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煤矿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包括瓦斯等级鉴定的要求、程序、责任等内容。
三、瓦斯等级鉴定的要求1. 瓦斯等级鉴定应在施工前进行,且应每年进行一次。
2. 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3. 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矿井停产期间进行,且应采取多次分时段取样、实验方法确定煤层瓦斯涌出量,确保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可靠。
4.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于生产现场。
四、瓦斯等级鉴定的程序1. 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确定工作小组成员,并编制瓦斯等级鉴定计划。
2. 工作小组成员应对矿井停产期间分时段取样,并进行瓦斯抽样分析,确定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3. 工作小组应对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编制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
4. 相关部门应审核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对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作出认可或否认的决定。
5.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经相关部门认可后,应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指导书等相关文件,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五、责任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瓦斯等级鉴定计划,确保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瓦斯等级鉴定任务,确保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对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进行认可或否认,做出相应处理。
4.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做好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应用工作,编制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生产现场安全。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批。
以上就是本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二)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监测、控制和治理;(三)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发布和存档;(四)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五)制定和实施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应急预案;(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鉴定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数据收集和整理;(三)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四)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审核和发布;(五)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存档。
第八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应当采用科学、准确、可靠的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发布,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测与控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体系,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实时监测。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保障瓦斯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工作,包括煤矿、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等领域。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是指对瓦斯设备进行技术评估、检验和鉴定,判断其所处的瓦斯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瓦斯等级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专业鉴定机构完成。
第五条瓦斯等级鉴定的结果应当公开透明,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果应当在特定场所进行公示。
第二章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第六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一)瓦斯设备的使用环境,包括矿井、工厂等;(二)瓦斯设备的性能特点,包括瓦斯爆炸性质、瓦斯浓度等;(三)瓦斯设备的技术参数,包括瓦斯排放量、瓦斯潜在危险等。
第七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根据瓦斯设备在各项评估指标上的表现,确定其所处的等级。
第八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果包括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论和建议等。
第九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果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作为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瓦斯等级鉴定的程序第十条瓦斯等级鉴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瓦斯设备的相关资料、使用环境说明等;(二)评估: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瓦斯设备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等级;(三)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对瓦斯设备进行技术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鉴定;(四)结果:鉴定机构应当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结果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五)公示:相关部门应当将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果在特定场所进行公示。
第四章瓦斯等级鉴定的管理第十一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日期、鉴定机构等信息。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进行检查,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瓦斯设备的等级鉴定结果应当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等级鉴定结果加强对瓦斯设备的监管。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模版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模版1. 引言(500字)瓦斯等级鉴定是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的安全管理和瓦斯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提高矿井的生产安全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旨在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和评定,并提出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2. 范围(300字)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地下煤矿、金属矿山等具有瓦斯危险的矿井。
涵盖了瓦斯等级鉴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3. 术语和定义(500字)3.1 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瓦斯的浓度和压力等指标,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的瓦斯等级。
瓦斯等级的划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
3.2 瓦斯等级鉴定:通过对矿井中瓦斯浓度、瓦斯压力等相关指标的测试和评估,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
3.3 瓦斯防治措施:对于不同瓦斯等级的矿井,采取相应的瓦斯防治措施,包括控制措施、监测手段、安全管理等。
4. 瓦斯等级鉴定程序(____字)4.1 准备工作:确定瓦斯等级鉴定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准备必要的测量仪器和设备。
4.2 瓦斯浓度测试:在矿井不同工作区域进行瓦斯浓度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4.3 瓦斯压力测试:测量矿井瓦斯压力,记录测试结果。
4.4 数据分析:根据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的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
4.5 结果评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把矿井划分为相应的瓦斯等级,并做出相应的评定。
5. 瓦斯等级鉴定要求(____字)5.1 现场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必须在矿井现场进行,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测试频率:对于每个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对于瓦斯等级发生变化的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3 测量仪器: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浓度测试仪器和瓦斯压力测试仪器,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5.4 测试记录:对每次瓦斯等级鉴定的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瓦斯浓度、瓦斯压力等数据,确保测试结果可追溯。
