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是指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资源,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浪费。
一般来说,废旧物资处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废物分类:规定废物的分类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等,要求个人和单位将废物分别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2. 收集与运输:规定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方式,包括定期的垃圾收集服务和建立废物转运站点等。
3. 处理与利用:规定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方式,包括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对于可循环利用的废物应采取再生利用的方式,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4. 监督与罚款:建立废物处理制度的监督机构,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废物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
通过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个人和单位也应积极参与废物分类和处理,养成环保意识,共同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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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3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资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废旧物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需要重新加工利用的物品。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以减量为主,以资源化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原则。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废旧物资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技能。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应按照不同类型和属性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第十条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能够回收利用的物品。
第十一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具有有害成分的物品。
第十二条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废弃物、果皮等容易腐烂的物品。
第十三条其他垃圾包括一般生活垃圾以及不能回收、不能处理的其他物品。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应建立分类收集箱和分类储存区。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应通过宣传教育和激励措施提高分类意识和行动。
第三章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第十六条废旧物资收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接受岗前培训。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收集人员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储存。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收集点应设置在方便市民投放的地方,并配备收集箱。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收集箱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运输安全。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倾倒和泄漏等事故。
第二十二条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标识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第二十三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设置在划定的区域,并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要求。
第二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规定各项目机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回收、再利用及处理流程,确保物资材料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促进增收节支工作。
根据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标准,结合机械公司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1、废旧物资定义:施工剩余边角余料或已经使用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材料和已经丧失原使用价值的废旧钢材、废旧铝材、废旧铜材、废旧钢丝绳、废旧铁丝、废旧螺栓、废旧焊条、机械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配件、废旧电瓶、废旧轮胎、包装纸箱、纸袋、废旧油桶、涂料桶、废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具、工具以及其它有买卖价值的废旧材料。
2、废旧物资的处置2.1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标准规定废旧物资的处理由公司物资部归口管理,由项目物资管理部组织具体实施。
其它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置废旧物资。
如有违反,对责任单位处以废旧物资处理款两倍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项目机械公司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2.2 项目机械公司及本部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必须全部缴财务冲抵成本。
3、职责分工3.1、机械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机械公司本部废旧物资的整理、送交公司物资部。
3.2、各项目机械公司负责人组织本项目范围内的废旧物资的归集、整理、送交项目物资部。
项目机械公司负责人负全责。
4、要求4.1 班组应及时将施工场地内的废旧物资清理干净,按定置定点管理要求堆放。
4.2 班组应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含包装材料),在送交项目物资管理部之前,应认真清理,做好修复、代用等工作。
4.3 班组应加强对废旧物资与次材的再利用,严禁将正材或剩余材料作为废旧物资处理。
如有违反,对责任单位处以废旧物资处理款两倍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物处理条例
规范废弃物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废旧材料,杜绝浪费现象,特
做出如下规定:
1、分厂内部在进行工艺改造、设备检修时新产生的设备、管件、配件、边角料等物资,不得随意丢弃,将其均匀堆叠在分支的指定位置,并竖立标识。
2、废料按一定量堆放,需运出分厂,由分厂填写《废旧物资转
移单》,由分厂审核后上报生产部。
3、生产部根据分厂所报的《废旧物资转移单》内容,对实际物
品进行鉴定、区分,分离废料和可用材料。
4、可用材料应由分公司收回或与其他分公司协调,确需报废的
备件、管件、边角料等由生产部鉴定人员及部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
副总审批。
分管副总审批后,由生产部给予开具《出门证》。
分厂批
凭《废旧物资转移单》和《出门证》,方可将物资运离公司,并指定
运往施工单位回收库。
5、废旧物资在交于施工单位之前,需进行计量称重,施工单位
人员在磅清单上签字验收,作为结算依据。
6、废旧设备确需报废,参见《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由使用分
