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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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一)科室管理1、各个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依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科室各级人员均应认真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类别要求放置,医疗废物的分类详见附表。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相应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使用后的管理带有血液体液棉签、纱布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的桶内,由专人回收统一交予有资质医废收集转运资质公司,做好交接登记记录。

5、使用后的锐器:如针头、手术刀片、头皮针、缝合针等放置于防渗漏、防穿透的锐器盒内。

6、换药后的敷料、手术产生医疗废物、检验科试管等医疗垃圾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内。

7、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包括:种类、数量、重量、收集时间及签名。

8、负责收集全院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责任人要登记其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由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向外转运,要有转运联单并有双签字,登记资料应当保存3年以上。

9、未接触病人的损伤性和易爆性废物:如玻璃药瓶、输液瓶单独收集,定点存放。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2、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再次取出。

13、在各项操作中、从事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发生意外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医疗废物废物分类(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管理制度转运前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集风口是否严密,避免泄露破损。

医院医疗废物的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的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内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第二章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五条医院应当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和有害医疗废物三类。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医疗废物,包括各种感染性材料、感染性器械等。

第七条一般医疗废物是指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废旧药品等。

第八条有害医疗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化疗药品、废弃放射性药品等。

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第十条医院应当在医疗废物包装上标明医院名称、包装日期、处理单位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第三章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收集和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废物收集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及时的收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分别存放,避免混装混运,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时储存仓,对医疗废物进行临时储存,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第四章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与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型、数量和特性,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填埋、消毒等。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档案,记录医疗废物的数量、类型、处理方式等信息,以便监管和审核。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和其他危害性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以及其他有害废物。

合理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卫生安全、社会公共卫生以及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分级管理1. 医疗废物的分级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级: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对于每一级别的废物,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医疗机构的分级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特点,将其分为三级: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

三、医疗废物处理方式1. 感染性废物处理对于感染性废物,应当采取集中焚烧、微生物灭活、化学灭活等方式进行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感染性废物处理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清洁和消毒。

2. 化学性废物处理对于化学性废物,应当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与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并避免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3. 尖锐器械处理尖锐器械包括针头、手术刀片等锐利物品。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针刀容器,并定期进行收集和销毁。

禁止将尖锐器械随意丢弃,以防刺伤处理人员和环卫工人。

4. 一般废物处理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非化学性废物。

这类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并与当地的环卫部门进行合作,确保其安全无害地处理。

四、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废物分类和处理水平。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传,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

五、监管与处罚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废物处理,并对规范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研究与创新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需要持续进行研究与创新。

政府、医疗机构以及科研院所应当加强合作,推动医疗废物处理技术的创新,为医疗废物处理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肯定的专业学问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需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行自行处理和随便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输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育皿、采血针等,各试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医院的环境安全和医疗质量,更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中;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应放入相应的专用容器中。

3、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不得有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和处
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
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每天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贴上明
显的警示标识。

应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利于废物的收集。

(3)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
防渗漏的利器盒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

其他医疗废物直接放入专用的
黄色塑料袋,封扎袋口后装入专用的医疗废物分装箱。

医疗废物收集容器
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5)运送工具、医疗废物收集点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
毒剂消毒。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有明显的警
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

并应定期消毒清洁。

(6)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
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
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7)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集中并进行初步消毒。

并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的名称
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名。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5、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6、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9、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办法一、制定目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因诊断、治疗病患或进行医学科学研究而产生的废弃物。

由于其含有各种危险物质或传染病菌等,必要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办法》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废物的处置,保护医护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疗养院、社区医疗中心等。

三、管理原则1. 废物分类医疗机构应制定废物分类方案,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包括普通垃圾、有害垃圾、医疗废物等,并将有害垃圾和医疗废物进行专门处理。

2. 生产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在废物产生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物产生量,在可行的情况下实行资源化利用。

3. 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岗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4. 处理原则对医疗废物采取分类、安全、无害化处理,采用安全合理的处理方式,确保废物不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伤害。

5. 监管原则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废物处理过程的监管和保障,确保废物处理设施、处理操作等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四、医疗废物处置1. 有害垃圾处理有害垃圾是指可能含有有害物质的日常生活垃圾,如电池、充电器、灯管、染发剂、废药品等。

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害垃圾和无害垃圾分开收集,采取专门的有害垃圾处理方式,如焚烧、化学处理等。

2. 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保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开收集,采取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如灭菌、压缩、焚烧等。

