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与解读(一)

合集下载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上。

一、刑法典的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刑法规定了具体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要求犯罪行为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乌有罪以及追溯法律的有利不利原则。

2. 罪刑法定原则:依法为前提,规定了刑法是沿用刑事法律原则,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与对应刑罚要明确具体,禁止将不受法律规定的行为定为犯罪,禁止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刑罚。

3. 罪刑相适应原则:规定了犯罪行为与刑罚之间的相对关系,刑罚要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正确平衡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社会的正当需要。

4. 量刑与稳定相结合原则:指在确定刑罚时需要权衡矛盾,既保持量刑的合理稳定性,又兼顾个体差异和环境变化的合理性。

5. 人权优先原则:侧重保障个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注重法律的人文关怀和人权保护。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独立公正原则:要求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都要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2. 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诉讼中的罪名和刑罚必须有法律规定。

3. 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无罪推定的权利,即除非经过法庭定罪认罪程序,被告人应被视为无罪的。

4. 证据排除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获得的证据和违反程序要求的证据不能用于定罪。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宪法确立了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和社会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2. 公正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正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要公正无私,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以上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的详细论述,这些原则不仅是我国刑法发展的基石,也是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依据。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刑法常见疑点解答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刑法常见疑点解答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刑法常见疑点解答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刑法常见疑点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和疑点。

特别是刑法领域,其相关法律条文较多且内容复杂,常常使人困惑。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常见疑点进行解答,帮助读者理解和应对法律问题。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分支,其有关原则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至关重要。

1.1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中的罪行与刑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罪行或加重刑罚。

这一原则保护了公民的权益,防止滥用刑权。

1.2追溯不利原则刑法新法的效力只能追溯到其生效后的犯罪行为,不能追溯到生效前。

这一原则确保了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1.3犯罪必须主观故意原则犯罪行为必须有主观故意,即有意图实施犯罪。

但一些犯罪行为如过失犯罪,则无需主观故意。

1.4数罪并罚原则对于一个犯罪行为涉及多个罪名的情况,应当根据各个罪名分别论处,并合并刑罚。

这一原则保证了犯罪行为的全面惩治。

二、罪与刑的关系刑法规定了各种罪行以及相应的刑罚,犯罪行为与刑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下面将解答刑法中常见的疑点。

2.1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只有达到犯罪行为的法定要件,方可认定犯罪。

而犯罪行为有法定刑,则需要对犯罪人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与犯罪之间存在必然的关系。

2.2量刑的原则与方法法官在判决时需要根据犯罪的事实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来决定刑罚的轻重。

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量刑的原则和方法,如罪行轻重、社会危害程度、被害人状况等。

2.3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是指对判决刑罚的执行进行一定的减轻或暂缓。

根据刑法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犯罪行为轻微,对社会危害较小;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并保证不再犯罪。

三、刑法中的犯罪类型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同时划分了许多犯罪类型。

下面解答刑法中常见的疑点。

3.1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但仍然故意实施,最终导致了他人死亡。

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与问题分析

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与问题分析

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与问题分析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诉讼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也被称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意思是只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并受到刑罚的制裁。

这个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护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确保了司法公正与权威。

然而,在实际的适用过程中,罪刑法定原则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惑。

首先,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范围和界限。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事犯罪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具体到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对于何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有不同的解释。

有些人主张法律应该具体明确列举出每一个犯罪行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法律可以以更宽泛的方式规定,只需满足某种特定标准即可。

这个问题的争议不断,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讨和解决。

其次,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还涉及到对于特定罪行的定性和处罚力度的问题。

对于某些特定罪行,法律界和学者们往往会围绕该罪行是否是刑事犯罪、处罚的合理力度和方法等展开讨论。

例如,对于一些非暴力犯罪行为,有人主张将其纳入刑事犯罪范畴,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应该以行政处罚的形式进行处理,以减轻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判决过重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平衡公众对于司法罚赏的期望和需要保护被告权益的要求。

再者,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还需要考虑到社会变革和刑事政策的调整。

随着社会发展和变革,新的犯罪形式和行为逐渐浮现,这就需要法律跟进并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条文,以适应社会需求和保护社会秩序。

然而,这个过程往往涉及到法律的延伸和解读,容易引发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张性解读和争议。

因此,在法律修订过程中,必须注重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严肃性与司法权威。

最后,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强化司法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判决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审判员个人观念、社会压力、媒体影响等。

为了保证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需要通过设立适宜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确保审判过程公正透明,并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与约束。

