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安全措施(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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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贮存、运输的安全措施

爆炸材料贮存、运输的安全措施

爆炸材料贮存、运输的安全措施1、爆炸材料贮存的安全措施(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且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3)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4)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2、爆炸材料运输的安全措施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

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危险”字样的黄旗。

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爆炸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

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厢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类炸药、导火索、导爆索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

3、地面爆破器材库区的电气安全措施目前煤矿常用的炸药有硝铵、水胶、乳化炸药,根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爆破材料库因经常或长期存在能形成爆炸危险的火药、炸药及其粉尘,电气危险场所分类为F0类。

1)F0类危险场所内不应安装电气设备,当工艺确有必要安装控制按钮及检测仪表时,控制按钮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DIP A21或DIP B21型(IP65级),检测仪表的选型应为本质安全型(IP65级)。

2)F0类危险场所电气照明应采用安装在窗外的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DIP A22或DIP B22型(IP54级)灯具,门灯及安装在外墙外侧的开关、控制按钮、配电箱选型应与灯具相同。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最新版)一、巷道贯通时爆破巷道贯通时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2.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必须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

5.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警戒人由班组长指派,并亲自接送,警戒人未接到撤除警戒通知时,不得擅离岗位。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勤给中、腰线,打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中、腰线调正方向和坡度,布置炮眼。

8.贯通放炮前,要加固贯通地点支架,背好帮、顶,防止崩倒支架或冒顶埋人。

9.距贯通地点5m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二倍,眼内不准装药。

在有瓦斯工作面,放炮前将探眼用炮泥封死。

10.与停掘已久的巷道贯通时,应按上述规定认真执行.并在贯通前,严格检查停掘巷道的瓦斯、煤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并且确保爆炸材料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
1. 管理责任:明确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及其职责。

2. 安全生产计划:制定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生产计划,包括爆破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3. 人员管理:对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对人员进行岗前和日常的安全教育。

4. 设备管理:确保井下爆破作业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5. 爆炸材料管理:明确爆炸材料的购买、存储、使用等程序,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爆炸材料的储存要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严禁私自携带和储存爆炸物品。

6. 作业环境管理:对井下爆破作业的场地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

7. 安全监测与检测:建立监测和检测机制,对井下爆破作业过程中的气体、温度、压力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8. 应急管理:制定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救援组织和装备等。

9. 安全记录与报告:建立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情况和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和研究。

以上是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爆破管理规定

井下爆破管理规定

许厂煤矿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管理,杜绝各种爆炸材料及爆破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炸材料的贮存管理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3、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库房的发放爆破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4、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性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5、不设固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

库房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6、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7、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设备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爆破工必须按照本人的编号领取电雷管。

二、爆炸材料运输管理1、爆炸材料运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井上、下把钩工。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不震动。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6、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小于3m。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加强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工作,现特拟定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务必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务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务必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务必持证上岗;(三)务必认真仔细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务必拟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根据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管与督查实施,禁止不经过审批情况下爆破;(五)井下爆破作业,务必使用煤矿许用炸药与煤矿许用雷管。

同一工作面不可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六)井下爆破务必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务必使用矿用防爆型。

发爆器由通风区承担统一管理、发放。

务必按期校验发爆器的有关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链接与的钥匙,务必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禁止转交他人;(七)务必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禁止在突水预兆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八)务必使用水炮泥与炮泥封堵炮眼,禁止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炮眼深度与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九)爆破工务必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禁止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务必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井下爆破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措施井下爆破是矿业中常用的一种工程方法,通过使用爆炸物来破坏岩石,以便采取矿石。

然而,井下爆破是危险的活动,需要严格的安全措施来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井下爆破的安全措施和步骤,以确保在采矿过程中的安全性。

首先,井下爆破前的必要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在进行爆破操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以确保爆炸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完整的操作程序,确保所有初始工作合理。

包括定期检测防沉淀坑、检测相邻条带等地质变形情况,确定炸药使用的数量、等级、爆炸点位置和深度等等。

其次,安全人员必须接受过至少40小时的培训以熟悉所有的爆破操作,并了解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在爆破现场,必须安置专门训练和熟悉井下爆破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员必须熟悉爆破的流程,以及金属探测器、通风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操作程序。