厂提出报废申请,由生产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核,固定资产
小组鉴定,符合报废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
7、固定资产报废办理后,填写《废旧物资转移单》办理出门手续,属于设备的固定资产运至废旧设备仓库存放,属金属储槽类固定
资产需进行称重,然后运往施工单位。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5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管理内容:4.1定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基本原则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____相关人员作集第1页共2页中处理。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回收及保管4.4报废、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2)是为了合理、高效地处理废旧物资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废旧物资回收流程:明确废旧物资回收的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及时、准确地被回收。
包括废旧物资收集、分类、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2. 废旧物资回收标准: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的标准,包括废旧物资的分类、要求、数量等,以便进行统一的回收处理。
3. 废旧物资回收方式: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的具体方式,例如通过回收公司、废品回收站、捐赠等方式进行回收,保证废旧物资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4.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程序:明确废旧物资报废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审批、具体处理方式等。
5. 废旧物资处理标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的标准,包括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处置环节、处理结果等,以确保废旧物资得到环保、安全的处理。
2024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与收集第二条废旧物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收集。
第三条废旧物资分类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第五条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
第六条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家庭生活垃圾等。
第七条废旧物资收集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共同参与。
第八条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推动废旧物资分类和收集工作开展。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第九条政府应建立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系统,包括处理设施和处置流程。
第十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选择在合适的地点建设。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尽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应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四个环节。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在特定地点进行,设立分类垃圾桶和收集箱。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障安全和顺畅。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支持措施第十七条政府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社会组织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政府应加大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分类的认知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023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循环经济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废旧物资,指过了使用期限和寿命,丧失原有使用功能,可供回收利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电子产品、废旧纸张、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回收利用行业创新发展。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支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示范项目的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国家将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服务体系,加强相关产业的配套建设,提供回收设备、技术、人员等支持,同时加强对回收企业的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进行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八条回收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回收,建立专门的回收渠道和场所,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高效回收。
第九条国家将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回收环节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回收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回收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回收过程中没有污染、泄漏和损坏。
第十一条回收企业应加强与废旧物资处理企业的合作,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妥善处理和再利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管理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企业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书,符合环保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和资源利用。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理企业应实施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采用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理企业应加强对废旧物资质量的监测和检验,确保处理过程中没有造成二次污染和健康风险。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_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_废旧物资是指被弃置的或无用的物品或材料,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电子产品、废塑料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物资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
因此,各国都出台了废旧物资处理规定,以保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一、国内废旧物资管理政策演变我国从1980年代开始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以来,废旧物资管理政策已逐步加强。
