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
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
重庆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试行)
说明: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800分制,其中“组织管理”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医院自评分数少于500分不纳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二、申报重庆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达到8个月以上。
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作为医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学科,全科医学科在我国的医学教育和医疗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全科医学科旨在培养一批具备全面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医生,能够全面、持续地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理念。
随着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全科医学科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为全科医学科的发展提供指导。
首先,将对重点学科进行定义和界定,明确其在医学教育和医疗实践中的意义。
其次,将探讨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全科医学科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借鉴。
最后,将总结全文内容,并展望未来全科医学科的发展趋势,为全科医学科的蓬勃发展提供助力。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引言部分:介绍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的背景和意义,引出全文的主题。
2. 正文部分:分为三个子部分,分别介绍了重点学科的定义、建设的意义以及基本要求。
这些内容将对读者解释为什么需要建设重点学科,以及建设重点学科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3. 结论部分:总结了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的关键点,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以简短的结语结束全文,强调文章的重点和意义。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旨在明确全科医学科中重点学科的概念和重要性,并阐述在建设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的研究和建设,能够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和患者的需求,推动全科医学科的健康发展。
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引起相关机构和个人的重视,促进全科医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科医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添砖加瓦。
2.正文2.1 重点学科的定义在全科医学科的建设中,重点学科是指在医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学科。
通过对这些学科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可以推动全科医学科的进步和提高。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创建重点学科建设,选拔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先进科室,在十一五期间,能使其总体临床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
建设目标重点学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相当规模的标志性管理现代医学专科。
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通用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科室建设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建设内容一、诊疗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根据重点学科的建设方向,选准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方案,积极参与国内外医疗市场竞争,加强国内外临床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通用的临床适宜新技术。
二、学科人才建设。
积极培养或引进与重点学科建设相适应的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建设更趋合理的学科队伍,并为省内外培养相关的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三、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营造科学技术发展的氛围,成为出成果、出人才的摇篮。
实施与管理根据重点学科要达到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对实施目标进行管理和定期考核。
各临床科主任负责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
医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提出明确建设目标和考核内容,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对项目建设科室实行过程和目标管理,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并将执行情况通报全院。
对未按规定的要求和进度完成建设的项目科室提出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消建设计划。
对完成建设目标,通过考核和验收、成效显著者,作为滚动支持的依据。
重点学科实行滚动管理,优留劣汰,三年为一周期,进行评估考核,重新认定。
配套措施被评为省卫生厅中医药局重点学科,医院每年则给予同比例的配套支持。
被列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科室,医院每年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且设备投入优先考虑。
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
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重庆市是一个大型的都市区域,其医学领域的发展对于人民群众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庆市将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作为重要的发展重点之一、下面就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要有全面的规划。
这包括针对不同医学领域的需求,制定专业化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比如,可以将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呼吸科、消化科等作为医学重点学科,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医疗人才、提供临床实践机会等方式,提高医学重点学科的发展水平。