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

那么在把握基本原则的同事,需要的就是落实其要求,那么店铺⼩编将与您详细分析。

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法律⼀律平等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明⽂规定不为罪,法⽆明⽂规定不处罚。

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规定为犯罪⾏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法。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的罪,便应当承担多⼤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犯罪,在适⽤法律上⼀律平等,不允许任何⼈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复杂,可直接联系店铺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律师定为您提供最优质且最适宜的建议以及法律援助。

最后,感谢各位的阅览。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性法律。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编制刑法的根本出发点,下面就详细介绍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即刑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禁止任意制定罪名和对于罪行的不合法惩罚。

这个原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清楚知道哪些行为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和后果,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刑罚。

刑罚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得随意制定罪名,不得以法外之罚来处罚犯罪行为。

刑罚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任何对于被告的刑罚都要在法庭上经过法官的裁判,判决必须符合法律,有妥善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这种原则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禁止人身随意、意气用事的惩罚,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二、犯罪与刑罚的平等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平等原则,是指不论是何种身份、背景、地位和职务的人犯罪,法律都要一视同仁的作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个原则显现出了诸如权力滥用、虚伪审判、不平等处理等问题难以出现。

这个原则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它不仅是公正公平的保证,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要素。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应该与犯罪的危害程度相应,并足够适用于惩罚罪犯。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重、轻、减、增等情形必须根据案件本身的事实,以及犯罪者的主观和客观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合适的刑罚。

刑罚不能过于严重,也不能过于轻微。

罪刑相适应原则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刑罚的合理性,使刑罚的执行具有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法律是以实现法律目的为前提的体系,任何法律不具有追溯效力,即仅适用于未来的行为,无法适用于过去的事实、言论和行为。

这意味着,法律规定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不会因过去的事实而改变法律的适用。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确立了司法公正的基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法制的尊严。

五、独立性和人权保障原则独立性和人权保障原则是指刑法应该独立运行,不受其他法规的干扰,以捍卫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人权为宗旨。

(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法的概念
是统治阶级为了维 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 序,根据自己的意志, 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 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 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的基本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罪刑法定原则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的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例: 王某,男,系某县机械厂职工,与女工李 某在同一车间上班。王某经常关心照顾李某, 使李某深受感动,逐渐的两人建立了感情,并 超越了友情。两个人的关系后被李某的丈夫吴 某发现,向该县法院告发。经县人民法院审理, 以通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不服提 起上诉。
第八章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
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
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因而不
构成犯罪。
第八章
某部队司机 李某到一仓库拉雷 管,返回部队途中遇到战士高某步行 回部队,李某见天要下雨便停车让高 某上车。十分钟后,一闪电导致雷管 爆炸,致使李某重伤,高某死亡。 试分析李某应否负刑事责任。
范围
第八章
犯罪客体的法理分析
犯罪客体
我国刑法所保护
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
犯罪行 为直接 作用的 犯罪行为所侵犯 人或物
案例1
某甲偷了储存在仓库 中的电线8000米。
甲:盗窃罪
某乙偷了正在用于通讯 案例2 设备的电 岁,农民。 1991 年 5 月,刘某因家境贫寒 而萌生以气功和“祖传秘方”主 治不治之症等欺骗手段生财的念 头。同年 8 月开始外出行骗。 1995 年 9 月, 2 名病人因接 受刘某气功治疗延误病情而死亡。
第八章 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刑法学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犯罪行为

刑法学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犯罪行为

刑法学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犯罪行为刑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规范以及构建刑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理念。

深入研究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犯罪行为是了解刑法学的核心内容,有助于理解刑法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本文将就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犯罪行为的特点与表现进行探讨。

一、刑法学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的基本原则是刑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原则,它们为刑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基本准则与方向。

下面将针对刑法学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

1.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刑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任何对犯罪行为的规制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刑法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制定、修改或滥用。

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现实生活中,合法性原则通过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得到充分体现。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学的核心原则,也是刑法体系坚守的红线。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任何对犯罪行为的追究以及刑罚的实施必须有法可依。

这个原则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了滥用刑罚以及任意对犯罪行为的扩大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在现实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

3. 平等原则刑法学的平等原则要求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应当适用同一的法律制裁标准,不论肇事者的地位、财富、身份等因素。

平等原则的确立保证了刑法的公正性与公平性,为全体人民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4. 人权保护原则刑法学的人权保护原则直接关乎人民的权益,它要求制定刑法时必须兼顾对罪犯的惩罚与对罪犯的保护。

