.参与护理团队的构建和护理质量的改进工作。
四、权利和义务1.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2.参加学术研究、培训和进修的机会;3.参与护理带教老师的培训和交流活动;4.享有相应的职称和职级晋升机会;5.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工作评价与考核1.按照医院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工作评价和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工作能力、带教效果等方面;2.评价结果作为晋升、奖励和岗位产薪水的重要依据;3.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帮教,并听取改进意见。
六、违纪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对于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可以扣发绩效工资或者降低职务职级;3.对于教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并重新进行培训。
七、附则1.本规定由医院护理部制定,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2.对于一线护士评为护理带教老师,要充分考虑其对护理工作的熟悉程度和实际操作能力;3.对于护理带教老师的职称评定,要根据其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进行评定。
以上是医院护理带教老师的管理规定,通过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促进医院护理带教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和护理质量。
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发挥护理带教老师在培养和引导护士方面的作用,为医院的护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临床护理带教规章制度规定
第一部分临床护理带教规章制度临床护理带教管理规定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护理带教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护士、护生和进修生带教质量的优劣直接反映着医疗护理质量的好坏,为了更好地做好护理临床带教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1、医院的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护理部、科室护士长和科室总带教老师分级负责管理。
2、医院护理部指定医院总带教老师具体负责在职护士、实习护生的政治思想、临床实习和生活管理。
做到思想上有人抓、业务上有人教、生活上有人管。
3、各护理单元设立总带教老师具体负责在职护士、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临床带教职责(一)、护理部(医院总带教老师)职责1、负责组织临床护理带教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临床带教规章制度,组织、安排、落实各大、专院校的临床护理带教任务,安排各大专院校学生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
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
2、加强临床带教管理,加强对实习生的领导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
定期审阅实习生的周记,掌握实习生的思想动态。
3、组织全院性护理教学查房,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带教计划的落实和达标情况。
4、每月召开护理教学例会和实习生座谈会,总结、计划每月的护理带教工作。
5、对每一轮、每个护理单元进行教学工作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与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沟通、协商,提出整改措施,以达到持续质量改进。
6、定期安排实习生专题讲座,并督促实习生学习理论知识。
7、帮助解决实习生的膳食及有关学习生活等问题,对实习生的生活作息制度按医院规定加强管理。
8、督促学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管理各种临床带教档案。
9、定期检查医院临床护理带教质量,定期抽查学生实习情况,成绩列入个人技术档案中。
书写毕业实习生总评语。
10、定期下病房巡视,了解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医院领导和有关科室共同协商解决,以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1、带教老师必须工作3年以上、护师职称(N2级以上)、表现优秀的护士。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临床带教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协助科室制定和实施各阶段护生带教计划,不断改进带教工作。
3、带教老师要严格按科室带教计划并结合学生实习手册要求,完成本科室带教工作。
并不断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言传身教。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有创新精神,做到教学内容充实全面,教学方法科学新颖,教学效果好。
4、学生入科后首先要将科室的教学计划告诉学生,使其了解教学目标和内容,征求学生意见,积极参与,更好地完成教学计划。
5、培养学生团队意识、具有与他人合作的精神。
6、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征求学生对教学意见,关心学生生活、学习。
结合本病区的病种,定期给学生进行业务讲课。
7、教师在带教过程中,严格遵守“放手不放眼,放做不放教”。
出科前按本科室要求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填写出科实习评价。
8、若在带教过程中,被反应差的带教老师,给予批评,并停止带教资格。
若护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护理差错或医疗
纠纷,带教老师应负主要责任。
医院带教老师规章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的管理,规范带教工作,提高医院的教学质量,保障医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带教老师是指在医院从事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或临床医护人员。
第三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具备执教和带教的资格和能力。
第四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带教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保障医学生的学习质量。
第二章带教工作要求第五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认真履行带教工作职责,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安排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实践活动。
第六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为医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辅导,引导他们在临床实践中学习和提高技能,培养他们的临床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重视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鼓励他们主动参与临床工作,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第八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根据医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和实践。
第九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提供充分的学习资源和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支持,保证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全。
第十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与医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带教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评价表,记录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第十二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报告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配合医学生的实习考核和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和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医学生的财物或礼品。
第十五条医院带教老师应当积极参与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报告和记录的义务,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医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医院带教老师的工作管理。
带教制度职责
(一)护理教学管理制度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实习护士的各项管理工作。
2、凡是进入医院实习护理专业的学生,须经护理部同意,由护理部安排实习科室。
护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护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差错,原则上由带教老师负责,医院按有关制度扣罚。