此外,必须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防护服和防爆眼镜等。

然后,必须选择正确的爆炸物品种和使用量。

在选择爆破炸药时,必须考虑安全系数和爆炸速度等因素,以确保炸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必须根据爆破设计使用正确的药量,并在使用前仔细检查每份药品的标签。

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爆炸方案,避免过多的噪音、冲击波和尘土。

最后,必须实施适当的建设性工程措施,以减少震动和粉尘。

使用一些设施,例如缓冲沟、切削沟、减振器等,以减少爆破导致的地下振动。

也可以在爆破现场加强通风系统,以减少粉尘。

特别是在爆破前和爆破后要检测爆破现场,确保没有出现地formingdeformation现象,避免高风险造成的误伤。

总之,井下爆炸是危险的工程活动,涉及到石灰岩、煤炭、金属矿物、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采集。

为确保井下爆炸的安全性,矿业公司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程序。

通过实施高水平的培训、进行爆破前的准备工作、选择正确的炸药使用和使用适当的设施,可以减少井下爆炸的危险,有效的保障了采矿和工人的安全。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爆破是煤矿、金属矿山等领域中常见的采矿方法之一。

在井下爆破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

本文将介绍井下爆破的三项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钻孔、爆破参数设计和矿井通风,以及这些技术措施的作用和实践。

一、安全钻孔安全钻孔是井下爆破过程中最为基础的安全技术措施,也是防止事故和灾难的首要措施。

安全钻孔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和角度,以避免爆破过程中出现照片飞溅、冲击波扩散等危险情况。

此外,钻孔也需要采用合适的刻度和模板,以确保钻孔精度和钻孔深度,从而防止爆炸药物的过多或不足,导致爆炸威力过大或过小的情况。

二、爆破参数设计爆破参数设计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核心技术措施,它直接关系到爆破参数的正确性、爆炸效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在爆破参数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爆破场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爆炸物质、爆炸方式、爆破参数等,从而确保爆破效果、减少爆炸造成的噪音、震动、管道和设施的损坏,并避免爆炸物质的泄漏和污染等情况。

三、矿井通风矿井通风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另一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它主要是为了保证爆炸所产生的热、烟、气体等等及时排出,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矿井通风中,还需要合理规划风道和出风口的位置和数量,以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及时清洁井下通风系统中的灰尘和污染物,以避免它们对通风系统的影响,导致通风不畅,对人员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带来危害。

综上所述,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矿井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手段,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广泛实施。

在实践中,应该注重安全钻孔、合理的爆破参数设计和安全通风等技术措施的实施,以及规范管理和培训教育等细节工作的加强,从而有效地预防矿井井下爆炸事故的发生。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放炮安全措施一:火工运输1.1.1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1.2 爆炸材料必须由放炮员及专用押运员进行护送。

1.1.3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二:井下爆破2.1.1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型号。

2.1.2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工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放炮说明书放炮。

2.1.3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井下炸药库。

2.1.4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2.1.5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2.1.6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1.7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2.1.8 严禁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1.9严禁边打眼边放药。

2.2.1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双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2.2.2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三:装配起爆药卷3.1.1 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1.2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井下爆破是一项重要的采矿工作,但是也带来了爆炸、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安全风险。

因此,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的技术措施以保证爆破作业安全。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爆破的目的和要求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需要明确爆破的目的和要求,如爆破的炮孔位置、孔径、深度、下边缘距离、孔距等参数。

并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和井下安全情况,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明确爆破的起爆方式、时间、爆破药的品种、用量以及爆破的限制区域等。

2.勘查煤层构造及瓦斯情况针对不同的煤层结构和地质构造,需要做好相应的勘查和测量工作,确保炮孔的位置和方向正确无误,并且炮孔进入煤层的长度符合要求。

同时针对不同的瓦斯含量和氧气含量,制定相应的爆破安全措施。

3.设置煤尘控制装置进行爆破作业时,产生的大量煤尘很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

因此,在爆破前必须作好煤尘控制措施,包括喷淋煤尘控制装置、人工清理、合理安排通风等。

4.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区域在爆破前需要在爆破区域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并划设隔离区域,明确范围和限制进入的人员和设备,以预防未被控制的炸药爆炸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爆破中的安全措施1.检查炮孔和爆破药在装药过程中,应对炮孔进行严格的检查,如检查炮孔深度、直径和角度,确保与爆破方案相符,并对爆破药进行检查,以避免装入过时或受损的药品。