人权保护原则旨在避免刑法对个人自由的过度侵犯,确保刑法的公平与合理性。

人权保护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构建了相对公正的刑事司法体系。

二、犯罪行为的特点与表现犯罪行为作为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其特点与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安全以及其他人民权益的侵害和破坏。

社会危害性是划定犯罪行为和非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刑法给予犯罪行为制裁的重要依据。

解读刑法: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条文

解读刑法: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条文

解读刑法: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条文刑法是一门法律学科,研究的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刑罚规定和制度。

它不仅仅是一套规范行为的工具,更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

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条文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们的个人权益和公民责任。

本文将为您解读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条文,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刑法,增加法律意识。

刑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刑法的核心之一。

法治原则要求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包括政府和执法机关。

刑法作为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刑罚的重要手段,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任意滥用权力。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刑法规则才能实现公正和平等,保护人们的权益。

2. 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刑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强调个人的尊严和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保护。

刑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但同时也要尊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合法财产的保护等。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告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享有公正的待遇和辩护的权利。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是犯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刑罚。

刑法明确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定刑罚,保证了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公平处理。

依据这一原则,对于认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院将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判决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 禁罚原则禁罚原则是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规定了国家对刑罚的使用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限制。

刑法不仅规定了犯罪行为应该受到的刑罚,也规定了哪些行为是不能受到刑罚的,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禁罚原则,行为主体应该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才能适用刑法的规定和刑罚。

这种禁罚原则将刑罚的使用范围限定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以确保刑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刑法的法律条文刑法的法律条文是具体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

《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

《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

《刑法》基本原则的新解读一、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在新近出版的一些教科书中,有的学者提出:罪责自负、主客观相一致、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等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1)这就难免使人产生困惑: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笔者认为,认识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界定实在法与理念法的界限。

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刑均衡是实在法肯定的原则,具有实然性,除此之外均非实在法的体现而存在与理念法之中,具有应然性。

对理解与适用实在法而言,实然性的解读无疑乃认识主体的本份;对认识实在法的局限并从立法上进一步完善而言,应然性的解读无疑实认识主体的天职。

没有应然性的刑法理念,已然性的刑法是不可能有进步的,建立在实在法的基础上的刑法学就只能称为律学而非法学。

其次,必须界定判断《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否则必然导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手头掌握的有代表性的论著来看,刑法学界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的认识是一致的,即贯穿《刑法》始终、对刑法立法和司法具有根本性、指导性意义的准则。

(2)这一标准的建立,具有逻辑上的充分必要性,这是认识《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也是逻辑演绎的前提。

根据这一标准推导:罪责自负,是指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只能是行为人本人而不能株连无辜。

这一内容基本并非与犯罪概念无涉。

因为无论是形式定义所主张的“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还是实质定义所主张的“犯罪是危害社会而违反刑法规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都隐含了行为主义的内容,只不过表述上省略了“行为人”字样;这一内容在犯罪构成要件中有充分的体现,犯罪主体的概念把刑事责任人框定在“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行为者”上;犯罪主观方面,故意与过失的产生者是行为人本人而不是其他无辜人员;客观方面,刑法的因果关系的法律性排除了探究非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的因果关系的必要与可能;犯罪客体的概念指明了侵害法益是使一般法益成为犯罪客体的关键,而这一关键的决定性因素是行为人本人。

刑法中的重要原则和要点解析

刑法中的重要原则和要点解析

刑法中的重要原则和要点解析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确立了一系列的重要原则和要点。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重要原则和要点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刑法。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刑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一原则要求在法律的适用和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平等对待所有的人,不分种族、宗教、性别、财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

在刑法的实践中,无论是国家元首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原则的存在,保障了社会的公正和平等,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二、法无规定不罚的原则刑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法无规定不罚。

这一原则表明,在刑事案件中,法定的罪行和刑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被定罪和处罚。

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刑事制裁权力,确保刑事正义的实施。

三、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在刑法中将罪行和刑罚予以明确的界定,明确罪刑关系,即行为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相应的刑罚也应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刑事制裁权力,确保刑事处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在刑法中,犯罪是包含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的。

主观故意是指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即有意实施犯罪行为;客观方面则是指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即实施了刑事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才能够成为犯罪行为。

主观故意和客观方面的要求,有助于准确判断犯罪的成立,并且保护了无辜被误判的可能性。

五、刑罚的目的和原则刑罚的目的和原则是刑法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罚的原则包括法定性、平等性、人性化和效果性等。

