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的农户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组成的农业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拟章程,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联社等形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经营。
第四条合作社的成立应当遵循自愿、性质民主、平等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有序竞争,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经营活动。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开展议事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的全体成员或其依法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
理事会成员应当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对理事会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财务以及决策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合作社的会员第十二条合作社的会员是指直接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并享受合作社权益的农户。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章程规定的义务,履行出资、劳动和管理等职责。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利参与合作社的议事决策、享受合作社的分红以及得到合作社的其他权益。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充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合作社的财务和纳税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内部核查和外部审计。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纳税申报和缴纳。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23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23一、总则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组织化管理,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二、合作社的名称和地址1.合作社的全称为:XXX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2.合作社的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三、合作社的宗旨和业务范围1.合作社的宗旨是:以农民为主体,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收入。
2.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农业经济合作与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科技推广与咨询–农业机械服务–农村电商经营–农村旅游开发–其他与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相关的经营活动。
四、合作社的成员1.合作社的成员必须为全体合作社会员同意的农民。
2.成员享有合作社经济利益权,有权参与合作社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成员有义务按照合作社规定的分工参与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管理1.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农民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委员会。
2.农民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决策和监督合作社的事务。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4.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5.管理委员会由合作社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六、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盈利分配1.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的财务记录、报表和审计。
2.合作社的盈利分配原则为:按照会员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劳动投入、资金投入、土地使用等因素进行分配。
3.合作社的盈余应首先用于公积金积累、固定资产更新和风险备用金储备,其余部分可按照合作社会员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
七、合作社的退出和解散1.成员若有退出合作社的意愿,需提前书面通知合作社理事会,并经过理事会批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合作意愿、合作精神,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管理、经营决策、分享收益等。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应当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督。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分配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应当用于支付成本、分配利润、公积金等,按照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成员按照其参与经营的情况,分享利润,但不得以合作社股份的多少来决定分配比例。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和清算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八条合作社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合作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者;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缴纳股金;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五条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缴纳股金,取得成员资格。
第六条退社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结清合作社债务,退还股金。
第三章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八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业务范围:1. 为成员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2. 开展水稻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3. 组织成员参加农业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1. 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合作社应与成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合作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成员的报酬。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2. 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安全;3. 透明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3.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地区。
第三条本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在一起、具有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或经营范围的农民经营户组成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目标第四条本合作社以多种植类作物的种植为主要经营范围,兼备其他种植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采取自愿、民主、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并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注重社员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发展。
第六条本合作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国家和农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成员和权益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由农民经营户组成,以农民为主要成员,不限制成员的数量。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每位成员有平等的表决权。
第九条合作社鼓励成员按照规定缴纳社员入资。
第十条如成员需要退出合作社,应提前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作社同意后予以退出。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具体人数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由合作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第五章业务范围和运作机制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土地的选择和准备、农产品的种植、农药与肥料的选择和使用、农产品的采摘和包装、农产品的销售和物流等。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由理事会负责。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作社的财务透明和资金安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收支由专门负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核算,严禁挪用农民入资和合作社的经营收入。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和成员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
理事会成员为3-7人,监事会成员为1-3人,成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第七条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方式可以为货币、土地、设备、技术等。
第十条成员享有合作社收益分配权、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成员应当履行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按期缴纳出资等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第十六条合作社应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合作社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制度,为成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第六章违纪处理第十九条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作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格式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xx省xx市xx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xx省xx市xx县。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xx元,成员xx人。
第四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备案,获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金,他人捐献以及合法获得的其他资产所构成的财产,拥有占据,采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述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旨(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寻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脱社民主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按比例抵还。
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繁荣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步入小康生活水平。
第六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求为长久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为:a.b.c.d.e..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提供更多农业生产资料的出售。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
3、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住所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信誉,树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形象,增加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额、与交易额(量)第十条、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成立发起人(成员)自愿出资参股。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名称和办公场所第五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由张光明、徐前加、许典柏、陈广龙,戴兴会等发起设立。
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张光明。
第六条本社办公场所在繁昌县孙村镇义兴村邮政编码:241207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社业务范围: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粮食生产资料购买、粮食种植销售、加工、运输、粮食种植及提供与粮食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第九条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凡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局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查并表决通过的,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8.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12篇)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12篇)章财务和盈余返还篇一第二十五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七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
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八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一)该成员的出资额;(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二十九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章组织机构篇二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二)监事提议。
【最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
【最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会议纪要,任职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格式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xx省xx市xx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xx省xx市xx县。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xx元,成员xx人。
第四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旨(原则)。
(一)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 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按比例返还。
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繁荣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步入小康生活水平。
第六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谋求为长久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为:a.b.c.d.e……………………..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
3、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住所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信誉,树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形象,增加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维护国家利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额、与交易额(量) 第十条、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设立发起人(成员)自愿出资入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为了培育和发展农民的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自愿组织、自愿参加、定期分红、风险共担的农民经济组织,是农民共同经济组织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农民共同参与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事务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名称和地址1.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合作社的地址为:XXXXXXXXX第三条组织性质本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组织形式1.本合作社采用自愿入社、自愿退社的方式进行组织和管理。