2.选择合适的爆破药和起爆方式选择合适的爆破药和起爆方式,确保爆破药爆炸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同时,爆破药的用量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3.设立炮前和炮后警戒区在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须设立炮前和炮后的警戒区,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出区域,确保爆破时人员和设备安全。

4.瓦斯处理和通风在进行爆破作业时,需要对瓦斯进行处理,如瓦斯抽放或输入适量氮气进行熄灭,在保证爆破效果的同时,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同时,需要加强通风,保证煤尘、瓦斯排放畅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转。

5.安全起爆控制爆破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起爆时间、位置和方式,确保起爆方式正确,并确保炮孔和火药之间没有任何障碍物。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

煤矿爆破安全措施为了保障井下爆破期间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一、爆破安全规定(1)爆破施工前定人员、定岗位、定安全责任,作好安全警戒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爆破。

(2)为确保钻爆施工所产生的地震效应不影响周围环境,施工期间,尤其是钻爆初期,每炮必进行爆破振速监测,以反馈信息及时调整钻爆参数,减轻地面振动,确保施工安全及地面建筑物安全。

(3)实施爆破施工时,按要求设置警戒区。

所在人员、设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

根据本区间隧道工程的特点,安全距离为:①同一隧道内不少于200m;②邻近隧道内不小于50m。

(4)放炮前,所有人员都必须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用口哨警告和小红旗作为安全警戒标志。

(5)加强管理,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安排指挥。

爆破作业各环节均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爆破作业人员操作作业。

布孔、装药、联线、覆盖、起爆均按既定方案并由爆破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6)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工作面照明不足;②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③工作面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④工作面可能有大量、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7)隧道通风采用压入式通风系统,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①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③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④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处理方法如下:新市场营销法则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食品餐饮营销建筑房产营销消费品营销①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②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③严禁用风镐、铁铲等从炮眼中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员和清理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石块,收集未爆雷管炸药。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范本第一条:煤矿井下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1. 严禁在煤矿井下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火柴、打火机、烟蒂、爆竹、炮仗等;2. 所有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3. 对于违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立即予以处罚,并要求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条:煤矿井下存放和使用爆炸物品的规定1. 煤矿井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爆炸物品;2. 爆炸物品存放区域必须划定明确,标识清晰;3. 爆炸物品必须存放在防爆仓库或者特定的存放柜中,严禁随意堆放;4. 爆炸物品的领用和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第三条:煤矿井下操作爆炸物品的规定1. 所有涉及爆炸物品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2. 在操作爆炸物品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3. 操作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禁止违规操作和擅自改变操作方式;4. 在操作爆炸物品时,必须注意防止摩擦、碰撞等可能引发火花的行为,确保安全。

第四条:煤矿井下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规定1. 煤矿井下必须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巡视检查必须注意爆炸物品的存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破损、泄露等隐患;3. 出现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4. 巡视检查记录必须详细、准确,相关人员必须签名确认,以备查阅。

第五条:煤矿井下紧急情况处置和逃生的规定1. 煤矿井下必须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2. 在爆炸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同时协助其他人员撤离;3. 在逃生过程中,严禁带走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发次生事故;4. 逃生时必须按照逃生通道的指示进行,严禁擅自改变逃生路线。

第六条:煤矿井下教育培训的规定1. 煤矿井下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2. 所有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 煤矿井下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必须详实、全面;4. 对于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必须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直至达到要求。

爆破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爆破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爆破安全注意事项爆破施工由于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危险品,容易爆炸,这些材料在爆破时具有很大的破坏力,施工的地点往往又是悬崖陡壁,因此思想上稍有麻痹大意,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所以在爆破作业中,必须充分重视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安全教育,建立一定的制度,做到人人思想重视,个个注意安全,反对麻痹大意,克服怕麻烦的思想,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爆破材料的保管1、爆破材料由于对火花、撞击、热等具有敏感性,因此只许在专门的仓库存放。

