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题库(含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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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题库(含答题)
1.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回答: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受盘人拒绝发盘的条件。
⑵受盘人作出还盘。
⑶发盘人依法撤销。。
⑷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已到。
⑸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
4.共同海损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安全的共同安全,船方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共同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
构成条件:
(1)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将要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采取的措施是谨慎、合理的。
(4)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6.什么是交易磋商中的‘发盘’和“接受”?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条件有哪些?
答:发盘又叫发价、报盘、报价,是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签订合同买卖某种商品的表示。
接受是交易的一方无条件地同意对方在发盘或还盘中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成交、签订合同。
一般情况下,发盘一经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但约束力并不等于有法律效力,因而
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条件:
(1)接受人必须是发盘人指定的受盘人。
(2)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以一定份数表示出来。
(3)接受必须在发盘人所要求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人。
10.什么是信用证?简述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收付货款一般流程。
答:信用证是以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证行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支付流程为:
(1)买卖双方在购销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2)进口人向当地银行(即开证行)申请开证,并缴纳若干押金和开证手续费;
(3)开证行经审查,符合开证条件的,接受开证申请,开出信用证传递给通知行(通常是出口人所在国银行);
(4)通知行接到信用证审查无误后,转交给出口人(即受益人);
(5)出口人审查无误后,即可备货装运。然后持有关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交单,办理押汇业务;
(6)议付行经审查有关内容相符后,按汇票金额,扣除若干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出口人);
(7)议付行将有关单据等寄交开证行或指定的付款行要求付款;
(8)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并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9)开证申请人付款后取得全套单据,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38.简述订好数量条款的意义。
39.简述各计量单位适用的范围。
40.重量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41.数量机动幅度是什么?它的规定方法有哪些?
42.简述溢短装条款的计价方法。
1. 答:数量条款规定了买卖双方交货数量及与之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他涉及成交数量的确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规定及数量机动幅度等内容。为订好数
量条款,应依据政策的规定和经营意图,根据需要和可能,按外商资信情况和市
场行情变化,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的成交数量,以利于合同的履行。
2. 答:(1)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及一部分工业制成品惯于采用按重量
计算,一些贵重商品也惯于采用重量单位。
(2)按数量计算适用于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及一部分土特产品。
(3)按长度计算多用于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等商品买卖。
(4)面积单位可用于玻璃板、地毯、皮革等商品。
(5)体积单位仅用于木材、天然气及化学气体的买卖。
(6)容积单位中的蒲式耳是美国用来计量各种谷物的,公升和加仑多用于
液体商品。
(7)有些国家对某些商品有自己习惯的或法定的计量单位。例如棉花许多
国家以"包"为单位,糖以"袋"为单位。
3. 答:(1)毛重。是商品本身加包装重量。
(2)净重。是商品本身实际重量,不包括皮重。计算皮重时有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计算等四种做法。
(3)公量。有些商品因较强的吸湿性导致重量不稳定,对此类商品可用科
学的方法除去其所含实际水分,然后再加上国际公认的标准含水量。即公量=干
量+标准含水量。
(4)理论重量。对按固定规格形状和尺寸所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可从其件数
推算总重量,此总重量即为理论重量。一般只作为计算实际重量的参考。(5)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
物料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重量即为实物净重。此方法
大多用于海关征税。
4. 答: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卖方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
交若干的幅度。他的规定方法有:
(1)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它既可只简单规定机动幅度,也可在此基础上约定由谁选择及作价原则。
(2)合同中为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将数量定为约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约数的增减幅度不超过10%。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此时卖方交货数量原则上应与合同
完全一致,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 号出版物规定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
伸缩。
5. 答:(1)目前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结算。
(2)为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当事人利用行市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而获取
额外好处,有的合同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算,而代之以按装船日
的行市或目的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3)若双方未能就装船日或到货日或是市场价格取得协议,则可交由仲裁
机构解决。
(4)有的合同还规定多交或少交货物中一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其余部分
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价计算。
43.简述国际贸易中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
44.国际贸易种商品运输包装的要求有哪些?
45.简述运输包装的分类情况。
46.国际贸易中商品销售包装的要求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