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废旧物资管理法,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进行了规范。
在此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政策》、《电子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废旧物资管理政策,为废旧物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发展,2018年底,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从基础设施建设、法律制度、技术研发等方面推进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的举措。
二、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内容废旧物资处理规定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废旧物资的定义:明确了何为废旧物资,表明该物资已失去使用价值或指将要失去使用价值,并在处理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流程。
2、回收体系建设:明确了废旧物资的回收责任主体与回收渠道以及废旧物资的收购模式与价格形成机制,以推进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
3、处理方式:规定了废旧物资处理方式,要求废旧物资必须进行分类、拆解、处理、回收等环节,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再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环境监测与控制:要求废旧物资处理环节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并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抑制废旧物资带来的环境危害。
5、法律责任及监管:明确各负责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戒加以规范,并挖掘废旧物资管理中的监管短板,给予必要的监管措施。
三、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重要性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讨论稿)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和工程剩余材料、设备调拨工作,达到减少浪费,杜绝____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废旧物资的界定。
施工中不能再利用的金属材料、木材、模板和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等,处理前由项目经理、物资经理、合约经理共同鉴定,能再利用的物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处理,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对外销售、借、赠任何物资。
3、废旧物资处理必须按公司总部《废旧物资处理规定》和本规定程序公开招标竞价,做到公正、透明,手续齐全。
二、废旧物资回收1、工地根据加工现场总体布局,分别设置废钢材、废旧木方模板回收池,将不能再利用的废旧材料及时回收到回收池中,对还可以利用的边角料按大小、长短另行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2、工程收尾时,对多余的材料及时与其它项目联系调拨并上报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对外销售、借调或赠予。
三、工地剩余材料和废旧材料的再利用1、有短料可以利用时,不得使用长料,短钢筋尽量焊接利用;木方采取对接。
2、马凳、垫铁、支架尽量使用短料和废旧材料制作。
3、对返工浪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钢材、模板、木方,下错料等浪费现象,应留下影像资料。
4、施工员对施工过程要严格监控,防止工人在下错料时为了逃避处罚,剪碎当成废品;5、项目之间材料调拨,根据新旧程度和再使用价值,双方商定价格和运输,对价格如有分歧由公司物资部和公司领导最终裁定,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6、严禁用废旧材料置换其它物品,任何材料进出都必须入帐。
四、废旧物资处理程序1、当废旧物资回收到一定数量、需要处理时,由项目____招标,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报价,定好开标时间通知公司,公司负责纪检的领导和公司物资部负责人参加开标,项目经理、项目合约主管、项目物资主管评参加评标,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与评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如公司对招标价格有异议,由项目重新招标定价。
2、投标单位必须交纳____万元(根据数量多少而定)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及时退还。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定义废旧物资的范围:废旧物资是指失去原有使用功能或价值,需要进行处理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废旧物资分类收集:根据废旧物资的特点和处理要求,实施分类收集,将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进行分别收集。
3.废旧物资储存: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暂时储存,要求储存环境干燥、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和爆炸危险。
4.废旧物资转运:定期或根据需要,将储存的废旧物资进行转运,确保废旧物资的及时处理。
5.废旧物资处理:废旧物资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6.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确保其合法、安全、绿色处理。
7.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以便进行后续统计和评估。
二、废旧物资处理流程1.废旧物资收集:设立收集点,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确保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分别收集。
2.废旧物资运输:将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打包,并运输至暂时储存场所。
运输过程要求车辆安全,避免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散落。
3.废旧物资储存:将废旧物资暂时储存于特定的场所,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良好,储存容器要求牢固可靠,防止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损坏。
4.废旧物资处理选择: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
优先考虑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处理方式。
5.废旧物资处理:采用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艺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
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
6.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
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
7.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由公司设立专门的保护环境部门负责,协助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废旧物资的处理管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应坚持“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可循环”的原则。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废旧物资处理的重要性和技术要求的认识。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分类第七条公司应配备专门的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设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及时有效收集和分类。