其次,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引进一批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的医疗人才,来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要通过培训和进修等方式,提高本地医疗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建立一支充满活力、具备竞争力的医学师资队伍。
第三,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要加强科研和创新能力。
这包括加强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研究条件,激励医学研究人员进行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此外,还要鼓励医学重点学科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学科间的跨界合作和研究成果共享,提高整个医学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最后,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还需要注重临床实践与教学的结合。
这包括加强临床实践基地建设,提供更多的实际操作机会和学生实践实习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临床应用水平。
同时,建立临床一体化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培养具备医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医学人才。
综上所述,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主要包括全面规划、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能力和临床实践教学结合等方面。
通过提高医学重点学科的专业水平和发展能力,可以促进重庆市医学领域的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本文提出了一份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本方案主要包括学科选取、建设目标、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学科选取
1. 根据医院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医院的重点学科。
根据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等因素,选择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学科。
2. 考虑学科专业性及医疗人才实际情况,选取以专业领域有优势,人才有一定积累及关注度较高的学科作为医院的重点学科。
3. 医院重点学科尽可能与医院发展规划相结合,让学科建设对医院整体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三、建设目标
1. 打造一流的医疗品牌。
在重点学科的治疗技术、设备、医疗环境、患者服务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形成强有力的品牌影响力。
2. 建立高效的医疗机构。
建立一流的诊疗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医院运营效率,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建立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学科建设的科研能力,建立专业科研团队,开展实验室研究,开展创新性的诊疗和治疗手段,提高学科建设和医院整体的科研水平。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培养和发挥我院重点学科优势,提高我院医、教、研竞争能力,在总结“科教兴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拔一批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先进学科,力争经过3年的建设,使其总体水平达到省市先进水平行列。
二、建设目标医院重点学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现代医学学科。
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能跟踪医学科技发展;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医学高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能成为本市的医学技术指导中心和优秀临床人才的培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均可申报:(一)、医学技术水平。
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能力,病床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和各项医疗指标必须达到三级医院重点学科的要求,技术水平总体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二)、医学科技优势。
近5年来已承担院级以上科研课题超过2项,有1项科技成果获奖。
近3年至少有3篇以上论文在CN刊号的专业杂志上发表。
(三)、学术队伍建设学科带头人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市相关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学术职务。
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学术上有较强发展潜力。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病人满意率高。
(五)、支撑和保障。
所在科室必须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四、申报与审批(一)、推荐。
各科室根据申报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论证工作。
(二)、审批。
由院学术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或必要的现场考察和答辩,并结合医院总体规划,择优审批。
五、实施与管理被批准建设专科在建设期间,每年要向院学术技术委员会汇报建设进度,同时学术技术委员会按照重点专科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定期考核。
医学重点科评审标准
查会议文件 及期刊
40
会议次数
论著篇数
1、三年内参加1次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做 大会报告(16—25分)
2、三年内参加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 并做1次以上大会报告(9—15分)
3、三年内参加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仪, 在省级会议做1次大会报告(1—8分)
2、学术带头人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硕 士生导师,在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担任理 事以上职务,在省级专业学会中任副主任 委员以上职务,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对该学科理论和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做出 一定的贡献(20—35分)
3、学术带头人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在 本专业担任省专业委员会委员或市专业 委员会主任者得19分:在市专业委员会 任副主任,有一定的知名度,对该学科理 论和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3、本学科教学理论和实验课达到教学大纲要求(1一9分)
查教案及实习 记臬
25
内才养分 科人培45
1、学科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有其体可行的培养计划(10—15分)
2、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基本明确,有培养计划(1-9分)
查人才培养计 划