法定性原则要求刑罚必须依法规定,不得任意扩大或减轻刑罚。

平等性原则要求对同样犯罪行为的犯罪人,应当依法平等地处以相同的刑罚。

刑法基本原则实践贯彻中的不足与完善

刑法基本原则实践贯彻中的不足与完善

刑法基本原则实践贯彻中的不足与完善作者:杨淑雅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19年第07期刑法基本原则对司法实践的价值,集中体现为对司法办案的指导,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就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贯彻中的不足及完善路径,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刑法基本原则实践贯彻中的不足(一)罪刑法定原则由于有些刑法条文只设置命令性规范而未规定惩罚性规范,导致对违反刑法的此类行为不能被追究,严重制约了刑法惩治犯罪功能,影响了刑法作为最严厉惩治规范的权威性。

如《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到刑法处罚不得隐瞒”,但是对隐瞒不报的,该条文却没有规定惩罚性规范。

“无刑罚则无犯罪”,由于立法条文本身对罪刑设置模式不完善,导致对隐瞒不报的行为不能被追究。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一是刑事和解的冲击。

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从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司法机关鼓励当事人之间进行刑事和解。

對达成和解的,可以依法不予批捕、不起诉;反之,没有达成和解的,则往往被起诉、判实刑。

但刑事和解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比如轻伤害类案件中,由于缺乏统一赔偿标准,导致个案的赔偿数额不一,少的2万,多的则50万甚至更多。

二是罚金刑的影响。

刑法分则中有许多条款都有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之规定,但是罚金刑缴纳与否反映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

如果家庭条件好的,能够将那就能够交得起罚金的,将获得从轻处罚,不能够缴纳罚金,有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而经济原因就有可能造成适用刑法上的这种不公平、不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是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突破了该原则。

我国刑法分则对具体罪名的法定刑设置过于宽泛,导致自由裁量权过大。

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根据该规定,可以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拘役或管制。

又如,《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浅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浅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试论罪刑法定原则【摘要】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从而在我国刑法史上第一次确立了完全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

在刑法典中明确罪刑法定原则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我国法制建设、司法实践无疑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指导作用。

此原则的确定是我国刑事法制走向成熟的标志。

也是我国民主和法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本文试对新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进行一些粗浅的阐述。

【关键词】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实行意义司法适用一、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刑法,历来主张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

刑法的功能就是保障人权,刑法不但具有限制国家权利的滥用,还具有保障公民不受罚权的非法侵害和保障有犯罪行为的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一个公民无论其是否犯罪,也不论其所犯何罪,人权是他最基本的权利,未经法律明文规定和法定程序,任何人包括国家,都不得剥夺。

尤其是犯罪的人,他们的权力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从这一个角度,应该重视对他们的权利的保护。

法的终极价值就是保障人权,人权和法律的相互结合,是历史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

刑法也是以保障人权为其最终的目的,我国历来重视对人权的保障,在刑法中,也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我国人权的尊重在刑法尤其是在刑法的基本原则中有着充分的体现。

本文从人权的角度对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做一探讨。

(一)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的准则,也是指导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准则。

首先,它不是所有部门法所共有的,也不是其他部门法具有的原则。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有许多部门法,刑法只是其中之一,这些部门既有共同的原则,也有各自特有的原则。

刑法以其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法的特殊内容而具有自己固有的基本原则。

但也有国家如俄罗斯刑法内将诸如“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正原则”等法律的普遍原则规定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不过他们在实际内容中的规定上都有结合刑法而予以具体化。

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根本准则。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均衡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罪刑平等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清华大学张明楷老师认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保护原则和权利保障原则。

西北政法陈子平老师认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主义、行为主义和责任主义。

不同学者观点不同,我们终点根据刑法的规定按照通说展开。

一、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刑法当中,存在着“情无穷,法有限”的现象,这主要体现在立法能力的有限性与犯罪行为的无穷性以及刑法典的稳定性与犯罪现象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

追求形式合理性还是实质合理性因此成为一个问题,罪刑法定主义所倡导的就是形式合理性:只有法律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定罪处罚;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无论该行为具有多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都不能定罪处刑。

也就是说,为获得形式合理性,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能不以丧失实质合理性为必要的代价。

[1]民主主义和尊重权利主义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立法、司法、执法都是民主的过程,事先规定国民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具有预测可能性,这也是尊重权利的体现。

《刑法》第 3 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根据第3条之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面:积极的罪刑法定和消极的罪刑法定。

