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管理】设计院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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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院况简介
2手册简介
2.1 范围和选用领域
2.1.1本手册阐述了设计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描述质量体系,履行各项质量活动的基本文件,要求每一项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向顾客/业主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
2.1.2本手册适用于设计院承接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建设咨询项目以及如“1 院况简介”所述内容。
2.1.3本手册适用于设计院内部的质量管理,也可作为向顾客/业主提供质量保证能力的依据。
2.1.4 由于工程设计和设计前期咨询不包括后续的施工建设安装过程,且施工建设安装质量由其他相关组织负责;岩土工程勘察和测量的外业各过程的结果和勘察内业成果通常都可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故将7.5.2条款删除。
2.2 编制依据
2.2.1 本手册编制依据为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
2.2.2本手册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设计院质量手册采用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3手册管理
3.1 质量手册由设计院科技管理部-质量管理室负责编制和修改,经管理者代表审核,院长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向全院发布实施。
3.2 质量手册经批准发布后,应标明版本号,放在院网中,各部门可直接在院网上查阅。质量手册部分内容需要更改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科技管理部-质量管理室负责进行修改,标明文件更改后的版本号,并将“体系文件更改通知单”发至各有关部门。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设计院按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文件化的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并保持其有效性。
设计院的外包过程包括勘察的劳务外包,有的勘察、设计专业有时会发生外包,计量仪器要外检测等。
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②质量手册;③质量体系程序文件;④其他质量文件。其中,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1部,质量手册1部,程序文件10部,其它质量文件40部。文件目录详见附录。
4.2.2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应包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产品类别,涉及的职能/部门、岗位和场所,以及不适用要求的删减和删减的合理性;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表述质量管理体系的相互作用等内容。设计院质量手册是进行质量管理,开展各项质量活动的法规和准则,是设计院必须长期遵循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2.3文件控制
4.2.3.1院编制《文件控制程序》,控制的文件范围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质量文件);
b与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勘察/测量有关的技术文件(如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勘察纲要/工程测量施测纲要及各类成果报告等技术文件);
c 计算机应用软件;
d 与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勘察/测量有关的外来文件(如顾客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的标准/规范、标准图册等);
e、设计院体系适用的记录。
4.2.3.2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a 组织内部编制的文件:
1)发布前须得到院行政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确保文件是充分和适宜的;
2)文件发布实施后,在必要时进行评审并更新,按原批准程序再次批准;
3)确保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如版本号)。
b 外来文件:
1)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如标明收文日期、编号、文件来源,适用的项目等);
2)控制文件的分发(如确定分发范围、发放登记等);
3)识别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有效版本,并予以控制。
c 文件控制的其它要求:
1)确保文件使用处能得到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2)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3)防止使用作废文件,若出于某种目的需保留作废文件,应对这些文件做适当的
标识。
4.2.4记录控制
4.2.4.1设计院制定《记录控制程序》,规定了对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其记录包括标准要求的记录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其他证据。记录应准确、完整、统一编目,便于识别和检索。
5 管理职责
5.1管理承诺
院长向所有顾客/业主及其它相关方承诺: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保持其有效性,为此应该:
5.1.1通过设计院内部,外部的培训、适当的会议等设计院告知全院职工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遵守法律、法规等质量意识,向全院职工传达满足顾客/业主和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重要性;
5.1.2制定设计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将院质量目标在各设计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解展开;
5.1.3每年按计划进行管理评审;
5.1.4确保产品实现过程获得适宜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5.2.1院长和管理者代表指挥和控制与顾客有关的过程,通过相关的质量活动,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识别和确定,并转化为建设项目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预防不合格,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
5.2.2副院长按各自分工协助院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5.3质量方针
工程勘察设计应“安全、实用、经济、美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符合GB/T19001-2008标准;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设计与服务质量,使顾客/业主满意。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善用能源、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
院长在全院范围内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即通过培训教育、会议、网络信息等方式宣讲院的质量方针,使全体职工都理解、执行并努力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在适当时机(如管理评审时、市场/社会环境变化可能影响到质量方针的适宜性时),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包括为保持质量方针的适宜性更新质量方针。
5.4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