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为保障职工 人身安全,职 工必须正确佩 戴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职工有义务 接受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 所需的安全生 产知识,提高 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 和应急处理能 力。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职工直接进行生 产经营作业,是事 故隐患和不安全因 素的第一当事人。 为此,职工发现事 故隐患或者其他不 安全因素,应当立 即本单位负责人报 告。
(1)合法原则。 (2)平等自愿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工伤概不 负责”等内容的协议,是无效协议,不受法 律保护,不能为其减轻和免除对从业人员生 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权利
1.知情权
作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 措施。
4.拒绝冒险作业权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经常出现违章指挥和 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 现象,由此导致事故, 造成人员大量伤亡。 为此企业负责人和管 理人员必须照章指挥, 保证安全,职工有权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 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
由于存在自然和 人为的危险因素, 经常会在作业过程 中发生一些危险情 况,会对职工造成 人身伤害。比如一 旦发现将要发生紧 急情况并且无法避 免时,有权停止作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 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作业场所,并向有 关管理人员报告。
8.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
职工依法享有工 伤保险和伤亡求偿 的权利。职工获得 工伤社会保险赔付 和民事赔偿的金额 标准、领取和支付 程序,必须符合法 律、法规和国家的 有关规定。职工和 企业均不得自行确 定标准,不得非法 提高或者降低标准。
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作保险等。
2、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以及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和欺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职工做出处分。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出答复。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依法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
被除数诊断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的待遇,有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动作,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1.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进谏权。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
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报告权。
从业人员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保障职业健康的权利。
从业人员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请求权。
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3.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危害。
4.维护职业健康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
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是一项关乎企业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权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出一些权利和义务,以规范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和责任。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1.生命安全权:从业人员享有在工作场所获得有效的安全保护,包括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和医疗救助,确保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安全事故时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生存和保护。
2.健康权: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工作场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噪音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不危害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有权获得必要的安全信息和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合法权益保护权:从业人员享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获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权利,包括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作任务,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存在的安全违法行为,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法的劳动保护和社会福利。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1.安全教育培训义务:从业人员有义务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并且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安全检查报告义务:从业人员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安全专业人员及时报告,并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3.保护他人安全的责任:从业人员有义务关心和维护他人的安全权益,不得进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意图、行为,不得随意破坏或者故意损害他人的工作设备和工作环境。
4.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义务:从业人员需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度和规章,认真执行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流程和要求,切实把安全意识内化于心,确保安全作业。
5.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的义务:从业人员有义务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真实的安全信息和数据,协助管理人员制定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紧张避险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张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以后厂里作业场所;
5、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赔偿权:有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
7、劳保用品: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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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基本理念,并且,安全生产法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具有哪些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
在此背景下,安全生产的核心与关键,就是其从业人员。
新《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责任也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规定。
所谓从业人员就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
这其中每一个环节按照新法而行,整个安全生产也就有了保障。
从业人员的权利安全健康保障权新安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两个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
这种强制性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更是从业人员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
二是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全额缴纳保险,并在合同中载明。
新安法还禁止生产经营单位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签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生死合同”。
据成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安法禁止订立这种违法的协议,同时订立了这种合同,并不能免除或者减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
知情权和建议权知情权方面,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
同时,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
建议权则指出,从业人员尤其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从业人员,对于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具有优先发言权。
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所在单位要给予重视和尊重,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对不采纳的意见应当给予说明和解释。
监督权首先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等基本权利。
从业人员有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也有对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紧急避险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以后厂里作业场所;
5、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赔偿权:有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
7、劳保用品: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简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安全生产,保障自身安全和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知情权。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二、参与权。
从业人员有权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拒绝权。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危险作业或者不具备安全保障的作业,保障自身安全。
四、知情权。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二、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保护安全生产设施。
从业人员应当保护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擅自改动。
四、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协助企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在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才能保障自身安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因此,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义务,同时也应当争取自己的安全生产权利,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权利有哪些?对照具体条款,《安全生产法》所规百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度的基本权利有这样几个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获得符合国问家标准的劳保用品;有对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答权;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权;在发生生产安全版事故后,有获得及权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
3、《中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义务有哪些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 1头部防护类。
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
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
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
如耳塞、耳罩等 5防护服装类。
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 6手足防护类。
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 7防坠落类。
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续经营的重要保障,而从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参与者。
从业人员有着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首先,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
企业应当提供经过合格检验的工作设备和工具,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免受安全风险的侵害。
其次,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培训,让他们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另外,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除了获得这些权利外,从业人员也有着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
首先,他们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不得擅自改变或忽视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其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危险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以便企业采取措施加以改正。
最后,从业人员也要保护自己的安全生产权益,如发现企业违
法违规或忽视安全生产问题,也应当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总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保障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法律保障,也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
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共同遵守这些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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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法拒绝权 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 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先强令冒险作业 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 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 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 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 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解除与其订立 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权利和义务
1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目
录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
(三)从业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
2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 全生产的术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 害的权利。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 有毒有害作业的耳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 伤保险等。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享有的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并且必须履行的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