附近的易燃物应清除,不得在库房附近吸烟、用电炉。

电器设备也应防止发生火花或起火。

2、爆破材料受潮湿容易失效,故仓库必须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爆破材料最好放在架上或底下用防潮层隔离。

3、库房应远离工地、营房及居民建筑,其安全距离为300m;最好选在不常有人到达的僻静处所。

4、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相隔一定的距离。

不同性质的炸药也最好分库存放。

5、库房应有警戒,应能防雷击,并有消防设备。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1、必须指派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负责组织装卸和押运工作。

2、轻拿轻放,防止摔落受震,也不准拖拉和滚动。

雨雪天要有防雨、防滑措施。

3、夜间装卸不能用明火照明,如用气灯应摆在下风侧,距离药堆,搬运通道至少10m以外。

搬运爆破材料的人员,身上严禁带烟火及其他易燃物。

4、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停靠在远离建筑物或居民点200m以外,并应设岗看守,严禁闲散人员接近。

5、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同船运输。

6、雷管、黑火药、胶质炸药应特别注意防震,不得用拖车、自卸汽车运输。

用汽车运输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装载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车厢底与炸药间均应有软垫层防震。

冬季运输胶质炸药尚须有防冻措施。

7、装载爆破材料的汽车,不得装有汽车的备用燃料。

冬天发动时不得用明火烤。

8、电雷管装卸、运输时不得接近电源。

三、路基土石方一般爆破施工1、要严格爆破材料的领发放制度,要按量领料,下工时要把多余的炸药雷管统一交库保管,不得私人保存。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5篇)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5篇)

井下炸药库各项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爆炸物品的贮存必须按新《民爆条例》、政府主管监管部门的规范规定、行业规范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爆炸物品的贮存设施必须达标才能使用,不合规范要求的必须整合格。

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政府主管监管部门核准的最大贮存量。

二、井下爆炸物品发放点的设置,安生技术上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政府主管监管部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查、批准。

三、仓库安全要求:井下发放点照明线路必须使用防爆线缆、灯具;要严格防潮,炸药、雷管箱下要有木板和阻燃性胶板与底板隔离。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堆垛与墙面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地板必须有垫木或阻燃性胶板。

空箱不得存放库内,必须及时存入空箱室;井下必须分硐存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空箱及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五、凡入、出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先人工严格验收,交接清楚数量、质量,经清点无误,然后用手持机扫描读卡,确认无误后,才能办理入、出库的记账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完清相关手续。

如发现或发生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库管人员要严格交接制度,入、出库物资要做到认真-1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仓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先人工凭证、单据及时验收,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然后用手持扫描读卡,全部录入,并及时入帐和做好入库记录。

三、做好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发放时必须按公司开具的有效证件单据调拨,证件、单据不符或无效不予发放。

四、库内物品堆码整齐、堆垛标牌、记录清楚,发货到先进先出。

严格按规定储存,不超储。

五、帐目单据准确、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永续盘存。

做到帐、卡、物、资金、手持机“五对口”六、随时检查库房设施、电器、线路开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七、做好库内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鼠蛇害等工作及库内通风、温湿度的调节工作,确保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安全。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一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

2. 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3. 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矿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作业。

4. 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5. 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严禁在有突水预兆情况下爆破作业。

6. 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7. 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严禁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8. 必须按规定处理大块煤(矸)和煤仓(眼)堵塞,严禁采用炸药爆破方式处理。

9. 对顶板(顶煤)预裂爆破必须在工作面前方未采动区域进行,严禁在工作面架间(后)爆破。

二、爆炸材料安全管理1. 爆炸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爆炸材料的安全储存。

2. 爆炸材料的运输、装卸、分发、使用等环节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接触爆炸材料。

3. 爆炸材料的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距离、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 爆炸材料的采购、领用、回收等环节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确保爆炸材料的流向可追溯。

5. 爆炸材料的储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期限,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清理、销毁。

6. 爆炸材料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爆炸材料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炸材料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爆炸材料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风险评估,确定所需的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并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定建立施工方案。

2.工地的安全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当,包括维护围栏、安全标识、应急通道、灭火设备等。

3.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熟悉操作程序,了解有关爆炸物品的危险性和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专门的施工团队:设立专门的施工团队,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合格的工人组成,能熟练操作各类施工设备。