3. 废弃药品处理废弃药品是指医疗机构未使用而弃置的药品、药品包装材料、药品容器等。

医疗机构应当将废弃药品与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分开收集,采取专门的处理方式,如销毁、送回药品生产企业等。

五、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废物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医院内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和放射性等特点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

2.医疗废物处理:指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理的一系列工作。

3.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且能够依照相关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理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不同的特性,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医疗废物: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感染性固体废物、感染性液体废物、感染性病理性废物等。

2.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化学性质的医疗废物,包含化学性固体废物、化学性液体废物等。

3.毒性医疗废物:具有毒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毒性固体废物、毒性液体废物等。

4.放射性医疗废物:具有放射性的医疗废物,包含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液体废物等。

5.一般医疗废物: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医疗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一般液体废物等。

1.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2.化学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化学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3.毒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毒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4.放射性医疗废物应在包装容器上粘贴放射性医疗废物标识,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5.一般医疗废物标识应在包装容器上做明显标注,标识应清楚可辨,不得模糊不清。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与贮存第六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渗漏、防分裂的特性,容器料子应符合相关要求。

2.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依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分别配置,保证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有明确的容量标示,不得超出其设计容量。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得到科学、规范、有效的处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由于其性质、成分或存在形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具体包括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医学标本、医学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其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

2. 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切割人体的废弃锐器,如医用针头、刀片、玻璃器皿等,以及废弃的医疗器械中具有类似伤害性的部分。

3. 病理性废物:主要包括人体解剖、病理组织、胎盘等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材料。

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麻精药品、放射性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其它危险特性的化学物品。

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确保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明确以下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制度内容。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一、引言医院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庞大,分类繁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保障医院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就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储存、处理、运输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医院医疗废物分类1.一类医疗废物:指对人体不具有传染性的废物,如病理性废物、手术刀片、过期药品等。

这类废物需要进行安全包装,并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2.二类医疗废物:指对人体具有传染性的废物,如感染性器械、病人排泄物等。

这类废物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包括高温灭菌、化学灭菌等方式,确保消灭其中的病原体。

3.三类医疗废物:指对人体具有较强传染性和致病性的废物,如带有酸碱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

这类废物需要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4.四类医疗废物:指对人体具有强烈传染性和致病性的废物,如临床诊断标本、病人血液等。

这类废物需要密闭收集,并采取高温焚烧、微波消毒等方法进行处理。

三、医院医疗废物储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储存区域,并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废物不外泄、不交叉污染。

2.医疗废物容器应具备防漏、防溢、防尘、防腐蚀、耐用隔离等特点,以保障储存过程中不发生任何问题。

3.医疗废物储存区域内应设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及时清理和更换容器。

四、医院医疗废物处置1.一类医疗废物应由医院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2.二类医疗废物应由医院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高温灭菌、化学灭菌等处理方式,确保废物中的病原体完全消灭。

3.三类医疗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并由医院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4.四类医疗废物应先进行密闭收集,然后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高温焚烧或微波消毒等处理方式,以确保全部病原体被彻底消灭。

五、医院医疗废物运输1.医院医疗废物运输应由专业机构负责,采取封闭容器和专用运输车辆,防止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外泄、交叉感染。

医院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中心等。

三、组织机构1. 医院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

3. 各科室设立兼职医疗废物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理工作。

四、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棉签、棉球、纱布、敷料、血液、尿液、粪便等。

2. 病理性废物:如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尸体等。

3. 损伤性废物:如锐器、玻璃制品、瓷器等。

4. 药物性废物:如过期、失效、废弃的药品、药瓶、药盒等。

5. 化学性废物:如废液、废渣、废酸、废碱等。

五、医疗废物收集与储存1. 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指定的专用容器内。

2.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应密封、防渗、防漏、防溢,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废物收集员每日至少收集一次医疗废物,并做好交接登记。

4.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通风、干燥、防鼠、防虫,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六、医疗废物运送与处理1. 医疗废物运送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方式运送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运送员在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容器密封、防漏、防溢。

3. 医疗废物运送员应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方法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卫生、疾病防备、健康保健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弃物。

由于这些废弃物不仅数量多、种类多、性质多而杂,而且还具有潜在的危害和污染性,因此,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显得尤为紧要。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角度,结合实际操作阅历,细致地介绍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转运和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方法。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四类: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包括病人身体分泌物、血液、血制品、切片等可能感染病原体的废弃物。

2. 医药废物:包括过期、失效、损坏、废旧药品、药品包装等。

3. 医疗器械废弃物:包括过期报废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

4. 其他医疗废弃物:如医疗用品、医疗废水等。

二、医疗废弃物的储存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医疗废弃物必需进行分类、密闭、标识和分类储存。