15
—1、三年内有2人次以上出国进修半年以上,且每 年有1人次国内进修(15分)
体 系
指标
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
应得分
评审及扣分记录
实得分
七 保障条件80分
★支 撑 条 件
30分
1、拥有本学科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 手段(10—15分)
2、拥有本学科国内先进的仪器和技术手段(6—9分)
3、拥有本学科省内先进的仪器和技术手段(1—5分)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一、学科设置1. 学科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包括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设置。
2. 学科设置应考虑区域医疗需求,满足不同地区患者的医疗需求。
3. 学科设置应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较高的服务水平,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技术水平1. 医疗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够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医疗科研项目。
2. 应具备开展高难度、复杂性医疗技术的能力,如器官移植、肿瘤诊疗等。
3. 应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人才队伍1. 人才队伍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高超的医疗技术,有较多的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2. 应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能够培养和吸引优秀的医学人才。
3. 应重视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
四、科研能力1. 应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有较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2. 应有较强的科研转化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实践和医疗服务。
3. 应重视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和高校保持紧密合作。
五、管理水平1. 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2. 应具备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能够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 应重视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辐射带动作用1. 应具备较好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带动周边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 应积极推广先进的医疗技术和医疗管理经验,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
3. 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公益性医疗活动。
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学科队伍建设及教学水平
(学科带头人、主要成员及学科队伍结构及水平状况,近 5 年培养研究生情况)
(三)科研水平
(学科科技能力情况,近5 年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包括名称、来源、时间、编号、 经费、主要负责人姓名,协作项目应注明排名及实际获得经费数;近5 年获奖科技成 果,包括名称、种类、等级、时间、是否主研单位、主研人员姓名。)
七 学科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称 毕业学校 电 话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学历 邮箱
国内外学习Leabharlann 进修情况:国内外学术团体及学术刊物任职情况:
主要业务经历及工作成就:
近 5 年来承担科研项目及成果获奖情况(名称、时间、部门、等级等):
近 5 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及著作:
八、学科主要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简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在学科建设中拟承担的工作
九、学科建设投资预算
(按 3 年计算,注明资金来源、数额、用途)
十、申请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十一、申请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十二、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十三、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十四、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四)学术水平
(近5 年国内外发表的重要论文和专著,包括名称、刊物、时间、主要作者等;国际、国 内学术组织、 学术刊物任职情况; 主办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情况。 )
五、本单位对该学科建设的保障措施
(包括人、财、物等条件及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六、实验室、信息等条件
(单位内可供该学科使用的主要实验设备、场地等,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生 产厂家、价格、主要用途;信息资料及数据库情况。)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量化评分标准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量化评分标准(医技专科)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1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6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70分,“科研与教学”占12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年度考核标准:省I级重点专科≥700分,省II级≥600分,院级≥500分。
九、周期考核标准:省级≥700分,院级≥600分。
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任务书)
项目编号: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任务书)学科名称:学科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建设单位:(盖章)通讯地址:管理部门:(医务处或科教处)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建设年限:2016年8月-2019年8月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8月制填写说明1.本任务书系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而编制,甲方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乙方为项目建设单位。
2.本任务书一式3份,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份;项目建设单位2份。
3.任务书所列主要研究内容与建设目标应与申报书所述内容一致。
4.本任务书经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作为计划执行、评估和验收的依据。