积极的罪刑法定旨在保护法益,消极的罪刑法定旨在保障权利,从而确保刑法既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权利保障是罪刑法定原则追求的终极价值,就像欧洲启蒙思想家们所说的,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

防止国家滥用刑罚权,我们在理解的时候,还是要谦和一些。

笔者认为,就像包拯所说的,“发号施令,在乎必行;赏德罚罪,在乎不滥”,对于国家而言,一方面作为公民的家长,在刑罚这个意义上把家长的身份让渡给了刑法,刑法就要端起家长主义,给大家立个规矩,以保护法益。

浅议刑法的基本原则

浅议刑法的基本原则

浅议刑法的基本原则作者:郭洁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0期关键词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法益保护责任主义犯罪三阶层作者简介:郭洁,西北政法大学,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7.175(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简言之可将其概括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事实上,我国《刑法》第3条第一句的表述“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并非罪刑法定原则,而是为了提醒司法工作人员,以防止司法工作人员将有罪行为做无罪处理,其目的在于强调法益保护机能;相反,该项规定的第二句话才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该句表述的目的在于强调人权保障机能。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成文的罪刑法定:法律上对定罪量刑方面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法官在实践中判处案件时,必须要根据明确规定的法律对行为人定罪量刑。

同时,禁止适用习惯法。

2.事前的罪刑法定:新的法律不适用于新法颁布之前的行为即刑法禁止溯及既往。

3.严格的罪刑法定:即刑法禁止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即罪行规范应当明确、适当禁止绝对不定刑、不定期刑以及处罚不当罚行为。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问题有不同的主张。

有的人认为,该原则首先应当是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然后才能进一步上升为一般原则,所以该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的人认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应是“只有刑法所具有的、能够与其他部分法所区别开来的原则”,因此该原则并非刑法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同后者的观点。

虽然该原则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就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其仍然存在着不足。

刑法适用指导与疑难注解

刑法适用指导与疑难注解

刑法适用指导与疑难注解刑法适用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关键。

但在具体适用中,常常会遇到疑难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刑法适用中的指导原则和疑难注解。

一、过错性原则刑法适用的核心原则是过错性原则。

根据该原则,犯罪行为必须具备主观故意或过失,才能够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同时,在实际适用过程中,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情节、性质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罪责大小,并做出判决。

例如,对于醉酒驾车的行为,要考虑醉酒程度、道路交通情况等因素,来量刑和裁决。

二、违法性原则除了过错性原则外,刑法适用还遵循违法性原则。

根据该原则,判决只有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进行,才能认定为有效和合法的。

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因此,在刑法适用中,需要严格遵循程序和证据标准,确保判决的合理和有效性。

三、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是刑法适用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这个原则是指罪行与刑罚应该相当,也就是说,罪行的严重程度应该与所判刑罚的严峻程度相匹配。

对于判决结果不相符的情况,应该调整罪责大小或减轻刑罚,以达到罪刑相当的要求。

四、量刑标准刑法适用却狂位置判决的量刑标准也是判决者必须要熟练掌握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

此标准主要取决于罪行所附带的后果以及其犯罪所开贝的主观故意,在此基础上进行量刑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在量刑的时候,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客观与主观方面的情节及其所附带的后果。

同时,要考虑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五、重罪轻判原则在刑法适用中,有时候被告人的罪行很严重,但由于种种原因,裁判人员并不能依照最高刑罚判决。

这种情况下,根据重罪轻判原则,应该采取相应的判决措施和中度判决来避免过度惩处。

同时,还可以从社会再生角度出发,考虑采取强制教育、劳动改造、社会服务等方式,来降低被告人重新犯罪的概率。

本文以传承法治、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为指引,着力讲述刑法适用的指导原则和疑难注解,旨在为司法实践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参考。

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和解读

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和解读

法律经纬法制博览2019年07月(上)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和解读梁天友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海口571127摘要: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

只是指导与限制刑事司法工作的法则,不是指导与制约刑法法规工作的法则。

刑法法规基础主义与其他刑法法规原教旨主义属于理论范畴,刑法法规原教旨主义是指导刑法法规立法工作的理论规律。

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并非在没有妥协的情况下得到绝对执行,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也有例外。

“越过所有刑法法规”不应成为刑法法规基础法则的既定标准之一。

关键词:刑法法规;法则主义;标准的建立;例外;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9-0221-01作者简介:梁天友(1997-),男,汉族,海南海口人,海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在理论与实践中,我们始终关注个体刑法法规基础法则的理解与运用。

但是,我们始终密切关注与理性应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成为许多重要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的重要症结。