第八条废旧物资的收集点应设立在公司内的明显位置,方便员工进行废旧物资的投放。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废旧物资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避免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混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分类应按时进行,不得堆放过量,避免堆积如山。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废纸的处理应与相关单位合作,将废纸进行回收再生利用,降低资源消耗。
第十三条废塑料的处理应采取专门的塑料回收设备进行处理,降解成可再利用的塑料颗粒。
第十四条废玻璃的处理应采取专门的玻璃熔炼设备进行处理,将废玻璃熔化后成型成新的玻璃制品。
第十五条废金属的处理应分别进行分类,利用再生资源的特点进行不同种类的废金属回收。
第十六条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应选择资质合格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的档案记录,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公司应开展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环保、节能、科学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二)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三)有害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四)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与调度;(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的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全面掌握废旧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存放位置。
第九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可利用物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一)可利用物资包括废纸、废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通过合理整理、加工或改造后再利用。
(二)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需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三)其他废物包括难以利用和无法安全处理的废旧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存放位置等。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第十二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应当进行评估,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再利用: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使其恢复为新的产品或材料,从而实现再利用。
(二)售卖: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捐赠: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捐赠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利用。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用于统一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等方面的内容。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物资的产生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生活中的废旧家电、塑料、纸张等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
内部环境污染也因此加剧,导致空气、水、土壤的污染日益严峻。
为了有效地解决废旧物资带来的环境和经济问题,国家决定制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利用等方面的行为。
二、内容及要求1.废旧物资的收集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包括家庭废旧物资、企业废旧物资、街道废旧物资等。
管理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应该经过授权的单位,实行分类收集、分开运输。
废旧物资的收集点应该居民请示,企业自愿,安排妥当,不得乱丢乱倒。
2.废旧物资的持证管理管理规定还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处理单位应经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或联合社区、物业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位,持续进行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在任何环节中,不得私自损毁或倾倒废旧物资,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3.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管理规定对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也提出了要求。
规定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应该优先考虑节约水、电、气、油、地等素材的方式,实施循环利用和资源化。
首先应该考虑进行拆解、修复并回收原料。
对于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尽可能采用环保技术处理,以减少二次污染。
三、意义1.促进资源的节约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制定旨在降低废旧物资的排放,加强资料的再利用。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加速,资源的供给出现比较紧张的情况,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变成了当务之急,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有助于节约资源。
2.降低环境污染废旧物资如果没有被妥善处理,除了造成资源浪费之外,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引发水体质量的下降、食品安全的下降等问题。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企业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内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工作。
3. 废旧物资分类3.1 垃圾分类原则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废旧物资应依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重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3.2 分类指南3.2.1 可回收物•纸张类:包含废弃纸张、纸箱、纸袋等。
•塑料类:包含废弃塑料瓶、塑料包装袋、塑料餐具等。
•金属类:包含废旧金属、金属罐、金属容器等。
•玻璃类:包含废弃玻璃瓶、玻璃器皿等。
•布料类:包含废弃衣物、床上用品等。
3.2.2 有害垃圾•电池:包含废旧干电池、充电电池等。
•化学品:包含过期药物、废弃农药、废弃化妆品等。
•油漆类:包含废弃颜料、废旧油漆等。
3.2.3 湿垃圾•食物废料:包含剩菜、剩饭、果皮等。
•植物废料:包含枝叶、花卉等。
3.2.4 干垃圾•其他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品。
4. 废旧物资回收4.1 回收设施企业将设置相应的废旧物资回收装置,以便员工方便投放废旧物资。
4.2 回收流程4.2.1 员工投放员工应依照废旧物资分类指南的要求,将相应的废旧物资投放到回收装置中。
4.2.2 回收收集企业负责布置专人进行定期收集,并将废旧物资送至指定的回收站或处理单位。
4.2.3 回收记录企业需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记录,包含回收时间、回收量等信息,并进行备案。