5.任务书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
(任务书正文用仿宋小三号字体,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6.合同邮寄地址: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615室,史文俊收,电话:67706553一、学科现状、预期建设目标及成效等1.学科现状概况(在区域内、全市的影响,已取得的成绩等)2.学科定位及总体建设目标3.建设期间计划取得的成效(承担科研项目、高水平论文、知识产权、获得奖励、代表性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等)二、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1.现有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2.学科负责人简介(学历、职称、主要研究领域和代表性成果等)3.学科人才建设总体规划4.培养和吸引优秀高水平人才的具体措施和计划三、学科平台建设计划1.学科现有科研条件情况(仪器设备、科研用房、配套设施等)2.仪器设备购置(研制)计划、平台功能及技术指标3.基建或配套设施改善计划四、学科建设进度和阶段目标时间建设内容阶段目标第一年(2016.08-2017.08)第二年(2017.08-2018.08)第三年(2018.08-2019.08)五、学科建设经费概算与落实计划1.经费概算与落实计划概述2.建设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经费来源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科目预算数其中:市卫生计生委拨款部分1.市卫生计生委拨款50 1.设备费2.单位自筹 2.人力资源费3.其他资金 3.科学研究费4.学术交流与合作费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6.7.8.来源预算合计支出预算合计市卫生计生委计划预算拨款年度2016年2017年2018年合计经费20 20 10 50配套经费到位预算年度2016年2017年2018年合计经费六、合同签订甲方: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经办部门:科技教育处,负责人:(签字)乙方:×××人民医院(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学科负责人:(签字)签约时间:2016年8月31日。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评估标准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评估标准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评估标准是指用于评估重庆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水平的一套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首先,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以中医和西医相结合的方式为患者提供综合医疗服务的专科领域,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相互融合的产物。
重庆市将中西医结合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建设重点专科来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重庆市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评估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专科建设的基本条件: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和规模、人员配置和培训、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评估标准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条件,以保证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的正常运营。
2. 专科的临床技术水平:评估标准会对中西医结合专科的临床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包括中医和西医的诊疗技术是否到位、治疗效果如何、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3. 专科的科研与教育水平:评估标准还会考察中西医结合专科的科研和教育水平,包括是否有一定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是否有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等。
4. 专科的管理水平:评估标准会考察中西医结合专科的管理水平,包括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是否到位等。
评估标准的制定一般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评估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评估标准也可以作为医疗机构申请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的依据,以保证专科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引导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对全市医药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是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医疗卫生科研前沿,开展创新性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支撑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是指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省中医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中医局)批准的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批准的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所涉及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专业主要面向中、西医临床及相关专业。
第四条全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五条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申报工作由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实施。
市卫健委根据要求,筛选合格的学科上报省卫健委。
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评审评估、确定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由市卫健委先确定总建设数量,由各单位自愿申报。
市卫健委在综合能力评价和专家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经定,最终确定纳入建设计划的医学重点(培育)学件。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市卫健委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市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总体规划和布局,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的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项目申请、评审、公示。
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评估指标
3.不断优化重点病种专科治疗方案
查病历及有关资料,一项指标不合格扣5分
16
单病种质量
20