6. 瓦斯防治措施(____字)6.1 一级瓦斯等级:对于一级瓦斯等级的矿井,应采取严格的瓦斯防治措施,包括强化通风系统、加强瓦斯抽放和瓦斯抑制、提高瓦斯检测和监测等措施。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瓦斯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瓦斯等级鉴定第五条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分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三个等级。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涌出形式、通风系统等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瓦斯等级自评。
自评结果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的瓦斯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经审核,符合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条件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瓦斯等级鉴定证书;符合低瓦斯矿井条件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予以确认。
第八条瓦斯等级鉴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煤矿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第九条煤矿企业在瓦斯等级鉴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更新瓦斯等级鉴定证书。
第三章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第十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鉴定设备;(二)有专业从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鉴定工作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四)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当取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资质认定。
未经资质认定的机构,不得从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规定开展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承担责任。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范文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使用瓦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是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的过程。
第四条瓦斯等级鉴定分为等级初审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
等级初审是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现场审核是对符合等级初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审核。
第五条瓦斯等级鉴定由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按照评估结果,瓦斯等级鉴定将单位分为三个等级:高、中、低。
等级评定的标准将在后续章节详细说明。
第七条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将在瓦斯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并向相应单位和个人发放相关证书。
第八条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瓦斯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二章等级初审第九条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瓦斯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瓦斯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瓦斯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瓦斯使用设备和设施情况,包括数量、规模、使用方式等;3. 瓦斯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4. 瓦斯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证书和资质文件,包括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5. 其他瓦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瓦斯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对符合评估要求的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通知其进行现场审核。
第十一条如初步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供补充材料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二条瓦斯管理部门根据初审结果,将符合要求的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列入现场审核计划,通知其进行现场审核。
第三章现场审核第十三条现场审核由瓦斯管理部门的审核人员组成审核组进行。
第十四条审核组应当提前通知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确认审核时间和地点,并告知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现场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瓦斯使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2. 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估;3. 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瓦斯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4. 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情况进行了解;5. 对瓦斯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瓦斯使用现场进行拍照和记录。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3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瓦斯设备的检查、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单位为本单位的瓦斯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归瓦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同时加强对瓦斯设备的检查管理。
第二章瓦斯检查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瓦斯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瓦斯设备检查管理的责任单位,其职责包括:(一)建立瓦斯设备档案,包括设备清单、使用登记、维修记录等。
(二)负责定期对瓦斯设备进行巡检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三)负责检查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设备的操作培训。
(四)对瓦斯设备的维修、报废、更新等作出决策。
(五)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交瓦斯设备检查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七条瓦斯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和持证上岗人员,确保瓦斯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的专业性。
第八条其他部门应当履行与瓦斯设备管理部门合作,积极参与瓦斯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瓦斯设备的检查管理第九条对瓦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的周期为半年一次,具体时间由瓦斯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定期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瓦斯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记录的检查。
(二)瓦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包括压力、温度等参数的监测。
(三)瓦斯设备的维护记录和检修情况的检查。
(四)瓦斯设备的周围环境和隐患的检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以备后续参考。
第十二条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瓦斯设备出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待修复完成后,需进行重新检查。
第四章对瓦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三条对瓦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瓦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四条瓦斯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瓦斯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1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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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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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依据单位进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新建矿井揭露煤层前,应严格依据经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煤层瓦斯含量与涌出量猜想报告确定的瓦斯等级施工与建设。
在揭露煤层后应马上进行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务必进行矿井瓦斯鉴定。
建设矿井在有关证件齐全,转入正式生产后三个月内务必按正常生产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2、每个矿井每年务必对矿井进行一次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并严格依据批复的瓦斯等级进行瓦斯管理。
3、低瓦斯矿井生产过程中,毁灭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时,该区域即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