下面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1.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并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必要知识和信息。
2.参与权:从业人员有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制度的制定,对与自己工作安全相关的事宜进行讨论和表达意见。
3.接受培训和教育权: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个人防护权:从业人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自身在工作中避免危害。
5.拒绝危险工作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对自身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危险的工作,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包括:1.自我保护义务: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2.遵守工作程序: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3.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发现安全隐患或潜在危险时,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互助关爱义务:从业人员应当关心他人的安全,互相帮助和提醒,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5.安全教育宣传义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向其他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权利和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才能实现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作保险等。
2、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以及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和欺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职工做出处分。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出答复。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依法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
被除数诊断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的待遇,有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违章指挥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动作,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同时,从业人员有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等。
此外,从业人员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举报违法违章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享有一系列权利外,从业人员也有一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首先,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不得擅自停止、改变、破坏安全生产设备。
其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同时,从业人员还应当积极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报告并配合整改。
最后,从业人员还有义务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得违章指挥他人,不得私自擅自改变工作环境或操作规程。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而从业人员则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只有在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下,企业才能稳步发展,从业人员才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界人士都能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大权利主要包括: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项义务主要包括:1、自律遵守的义务,即从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权利,以及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该方面的具体论述。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1.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并及时掌握工作场所的安全信息。
2.参与权:从业人员有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参与安全生产方案的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等。
3.培训权:从业人员有权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防护权: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在工作中充分保护自己的安全。
5.参与社会保障:从业人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二、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参与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各类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业人员应按照分工责任,履行职责,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作中安全意识贯彻到位。
4.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从业人员有责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上级汇报,确保将潜在的安全隐患消除。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在工作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6.协助安全生产检查:从业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总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是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的基础。
从业人员应当既关注自身的权益,又积极履行自身的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企业应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只有在全体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
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随着现代化生产方式的推广和生产要求的提高,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会安全职责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将聚焦于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权利: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单位供给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要求单位订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本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健康权利: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单位供给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求单位保证饮用水源和生活起居用电的卫生安全,保障本身的身体健康。
3. 劳动权利: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按合法规定享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
4. 知情权: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知道有关本身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有关信息。
5. 参加权: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参加企业内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组织,通过这些途径发表本身的看法和建议,为企业进展和员工福利斗争。
6. 人格尊严权: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单位敬重本身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受人身羞辱、鄙视和骚扰。
二、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遵守岗位职责: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2. 遵守法制: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和生产秩序。
3. 保障企业利益: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为企业制造效益和贡献,保障企业的利益。
4. 保护企业隐秘: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保密规定,保护企业的商业隐秘和技术机密。
5. 提高自身素养: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保持竞争力。
三、工会安全职责作为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的代表组织,工会在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维护企业进展、促进安全生产方面具有紧要作用。
工会的安全职责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宣扬教育:工会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宣扬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从业人员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安全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从业人员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1. 安全条件的保障权利:从业人员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如合格的办公设备、安全的工作场所等。
2.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参与安全管理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参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包括参与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等。
4. 个人隐私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保护个人隐私,雇主不能擅自侵犯从业人员的隐私权,如私自查看个人通讯记录、监控员工等。
二、从业人员的义务1.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劳动工具等。
2. 加强安全意识和培训:从业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己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上报安全隐患、参与安全会议等,为企业的安全工作贡献力量。
4. 保护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从业人员应保护企业的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盗用或传播相关信息,确保企业的安全和发展。
5. 报告事故和隐患: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保障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
三、企业的责任与义务1. 提供安全设施和保障:企业应提供安全设施和保障,如安全防护设备、防火设施、安全培训等,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指导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
3.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企业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推行安全文化:企业应推行安全文化,倡导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氛围。
5. 留意从业人员的工作状态:企业应留意从业人员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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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是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
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其生命安全和健康受法律保护,法律赋予其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同时现代化的大生产中,要实现安全生产,没有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的,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技术标准等都需要从业人员通过其具体的劳动来实现。
因此不仅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业人员也应承担安全生产保障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1)知情权即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知情权保障从业人员知晓并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和处理办法,从而可以消除许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人员伤亡。
《安全生产法》第3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规定赋予了从业人员知情权。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建议权保障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积极的作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不提供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这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从业人员可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是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极大威胁,法律赋予从业人员这项权利使其能够能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抗衡,保护自身利益。
《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紧急避险权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即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定义务,它保障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伤害时,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后,忽视工伤事故的预防及职业病的防治,安全生产法赋予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从业人员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民事赔偿的权利。
按照民事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给从业人员造成物质和精神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从业人员可以获得《安全生产法》和《民法》的双重保护。
《安全生产法》第4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获得各项安全生产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即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卫生条件的权利,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有获得定期健康检查的权利等。
上述权利设置的目的是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和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即从业人员获得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而安全生产管理是维护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保障,作为本单位职工的从业人员有义务严格遵守,有义务服从。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防护劳动者的人身不受职业有害因素的损伤而配备的用品。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避免和减轻职业危害的发生,从业人员应遵守此项法定义务。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这项义务的履行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而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4)危险报告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从业人员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往往是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当事人,及时报告,方能及时处理,方能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