1.开展专科单病种质量管理,包括:诊断、诊断依据、诊疗方法、疗效指标、入出院指标、疗效评价(治愈率、好转率、无效率)、住院天数、医疗费用等
2.增加病种管理数≥1种/年,建设周期内单病种管理数≥3种
21
学术论文
25
1.专科学术论文发表≥1篇/年
2.在建设周期内,有该专科人员主编或参与编写的专科学术著作,可加分
1.查学术论文发表及学术著作编写情况,论文发表<1篇/年,扣5分
2.有学术著作加25分
22
交流合作
25
1.成立专业学术组,加强专科学术建设与交流
2.专科技术交流项目≥1项/建设周期
3.建设周期内举办一次地区性或全市的专业学术会议,三级医院举办一次全市或国内的专业学术会议
3.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管理
4.开展医疗质量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常规
5.加强医疗文书管理,重点加强运行病历、门诊病历质量监控和管理
6.定期对专科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查有关资料及现场考查,一项不合格扣5分
28
医疗服务管理
30
1.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全程医疗服务管理
2.科内有专人负责医疗服务流程质量、效果、病人信息反馈等管理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简化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5.建立并实施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6.完善随访制度,出院患者随访比例≥20%
7.群众对该专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度≥90%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是为了推进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提高市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内各医疗机构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管理,包括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评审、管理、监督等全部工作。
第二章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审第三条重点学科的确定医学重点学科由市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每届确定的重点学科均为有时限的,重点学科评审周期一般为五年,末评后一个月内启动新一轮的评审申报工作。
第四条重点学科的申报1.重点学科申报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科室应结合其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申报。
2.重点学科申报应由科室医疗管理者牵头,主动申报,得到科室成员的支持与参与。
3.重点学科申报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及专家评审的建议。
第五条重点学科的评审1.重点学科评审由市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2.重点学科评审组由由市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临床医疗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重点学科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4.重点学科评审的结果只有“达标”或“未达标”两种,未达标的科室需要在下次评审周期前解决问题,重新参与申报。
第三章重点学科的管理第六条重点学科的管理机制1.市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内医学重点学科进行统一管理,组建管理协调小组,制定科室重点任务,跟踪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
2.科室医疗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负责人。
3.重点学科的建设和运营应以质量为本,以床位占用率、医疗技术人员的队伍构成、临床疗效、科研水平、学术影响力等指标评估为主要基础。
第七条重点学科的管理措施1.依据科室的管理实际情况,科室负责人应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与目标,确保每个任务能够有针对性地得到实施。
2.科室应设立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机构,建立科室数据监督和统计系统,对各项指标进行年度评估。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摘要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医院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科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本规划将重点关注学科建设目标、人才培养和科研支持等方面,旨在推动医院学科发展,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1. 引言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通过建设重点学科,可以吸引高水平的医疗人才,提高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和声誉。
本规划旨在明确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以推动学科建设。
2. 学科建设目标2.1 主要学科本规划确定了医院的主要学科,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等。
这些学科是医院的核心学科,在学科建设中将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
2.2 学科发展方向针对每个主要学科,本规划明确了学科的发展方向。
例如,在临床医学领域,重点发展心脏科、肿瘤科等学科;在基础医学领域,重点发展病理学、药理学等学科。
通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有助于医院在特定领域形成较强的专业优势。
2.3 学科特色与优势本规划还分析了医院各学科的特色和优势,明确了学科的定位和差异化发展之处。
例如,某学科可能在技术设备、研究成果或临床经验方面具有较高的优势,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3. 人才培养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离不开人才培养。
本规划强调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和措施。
3.1 人才引进本规划将通过积极引进优秀的医疗人才,包括国内外知名专家、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优秀的医学研究生等。
通过引进优秀的人才,可以提高医院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
3.2 人才培养机制为了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的医学人才,本规划将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包括设立学科导师制度、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鼓励医院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等。
3.3 人才发展支持本规划还将提供相应的人才发展支持,包括职称评定机制、学术研究项目经费和科研成果奖励等。
通过提供良好的发展支持,可以激发人才的创新潜力和积极性。