同时由矿总工程师支配对该区域的瓦斯涌出状况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集团本单位备案。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等级鉴定是指对各类瓦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估和划分的工作。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依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能力,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开展等级鉴定工作的场地;(二)设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三)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四)具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需的设备、仪器和标准样品等。
第六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过期需重新办理资质认定手续。
第七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督检查,应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检测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八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撤消资质证书:(一)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伪造等级鉴定报告;(二)严重违反瓦斯等级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
第三章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实施第九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指南。
第十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一)接受鉴定申请:接受瓦斯等级鉴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检测准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检查;(三)样品检测:按照鉴定申请确定的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四)数据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估;(五)发放鉴定报告:根据等级鉴定结果,向申请单位发放相应的等级鉴定报告;(六)记录和保存:对鉴定结果和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审查和查证。
202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1、各矿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分别在____月____日、____日、____日分三班进行,测定地点应在测风站或巷道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内进行。
3、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所用仪器、仪表必须经校正合格,测定方法和测定次数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的条件下进行。
按每一自然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分别测定计算相对瓦斯涌出量。
5、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测定时必须同时测定相应地点的抽放瓦斯量,矿井瓦斯等级必须包括抽放量在内。
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必须按集团公司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并在____月上旬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202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是指根据矿井瓦斯爆炸危险性,对矿井的瓦斯等级进行划分和鉴定。
矿井瓦斯是指矿井中由于煤炭等矿木的分解和变质而生成的可燃气体,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危险因素。
202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和矿井设备的安全。
该制度的制定是基于矿业发展的需要和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标准:根据矿井瓦斯含量、瓦斯爆炸指数和瓦斯抑制措施等因素,将矿井瓦斯划分为不同等级。
等级划分的依据是矿井瓦斯危险性程度,等级划分的目的是为了对不同等级的矿井采取相应的瓦斯防治措施。
2.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法:制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鉴定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测定、数据统计、模型计算等多种手段,通过瓦斯含量、瓦斯爆炸指数等参数的测定和计算,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
3.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周期:确定不同等级矿井的瓦斯等级鉴定周期。
对于高瓦斯等级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周期会更短,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瓦斯的安全问题。
4.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使用:确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4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记分奖励办法及考核标准一、瓦斯检查岗位操作、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标准。
1、上岗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认真按操作要求执行瓦斯、二氧化碳、温度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提高工作责任心,对所属检查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防尘设施、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监控系统了如指掌,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进行汇报,杜绝瓦斯超限、风机循环、微风作业的事故发生,杜绝空、漏、假检和弄虚作假不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现象发生,争____岗敬业,带头执行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2、对违反监督检查制度的考核标准。
(1)、出现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按矿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2)、内部查岗有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连续正常上班三个月按____%进行考核(可以多个月考核完),并在全科室各班组作检查。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有弄虚作假现象,造成失误由责任人承担,造成重大事故按矿规定执行,轻微失误一个月考核____%。
(4)、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线路规定执行,否则扣除____分。
(5)、瓦斯检查“三不对照”(记录图表、记录牌板、调度台帐)扣除____分,对其它地点通风设施、临时地点、防尘、局部通风、监测、抽放等地点的检查出现“三不对照”扣除____分。
(6)、正常生产情况下,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____小时;同一地点不同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____小时____分钟,每班一次检查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上下活动范围不超过____分钟,否则扣除____分。
(7)、瓦斯发生异常变化,没有发现或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撤人、停电、未及时汇报者扣除____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完成者奖励____分,发生责任事故按矿规定执行。
(8)、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当班未发现,扣除____分,因风机循环造成断电考核正常月出勤____%,能及时发现风机____不符合要求、风机循环及时汇报、进行处理者奖励____分,隐瞒不汇报者按断电进行考核。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3篇)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一)为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三)低瓦斯矿井每____年进行____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煤矿、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四)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五)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六)煤矿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____月份)进行鉴定;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中各取一天(间隔____天),每天分三个班(或四个班)进行测定。
(七)突出矿井(或者突出煤层)的鉴定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鉴定工作,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煤炭企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
是针对煤矿等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瓦斯检测仪器设备所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其目的是确保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瓦斯等级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
瓦斯等级鉴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评定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等级,以及监督和管理瓦斯检测工作。
2. 瓦斯等级鉴定的原则和方法。
瓦斯等级鉴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原则,采用合适的测试方法和设备,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等级评定。