一、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以及困惑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是指刑法法规的具体规则,贯穿于整个刑法法规,指导与制约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工作。

判断它是否是刑法法规基础法则的基础标准是:1它必须是刑法法规所独有的,而不是其他部门法律所共有的。

2.必须通过整个刑法法规,而不是地方的具体法则。

此外,第三个标准可以从上述概念推断出来,即:它具有指导与限制刑事与刑事司法工作的准则。

只有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法则才能成为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

人们普遍认为,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包括犯罪合法性法则,罪刑适应法则,以及每个人在刑法法规适用中的平等法则。

但是,有学者认为,除了上述三个基础法则外,刑法法规基础法则,主体性与客观性统一法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则也属于中国刑法法规基础法则。

在研究刑法法规基础法则的过程中,笔者产生了很多疑惑:(1)刑法法规的基础法则是理论范畴还是规范范畴。

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刑法

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刑法

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刑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扮演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角色。

然而,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刑法往往是一个陌生而复杂的领域。

正确理解和使用刑法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刑法,以期提高我们对刑法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首先,正确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理解和使用刑法的关键。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无禁止即可为、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罪责刑相适应等。

法无禁止即可为意味着只有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明确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

疑罪从无原则强调了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法庭在审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只有正确理解这些基本原则,才能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刑法。

其次,正确理解刑法的目的是理解和使用刑法的前提。

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

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起到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作用。

同时,刑法也为受害人提供了一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理解刑法的目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刑法,同时也能提高我们对刑法的认同感和遵守意愿。

第三,正确理解刑法的适用范围是理解和使用刑法的基础。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犯罪的处罚等。

正确理解刑法的适用范围,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而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处罚。

第四,正确理解刑法的运用方法是理解和使用刑法的关键。

刑法的运用方法包括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等。

刑事立法是指制定和修订刑法的过程,包括犯罪的界定、刑罚的确定等。

刑事司法是指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包括犯罪的侦查、审判和执行等。

刑事执行是指对刑罚的执行和监督,包括刑罚的执行机关和程序等。

【推荐下载】浅析刑法的基本原则

【推荐下载】浅析刑法的基本原则

[键入文字]
浅析刑法的基本原则
为您整理了浅析刑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是我国法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一直都被法律人高度关注。

刑法作为一种重要的实体法,为了维持其稳定性不可能因为一出现新情况就随意改变,但又必须找到一种连接规定与实际的适用有效途径。

刑法解释就是这样一条途径。

为了维护刑法的权威性和实际适用性,在进行刑法解释时不能随意解释而要遵循一定的准则。

 一、刑法解释及解释原则概述
 1、刑法解释
 所谓刑法解释,指的是各解释主体从一定的角度对现有刑法规范的内在含义的理解以及阐释和说明。

我国的刑法解释主要有三种:(1)立法解释。

简单地说就是由立法机关对刑法含义进行解释,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

(2)司法解释。

主要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进行的解释。

(3)学理解释。

主要指的是专家学者及相关法律工作人员对刑法的解释。

在这三种解释中,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又被称为有权解释,学理解释虽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但
1。

了解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

了解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

了解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了解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对于公民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刑法的核心概念。

一、刑法罪与刑的概念刑法罪是指在刑法上构成犯罪的行为或状况,是刑法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者规定的行为条件的状况。

而刑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犯法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的惩罚措施。

二、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定原则要求任何刑法立法时应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不得以法律对等效法来实行刑罚。

即只有明确列举在刑法中的犯罪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追究和相应的刑罚。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罪与刑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罪与刑是相对应的,罪的轻重应当与刑的轻重相适应。

轻微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较轻的刑罚,而严重的犯罪行为则应当受到严厉的刑罚。

罪刑相适应原则主要体现了刑法的社会效果,即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来遏制犯罪,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四、过错与犯罪责任原则过错与犯罪责任原则要求在确定犯罪责任时必须考虑到犯罪人的过错程度。

也就是说,只有在犯罪人有明显的犯罪故意或过失时才能认定其为犯罪责任人。

这个原则的核心是要建立在刑法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基础上,不能过于严苛地将所有违法行为都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

五、法无不可为原则法无不可为原则是刑法罪与刑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严格尊重法律,不得利用法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以法律为掩体。

这个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只有大家自觉守法,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六、法律平等保护原则法律平等保护原则是刑法罪与刑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法律对所有公民都应当平等地适用,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其他个人特征。

只有所有人都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才能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法治的原则。