2.本合作社的会员以自然人为主,也可接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会员。
第五条组织机构1.本合作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2.董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3.监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会员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会员有权共同分享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3.会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分红制度1.合作社的经营利润按照会员的劳动投入和经济损益情况进行分配。
2.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会员的劳动投入情况决定。
第八条风险共担制度1.会员对合作社的债权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会员在合作社经营中产生的风险由全体会员共同承担。
第九条退出和解散1.在合作社运营中,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合作社。
2.合作社解散需要经过会员大会的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3.合作社解散后,剩余资产的分配按照会员的劳动投入和经济损益情况进行分配。
第三章:经营范围和经济活动第十条经营范围1.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和经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等。
农民专合社章程
农民专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全体成员共同富裕为目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本社住所:X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社的业务范围:(一)组织成员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和经营活动;(二)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三)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五)组织成员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成员的文化生活。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入社、退社第六条本社成员由农民成员和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成员总数不得超过XX 人。
其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XX%,成员总数在XX人以下的,全体成员均为农民。
其他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农民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承诺入社时交纳一定的入社股金;(二)有加入本社的意愿;(三)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以服务农民、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合作经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住所地为:(住所地)。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合作社的全体成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成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经理部第八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3.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5. 审议和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6.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3.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4. 选举和罢免经理部成员;5. 决定合作社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6. 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7.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检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3. 审查合作社的财务报告;4. 对理事会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5. 决定对理事会成员的罢免。
第十一条经理部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经理部由经理、副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成员大会,行使表决权;2. 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监事;3.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和接受合作社的服务;4. 享有合作社分配的盈余;5. 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6. 退出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专合社”)是由具有共同经营和服务需求的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专合社的目的是集中农民的劳动力、资金和经营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服务,通过合作增加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专合社的名称为“×××专业合作社”,注册地点为××市/县/区。
专合社的经营范围涵盖×××业务。
第四条专合社的所有者是专合社的成员,根据其投入的成员资金或其他经营资源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成员参与专合社的经营管理,有权参与决策,并且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五条专合社必须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专合社发展的经营行为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注册程序第六条专合社可以选择以下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制、股份制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组织形式。
第七条专合社应当依法完成社名的注册、备案、登记、核准等手续,成为法律上的经济组织。
第八条专合社应当依法注册、备案等手续,设立专合社的法定代表人和理事会。
第九条专合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专合社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专合社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签订合同。
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且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专合社的理事会是专合社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专合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专合社的经营管理,审议财务报告和分配方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5至9人组成,每届任期为5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由专合社决定,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并采取成员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成员认可。
种植合作社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成员的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加工、销售农产品及相关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
第七条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5.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成员大会;3. 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4.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 决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 决定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7. 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8. 决定合作社的劳动报酬方案;9. 决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10. 决定其他需要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 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的情况;2. 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3. 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4. 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5. 提出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成员第十二条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2. 遵守合作社章程;3. 愿意承担合作社的义务;4. 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或其他支持。
第十三条成员的权利包括: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3. 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4. 获得合作社的利润分配;5. 对合作社提出意见和建议;6. 退出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民聚集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简称“本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农民群众,提高农业质量和经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XXX。
第五条本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民主原则为基础,采取自愿、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住所为XXXXX。
第二章成员资格第七条加入本合作社必须是非政府组织、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是个人或家庭农场。
第八条加入本合作社的成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认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其他成员的权益和利益。
第三章会员投资第九条本合作社的会员必须按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投资,并签订入社协议。
第十条本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投资。
会员的投资形式有货币、实物和劳动等。
第四章权益和利益分配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的成员参与集体经济活动的收益和分配,以及个人投资回报的分配比例由合作社理事会在成员大会上提出,得到法人等大会批准。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方式:首先用于本合作社的运营,剩余部分根据合作社的章程进行分配。
本合作社的分红政策为累计分红。
第十三条在本合作社中不得有股权交易,不得以股权为抵押或出借,不得以股权为市场交易或衍生品。
第五章组织架构第十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五条理事会承担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责任,由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有农业背景等成员,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可连选。
第十六条监事会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由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中应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有财务背景等成员,监事会成员任期与理事会成员同期。
第十七条合作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理事会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起草会议议程,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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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作社的名称是XX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XX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县义义镇XX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活动地域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农业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种植、销售农作物。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活动地域为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
第三章成员的资格、数量、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种植、销售农作物的经验和技能;
(三)认可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成员数量为XX人。
第九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本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按照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享受盈余分配;
(三)对本合作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
(二)按照本合作社的要求参加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按照本合作社的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股本、股份结构和出资方式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的股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的股份结构如下:
(一)发起人持有XX股,占总股本的xx%;
(二)其他成员持有XX股,占总股本的XX%。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五章决策机构及其职权范围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的决策机构是成员大会,其职权范围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本合作社的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合作社的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审议本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四)决定本合作社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五)监督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
(六)其他需要由成员大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模式,包括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
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由理事长全面负责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六条本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公开工作。
第十七条本合作社的业务管理应当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保障本合作社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第七章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分担机制
第十九条本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执行,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量返利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成员
的利益。
第二十条本合作社的亏损分担机制应当按照章程和协议的规定执行,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第八章解散、破产清算及终止程序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的解散、破产清算及终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程序和制度,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章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及关联交易
第二十三条本合作社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及关联交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保障本合作社的独立性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