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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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1. 消防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等设

备进行监控。

2.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调试主机和其它按键。

3.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号时应沉着冷静,并及时通知巡逻

岗或附近岗位治安员确认,如属误报,需查出原因,如属火警,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 消防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任何人不准在消防中心会客和

聊天,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保安主任同意。

5. 消防监控室内除配备消防设备外,严禁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6. 当值消防员每天应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7. 消防中心内严禁吸烟、吃、喝、聊天、看书报、睡觉、高声喧哗

等妨碍工作的行为。

8.确保消防中心内报警电话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

急情况工作需要除外),紧急情况使用电话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9. 消防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

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10. 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暂离开时经领班同

意,并安排其他人员顶岗,交接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和保安大队的规章制度。爱岗、敬

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值班员对每班值班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认真做好岗位交接班记录,检查系统是否正常。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岗。

14. 工作时间八不准:

14.1 不准聊天;

14.2 不准串岗;

14.3 不准吃东西;

14.4 不准高声喧哗;

14.5 不准在岗位上办私事;

14.6 不准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超过1分钟)、玩手机;

14.7 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14.8 不准会私人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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