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校的科研实力,促进学科建设和中青年科技骨干的成长,鼓励广大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与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通过联合攻关培育重大攻关、产业化项目和高级别、高水平项目,进而培育出能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特设立XXXX大学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为规范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资助范围:(一)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经培育有望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
(二)与本市重点骨干企业(集团)联合承担市级、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课题完成后有望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
(三)承担本市重点骨干企业(集团)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高等级科技奖项的项目。
(四)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应用基础重点项目的资助,经培育有望获得国家级应用基础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国家级应用基础重点项目包括973、863、国家基金重点、军工预研重点项目)。
(五)有望形成新兴高科技产品,同时有利于我校新兴交叉学科抢占学术制高点的前沿科研课题。
(六)经学校批准,选送到本市或其它地区重点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和实习研修的青年教师、科研人员解决企业重要技术难题并有推广前景的前期预研项目。
(七)经学校批准的优秀年轻学术骨干的科研启动项目经费。
第三条资助额度每年的资助额度根据当年的基金经费数额及项目状况确定,经学校批准后,由科技处公布。
第四条申请条件(一)申请一般科研项目培育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无年龄限制,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5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选送到本市或其它地区重点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和实习研修的青年教师的前期预研项目,原则上支持35岁以下、初次从事产学研项目研发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优秀年轻学术骨干的科研启动项目,原如上支持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一、目标与宗旨为全面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我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围绕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育人目标,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迎接挑战”的宗旨,大力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特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通过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水平的提高,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科技学术创新人才。
二、经费来源与用途1、学校每年按生均20元的标准划拨经费(含博士、硕士、本科及专科生),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同时积极引进校外资源,接受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对学生学术科技创新行动的资金支持。
2、科技创新基金主要做以下用途:① 资助经专家评审小组认定的学生科研项目的研究;② 资助有价值的学生科研成果申报专利;③ 支付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的费用(“科技文化博览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及创业设计大赛等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的参赛费、奖励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④ 支付“专家学者论坛”报告酬金。
3、科技创新基金的分配:严格按照其用途专款专用,在具体分配上,用于学生科研项目资助和奖励的经费不得少于资助金总额的60%。
4、当年基金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留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成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全面领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各项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定及调整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决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等事宜。
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1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烟发〔2017〕13号)精神,更好地组织实施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根据国家、省新近出台的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精神和有关改革要求,以及《关于修订印发<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教〔2019〕1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原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是由市财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设立的年度科技计划,面向全市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应用基础性、公益性科学研究,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开展与民生和社会事业密切相关的公益性科技攻关,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以项目为载体组织实施,分为重大科技创新类(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项目、科技创新促进乡村振兴类项目、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校地合作类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和科技军民融合类项目等。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对项目类别进行适当调整,在年度计划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或竞争择优的方式立项,综合运用事前资助、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对以定向委托方式立项的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或事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以后补助的方式为主。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五条市科技局是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管理办法;(二)制定、发布年度计划指南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项目的立项、调整、撤销或终止;(四)选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签署委托协议,监督协议执行;(五)负责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调度、绩效评估和验收;(六)负责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全过程网络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模版(暂行)
XX大学XX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支持学生的科创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校友XX资设立XX大学XX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每年20万,从2014年开始,连续5年。
第二条基金主要用途:1.选拔培育参加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XX”)的重点项目;2.选拔培育参加省级及以上“XX”大学生创业大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之星”创业实践选拔赛、大学生公益创业赛;简称“XX”)的重点项目;3.奖励在以上两大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
第三条基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二章资助项目说明第四条“XX”重点项目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科技制作发明三大类别。
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重点资助能深入基层、扎实调研、身先实践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报告及论文;科技制作发明类项目重点资助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度高、有较好市场前景并短时间有可能产生成熟技术或实物产品的作品。