3. 瓦斯等级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瓦斯等级鉴定主要包括瓦斯浓度测量的准确度、灵敏度、稳定性、响应时间等指标的评定,以及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管理情况的检查评定。
矿井瓦斯鉴定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鉴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矿井瓦斯鉴定是为了及时准确地鉴定矿井工作面和巷道内瓦斯的浓度,并对瓦斯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本制度依据《矿井安全法》、《煤矿瓦斯防治规程》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他存在瓦斯危险的矿井的瓦斯鉴定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瓦斯治理领导小组(一)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由矿井负责人担任组长,包括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它相关岗位人员为成员。
(二)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矿井的瓦斯鉴定计划、安排瓦斯鉴定工作、监督瓦斯鉴定过程,并对瓦斯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瓦斯检测人员(一)瓦斯检测人员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瓦斯检测人员负责对矿井工作面和巷道进行瓦斯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及时向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瓦斯鉴定流程第五条瓦斯鉴定计划(一)矿井负责人根据矿井特点和工作条件,制定瓦斯鉴定计划,并报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批准。
(二)瓦斯鉴定计划应包括瓦斯鉴定的时间、地点、范围、频率等要素。
第六条瓦斯检测(一)瓦斯检测应在矿井工作面、巷道和其他瓦斯易积聚区域进行。
(二)瓦斯检测人员应携带瓦斯检测仪器,按照检测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三)瓦斯检测结果应通过现场显示和记录方式记录,并及时汇报给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第七条瓦斯鉴定结果处理(一)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应对瓦斯鉴定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瓦斯防治措施,并向相关部门下达处理任务。
(二)瓦斯鉴定结果处理应及时有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八条瓦斯鉴定报告(一)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瓦斯鉴定结果编制鉴定报告。
(二)瓦斯鉴定报告应包括瓦斯鉴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检测结果、处理措施等内容,并由矿井负责人签署。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九条监督检查(一)矿井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所属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矿井瓦斯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最新版)(一)为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三)低瓦斯矿井每2年进行1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煤矿、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四)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五)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六)煤矿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7~9月份)进行鉴定;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中各取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个班(或四个班)进行测定。
(七)突出矿井(或者突出煤层)的鉴定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鉴定工作,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煤炭企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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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鉴定制度模版(3篇)
矿井瓦斯鉴定制度模版一、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自治区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瓦斯鉴定报告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等内容。
二、根据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我矿的瓦斯鉴定工作委托相关管理部进行鉴定,矿方协助配合。
三、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安排在每年____月或____月进行。
要求当月各井的生产布局合理,各工作面生产正常、稳定。
基础数据测定时间定在当月的____日、____日和____日三天,每天分三个班检测,每个班检测____次取平均数。
四、要求参加瓦斯检定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的测点、时间进行检测,不得弄虚作假,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五、矿井要绘制好瓦斯鉴定测点布置图,制定好检测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六、进行基础数据检测时,要有专人看管井下各地点的风门,严禁有人随意开关风门;风门必须完好,局扇必须正常运转,以确保井下风流稳定,所检测的数据准确。
矿井瓦斯鉴定制度模版(2)一、鉴定制度的目标和背景在矿井作业过程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如果瓦斯得不到有效鉴定和控制,将会对矿井的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和落实科学的矿井瓦斯鉴定制度对于矿井的安全运营至关重要。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矿井开采过程中瓦斯鉴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二、鉴定方法和步骤1. 定期监测:矿井应根据需要设计并安装瓦斯监测设备,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监测。
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特点和瓦斯生成的可能性确定。
2. 瓦斯抽检:定期进行瓦斯抽检,采集瓦斯样品进行分析。
瓦斯抽检的时间和地点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并确保采样过程的安全性和采样样品的准确性。
3. 瓦斯分析:对采集到的瓦斯样品进行分析,确定瓦斯的组成和浓度。
常用的瓦斯分析方法有色谱法、光谱法等。
在进行瓦斯分析时,应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并进行必要的校准操作。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范文(4篇)
瓦斯等级鉴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确保工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遵守科学、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做到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鉴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第七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瓦斯设施安全工作。
第八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二章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组织机构由瓦斯设施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二)组织和实施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四)开展研究和技术交流,推动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五)制定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六)加强对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瓦斯等级鉴定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瓦斯等级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鉴定申请、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鉴定结论的形成。
第十二条瓦斯等级鉴定的要求包括: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鉴定设备和工具应符合技术规定;鉴定方法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鉴定结果应符合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瓦斯等级鉴定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瓦斯等级鉴定应保护鉴定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杜绝泄密和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五条瓦斯等级鉴定应及时处理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第十六条瓦斯等级鉴定应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和评估,不合格的鉴定应进行整改或重新鉴定。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包括矿井瓦斯测量、监测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瓦斯抽放与利用等方面。
三、工作职责1. 矿方应设立瓦斯检查部门,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分配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具体工作。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熟悉瓦斯检查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安全性和精确性。