七、人权保护原则人权保护原则是刑法罪与刑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与解读(一)内容摘要]刑法基本原则属于法律规范范畴,它仅是指导和制约刑事司法工作的原则,而不是指导和制约刑法立法工作的原则。

罪刑法定主义等刑法基本主义属于理论范畴,刑法基本主义才是指导刑法立法工作的理论规则。

刑法基本原则并非都应不折不扣地绝对执行,刑法基本原则也存在着例外规定。

“贯穿于全部刑法”不应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之一。

文章最后提出了两个立法建议:(1)建立完善的刑法基本原则体系,(2)增加刑法基本原则的例外规定。

关键词:刑法原则主义确立标准例外规定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一、问题的提出2006年3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中国金融界的广东开平大案作出判决: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按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在本案里,余振东贪污金额达6亿多元人民币,挪用公款达13亿多元人民币,他之所以仅被判处区区12年有期徒刑,是因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美国政府有关部门达成了有关协议。

该协议产生的基本过程是这样:余振东逃往美国后被美国司法当局以涉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逮捕,并被内华达州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罪判处144个月监禁。

由于中美之间没有签有遣返条约,也未参加关于贪污、挪用公款罪遣返的国际公约,美方不存在将余振东交给中国政府的国际义务。

为了能抓拿余振东归国审判,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与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美方同意将余振东按难民遣返程序遣返回中国(这不是引渡——笔者注),同时,中国政府对余振东回国后涉及的有关刑罚及权利和待遇问题出具了正式书面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判处余振东不超过12年的有期徒刑。

①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的涉案金额数以亿计,按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有关规定,其罪该判死刑或至少判无期徒刑,但是,该案涉及政府的承诺而得以从轻判决,这一判决违反《刑法》第3条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段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的数额惊人巨大,其罪行的重大与其被判的12年有期徒刑显然不相称,这一判决又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许多犯罪分子贪污了几十万元或几百万元被判死刑,而余振东贪污数额超过亿元,但因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对美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承诺而仅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这明显地违反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综上所述,余振东案的判决违反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其判决的合法性值得质疑。

虽然如此,但是,从法理上说,司法机关对这一案件的处理过程和审判结果具有合理性。

因为我国与美国之间并无引渡或遣返条约,也未参加有关对贪污、挪用公款犯罪遣返或引渡的国际公约,如果我国要惩罚余振东,就不得不作出妥协。

中国与加拿大于2001年就开始通过外交等途径谈判讨论特大走私犯赖昌星遣返中国审判的可能性,假若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审判,可能将遇到与余振东案类似的问题,即判决的结果违反刑法基本原则与处理过程和审判结果具有合理性的矛盾问题。

余振东案引发了笔者对刑法基本原则的重新思考,并使笔者产生了困惑:刑法基本原则是否应不折不扣地绝对执行?是否允许存在例外规定?除此之外,笔者对刑法基本原则的其他问题也进行了深思,并产生了更多的困惑,例如,刑法基本原则是理论范畴?还是规范范畴?刑法基本原则确定的标准是什么?刑法基本原则是否是立法和司法均应遵循的原则?等等。

在思考过程中,笔者觉得人们对刑法基本原则的诸多问题产生了误读,同时,发现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在立法上存在着重大缺陷,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基本原则进行重新研究。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困惑依通说,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这个部门法所特有的、贯穿全部刑法并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准则。

判断是否是刑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标准是:1、它必须是刑法所特有的,而不是其他部门法所共有的。

2、它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此外,从前述概念还可推断出第3个标准,即:它是具有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准则。

只有全部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原则才可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人们还普遍认为,刑法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刑法基本原则除了上述三个基本原则以外,罪责自负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也属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②在研究刑法基本原则过程中,笔者产生了诸多困惑:(一)刑法基本原则是理论范畴,还是规范范畴?我国刑法学界的许多学者在论述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时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即罪刑法定主义,罪刑相适应原则即罪刑等价主义,但是,从字义说,“原则”和“主义”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就“原则”而言,“原”是指最初的、开始的,或原来、本来。

③“则”是指规范或规则。

④合二为一后,“原则”的意思应是最根本的宏观性规范。

就“主义”而言,它是指人们对于自然界、社会以及学术、文艺等问题所持的有系统的理论与主张。

⑤若仅从字义分析,原则是指一种规范,主义是一种理论,因此,刑法学界将“原则”等同于“主义”的做法令人困惑:刑法基本原则究竟是规范范畴?还是理论范畴?(二)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所特有的,而不是所有部门法所共有的原则?我国刑法学界认为,确立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之一是,它必须是刑法所特有的,而不是与其他部门法所共有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法的一般原则,这一原则是各部门法所共有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对这一原则在文字上作了处理后作为其基本原则。

