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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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零星工程验收管理及验收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零星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零星工程验收程序,提高零星工程施工效率,确保零星工程施工质量,和及时验收。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零星工程验收管理小组。组长:运营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王少明)副组长:运营管理部经理(徐六一)组员:运营管理部主管、零星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部、运算部、项目部、监理单位、物业公司、财务部、综合部、施工单位、实际接受部门。

二、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或工程联系单通知的各项内容。

2.工程完工后的现场竣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如合格证、检验报告、操作流程等相关资料齐全。

3.现场垃圾清理完成。

4.自检合格,报项目部或工程监管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填写竣工验收联系单报运营管理部经理批准。

三、验收管理办法:

1、验收联系单经运营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运营管理部主管在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说明所验收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验收时间、具体验收内容及验收具体注意事项。

2、综合部、财务部应派人员参加所有零时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3、各参加验收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派。

4、验收合格后由运营管理部出具验收报告,各参加验收部门负责人及参验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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