四、工作内容1.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测量,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对瓦斯浓度超标的地点进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准确度。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与利用方案,保证瓦斯安全抽放和有效利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控制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矿方应设立应急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制度评估和修订1.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进行推广。
2.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收集并汇总瓦斯检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维护矿井安全生产,促进瓦斯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开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包括矿井内煤层气瓦斯等级鉴定、通风系统瓦斯等级鉴定等。
三、责任主体1. 矿方应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建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2. 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组织机构应落实好各部门的职责,配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流程和标准。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方和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规范进行。
四、瓦斯等级鉴定流程1. 开采前的瓦斯等级鉴定(1)瓦斯等级鉴定应在矿井开采前进行,确定瓦斯等级及瓦斯防治措施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2)瓦斯等级鉴定应由矿方委托具有瓦斯等级鉴定资质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3)根据鉴定结果,矿方应采取相应的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开采过程中的瓦斯等级鉴定(1)矿方应定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再鉴定,及时调整瓦斯防治措施。
(2)矿方应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确保矿井内瓦斯排放及时有效。
(3)发现瓦斯等级鉴定超标情况,矿方应立即停止作业,做好应急处置,并报监管部门。
五、鉴定结果处理1.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档案管理,留存相关资料。
2. 矿方应根据鉴定结果,调整瓦斯防治措施,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监管部门应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矿井进行整改。
六、违规处理1. 发现矿方或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立即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2. 矿方或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 对于因瓦斯等级鉴定不当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2. 矿方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结合本管理制度,建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1. 引言矿井瓦斯是矿山开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危险因素,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管理对于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瓦斯等级评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术语定义•矿井瓦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
•矿井瓦斯等级:矿井瓦斯与矿井开采安全相关的等级分类。
•鉴定管理: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评定和管理的过程。
3. 矿井瓦斯等级分类根据矿井瓦斯的危害程度和开采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将矿井瓦斯等级分为以下几个等级:3.1 无瓦斯矿井定义:开采过程中瓦斯含量极低,不会对矿井安全产生重大威胁。
标志:矿井内瓦斯含量小于0.1%。
3.2 低瓦斯矿井定义:开采过程中瓦斯含量较低,对矿井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标志:矿井内瓦斯含量在0.1%到1%之间。
3.3 中瓦斯矿井定义:开采过程中瓦斯含量一般较高,瓦斯爆炸的危险性较大。
标志:矿井内瓦斯含量在1%到5%之间。
3.4 高瓦斯矿井定义:开采过程中瓦斯含量极高,瓦斯爆炸的危险性极大。
标志:矿井内瓦斯含量大于5%。
4.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程序为保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制度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4.1 监测矿井瓦斯在开采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矿井瓦斯监测和采样分析。
监测结果将作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依据。
4.2 确定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监测结果和已定义的矿井瓦斯等级分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评定。
评定结果将用于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4.3 制定安全措施根据矿井瓦斯等级的评定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抽放、通风系统改造、瓦斯检测仪器的配备等。
4.4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如发现等级变动或措施需要调整的情况,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和调整。
5. 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为保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5.1 培训与宣传对矿山开采人员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制度1、每年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矿成立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矿通风、安全等部门参加的矿井瓦斯等级小组:由通风部门编制实施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鉴定小组备齐所有仪器和测算记录等用品;校正鉴定所用的仪器,矿总工程师组织参加鉴定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鉴定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3、在矿井总回风道,各独立通风区域的回风道和各煤层、各采区(工作面)的进回风道的合适地点,可用原测风站;如无测风站,可选在断面规整、无杂物、距叉风口15m-30m以外的一段(10m)平直巷道内测定风量(巷道断面和平均风速),风流瓦斯的浓度、气象条件(地面和井下测点气温、气压、温度等用作参考)。
4、选择瓦斯涌出量最大的一个月(____月或____月)为鉴定月;在鉴定月的月初、中、未各选一天(间隔____天)为鉴定日。
鉴定日的产量、通风管理必须正常;在鉴定日内、分早、中、晚三班进行测定;在每班的时间内全班、初、中、未各测一次,并取平均值;在每次测定时,对风流的瓦斯浓度和温度等,要在同一断面的上、中下分别测定,并取平均值。
风量测定按测风要求进行,并将测定数据及时记录表中。
5、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时行测定的3d中,选出最大1d的涌出量来计算平均产煤1t的涌出量,以此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二)2024年,为了更好地管理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将推出全新的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推出标志着我国瓦斯管理工作的重大改革,将为我国瓦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一、制度的背景瓦斯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源资源,它在工业生产、能源供应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瓦斯的特殊性质,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引发爆炸、中毒等严重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目前,我国瓦斯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鉴定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对于瓦斯等级的鉴定标准存在差异,这导致了管理工作的不连贯和效果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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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三)低瓦斯矿井每 2 年进行 1 次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应每年测定和计算煤矿、采区、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四)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五)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六)煤矿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7 ~ 9 月份)进行鉴定;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中各取一天 ( 间隔 10 天 ),每天分三个班 ( 或四个班 ) 进行测定。
(七)突出矿井 ( 或者突出煤层 ) 的鉴定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鉴定工作,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煤炭企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
的鉴定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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