5. 废旧物资处理5.1 处理方式企业应采取环保合规的废旧物资处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回收物:送至专业回收机构或进行再利用。
•有害垃圾:交由特地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和处理。
•湿垃圾:进行合理处理,如堆肥。
•干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按规定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
5.2 处理合规要求5.2.1 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订立的废旧物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旧物资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各部室、车间:为了进一步规范制造厂内废旧物资的管理,经生产管理处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报废废旧物质类别1、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可出售的物资。
2、报废的设备(含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进行申请,并由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才能作为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资不得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按工具类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以旧换新。
如遇上表中未涉及的需报废废旧物资,可具体询问生产管理处设备管理调度员。
三、报废废旧物资存放地点1、废弃耐热钢、高镒、高铝铸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耐热钢堆放处;2、废铁:统一堆放在四五线石灰石堆棚外废铁堆放处;3、废油、废油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废旧油桶堆放处;4、废弃油漆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废旧油漆桶堆放处;5、废弃输送带、轮胎等塑料制品:统一堆放在四五线石灰石堆棚外废弃输送带堆放处;6、废弃收尘滤袋:少量直接入窑焚烧,存量较多统一堆放在石灰石堆棚外废旧堆场指定位置内;7、废弃铜线、铝线:统一堆放在六线生料旁铜线、铝线储物室内;8、废弃电子元件(包括废弃灯泡、温度计玻璃制品等):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电子元件堆放处;9、废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堆放在烧成车间窑头垃圾车内。
四、废旧物资存放标准1、报废废旧物质应按标识分类堆放,规范放置。
2、报废电器应按废器箱标识存放,废品箱装满后应及时转到石灰石堆棚外废旧物资堆场内,处理废旧时一并处理。
3、报废电缆线卷成圆圈,头尾两端绑扎紧固,有序存放。
希各处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堆放废弃物资,并在堆放时做到定点堆放,保持堆放点干净整洁。
如有乱丢乱放行为,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和人员处100-300元/次罚款并清理场地。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一、处置目的1.为全面规范项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流程,确保物资有效利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处置范围2.本细则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各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报废的非固定资产、工程施工废旧材料和工器具,包括:小型机器设备、废旧钢筋、电线电缆、定型化设备等有价值的实物。
3.废旧物资有利用价值的,优先进行内部调拨,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共同商定调拨价格。
无利用价值的,可由项目部直接封存。
4.所有无法使用但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的项目部负责进行初步鉴定,鉴定标准:(1)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已不能使用的。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合使用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在生产过程中,经由加工环节所产生的钢筋残余物料等废弃物。
5.鉴定可以处置,报送所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予以报废处置或维修使用,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乱放、混放,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三、处置流程6.项目物资设备部通过信息化系统发起废旧处置申请经项目经理、所属单位相关部门、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所属单位负责人、公司对应职能部门、公司分管物资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7.处置流程应至少包含处置说明、废材处置申请单、询价函、询价结论及相关资料、废旧物资实物图片等资料。
其中处置图片上传不少于4张,拍摄清晰、完整,可以看到废旧物资的整体状况,并且照片要和实际处置数量能对应上。
8.废旧物资外运出场时,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办理出门证手续后方可运出,在物资出场前要求核实处理资金是否到账或者收购单位是否提前缴纳不少于被处置物资价值的押金。
9.处置完成后及时将磅单(双方签字)、网价、转账记录或银行回单等凭证上传信息化流程,完善废旧物资处置流程,其中拟处置数量和实际处置数量能基本对应,不超过±10%的偏差。
10.处置资料应收集完整,归档备查。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废旧物资的定义三、废旧物资处置的原则1.资源化利用原则:对于仍然具备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应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2.环境友好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应符合环保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经济效益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应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力争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
4.法律合规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四、废旧物资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可回收物资、有害物资和其他物资三类。
1.可回收物资可回收物资是指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如废纸、废塑料、金属废料等。
对于可回收物资,应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和销售,以获取经济效益。
2.有害物资有害物资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旧物资,如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
对于有害物资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或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其他物资其他物资是指既无再利用价值又不具有危害性的废旧物资,如废旧家具、废弃园艺设施等。
对于这类废旧物资,应通过拍卖、捐赠或委托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五、废旧物资的处置程序1.废旧物资的收集:公司应设立相应的废旧物资收集点,员工应将废旧物资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容器或者指定地点。
2.废旧物资的评估:公司应定期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判断其再利用价值和处置方式。
