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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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工程。

第三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规范和操作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确定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范围和监控点位。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摆放位置应合理,能够全面、清晰地监控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防止盲点。

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的信号线路应采用专用线缆,避免与其他线缆混合敷设。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应选择高清品质,并定期清洗和调整,以保证图像质量。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存储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容量,能够长期保存视频文件,同时具备防盗、防火等功能。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监控设备的保护,防止被损坏、被盗等意外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合理分配监控设备的操作权限,严禁未授权人员操作和调整监控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备份,并建立健全视频存档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操作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个人隐私保护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监控中禁止收集、使用、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置合理的监控范围,避免监控设备捕捉到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生产效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控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生产生活秩序及其他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活动的设备和系统。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并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公正、公开。

第六条施工现场监控系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法治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科学管理原则:各项管理措施应当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管理经验基础上;(四)信息保密原则:管理应当严格保护监控系统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五)人机协同原则:管理应当充分发挥人工与监控系统的协同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控设备检测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第九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技术和设备的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系统的安装位置应当覆盖施工现场的重要区域,包括施工工地、材料堆放场所、施工通道等;(二)系统的摄像头应当设置在适当的位置,确保能够清晰、全面地监控工地的安全状况;(三)系统的安装过程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秩序不受干扰;(四)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五)系统的布线和连接应当符合相关安全和技术要求。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为规范学院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处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维护工作。

1、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由保卫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他人泄漏。

2、视频监控资料的调阅、备份和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二)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专用于校园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本系统,不得将本系统用于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监控中心值守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熟练掌握监控操作规程,切实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严禁无故中断设备运行,严禁擅自删除数据资料;除维保单位指派的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变更系统的设置。

(四)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地完成好校园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五)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视频监控系统被破坏和监控数据资料丢失。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一)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必须每日开展一次监控摄像头视频信号巡检,确认监控视频信号能正常捕捉及传输。

保卫处每周需对监控信息调取、系统运行日志建立等关键功能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二)视频监控系统需建立系统运行维护日志,值守人员每日对系统运行状况作详实记录,保卫处专人负责对运行维护日志检查并确认签字。

(三)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对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保卫处,并在运行维护日志作详实反映,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位置、故障现象及故障排除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使其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相关的平台、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显示大屏、电脑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软件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信息中心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统筹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二)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三)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四)负责对预算达到5万元及以上视频监控项目(包括其他项目中的视频监控子项,下同)进行技术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五)负责对视频监控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六)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监控管理员)提供日常维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七)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性应用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 各单位是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指定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及考核;明确专(兼)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及监控操作人员培训。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2023年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通过摄像机、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等构成的用于录制、传输、存储和管理视频图像的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学校、医疗机构、商业区等各类场所和领域。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合理、便民原则。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应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尊重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设置与使用第六条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须具备合法的权属和使用权。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需要合理布控,覆盖关键区域。

(二)设置应符合规划、建设和环境要求,不得影响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三)设置应明显标识,提醒监控范围。

第八条控制中心应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视频图像清晰度和完整性。

第九条视频监控数据应及时备份,并设置合适的存储时间,满足司法调查和安全管理需要。

第三章视频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数据的获取、使用、共享和保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控制中心应建立视频监控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使用和权限,并记录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数据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第四章监控责任与监督第十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录像是否完好。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监控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警方、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文1. 引言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且危险的环境,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监控施工质量,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被广泛应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以管理和优化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

2.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2.1 视频监控设备的选购在选择视频监控设备时,应优先选择高清晰度、抗干扰、可靠稳定的设备。

同时考虑设备的扩展性和兼容性,以适应不同施工任务的需求。

2.2 设备的合理布局设备的布局应考虑施工现场的特点和监控目标,保证视频监控设备能够全方位覆盖施工现场。

同时,保证设备的安装牢固,防止设备被恶意拆除或破坏。

2.3 数据存储和备份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是保证监控数据安全的重要环节。

应保证数据存储设备的稳定性和容量,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3.1 系统运行维护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线路的检查和设备软件的升级。