申报项目不得是毕业设计或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只限本科生发表的论文作品。
第五条“XX”重点项目主要分为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创业之星”创业实践项目及公益创业项目三大类别。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类项目重点资助已取得技术专利授权的注册公司项目或虚拟项目,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创业之星”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资助已注册为实体公司并应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及财务管理为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项目重点资助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优秀商业计划或创业实践项目。
第三章资助及奖励办法第六条每年资助20项作品,项目研究周期一年,特殊情况要延长需提前申请。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规范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一)学院划拨专项经费;(二)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二、基金管理(一)学院成立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院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二)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由院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其经费使用支出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批。
三、基金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一)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申报的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与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三)鼓励跨系(部)、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
四、基金资助项目范围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项目研究类型包括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型研究。
研究课题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也可以是学生独立提出的研究项目。
学生自选研究项目范围:1、基础学科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2、理科、工科类专利发明、技术创新等项目;3、文法经管类专业创作、社会科学等调查项目;4、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与评审(一)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的资助原则为“理实结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资助办法为“自主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二)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1、申请者向所在系提交《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
2、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本科生开展科学训练,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院在学校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立项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学校SRF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择优给予学院层面的立项支持,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管理办法。
学院参照《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立项当年秋季将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院递交中期报告,并根据学院安排交流汇报研究进展。
对不递交中期报告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中止的,应填写《项目中止申请表》;项目组成员变更的,应填写《项目组成员变更表》。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报告、研究论文、实验记录本、项目信息表等材料。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逐项进行汇报,符合结题要求的,学院发放项目结题证书。
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的项目,给予报销版面费奖励,优先参加省大学生科研成果奖申报。
项目结题后,可申请1个课外学分。
2.经费资助。
学院资助每项1000-2000元。
3.项目孵化。
学院立项的SRF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组可通过前期的科研工作申报当年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也可申报第二年的学校SRF项目,其次项目主持人可作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立项后应尽快启动,积极请教指导老师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
指导老师要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全面提高项目组成员的科研素养。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基金”)是用于扶持在校在籍全日制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属非营利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创新创业基金的来源1.学校专项拨款;首批启动资金100万元;2.社会捐助、企业资助;3.校友捐赠;4.受到支持的创业成功者的回报;5.基金支持项目的回收经费;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三条成立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基金管委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校团委、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校创新创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基金办”)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创新创业基金管委会职责1.筹集创新创业基金;2.审定创新创业项目基金扶持额度;3.听取和审查创新创业基金办年度创业基金使用情况报告;4.制定、完善创新创业基金有关管理办法;5.决定创新创业基金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创新创业基金办职责1.负责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报批工作;2.根据创新创业基金管委会审定额度,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扶持基金拨付工作;3.负责对扶持项目的进展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4.向创新创业基金管委会报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5.负责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的收回。
第三章支持对象、范围与方式第六条扶持对象条件1.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以上;3.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在校严重违纪记录。
第七条扶持范围和要求1.支持大学生以技术、产品研发和专利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创业项目;2.支持大学生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创办企业;3.申请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符合和学校的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
第八条扶持方式1.申请入园孵化项目,可向基金办申请资金2万以下资助;入园孵化且成功注册项目,可再向基金办申请3万元以下资助;对于确有很大发展潜力和市场潜力的项目(含模拟和实体企业),可继续申请资金资助,经专家评审后,可追加扶持资金,追加资金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搭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平台,开创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二条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科研处、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立项和管理、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和管理,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第三条活动组织。
在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管理方式。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评奖的项目管理流程。
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对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资助。