1. 分类储存:医疗废弃物必需依照其性质分类,分别储存在不同的容器中,以减轻其危害和污染性。

2. 密闭储存:医疗废弃物必需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以避开病原体和有害物质外泄。

3. 标识储存:必需在医疗废弃物容器外附带标识,说明其中含有的废物性质、来源、数量等信息,以便后续管理。

4. 分类储存: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应储存在不同的储物柜或储物库,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医疗废弃物的转运医疗废弃物储存一段时间后,必需进行转运。

如何进行转运既是防治污染、又是防治疾病的关键一环。

1. 转运前的检查:在进行医疗废弃物转运前,必需检查废物储存柜、容器是否密闭,标识是否齐全,确保废弃物储存过程中不泄露、不传播致病因子,并对废物进行分类。

2. 转运途中的保护:在转运过程中,必需实行防护措施,防止废弃物分裂、泄露,保证转运运行的安全性。

3. 转运前报备:医院必需向环保、卫生部门报备转运计划,以便协调相关部门的人手协调。

四、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是指将储存已经转运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包括:灭菌消毒、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等。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条例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条例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针头、刀片、玻璃瓶等。

3.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物及其包装物等。

4.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废汞血压计等。

5. 其他废物: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等一次性防护用品,以及医疗机构废弃的办公用品、家具等。

第五条各类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包装物进行包装,并在包装物上贴上相应的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包括:感染性废物标识、损伤性废物标识、药物性废物标识、化学性废物标识和其他废物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输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并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设置专门的收集。

收集点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便于操作和监控的区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医疗废物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运输工具,保证医疗废物包装物的密封、牢固,防止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泄漏、污染环境。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贮存与处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合理设置医疗废物贮存设施。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地处医疗机构内部,便于监管;2. 远离水源、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3. 具有防火、防泄漏、防盗、防水和防虫等功能;4. 标识清晰,分类分区存放;5. 定期消毒、清洁。

医院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培训、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

3. 各科室设置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储存等工作。

4. 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

2. 各科室按照分类要求,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内,容器上标明废物类别。

3. 医疗废物收集时,应避免交叉污染,使用专用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医疗废物暂时储存1.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域。

2.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储存设施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3. 暂时储存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五、医疗废物运输与处置1. 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内部应清洁、干燥、无污染。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车辆超载,防止有害物质泄漏。

3. 医疗废物处置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应急处理1. 医疗废物发生泄漏、污染等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 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与培训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定期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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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洁污分流;人物分流;分类收集;分
类存放;统一管理;无害化处理。

二、分类办法: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类标准参见下表
医疗废物分类表
类别特征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
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
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如硫唑嘌呤、
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嶙酰胺、苯丙胺酸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
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
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
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
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处置流程:医疗废物产生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包装,临时存放于本科室,由各科室清洁员定时、定点运送至本院垃圾场临时存放,并交付国家指定机构处理。

四、包装要求: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分类包装、粘贴标签。

锐器和玻璃制品用硬质容器包装,其他医疗废物可用塑料袋包装。

垃圾包装袋、容器均应粘贴标签,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签式样:
XX医院
科室
种类
数量
交付人
接收人
日期
(二)标签填写:种类一栏分别填写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感染性及病理性废物。

交付人接收人由责任人手工填写,其余内容可盖条形章。

(三)垃圾数量按估计量填写公斤数或只数或个数。

(四)使用方法:不干胶粘贴,每包一个标签。

(五)行政后勤统一负责装袋、包装容器和标签的提供。

所提供的包装袋、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

五、临时存放:各科室应根据本地自身产生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准备相应的包装,并划出医疗废物的临时存放地
点,医疗废物的临时存放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造成对人群和环境的二次污染。

六、院内处置:后勤负责统一将收集的医疗废物移交给国家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任何人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废物,不得倒买倒卖、私自处置医疗废物;垃圾袋不得重复使用;垃圾桶定期清洁消毒,发生严重污染时应及时消毒清洗。

七、处理记录:所有医疗废物实行痕迹管理。

院内及医院与外单位实行医疗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即:每件医疗废物,均应有明确的来源、责任人、时间、地点、种类,并标识明确,责任到科到人。

八、安全转运: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不得有泄漏、抛撒、流失等危害行为,若发生医疗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应及时对污染对象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若发生意外事
故,应及时按本单位《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要求,积极采取处置措施,努力降低其危害。

九、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采取必要的接触隔离、血液隔离和呼吸道隔离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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