同时,建立一套监控系统运行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

3.2 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随意操作视频监控设备。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监控系统,且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或删除监控记录。

3.3 视频监控数据的管理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保存和归档,以备后期的查阅和分析。

视频监控数据的查阅和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授权,且严禁将监控数据用于非法用途。

4. 监控系统的应用与优化4.1 施工现场安全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施工人员的不当行为、安全隐患和紧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和报警。

4.2 施工质量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于施工质量监督,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步骤,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和规范。

4.3 施工进度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于施工进度监控,记录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和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期延误的问题。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办公生活区、生产现场、门岗及重要目标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一条技术工程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负责(使用部门配合)组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故障排除,组织定期检查维护。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的安装、权限分配、使用操作培训,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第二条安全监察部在不影响生产使用的情况下,对公司所辖区域内全部视频监控场所的视频设备均有权使用、调取和故障申报,同时负责办公生活区和场区门岗的监控值班。

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三条生产业务部负责生产作业场地区域内的监控值班和视频设备的控制、使用、故障申报,保证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库场作业部负责仓库内的监控值班和视频设备的控制、使用、故障申报。

第五条物业部负责食堂区域内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采集、使用、故障申报,保证厨具操作和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计划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公司其它部门进行监控设施的验收、调拨和组织清查等事宜。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一条监控设备使用部门负责针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制定监控管理办法,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定期将值班表报技术工程部备存。

第二条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使用监控设备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新能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监督监护作用,保障视频监控系统可靠、有效运行,规范各部门对视频监控信息记录的查阅、分析和整改,规范公司员工的作业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利用图像采集、传输、控制、记录、显示等设备组成的对公司各指定区域进行作业行为跟踪和信息记录的系统。

包含公司汽机、锅炉、除灰、脱硫、输煤等生产区域监控系统及厂区安全保卫系统、燃料“三大项目”系统等。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立,是为了提高公司监督效率,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避免不安全、不规范作业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工艺质量降低、设备损坏或经营损失,便于事件调查和明确责任,规避公司生产风险。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以及各外委单位。

第二章信息搜集范围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搜集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系统、安保系统、燃料三大项系统三个方面。

- 1 -第六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场所及部位(详见附表1)1.安全保卫:公司264门岗、273门岗、280门岗、主厂房西道路、厂外停车场、通勤班车停车场、综合办公楼大厅、电梯、地下停车场、财务出纳口、中心机房门口、物资楼南侧门禁、化学楼北侧门禁、生产楼门禁、化学楼门禁、264生产区域门禁、油库等重点保卫部位。

2.生产现场:主控室、升压站、汽轮机本体、发电机、锅炉房、主变、高厂变、炉侧电梯、除尘器、空预器、真空皮带、CEMS小间等,以及重点检修项目、重点技改项目、重大危险作业现场等。

3.燃料系统:采样室、制样室、存样间、量热室、元素分析室、工业分析室、采样通道、采样机集样间、采样机控制室、采样机操作室、发卡室、质检楼、重衡出入口等。

第七条责任部门对负责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梳理,对需要进行增减的监控设备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实施。

第八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的设置应进行区域优化、共享,应尽量避免重复设置,安装位置按便于清理、维护的原则进行选取。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规范视频监控项目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防范、服务管理和应急指挥等方面的保障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分为学校系统和各单位自建系统。

学校投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学校统一管理;校内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监控系统由各单位进行管理,但纳入学校监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保卫办公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和运行保障等工作;(二)参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论证、监管和验收等;(三)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四)为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五)负责学校视频监控中心的值班及视频监控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第五条学校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完好有效和平稳运行。

第六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申请,保卫办公室会同校园建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规划进行审批并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学校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自建系统),必须经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论证,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军工涉密单位、学校反恐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各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不允许自建视频监控系统。

第九条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自建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各自建系统原则上不安装视频资料存储设备,视频资料统一存储在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中。

第十一条与系统建设相关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需求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应一式四份,由使用单位、校园建设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及档案馆存档备案。