第三章申报立项第五条申报要求。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必须学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
项目立项范围为: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社会调查及其它有研究与实际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六条前期发动。
各二级学院于每年9月份,组织发动一、二年级的学生结合自身专业,成立科技兴趣小组和研究小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并为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提供相应的物资、经费、实验条件等。
指导教师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选题、设计、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要求副高以上专任教师必须担任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第七条项目申请。
每年10月份,学校面向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征集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3-5人组成的小组。
二级学院要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按要求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
对跨院(部)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院(部)申报。
科研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等新兴经济形式的崛起,创新创业成为了当前最受关注的话题。
大学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阵地之一,不仅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更是孕育新兴产业的温床。
为了推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许多高校开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为有创意、有想法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
在此,我们将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的管理方法。
一、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激励基金管理的重要规定,它能够指导基金的投入和管理,规范创新创业基金的工作流程,确保所支持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1)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层次和职责分工,确保高效和有序的工作。
(2)规定基金金额、资助范围和条件,对申请者的背景、创新意愿、项目可行性等作出明确的要求。
(3)对资助申请、资助过程和资助结果进行妥善的记录和信息公开,以便监管部门和申请者查询。
二、完善的评审机制评审机制是创新创业激励基金最核心的内容,它关系到基金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基金评审应实行专门机构的评审模式,确保选出真正具有创新意义和实用价值的项目。
评审把握以下几个环节:(1)评审人员:评审人员需身具相关学科和领域的专业知识,并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评审人员应制定统一的评审标准和指南,并在评审中注意满足公平、公正原则。
(2)评审材料:评审部门要求申请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创业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财务预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评审人员应认真检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保申请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程序不当和信息失真。
(3)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该清晰明确、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在评审过程中进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及反馈。
评审结果要指导申请者及时了解,并及时予以公示。
三、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是创新创业激励基金最重要的原则。
只有确保其合法性和透明度,才能营造出公平、公正的创新创业环境,让更多的优秀创新者有机会受益于激励基金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大对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扶持和推动,提高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设立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学生科创基金),学生科创基金由校团委和科技处共同管理。
第一条学生科创基金主要用于为在校学生举办的学术报告会以及在校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参加“挑战杯”竞赛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第二条学生科创基金面向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重点资助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
第三条学生科创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由主管学生的校领导批准。
二、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四条学生科创基金主要来自学校专项拨款,其中: 15%用于校园学术报告会;15%用于“挑战杯”竞赛;70%用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奖励。
第五条学生科创基金专款专用,用于所立项目的有关消耗费用,可适当添置学生科技活动固定资产。
第六条每个学院每年可申请 500~1000 元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费用。
第七条基金支持下的学生科技创新作品主要为三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
第八条三种类型项目的基金支持规定在 500 元~3000 元之间。
第九条具体项目的具体经费申请及审批必须在上述四至八条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十条批准立项的项目,前期将按批准资助额的 50%进行拨付,项目完成后拨付其余的 50%资助资金。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使用原则上按校内科研基金使用办法执行,且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第十二条申请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有与申报项目相同的纵横向课题。
所发论文必须注明是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第十三条本基金是学校为支持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所设立的专项基金,凡批准立项的项目要充分用好有限资金,不得挪用或借用。
三、基金项目的申请与立项第十四条基金的申请、立项、管理和评审由校团委、科技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山大教字[2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03〕75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山东大学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特设立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简称大学生创新基金,并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1.学校从事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2.从大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3.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第三条设立大学生创新基金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资助项目遵循的程序是:“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第二章资助范围及申报条件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具体资助范围为: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4.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及创新性研究项目;5.社会调研项目;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第五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
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学生科技创新氛围,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学生成才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坚持学校倡导与学生自我组织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学生学术科技活动与教师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实施分层多类的创新实践活动,吸引和推动我校学生参与创新实践,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迎接挑战”的精神,浓厚校园学术科技氛围,培养“厚基础、突专业、强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学校校长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科技产业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规划决策、政—1—策保障和经费落实等。
