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0059穗价函[1999]59号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招投标缴费办法
招投标缴费办法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收费的管理,根据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定本缴费办法。
一、报名费根据粤价[2000]223号文规定,报名费每项100元;投标单位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到中心总部一楼建行3号窗口缴纳报名费,交费时需提供企业IC卡号及所投项目编号。
二、投标保证金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中心总部一楼建行对外开放窗口交纳投标保证金。
2、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投标保证金须由项目入选的正式投标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
4、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中心财务人员开具保证金专用收据,收据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及金额,并将收据第二联(红色)和第四联(蓝色)交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第二联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依据、凭第四联作为退投标保证金依据。
5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第四联(蓝色)收据在中心总部对外开放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其中:未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后办理,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且需提供工程招标单位同意退保证金函。
三、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1、工程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及工程中标单位在招标项目公示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在中心总部一楼建行对外开放窗口交纳场地使用费和交易服务费,并开具发票。
2、根据粤价函[1999]122号及穗价函[1999]59号文规定,招标单位按中标价的0.5‰缴纳场地使用费,每笔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中标单位应缴交易服务费为中标价1亿(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计计算,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缴纳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的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2500025;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可以转帐(含支票、汇票或电子转帐)及现金方式缴纳。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摘自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24号文)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
备注
≤100
万元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
1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
估算价
0.13%
0.11%
0.09%
0.07%
0.05%
0.7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鉴证标的额
1.20%
1.00%
0.80%
0.70%
0.60%
0.5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
争议差额
争议差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按50%收取,
1000万元以上按4%收取
双方各有造价
8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预算造价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0.18%
0.16%
0.14%
0.12%
0.09%
0.08%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定额计价法
编制或审核
预算造价
工程造价
0.35%
0.3%
0.28%
0.27%
0.24%
0.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9.15•【字号】•【施行日期】2003.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收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各建筑企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府办[1992]67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涉及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粤价[2001]323号)规定,建筑业企业应按工程总造价的2‰和1‰分别缴交建筑企业管理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现将2002年度建筑企业管理费缴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缴费办法通知如下:一、建筑业企业管理费缴费标准(一)本地市直属企业(不包括劳务企业)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5‰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在广州地区以外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不收费;按特级、一级和不分等级资质企业0.7万元,二级资质企业0.4万元,三级资质企业0.2万元向省财政(省建设厅)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42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二)本地的区、县级市属企业(不包括劳务企业)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0.5‰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在广州地区以外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不收费;按一级和不分等级资质企业0.7万元,二级资质企业0.4万元,三级资质企业0.2万元向省财政(省建设厅)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42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按200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向企业主管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三)本地省属企业按2002年在广州地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1‰向市财政(市建委)缴费;按2002年度新开工的工程总造价的0.5‰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建设局)缴费。
《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11.3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服务指南一、缴费须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完成后,应当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包括施工和监理。
二、缴费标准1、施工招标中标价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中标价的1.35‰收取;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按1.0‰收取;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高于25万元。
施工招标由招标人缴纳。
2、监理招标按中标价的1% 收取,最低不少于1500元。
监理招标由中标人缴纳。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缴款通知单》;第二步:申请人按照《缴款通知单》要求,到指定银行现金或转帐缴款;第三步:款项到帐后,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收款发票及《缴费完成证明书》。
四、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五、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七、重要提示1、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持《缴费完成证明书》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③、④号窗口取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手续(详见指南3.4)。
2、申请人可拨打28912239、28908318咨询缴费服务相关事宜。
关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费标准的批复1999-9-1 13:51深价[1999]130号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试行标准招待一年多来的具体情况,参照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中心及你中心在宝安、龙岗设立的分中心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业务时按如下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一)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交易服务费,按设计、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由中标单位缴交,单项工程收费,最低不低于1500元。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工程建设标段中标价为基数按下述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单位缴交:1、工程建设中标价8000万元(含本数)以下部分,工程招标项目按1.4‰收取。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单项工程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对进入中心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7、对未进入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与责任主体签订的合同。
8、如对在建工地专业承包企业八个专业角色进行确认,还需提供:
(1)建设单位公函;
(2)专业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业承包纳入总包管理的协议。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工程编码。
(四)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部及各外派部。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流程图
(八)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
⼴州建设⼯程交易中⼼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1.招标申请及接案1)在招标申请中,“统计标签”是否需要选择,如何选择?答:⽬前可以暂时不选择。
2)电⼦评标的项⽬,如何在招标申请环节修改“招标⽂件范本版本”?答:可由交易中⼼见证⼈员通过“交易数据维护”或者“流程回退”功能由部长进⾏修改。
3)经办⼈在招标申请受理环节可维护修改的内容有哪些?答:在招标申请受理环节,数据可维护修改的具体情况如下:属于⼴州市建设⼯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市标办)监管的项⽬,如项⽬已流转到招标申请受理或者部长审批环节,当项⽬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则不能修改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当项⽬没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则不能修改招标⼈信息。