同样,我国现行刑法也明确规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为刑法基本原则,这实际上是将法的一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作了文字处理后作为其基本原则。

从外国刑法立法例看,有些国家也将法的一般原则作了适当的文字处理后作为其刑法的基本原则的,例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4条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作为其刑法基本原则。

⑥既然如此,确立刑法基本原则时还能以“刑法所特有而不是与其他部门法所共有”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之一吗?(三)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原则吗?依通说,能够成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原则。

若以此为标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是刑法基本原则,因为,这一原则无法贯穿于追诉时效领域、以及刑罚执行制度的假释、减刑等领域,严格地说,这也仅是一个量刑适用原则。

我们知道,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合法原则等。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等。

在这些基本原则里,并非每一个原则均是贯穿全部民法或全部婚姻法的原则。

同样,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法律的所有基本原则也并非都是贯彻于这些法律的全部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大多数是这些法律中某些方面的重要原则。

既然其他法律也未将“贯穿法律的全部”作为其基本原则的标准之一,为何仅刑法的基本原则有此要求呢?从其他国家的刑法立法例看,“贯穿于全部刑法”也不是其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之一,例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除了规定法制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正原则(近似我国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外,还规定了罪过原则、人道原则为其基本原则。

⑦因此,我国刑法学界将“贯穿于全部刑法”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之一同样是令人困惑的?(四)刑法基本原则是否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均应遵循的原则呢?人们在阐释刑法基本原则时,一般都认为,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制约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原则。

如果我们将“原则”等同于“主义”,将刑法基本原则看成是理论范畴,那么,以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内容去指导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是正确的。

但是,其理论内容属于法理层次的东西,并无强制力,若人们不遵循,司法机关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假若我们将“原则”看成是“规范”,将刑法基本原则作为法律规范范畴,那么,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司法工作肯定具有指导和制约的作用,但是,由于制定刑法典之前刑法基本原则尚未存在,我们怎能说刑法基本原则对刑法立法工作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呢?(五)刑法基本原则是否应不折不扣地绝对执行?刑法基本原则可否有例外规定?当我们将刑法基本原则作为法律规范范畴时,我们普遍认为,刑法的适用和解释都必须严格遵循刑法基本原则。

但是,我们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刑事案件,如果完全都遵循刑法基本原则,那么,我们将无法抓拿犯罪分子予以处理或出现其他难题或负面影响,例如,在余振东案里,如果我国司法机关一定要严格遵循刑法基本原则处理该案,就无法抓拿余振东或失信于国际社会。

既然在有些情况下违背刑法基本原则也有合理性,那么,刑法基本原则是否还应不折不扣地绝对执行呢?刑法基本原则可否有例外规定呢?三、刑法基本原则的解读刑法基本原则问题是刑法中一个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只有准确地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真谛,才能更好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

为此,笔者尝试对前面所提到的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种种困惑予以解析,以期科学地掌握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一)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里的宏观性法律规范笔者认为,刑法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范畴,而不是理论范畴。

它是明文规定于刑法中的宏观性规范,这种规范是刑法里具有根本性影响的重要法律规范,它指导和制约着刑事司法工作。

既然刑法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或解释刑法时就必须严格遵循这些原则,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一些刑法学者将“原则”等同于“主义”,这是错误的。

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主义分属两个不同范畴,同样,罪刑相适应原则和罪刑等价主义也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

具体而言,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属于法律规范范畴,而罪刑法定主义和罪刑等价主义则属于理论范畴。

归纳而言,刑法基本原则属于法律规范范畴,罪刑法定主义等刑法基本主义属于理论范畴。

由于刑法基本原则属于法律规范,因此,它同样可能存在立法缺陷的问题。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各国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体系可能不同,对同一基本原则的规定也可能不尽相同。

刑法基本主义属于理论的主张和见解,对于某一个刑法基本主义,不同学者的理解不一定是完全一致的,只有科学的刑法基本主义才能指导人们制定出科学的刑法基本原则,才能指导司法机关准确地适用刑法。

因为刑法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刑法基本主义是理论主张,因此,刑法某一基本原则和其相对应的某一基本主义(例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法定主义)在内涵上也可能不是完全一致的。

例如,从理论上说,罪刑法定主义的具体内容有: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都应由法律明文规定;有哪些刑种,各种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也都应由法律明文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