(二)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校内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校外高水平科技竞赛,指导大学生科技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统计、表彰及奖励。
(三)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负责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
(四)科研处:负责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提供科研平台,引导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学术报告活动,浓厚学术氛围;为学生争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有利政策。
(五)学生处:负责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综合测评成绩认定。
(六)人事处:负责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教师工作量的发放。
(七)财务处:负责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的发放。
(八)研究生院:负责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评定奖助学金等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是为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的资源,根据各学科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有重点选择资助本科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教学和自选实验课题的研究,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为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金来源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校财政拨款。
二、资助的范围1、面向全校教学实验室,凡在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开放实验的实验室均可通过相关的实验室申请基金项目;2、开放基金用于支持各实验室提供的开放教学实验项目和学生自拟的实验项目。
三、资助的原则和条件1、符合本基金的资助范围;2、项目内容有一定的新意,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3、填写的《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
4、在相似条件下,优先考虑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学生参与的实验项目,优先考虑优秀实验室(A级)推荐的实验项目。
四、申请与评审1、实验室开放基金每学期申报一次,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3周进行(以通知时间为准)。
2、申请人必须认真和翔实地填写《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教学实验项目申报表》、《烟台大学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非教学计划内)申报表》,所在实验室必须对《申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写清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并签署意见。
3、由实验室将《申报表》提交所在学院,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公章。
4、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的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实验室存档)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逾期未送达者,不予受理。
5、为鼓励协作精神,要求学生必须以3人以上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个人必须具体分工。
对个人独立申报的课题,一般不予支持。
6、根据学院的专业性质,每学期资助各学院开放课题2-6项。
7、教务处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各申请单位,学院负责通知申请人及其实验室。
科技创新上传
XX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特设立XX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
第二条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主要做以下用途:1.对经评审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予以资助;2.对经审核的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的培训费等方面予以资助。
当年基金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
第三条成立XX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系(部)主任组成。
第四条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是学生科技学术创新项目的评定和审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各项目的资助与否和资助额度,对受资助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系成立系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该系学生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初选、各资助项目资金的发放和监控、项目进展情况追踪、项目指导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基金项目的学生须填写《XX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老师填写意见,经学生所在系审核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后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七条本基金项目每年立项审批一次,于9月份发布立项通知,立项范围、参加学生、指导老师等方面的要求以当年立项通知为准。
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一年内完成,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结题。
第八条学院科研与学术交流处根据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适时举办相应内容的学术报告;各系可对申报项目的学生组织培训。
第九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包括: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著作或调查报告;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开发;3.可推广应用或转化为生产的各类科技创新成果;4.具有较强可行性和创新性的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
(创新管理)烟大科技创新
特
忠
制
张果松
类作
品
张倩、
自然
戚笑颐、
科学
以贝壳为主要原料制备
初俊
38
环境学院
本科 王丽爽、 王波 类 学 2000
白色阿利尼特水泥
青
杨鹏飞、
术论
胡瑞轩
文
自然
宋翠翠、
铝型材三维图设计与挤
邱肖
张尚 科 学
39
环境学院
本科 柳菲、
2000
压加工成形 deform 模拟
红
洲 类学
石晓晓
术论
文
姜丽明、
自然
宋连燕、
科学
用固硫灰渣生产混凝土
张志
宋远
40
环境学院
应用
温莹 研究 韩萍
莹生
科学 刘惠
类 学 2000 涛
术论
文
海星皂苷脂质体的制备
8
化院
及性能研究
冯建 荣
本科
张晓艳、 郭 承 陈娟 华
自然 科学
2000
燕麦、荞麦发芽食品的研
9
化院
制
胶东地区入侵植物种属、 10 分布、危害及相关现状的 化院
调查研究
从鹧鸪菜中提取海人藻
11
化院
酸
海洋生物材料对饮料净
科技 发明 制作
2200
谢同轮、 付云苗
类作 品
张传永、
科技
宋翠红、 高 明
发明
新型光能沼气干发酵设
耿牧
罗建霞、 军 、
36
环境学院
本科
制 作 3000
备研发
歌
房孝文、 徐 道
类作
岳玉波、 立
科技创新基金申请
科技创新基金申请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作品名称:基于arm7嵌入式的智能家居系统申请者姓名:司尤涛周辉朱玉坤说明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项目类别(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制作发明)分别填写B1、B2表。
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由申请者填写的项目一律打印,此表格为活动表格,表格大小可随内容多少变化。
4.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请表后,字数在8000字左右(文章版面尺寸×22cm)。
5.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报送院(系)和基金管理办公室。
6.其他申请事宜请向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毕潇潇联系电话:6907048A2申报者情况(集体项目)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打印填写;2.申报者代表必须是作者中学历最高者,其余作者按学历高低排列;B2.申报作品情况(科技发明制作)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3.本表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C.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说明:1.申报者可根据作品类别和情况打印填写;2.填写此栏有助于评审。
