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班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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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制度

为实现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学习环境,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班级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班级管理

第一章、班费管理

一、班费来源

1.每个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可向公司申请100元/人的班费维护班级的正常运转,用作班级集体学习与生活开支的运作资金。

2.学员迟到、早退10分钟(包括10分钟)以上者,罚款5元作为班级经费。

3.教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罚款10元作为班级经费。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开班欢迎会物料准备。

2.用于班集体学风建设,如订阅报刊,购买资料等。

3.用于班集体班风建设,如篮球赛、户外拓展、聚餐等。

4.用于外出企业参访交通费等。

三、班费管理

1.管理

班费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共同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现金保存管理,班主任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主任提交请款单交于部门负责人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部门负责人现金支付或者打款。

2.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审核无误,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3.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班级管理

一.公共财物管理

1.爱护公物,不在白板、墙壁、课桌上等处乱涂乱画。

2.严禁在上课时间吃零食、抽烟;

3.严禁乱丢垃圾、烟头等杂物;

4.节约水电,及时关电关水,做到人离灯熄水停。

5.爱护电脑,严谨使用教室电脑玩游戏,离开时,应及时关闭电脑电源。

第二部分、学员管理

第一章、学员考勤管理

一、学员开班与注册

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两张),按规定时间到我公司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跟市场部联系人或班主任请假申请延期报到,报到时应补齐应交材料。无故逾期不到者,视自动退出本次培训。

公司客服部将对参训学员建立考核档案,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纪律、出勤、操行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和鉴定。

二、学员考勤规定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定,按时上课,遵守我公司的作息制度。我公司商学院作息时间规定如下,学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课堂:

上午:第一节课:9:00-9:45

第二节课:10:00-10:45

第三节课:11:00-11:45

午间休息:11:45-14:00

下午:第四节课:14:10-14:55

第五节课:15:00-15:45

第六节课:16:00-16:45

课后答疑:17:00-17:30

2.学员必须积极参加教学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员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学员请假应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提前告知班主任,通过QQ等形式均视为无效。

1)本公司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每节课迟到5分钟以上计迟到一次,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论;迟到、早退10分钟(包括10分钟)以上者,罚款5元作为班级经费,且计旷课一学时;

2)本公司安排了固定教室的课程,学员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当天课程安排少于6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公司没有安排固定教室的课程如见习、实训,学员旷课一天,按实际教学时数计算;

3)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放假,无故提前缺席或不按时回来上课者,作旷课论处。

三、请假制度

1.学员因故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公司安排的见习必须请假时,凡请病假、事假、公假须向班主任领取《学员请假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原则办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员登记,紧急情况事后请假的须在假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请假2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呈交任课教师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部门负责人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由部门负责人出具意见,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或超过准假期限,一律以旷课论处。

2.学员请病假须有医务所的病休证明,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才可请假。事假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3.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班主任,返回公司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无有效证明的,按旷课论处。

4.请假时间到需续假的,应返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或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先续假,返回公司后凭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逾期末办续假手续的,以旷课论处。

5.请假假期完毕应办理销假手续。无请假、销假、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论处。

6.每班在一天内批准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0%。

7.每月各班统计好后交班主任处存档。

四、旷课处理原则

1.学员出勤情况与结业后工作推荐挂钩,并做为入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员旷课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对旷课的学员,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累计):1)旷课1-5课时,班主任谈话;

2)旷课5-10课时,部门负责人谈话;

2)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并致电告知父母;

3)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致电告知父母;

4)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并致电告知父母;

5)旷课40-59学时,给予延长学习期限处分,涉及费用学员自行承担,并致电告知父母;

6)旷课累积达60学时,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不予就业推荐,且不退还学费。

五、其他规定

1.考勤员:每个班设考勤员一名,由班长兼任。考勤员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结束时将考勤表给班主任签名。

2.班主任要履行职责,自觉考勤。每周结束时,考勤员把本班考勤情况作小结公布,将考勤结果统计好,向班主任汇报,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由班主任存底。每月一次汇总并公布学员考勤情况,上传群共享后由班主任存档。

3.学员请假,学期内累计超过全学期规定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成绩评定,且不享有就业推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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