同时,以上两种情况项⽬监督部门信息、项⽬编号也不能修改,除此之外其他信息均可以修改。
4)对于在⼴州市建设⼯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标办)监管的项⽬,如何查询其已在市标办通过备案的电⼦⽂档?答:在交易流程“档案移交清单”的“资料来源”可以查询。
如显⽰“标办备案”说明是该⽂件已经市标办备案通过;如显⽰“中⼼附件”说明该⽂件是在中⼼⽹站上传的,未经市标办备案,如上图所⽰。
5)如果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外⽹填写完招标申请并提交,但是在招标项⽬接案环节查找不到该项⽬,可能的原因是什么?答:如果是市标办备案的项⽬,可能是项⽬在市标办还未完成备案,项⽬的备案审批状态可以到市标办⽹站查询;如果是⾮市标办监管项⽬,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检查招标申请中的项⽬监管部门填写是否正确。
6)如果招标申请中的招标⽅式或者资审⽅式填写错误时,可以通过交易数据维护修改吗?答:不能。
由于招标⽅式和资审⽅式都会影响项⽬流程⾛向,所以须由交易中⼼见证⼈通过流程回退⽅式回退到招标申请受理或者招标申请部长审核环节由交易中⼼见证⼈员或部长修改。
应通过流程回退⽅式修改的字段还包括:项⽬负责⼈是否加锁、⼯程类别、项⽬类别、项⽬监督部门、是否电⼦评标等等。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缴费参考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缴费参考
一、劳动保险金:——建设单位
中标通知书中含单列人工费的:人工费(元)×费率23.27%
人工费未单列的(含免标工程):工程总造价(元)×费率4.654%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办)——建设单位
1、新建、扩建或改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计收;
2、新建、扩建或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面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的民用建筑,按总建筑总面积的2%,1500元/平方计收;
3、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建筑,其总面积在7000平方以下的,按地面总面积20元/平方计收。
三、散装水泥发展基金:3元/吨(散装水泥办公室)。
——施工单位
四、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0.5元/平方·天(市政科)。
——施工单位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元/平方(建管科)。
——建设单位
六、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报名费:100元;——投标单位
2、交易服务费(每宗不超过20万):——施工单位
①中标价≤1亿元的,按中价的0.9‰;
②中标价>1亿元的,按中价的0.5‰,分段累加。
3、场地使用费:中标价的0.5‰(每宗不超过15万)。
——建设单位
七、工伤保险——劳动保障局
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
(中建[2002]13号)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等三个计价依据的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等三个计价依据的通知中建[2002]13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2]19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我市属二类标准城市的范围,因此在承(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无效或没有约定计价办法时,应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其实体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中的管理费按二类城市的标准计算。
同时,在执行上述标准计算时,我市的建筑工动态工资单价一类工为22.00元,二类工为20.00元,三类工为18.00元,各类工的适用范围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划分范围执行。
二、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应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
招标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首先推选采用工程清单的计价办法,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
但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办法。
不论采用工程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均应按《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
三、本通知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199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粤建价字[1989]259号)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补充定额等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2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合同的工程,均按本通知执行。
2002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改变。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中山市建设局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颁发《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2]19号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等安装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
广州市工程计价常见问题查询依据
广州市工程计价常见问题查询依据穗建定[1987]398号四、总分包工程的计费,按建设单位将其中部分项目的工程造价的5%加收总包管理费。
五、施工图预算包干系数:民用建筑工程,2.5%;工业建筑工程,3%;施工营业税,由出包单位负责支付。
(95年~97年3.54%[95年信息第8期47页],98年3.41%)总承包管理费1、穗建1985[034]号;2、粤建管字1987[194]号穗建定[1990]050号市区主干道白天不能行车补贴:按公安部门规定白天不能行车卸料的主干道工程,按新定额[91价格表]直接费乘以0.30%列入直接费计算;[95预拌砼价格表按其工料机械费乘以0.12%列入直接费计算;98.9.P50穗基定[1998]38号问题解答]穗价[1990]131号《关于收取余泥渣土排放费问题的答复》一、余泥渣土排放费,每吨1.5元或每立方米2元;招倒、回填余泥渣土费每车次每吨1元。
98年作废。
穗建施[1990]155号《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优质工程:建筑工程8元/平方米;市政工程按总造价1%;不合格按上述规定扣并返工;装饰部分不合格按建筑工程5元/平方米;市政工程按总造价0.5%扣并返工。
穗建定[1991]118号《关于1991年上半年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提供指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运的材料,其运杂费的计算按91价格表附录中的相应材料运杂费项目增加50%计收运杂费补贴。
穗建定[1991]230号《关于1991年下半年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三)1、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凡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并负责运至施工地点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者,其采购保管费2%的划分:分别由原采购占1.2%调整为0.5%;原保管费占0.8%调整为1.5%。
工程结算退价时,由按原来的定额预算价格乘以0.992系数调整为乘以0.985系数。
2、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指定供货单位的材料,其价格高于我委各时期文件颁布的工地结算价格者,应按实结算,并由建设(发包)单位支付。
(粤价函【2011】742号文)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凡要求钢筋或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2709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正文: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发改价格函〔2014〕270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市函〔2014〕1167号)悉。
经研究,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执行,期限1年。
期满前三个月内请向我委重新申请核定标准,并将有关收费的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5日
——结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前言本文旨在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机构,因此我们将介绍它的背景和作用。
此外,本文将重点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签订流程、注意事项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广州市财政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是广州市政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主管机构。
其职责包括:组织和管理广州市的公共资源交易、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以及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1.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的各项事宜。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业主、承包商等基本信息。
•工程规模:涉及建设工程的基本规划、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等。
•工程进度:明确工程的开工、交工和竣工日期等时间节点。
•工程质量: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工程价款:规定工程的价款支付方式、金额、税费等。
•工程变更:理解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及规定。
2.签订流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建立合同备案:业主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招标:由业主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承包商应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标。
3.签定合同:业主和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
4.监理合同:业主与监理单位签定监理合同。
3.注意事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业主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2.承包商应具有相关的工程承包资质。
3.合同的内容应明确,以避免产生争议。
4.合同变更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4.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争议处理均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些与此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背景和作用、合同的内容、签订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等。