D 经费来源及概算金额单位:元E.指导教师意见F.院(系)评审小组预审意见说明:本表格针对的是经过评审小组初步筛选后决定推荐给学校审核专家组审核的项目,对于初选认为没有申请资格或申请必要的项目可以不必填写。
本预审意见是学校审核专家组审核时的重要依据,请详细认真填写。
G.对申请项目的资格和形式审查意见H.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审核专家组审批意见说明:本审批意见为终审意见。
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基金立项项目票据报销暂行规定
《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基金立项项目票据报销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科技基金立项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过程,根据《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票据类型发票(机打、手写)、公交车票、地铁票、火车票一、票据要求1、发票“付款单位(个人)”须写“烟台大学”,其他字样不予报销。
2、发票应为正规发票,正面需盖有税务专用章,或行政事业费统一收据。
3、手写发票应注明品名:如:打(复)印费、资料费、邮寄费、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不在上述科目范围的发票须在发票背面注明具体用途。
5、每张报销单据背面须有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字。
二、经费使用和报销范围创新项目经费必须合理使用,主要应用于创新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
主要包括:1、图书资料费:与创新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
2、版面费:单据需附录用通知书,学术会议费用单据需附正式邀请函等会务材料;3、印刷费:打印费、复印费等;4、调研差旅费:经指导教师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火车硬座票及公汽票)和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费用等,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5、实验材料费:研究中必须使用的器材、耗材等费用。
购买研究需使用的器材等实物,产权归学校,项目结题时必须将未耗用或可继续使用的实物归还学校。
6、交通费:仅限公交车、地铁、火车(硬座)。
8、办公用品、文化用品费(要有清单):必须附小票注明名品名目并需盖有销售单位税务专用章。
三、票据填写及粘贴要求1、“烟台大学报销单”填写示范:(附表格)2、票据粘贴:将需要粘贴票据按照上述所列报销类别依次分类粘贴,特别注意票据只能用胶水胶棒粘贴,不得使用透明胶布、订书机等。
各类票据一律从粘贴单左侧边缘装订线处开始粘贴,不得超出装订线,粘贴要整齐。
票据之间不能覆盖,应能清楚地看出粘贴发票的数目。
所粘票据不得超出粘贴单四周边缘,发票过大的可将其折叠。
四、报销时间票据报销一般在项目结题后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具体请关注校团委网站“通知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烟台大学文件
烟大校字[2005]88号
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才,学校决定每年划拨10万元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
第二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面向全校,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立项,凡有兴趣进行科技创新的在籍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第二章基金管理
第三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使用,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与校团委科技学术部合署办公,负责基金的管理和日常事务。
经费的使用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或主管领导委托他人签字后方可报帐。
成立大学生科研项目审核专家组(以下简称审核专家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立项进行评审和结题验收.
第三章申报
第四条受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的课外科研项目,即主要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的非教学计划内的项目。
第五条申请资助者学习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三分之二。
第六条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按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的项目分类办法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制作发明类。
第七条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次,一般在3月份进行。
第九条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原有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四章审批
第十条资助项目审批程序:
1.申请者到所在院(系)团委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如实填写。
2.各分团委(团总支)收集申请表。
3.各院(系)由主管科研的院长、主任牵头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具有的学术价值或研究价值进行论证并做出基本评价,确定出申请学校资金扶持的项目,由院系团委上报基金办。
跨院系的学生科研项目由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基本评价.
4。
基金办对申报项目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形式性审查后,由审核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所能预见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学术价值及将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定扶持项目。
5。
审核专家组的批准是终局性的,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基金办负责向全校公布资助项目.
6。
资助项目确定后,由基金办通知申请者,申请者到基金办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
(1)测试、计算、分析费;
(2)科研差旅费;(省外旅费一概不予报销,省内旅费按实际情况报销,住宿费按助教标准予以报销,无出差补助)。
(3)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基金办验收后方可报销,书的所有权归基金办,待项目完成后返还基金办;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2。
实验、材料费:
(1)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的购置费;
(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
(3)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
3。
经批准购买的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
第十二条下列开支不能报销:
1。
招待费,包括礼品费和餐费;
2。
订报刊费、电话费及购买电话磁卡费;
3.购买仪器、设备费。
第十三条每个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除外),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二年,最迟应于毕业前结题。
资助项目在结题验收前,账面须留15%的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学生科研项目完成后,要向学校提供成果副本、制作样品及资助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五条基金办若发现资助项目计划执行不力,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有权暂停或取消资助.已购器材和剩余经费应交回基金办。
第十六条项目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者,所留经费不予报销,并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追回所用经费.
第十七条项目完成情况好,在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者,下次申报时可优先资助。
第六章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的验收由审核专家组负责。
验收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类型。
验收合格者予以全额报销;基本合格者可报销经费的50%—80%;不合格者最多只能报销经费的50%或全数追回.
第十九条项目结题后应书面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结束后同时确定报销经费的比例,并对经费开支进行审核,由基金办进行核实.
第二十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归烟台大学和作者共享,其成果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的奖品及奖金归作者所有,学校根据资助项目所获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予作者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对获奖作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基金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烟台大学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日
烟台大学办公室2005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