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改进方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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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改进方向-

;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和政府采购中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现有政策指导中缺少综合协调和存在多龙治水的局面,使得财税政策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存在系统性不足和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当前,加强中小企业财税扶持的系统性与可操作性,对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极为重要。

; 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存在的问题

; 缺乏综合指导与管理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系统性不足。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出多门,缺乏一个系统政策体系。如,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系统、规范的中小企业财税法体系,只有部分内容涉及中小企业,且所占比例很小;在专项发展基金方面,不同部门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名目众多,却分散有余、支持力度不足,缺乏总体协调和规划。

; 总体负担较重,相关优惠政策可操作性差。目前我国企业统一的普通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调为20%,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的税负仍较重。如,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小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都是大企业的一半。目前我国大多数小微企业靠不开发票、收取现金来结算收入,采购环节基本上也不取得购进发票。这样做可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在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中,进项抵扣不能实现,中小企业税负没有减轻。

; 由于各级政府一定程度存在抓大放小的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大项目、大企业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往往是政策名目不少,实惠不多。如《政府采购法》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人为因素很大;我国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此前为2000~5000元)。即使按国务院近日出台的新政,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可计为年销售额或营业额24万元。而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最低标准营业收入的小型企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营业收入标准是50万元。所有的中小企业均享受不到这一优惠政策,而年营业额24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也享受不到该项优惠政策。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机构不完善。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不完整,需要相关的服务机构给予多方面的服务与协助。在政府资金投入构

建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各地都建立了相关机构,但没有落实相关运营经费,而服务收入通常难以支撑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我国政府对各种服务机构和社会主体的补贴没有吸引力,相关机构参与中小企业服务积极性不够。政府在资金配置和政府项目申请上缺乏对专业性服务机构倾斜和扶持。

; 在德国,负责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有两类:一类是由政府出资成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如联邦贸易信息处、各种政策银行、担保机构等;另一类是由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半官方咨询机构、各类协会等中介组织,其服务经费的85%来自政府补助。自二战结束以来,在政府长期鼓励政策下,中小企业在德国经济体系中发挥了支柱性作用。成功的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不仅使德国数十年稳坐世界出口冠军、保持第三大经济强国地位,还在经济社会结构改造、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500人以下)数量占到德国企业总数的99.7%,就业人数占到全国总数的70%,公司净产值占到全国总量的近一半。实际上,德国中小企业的辉煌已经延续了60余年。在二战后的一片废墟上,数以万计的家庭企业应运而生,成为了德国制造德国奇迹的主要缔造者。在上世纪70年代全球经济滞胀的背景下,德国中小企业进入了第二次创业期,德国政府适时制订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多部法规和规划。常年来,德国实施着一系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上至国家立法、战略规划、机构设置,下至税收、信贷、培训、信息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德国政府将中小企业视为市场经济的心脏和增长与就业的发动机,长期采取限大促小政策,在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限制大企业的竞争优势。德国反垄断法规直接实施者联邦卡特尔局自1958年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即是监督大企业是否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击限制中小企业。此外,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德工业协会及工商

会均下设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促进机构和部门,主要任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信息和宣传材料,负责制订各项低息贷款计划,为具备创业条件的创业者提供10万欧元的启动资金等。另外,还有一些包括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会在内的行业自我管理协调机构,主要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政府监督各项计划的实行,以及代表中小企业利益与相关部门协商对话等。

; 德国政府将每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列入年初的财政预算,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全部资金中,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占70%。一方面,政府实行贴息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政府通过向银行提供利息补贴,来鼓励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贷款利息通常比市场利息低2%~2.5%。政府还出资建立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拨放专款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种展会拓展市场。此外,为便利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德国政府要求各证券交易所专门实行一些新的市场办法帮助中小企业股票及时上市。同时,德国政府还专门制定了面向中小企业的减税费政策,大大减少中小企业的负担,以保证中小企业有更多的自由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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