(粤价函【2011】742号文)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凡要求钢筋或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108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108号)各市、县物价局、建设、房管局: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文)的精神,现就规范我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计收,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二手房)和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二、房屋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80元,由出租人承担。
三、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四、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过程中,除收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或房屋租赁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五、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
六、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费用,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平调、扣缴、截留。
七、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各地级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每年3月份向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汇总上报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八、上述规定自2002年4月15日起执行。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法律法规及中心规定题库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中心相关规定:二、单选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 C )的原则。
A.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 B.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C.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D.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少于( C )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A、一个B、二个C、三个D、五个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C )。
A、5日B、15日C、20日D、30日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只有( C )能够启动澄清程序。
A、招标人B、招标代理机构C、评标委员会D、行政监督部门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关于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 )A、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才有资格成为合格投标人B、招标人有权拒绝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C、招标人应依照相关规定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D、禁止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 A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A、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B、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C、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D、招标文件编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 A )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相关的其它情况。
A、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B、招标人C、交易中心见证人员D、驻场监督人员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 D )应当保密。
A、开标前B、评标前C、评标过程D、中标结果确定前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D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编码办事指引工程编码办事指引办理依据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2、《广州市建筑条例》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应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4、《广州市单项工程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填写,打印;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对进入中心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7、对未进入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与责任主体签订的合同。
8、如对在建工地专业承包企业八个专业角色进行确认,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公函;专业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专业承包纳入总包管理的协议。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工程编码。
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部及各外派部。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收费标准不收费。
流程图操作指引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
广州市建设工程编码登记工作指引(交易中心)广州市建设工程编码登记工作指引工作依据:一、《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二、《广州市建筑条例》三、《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报建程序:一、在“广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编码信息登记。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登陆“广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网站的“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专栏,填写《广州市建设项目编码登记表》、《广州市单项工程编码登记表》,并将报建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表格的填写要求见附件1。
项目编码登记、单项工程编码登记的工作可以同时进行,也可分次进行。
进行单项工程编码登记时或之前,须进行项目编码登记。
具体的编码登记流程见附件2。
企业登陆“广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的用户、密码与其登陆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的用户、密码一致。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利用城建档案收费问题的批复-粤价[1999]9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利用城建档案收费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利用城建档案收费问题的批复
(粤价[1999]93号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
广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利用城建档案收费的请示》(穗价[1999]11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利用城建档案收费参照我局《关于利用档案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561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粤价函[1998]561号第二条第二款出具房、地产等证明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费按房地产面积计算的收费标准为:每宗150平方米以内的(含本数,下同)收费10-50元;每宗150以上至800平方米的收费不超过300元;每宗800平方米以上最高不超过400元。
2、按档案时间计算的收费标准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房地产档案,每宗收费10-50元;民国时期的每宗不超过200元;明清及以前的每宗不超过400元。
3、每宗服务的收费只能从以上两种计算办法中选用其中一种,采用何种计费办法由收费单位自行选择。
二、该项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税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
以上规定自1999年5月1日起执行。
——结束——。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的有关通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的有
关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09.11.08
【实施日期】2009.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的有关通知
各有关单位:
鉴于近期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为确保各单位顺利进行招投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使用项目编码登记系统、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可直接登陆“广州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网站(http:/// )进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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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
标准的批复
(穗价函[1999]59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穗建交[1999]1号)悉。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96号)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
现就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中标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计: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加计算,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0.5‰。
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此项收费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取消。
此项收费专款专用,并需每半年向我局报告还贷款情况。
三、本收费标准从四月一日起执行,我局原《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1996]219号)同时停止执行。
四、以上两项收费均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请按规定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广州市物价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