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等各类施工现场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监控摄像机和相关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存储的系统。

第四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要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规范和保密要求。

第五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安原则。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本办法施行后,原有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方案和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要,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合理布设和建设。

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应当设置尽可能全面、合理的摄像监控点,确保对施工现场的重要区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具备良好的图像质量和音频质量,能够清晰显示和记录相关画面及声音。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应当安装在合适的位置,能够最大程度地覆盖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保持稳定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系统应当24小时运行,无障碍地实时监控施工现场。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存储时间和画面质量,并在系统设置中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画面和录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保密,并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和复制。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记录和存储记录,确保监控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监控管理规范

监控管理规范

监控管理规范篇一: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办公、生产环境,结合公司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操作,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留影像资料:1、安装的重要设施、重要设施场地、设备及设备的重要部位,如重要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主机操作台、一些重要的操作岗位等;2、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如楼道、楼梯口、门口;3、放置重要材料的房间,如库房等。

;4、厂区内部分重要区域,如厂区大门、装车卸货区等;5、厂区围墙必须安装防护栏、电子围栏、感应器或摄像头等相关安全设施,确保厂区的安全。

第三条系统建设程序㈠、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装监控系统的区域,应做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信息部管理中心,由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具体实施;㈡集团公司要求各子公司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的位置,各子公司应根据要求上报具体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监督落实。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基本要求:㈠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㈡熟悉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办法,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及公司其它安全设备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处置报警及异常情况。

㈢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职责:㈠按时上岗,坚守岗位。

在岗期间,随时查看监控辖区内前端监控主机是否在线,若有主机掉线或视频丢失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快恢复正常。

随时检查所有摄像头及操作台操作运行情况,以保证其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㈡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当每周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线路及前端设备、信号传输、网络传输线路和存储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场地,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布设和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布设视频监控设备。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应挂在明显位置,确保可以清晰拍摄到施工现场的全貌。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机和硬盘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他人非法访问。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密视频监控设备的密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内容应按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不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故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时间稳定运行。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操作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必须在指定人员的监控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和关闭。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仅用于安全监测和施工管理需要,禁止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操作人员、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等。

第四章权益保障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工人应当被告知存在视频监控设备,并明确告知监控设备的使用目的。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工人有权申请查看自己在监控设备中的影像记录,并施工单位应予以提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公布工人的行为规范,明确工人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个人攻击和谩骂。

第二十条如有工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停工。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加强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安防应变能力。

加强对重点生产区域的监控,保障安全生产和财产安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范围2、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监控设备及治安监控设备定点、定编号、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

全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统一挂牌管理,使用单位需完善各自辖区内监控设备的设备台账。

负责局域内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

3、视频监控使用单位需指定一名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联络员(以下统称联络员),配合公司视频监控日常管理工作和视频监控维保工作。

4、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对联络员进行培训。

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5、公司网络管理员分配具有相应权限的视频监控系统登录账号给联络员,联络员需掌握辖区内所有监控的运行状态,在监控画面不显示或出故障时第一时间报告设备与检修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设备部负责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联络员禁止未经设备部允许直接联系维保单位。

使用单位在监控设备维修过程中需参与监护、监督和确认工作,并认真填写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

6、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机房监控系统核心设备的维护,在接到监控所属单位报修报告后,联系视频监控维保单位,督促其到我公司对监控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排除故障。

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发放到监控设备所属单位,并对监控所属单位的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进行定期检查。

建立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台账。

第三章监控管理7、治安监控系统由视频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在出现偷盗等治安事故时,如需调阅录像,需向武装保卫部发出申请。

8、联络员负责做好辖区监控范围内工作,并作好工作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上报。

9、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10、监控所使用计算机要及时设置密码,严禁将密码告之无关人员。

11、参与视频监控实时画面监控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具备良好的图像清晰度、运行稳定性和信息存储能力,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范围全面、有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监控系统设备。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确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方案,并提前申请相关许可证。

第七条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置在施工现场的重要区域,包括材料堆放场、设备工作区、办公室、出入口等位置。