对实习生违反医院制度的,通报所在学校、单位。
3、护理部设立一名教学干事专门分管护理教学工作,根据教学大纲拟订教学计划,负责安排护生实习。
科室设1名带教组长。
护士长、临床带教组长和带教老师组成临床教学小组,负责实习护生教学工作,定期总结,提高教学质量。
4.护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教学检查。
审阅带教记录本、护生实习记录本,了解实习进展及护生思想动态,指导护生实习、临床带教,并将信息反馈到各科室。
护理部定期组织各实习组长或实习生进行评教评学,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不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5、临床带教老师资质符合规定。
带教老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带教老师对护生认真带教,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6、护士长及带教组长要经常检查、督促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开展教学查房、护理理论和操作小讲课各至少1次,病区有教学记录。
带教组长在每批实习生出科前进行理论及操作考核、评教评学,并做好小结。
7、实习结束,须完成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方能离院。
(二)实习生管理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护理部的轮转安排,不得私自调班或更换实习科室。
2.注重仪表,上班时间按照医院要求着装。
3.注重医德修养,关爱患者,尊重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服务要做到细心、耐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不接受病人礼物,不得向病人及家属借任何物品,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除全额退赔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4.端正实习思想,培养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工作作风和沉着冷静的工作态度,形成勤动脑、善思考、常提问、多总结的好习惯。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护理临床带教老师是指担任护理专业临床教学工作的中高级职称人员,他们在临床实践环境中指导和教育护理学生,帮助他们提高专业素养和临床技能。
为了规范护理临床带教老师的管理工作,有必要制定相关的资格管理细则。
一、资格认定标准1.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护理学院、相关学院相关专业毕业;3.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且在临床岗位从业时间在10年以上;4.取得护理学硕士、博士学位或其他同等职称;5.参与过临床教学工作,有良好的教学评价和教学成果。
二、资格认定程序1.申请:符合资格认定标准的候选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格认定;2.材料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基本条件;3.评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估其在临床实践和教学方面的能力;4.公示:评审结果及命名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5.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候选人确定为合格的护理临床带教老师。
三、资格管理机构四、资格有效期管理1.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认定;2.届满申请:护理临床带教老师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以向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届满申请;3.届满复审:届满申请后,资格管理机构需对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进行复审,评估其在近五年内的临床实践和教学工作,确认是否继续具备资格;4.资格取消:如护理临床带教老师在届满复审中评估不合格,将取消其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
五、培训和考核1.培训:护理临床带教老师需要参加资格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2.考核:资格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对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实践能力、教学评估和教学成果等。
六、权益保障1.护理临床带教老师享有与职称相匹配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和职业晋升等;2.护理临床带教老师有权拒绝不适合教学的任务,并享有适当的教学资源和支持;3.护理临床带教老师有权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并得到合理的听取和回应。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
理细则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总则
为规范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促进护理教育和临床护理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1•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是指长期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承扌日护理专业实践教学临床带教任务的在职护理专业人员,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丰富的护理理论知识及临床护理技能,并能够有效地为发挥实习学生综合的专业素质提供帮肋。
2.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促进教学和临床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提高护理教育教学质量,从而达到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目标。
二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项条件)
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条件);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3•持护理大专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持护理本科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护理研究生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4•持大专学历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护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曰制本科或全曰制硕士毕业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近三年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以上;
6•有参与临床教学的热情和能力以及所在科室的民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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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
管理细则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一总则
为规范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促进护理教育和临床护理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1.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是指长期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承担护理专业实践教学临床带教任务的在职护理专业人员,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丰富的护理理论知识及临床护理技能,并能够有效地为发挥实习学生综合的专业素质提供帮助。
2.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促进教学和临床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提高护理教育教学质量,从而达到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目标。
二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项条件)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条件);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3.持护理大专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持护理本科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护理研究生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4.持大专学历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护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硕士毕业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近三年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以上;
6.有参与临床教学的热情和能力以及所在科室的民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