3.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对于可回收物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处理或销售渠道,尽可能实现资源化利用。
4.有害物资的处理:有害物资应进行分类处理,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其他物资的处置:对于既无再利用价值又不具有危害性的废旧物资,可以通过拍卖、捐赠或委托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6.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处置。
六、废旧物资处置的责任2.职能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收集、评估、再利用以及委托给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的工作。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和资源管理领域。
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
其中之一就是发布了《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一项针对废旧物资生产、流通、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法规。
该规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共有7章63条,详细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监管及处置,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减少废弃物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分类管理根据规定,废旧物资应当分类管理,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垃圾和大件四大类。
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家具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涂料、化妆品包装容器等;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食品残渣、纸巾、烟蒂等;大件主要包括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等。
二、收集运输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设立专门收集点,统一收集运输。
对于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等特殊物品,应当选择专业的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确保安全、卫生。
三、处理利用规定要求,废旧物资处理应当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可回收垃圾应当经过精选、分级、分类等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避免浪费。
有害垃圾应当采取专业的处理方式,确保物质不出现二次污染。
其他垃圾应当经过分类后进行垃圾分类处置,大件废旧物品应当交由权威机构进行拆解或者销毁。
四、监管及处置规定要求,对于未经认可的废旧物资处理企业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查处,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要建立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管机制,对处理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综合来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规定的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企业、居民、政府等多重主体的参与,只有各方共同协作,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是指对各种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和保护环境。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削减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订立出废旧物资处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废旧物资处理规定,涵盖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回收利用等方面。
一、废旧物资分类及标志1. 按来源分类依据来源的不同,废旧物资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
其中,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等各种可回收有害垃圾;工业废料包括金属废料、电子废弃物、废油脂等各种工业废弃物。
2. 标志分类废旧物资需要标注处理类别,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和湿垃圾。
依照标识分布在宿舍、公寓、饭店、写字楼等居住或办公区内。
3.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有危害的废弃物,依照标识应投放至专门收集处理站点,如剩余药品、电池、废杀虫剂、灯管等。
4.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能够再利用的回收物,依照标识应投放至专门收集处理站点,如塑料、玻璃、金属、纸张、布料等。
5. 干垃圾和湿垃圾干垃圾是指含有非易腐烂物的垃圾,应放在干垃圾桶内,如废纸、塑料袋、瓶子、衣物等;湿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垃圾,应放在湿垃圾桶内,如餐厨垃圾、剩饭菜等。
二、废旧物资收集1. 收集设施设置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和各类工业废料的收集设施。
依照标识在小区、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分类垃圾桶和回收站点,确保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顺当实施。
2. 日常收集设立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并订立垃圾收集计划。
将废旧物资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防止任意乱扔并保持厕所、水槽等清洁。
三、废旧物资储存1. 分类储存废旧物资除非即刻执行回收,在储存过程中,必需依照分类要求储存,防止相互污染。
同时,对于有害垃圾,储存要求由封闭、严密、通风条件良好等,保证储存过程不会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2. 储存位置废旧物资的储存位置要求合理,不影响四周环境和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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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规则
废物处理规定:
1.《制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的货物涵盖城市渣滓、医疗废物、化工废物等制止进口的有害废物,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度环保总局公告
2.《制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四批)的货物为未经加工的人发、矿渣(或浮渣)及相似的工业残渣、废轮胎及其切块、旧衣物、电池废碎料及废电池等,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度环保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注:其中甘蔗糖蜜、其他糖蜜已转为第二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3.《制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五批)的货物为"电子渣滓"等制止进口的废机电产品(包括其零部件、拆散件、破碎件、砸碎件),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度环保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
4.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答应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一切废物(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渣滓、风险废物)一概制止进口;