第八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连接的稳固可靠。

第九条安装位置应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和稳定,避免被恶劣天气等因素损坏。

第十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应设置在能够全面监控施工现场的角度,并保证图像清晰度。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应采用稳定的网络连接,确保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电源和存储设备,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图像信息的保存。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第十四条在施工现场摆放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该区域具有监控设备,增加施工现场的监管效果。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权限。

第十六条监控中心应24小时监管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除施工单位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复制、删除监控视频信息。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

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

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

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2.4检修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

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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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规划大兴新城东片区枣园站地铁口
建设单位:北京中建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思创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2251?,地下均为2层、1#、2#主楼地上为34层,地下建筑面积24316 ?,其中地下车库22511 ?,地上建筑面积57935?,其中1#、2#住宅楼53788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4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5月9日,计划工期765日历天。

本项目采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目的是跟踪检查现场施工、安全保卫、场容卫生情况,力求发现问题和实现对问题发生原因的可追溯性,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确保单位财物和员工人身安全,为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创造良好环境。

为更好发挥录像监控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办法:
二、监控室的位置、布置与环境条件
本项目闭路监控室设在办公区一层安全监控管理室内,室内配备一台空调、满足通风,保证满足设备在厂家说明书标定的温度与相对湿度条件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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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供电线路消防与安全管理
控制室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本项目的监控室门口配备2只干粉专用灭火器。

室内的电气设施布置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电视监控系统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电源配电箱内安装电涌保护器。

穿管线缆的总截面面积,直段时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弯段时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30%。

沿塔吊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采用双屏蔽电缆敷设。

双屏蔽电缆的外层与塔吊(或防雷引下线)的避雷带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监控室的接地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四、监控系统的检查标准
项目安全总监每周二、五、日次抽检录相情况,检查操作(值班)人员技术能力和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日常安全检查、重要保卫工作及重要节日时,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监控系统不能监控的区域进行整改,达到安全管理规定的目标。

视频监控的摄像、传输、显示与图像记录、控制四个主要部分功能齐全,并具有对图像信号的分配、切换、存储、还原等功能。

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控制有效。

当施工现场环境变化,如被监视场所的最低环境照度、监视目标随施工进度变化等,及时调整该摄像头的位置来满足摄像要求的环境与照度,达到良好的摄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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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五、闭路监控系统操作与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1、录像监控指定专人操作管理,操作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各种设备的操作程序,认真负责完成项目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2、监控值班人员必须服从项目安全负责人(包括周末/节日值班工程师)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保守秘密: 鉴于监控室所监控范围及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均属保密,值班人员不得传播监控中发现的各种情况特别是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在监控室及非值班场合谈论监控过程、泄露监控录像内容;无公安机关出具的破案需要证明或非经项目领导批准,不外借录像资料或为其他无关的人员翻看、检索监控资料;因不遵守保密制度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泄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4、监控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施工现场安全与保卫规定后,立即通知项目安全负责
现场察看,并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人至
5、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监控值班人员每天登记监控日志,做好设备运行及故障情况记录(详细记录监控录像的运转、维护、检查、调阅的情况),保证运转正常、图像清晰;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和设备故障情况,监控值班人员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6、为确保监控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监控室保持清洁、卫生、通风,不得存放与监控无关的物品。

7、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每次重新开机前必须对监控设施进行回放检查。

如发现故障(有图像不清、故障、死机等情况)立即整改,同时向- 3 -
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若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供货单位前来处理。

8、监控室内禁止行为:
1) 严禁在监控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2) 严禁值班期间用电话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长时间通话或聊天,保证值班人员的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安全管理通道的安全畅通;
3) 未经本项目安全负责人及其上级许可,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和触动、使用设备,严禁查阅存储的录像;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4)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严禁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无监控无关的事情;禁止
调整改动监控系统的计算机内程序;
7)严禁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外的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记录、监控室的办公用具与用品等;
8)严禁在监控室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9、录像资料按规定时间保存,防止缺损,保证录像资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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