4. 科研支持科研是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24•【字号】渝卫发〔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第958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9月24日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提高全市临床专科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发〔2013〕4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以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潜力的临床专科为重点,以促进临床专科质量水平和能力建设、培养临床专科人才梯队、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我市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的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规划,按照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的方式建设和管理,并适当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
第四条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获得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
等级
30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不符合前述条件不得分
科室
设置
20
医院未单独设置科教(科研)科室,无红头文件不得分
科研
场所
10
根据学科业务场所、实验室、图书文献、网络、后勤保障等条件酌情打分
设备
设施
10
根据学科所需仪器设备、设施的先进性、使用率等酌情打分
科研项目保障措施
40
医院单项列支科技教育经费≥医院收入(不含药品收入)1.5%
无
建设
措施
50
建设单位汇报,专家评分(按建设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预期效果明显,分为优45-50分、良35-44分、中20-34分、差0-19分。由专家给出具体分数)
无
注:统计指标未作说明,则填报当年度或前一年度数据。
导师
队伍
10
有1人任医学院校专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以上职务得10分,否则0分
医生
人数
20
≥12人
≥10人
≥8人
≥6人
<6人
医生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20
≥90%
≥80%
≥70%
≥50%
<50%医生硕士以上学历人数 Nhomakorabea30
≥40%
≥30%
≥20%
≥10%
<10%
医生高级职称数量
20
≥4人
3人
2人
1人
无
医生中初级职称比例
主办
会议
20
承办市级学术会议1次5分
5年数据
医疗工作(200分)
医疗技术水平
50
建设单位汇报,专家评分(按达到国内先进50分、市内先进30分、地区先进10分,引进技术等。由专家给出具体分数)
无
科室门诊病人数量
15
年均增长超过医院平均值≥5%
≥4%
≥3%
≥2%
<2%
5年数据
科室出院病人数量
15
年均增长超过医院平均值≥5%
附件1
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A(1.0)
B(0.8)
C(0.6)
D(0.3)
E(0)
备注
自评分
学科方向(50分)
学科
方向
50
建设单位汇报,专家评分(有1-3个明确、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均有高中初级研究队伍;在市内或区域是否有竞争实力、学科发展对医院整体发展是否有带动作用、是否有特色与优势、学术创新点是否突出、是否有发展前景等,由专家给出具体分数)
≥4%
≥3%
≥2%
<2%
5年数据
科室出入院疾病诊断符合率
20
≥97%
≥95%
≥93%
≥90%
<90%
科室出院辖区外病人比例
20
≥25%
≥20%
≥15%
≥10%
<10%
药占比
20
达到年度
目标
超过目标值<1%
超过目标值<2%
超过目标值<3%
超过目标值>3%
平均住院日
20
达到年度
目标
超过目标值≤0.2天
超过目标值≤0.4天
15
≥50%
≥45%
≥40%
≥35%
<35%
医生平均年龄
15
≤40
≤42
≤44
≤46
>46
出国留学、培训
10
有1人出国留学、培训(1年及以上)得10分,任西部之光访问学者5分,参加市卫生计生委公派出国进修3个月-1年的得3分
5年数据
科学研究(150分)
科研
项目
40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10分,市级重点项目1项8分,市级一般项目、市卫生计生委重点项目1项5分,市卫生计生委面上项目1项3分(不含学科带头人已加分项目)
继续
教育
20
承担国家级继教项目1项得10分、市级继教项目1项得5分,本学科1人次未完成当年25分学分扣5分。
5年数据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0
医院是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且科室参与全科医师培训工作10分,科室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协同基地)10分,完成年度住培招生任务10分,5年内新进医生全部参加住培10分
5年数据
论文
发表
30
发表IF≥3的SCI论文1篇10分,IF<3的SCI论文1篇5分,CSCD收录论文1篇2分(不含学科带头人已加分项目)
5年数据
成果
奖励
20
获市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10分、三等奖8分,获市卫生计生委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不含学科带头人已加分项目)
5年数据
发明
专利
超过目标值≤0.6天
超过目标值>0.6天
抗菌药物管理指标
20
达到当年国家卫计委规定标准
未达标1项
未达标2项
未达标3项
未达标>3项
科室院感染率
10
院感发生率≤上年院感发生率,记录不可信不得分,每上升0.5%扣1分,扣完为止。
科室住院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数据)
10
≥95%
≥93%
≥90%
≥85%
<85%
成果
10
发表IF≥3的SCI论文1篇10分,IF<3的SCI论文1篇5分,CSCD收录论文1篇2分;获市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10分、三等奖8分,获市卫生计生委成果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满分10分(学科带头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年数据
学科队伍(150分)
学术
任职
10
任市医学会副主委以上职务(或中华医学会分会、青年分会副主委以上职务)1人次10分;任市级学会(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委员1人次4分;满分10分
无
学科带头人(60分)
职称
20
正高级20分,否则0分
年龄
10
≤48岁
≤50岁
≤53岁
≤55岁
>55岁
学历
10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
专科
专科以下
科研
项目
10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10分,市级重点项目1项8分,市级一般项目、市卫生计生委重点项目1项5分,市卫生计生委面上项目1项3分,满分10分
5年数据
论文
20
获授权发明专利(与本学科相关)1个得10分
5年数据
适宜技术推广
40
接受市级医院适宜技术推广,或主动参与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相关推广项目,1项10分
5年数据
教学能力与学术交流(120分)
学历
教育
40
成建制培养专科生5分,本科生10分,成建制培养硕士研究生20分,成为医科大学非直管附属医院10分,成为医学专科院校非直管附属医院5分,成为医科大学教学医院5分,成为医学专科院校教学医院3分,开展医科大学理论教学3分,开展医学专科院校理论教学2分
≥0.8%
≥0.5%
≥0.3%
<0.3%
5年数据
学科
基础
60
已正式授牌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或临床重点专科60分,医疗特色专科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0分
规划发展(100分)
发展
思路
50
建设单位汇报,专家评分(按学科发展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符合单位实际,分为优45-50分、良35-44分、中20-34分、差0-19分。由专家给出具体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