5.严经受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进口;
6.《进口废物环境维护控制规范££废塑料》(试行,GB1648
7.12-1996)规则:废塑料系指在塑料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
料和残次品以及经过加工清洗后的、运用过的单一成分热塑性塑料(片状、块状、粒状或粉状)。
依据该规范,进口运用过的塑料容器必需经破碎并清洗至无明显异味、无明显污溃。
未经破碎并清洗的运用过的塑料容器(如废饮料包装容器等)不契合规范,制止进口;
7.制止进口旧麻袋。
(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1.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一批)的废物为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锈钢废碎料、废汽车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堆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构造体等,详见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度质检总局、国度环保总局公告2001第41号;
2.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二批)的废物为甘蔗糖蜜、其他糖蜜、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度质检总局、国度环保总局公告2003年第10号;
3.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的废物为钨废碎料、镁废碎料、钛废碎料、新的未运用过的纺织资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新的未运用过的纺织资料
制其他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公告2004年第66号。
(三)自动进口答应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列入《自动进口答应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为骨废料、锯末、木废料及碎片、废纸,废棉纱线、其他废棉、合成纤维废料、人造纤维废料、铸铁废碎料、钢铁废料,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含废机床、废机车、废机车头号)、铜及铝废碎料(不包括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镍废碎料、锌废碎料、锡废碎料、钽废碎料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增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视管理力度,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各处室在消费、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撤除改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以及消费中不能继续运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渣滓等,一概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股份公司供给销售部和消费设备部按分工权限组织回收。
第三条:一切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违者视其情节追查其义务。
第二章回收
第四条:一切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单位担任交送物资回收部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搜集、定期交送。
第五条:废旧物资主管部门担任对从各分公司、部室回收的废旧物资停止计量、注销,重量以质量监视部出具的磅码单为准。
第六条: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依据种类、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寄存,妥善保管。
第七条: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则如下:
(一)铝灰1、电解各公司当日产生的一切铝灰需集中堆放在各自的铝灰堆点,由供给销售部回收科每日专人专车将铝灰拉运到回收科院内。
2、拉运电解四公司铝灰必需在电解四公司过磅后从电解四公司西门出厂,经由110国道运至电解二公司北门入厂并停止复磅,由两门经警签收路单,当日核对。
(二)铝渣电解各公司产生的不便再应用的铝渣,由电解各公司集中管理,并担任运至供给销售部回收科指定地点。
(三)氧化铝包装袋氧化铝包装袋由电解各公司现场担任清算捆扎并暂时保管。
由供销部回收科与电解各公司共同清点数目,并由供销部回收科统一回收。
(四)工业渣滓
各消费公司产生的工业渣滓必需全部在指定渣滓场倾倒,由回收科担任分捡并按类堆放,报招招标办公室统一处置。
(五)阳极残块
电解公司产生的阳极残块属于指定炭素公司再应用的项目,由供给销售部回收科担任帐务处置,无特别答应不准出厂门。
第三章销售
第八条:一切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置,除公司自用局部外,一概由有关管理部门拜托招招标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第九条:废旧物资拍卖按以下程序停止:
(一)各职能管理部门定期将需拍卖的物资以书面方式报招招标办公室。
(二)公司招招标办公室组织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厂务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定价委员会担任肯定所拍卖物品底价(拍卖保存价)。
(三)招招标办公室担任在公开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并组织竞买人的报名工作。
(四)废旧物资主管部门担任拍卖标的物的现场展现以及向竞买人引见、提供所拍卖物品的相关材料。
(五)招招标办公室担任组织现场拍卖会。
(六)拍卖成交后,公司招招标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将拍卖结果送达废旧物资主管部门。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凭公司招招标办公室出具的提货函担任与买受人停止交接,完成拍卖物的现场清运和货款结算。
第十条:公司内部从事废旧物资再生应用的有关单位所需废旧物资由有关部门依据其消费才能肯定供给量,按市场价优先供给,多余局部一概对外公开拍卖。
其中氧化铝包装袋、铝灰由招标办召集有关单位每年年初肯定一次内部供给价,每月供给量由物资主管部门向招标办备案。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将全部销售货款,按从属关系交集团公司方案财务部、股份公司财务部入账。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概无效。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三条:为鼓舞废旧物资的回收,对废旧物资产生单位,依照废旧物资实践销售额(无税)90%冲减其本钱。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对废旧物资产生单位,依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2~5%每季度停止一次奖励;对废旧物资处置的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2~5%每年停止一次奖励;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主管部门担任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废旧物资回收状况停止催促检查。
对未按规则及时回收、上缴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并从每季度的奖励中扣除。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担任监视废旧物资处置全过程,如发现有渎职或两袖清风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并追查相关指导人员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应依据本方法制定出详细的施行细则,保证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前所制定的有关规则如与本方法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
本方法由包铝集团公司招招标办公室担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