5.严格的施工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按照要求对人员、物料和设备进行计划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7.现场危险源的清除:在施工现场清除或合理隔离所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如易燃物、易爆物等。

8.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检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

9.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正确、规范、安全。

10.应急预案和逃生演练: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逃生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11.监督和检查: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具体情况和施工环境的不同,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适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爆炸材料库施工的顺利和安全。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设置躲避硐室与安全出口
总结词
在爆破作业前,应设置躲避硐室和安全 出口,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VS
详细描述
在爆破区域附近,应设置符合规范的躲避 硐室和安全出口,确保在突发情况下,作 业人员能够迅速撤离现场。同时,要确保 躲避硐室和安全出口的设施完善、标志明 显,以方便作业人员及时找到。
采用湿式钻眼与冲洗井壁
发展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的建议和展望
加强科研与技术创新
建立专业团队和培训机制
强化现场管理和监督
推进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 应用
加大对爆破安全技术的研究力度,不断引 入新的技术和理念,推动煤矿井下爆破安 全技术的发展。
建立专业的爆破技术团队,提高作业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 培训机制,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爆破技术 和安全操作规程。
详细描述
炮泥应充分填塞,确保填塞质量符合要求。 对于起爆网络的连接,应采用专业的连接方 式,如串联、并联等,避免因连接不良导致 的事故。同时,要确保起爆网络中的每一个 环节都符合规范,防止因某个环节的问题导
致整个网络的失效。
06
井下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
预防爆破冲击波伤害的措施
使用水袋、土堆等障碍物吸收冲击波能量
清理现场
在确认爆破作业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收集未爆的 炸药和雷管,并做好记录。
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规定,禁 止违章操作。
在连接爆破网络时,要确保连接牢固、 导通良好,防止出现短路或断路现象。
在装填炸药和雷管时,要避免明火或静 电火花等安全隐患。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 作业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作业。
在爆破作业现场设置水袋、土堆等障碍物,以吸收和减缓冲击波的能量,降低对人员的伤 害风险。

矿井爆破事故预防措施及操作规程

矿井爆破事故预防措施及操作规程

矿井爆破事故预防措施及操作规程一、爆破材料的储存1.地面炸药库各种爆炸物品的数量,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雷管不超过1万发。

2.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井下爆炸物品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4.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爆破材料使用、领用清退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储存保管等各项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库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6.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7.井下爆破材料库的布置必须下列要求:(1)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响全矿井或者一翼通风的风门的法线距离,壁槽式不得小于60m。

(2)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壁槽式不得小于20m。

(3)库房距地面或者上下巷道的法线距离壁槽式不得小于15m。

(4)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相互垂直的连通巷道相连。

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²,在连通巷道尽头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不得将连通巷道的延长段兼作辅助硐室使用。

库房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置齿形阻波墙。

(5)库房必须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供发放爆炸物品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炸物品库回风侧,可以铺设轨道运送爆炸物品,该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装有1道常闭的抗冲击波密闭门。

(6)库房地面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库房和通道应当设置水沟。

(7)贮存爆炸物品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当大于殉爆安全距离。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1.爆炸物品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当铺有胶皮或者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置1层爆炸物品箱。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爆炸物品必须由井下爆炸物品库负责人或者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专人护送;领到爆炸物品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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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安全措施
(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安全措施(新版)
(1)爆炸材料库房的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地面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应分开存放,库房设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门套间,并且设有发放雷管用的铺有导电软质垫层边缘突起的桌子;
(2)库房应选择在干燥的地方,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地面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置围墙或铁丝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丝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爆炸材料库应设专人管理,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地面爆炸材料库修建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的配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建成后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爆炸材料库的防雷措施要符合要求。

(6)爆炸材料的贮存、运输及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数量不得超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允许容量;
2)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雷管发放使用前,应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测,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3)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爆炸材料装在耐压和抗冲击、防震、抗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不准中途逗留;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不准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爆破工应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炸材料箱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爆破时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作业应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6)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爆破时,放炮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7)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短路;
8)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担任警戒工作,并清点人数,确认无误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立即处理;
10)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应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规程规定。

11)井下爆破作业,应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不准爆破,不准裸露爆破。

13)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装药爆破。

14)矿井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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