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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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实施方案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以下简称执法年活动)。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县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实名举报核查率100%,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100%。

三、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张玉明同志担任,负责执法年活动的指导、协调、迎考等工作,掌握、收集执法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四、主要措施(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是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县安监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过程中将严格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下同)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综合治理,坚持从防范事故入手,紧盯事故不放,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审查,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有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企业和安全监管两个责任落实(一)夯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陕安委会〔2017〕12号)要求,完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机构、责任考核、例会例检、工艺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标准化精细化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明晰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夯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能部门、班组、岗位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编制印发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二)强化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省、市、县(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权利边界和责任。

依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平台,会同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单位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完善协作联动配合机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与实效。

督促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市县夯实驻厂安全员派驻监管制度和分片包干联系指导机制。

二、强化安全专项整治(一)深化“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烟花爆竹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安监〔2017〕200号)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整治企业“四超两改”、分包转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10个最易引发事故的突出问题,严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及岗前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及门禁保卫、安全生产例查巡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测维修、高风险区域视频监控连锁控制、岗位操作安全风险明白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产品购销及流向登记管理、产品原材料检验等10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安监局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安监局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安监局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加强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号)和《xx市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x安发〔XX〕x号)等法规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安全燃放、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和预防空气污染为目标,按照“统一部署、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社会监督、限点销售”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早部署,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准入关口,全方位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因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

(三)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经营。

三、具体工作要求(一)制定方案(XX年11月20日前)。

制定我市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选址。

各乡(镇)(2018年1月10日前)根据本地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选址规划工作(xx镇除外)。

管理模式。

各零售网点作为批发企业的下级经销机构,统一由批发企业配送货物。

(四)人员培训和零售网点许可。

各零售网点负责人、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经营。

许可工作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许可,严禁一证多点。

(五)配送与看护。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批发企业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配送看护安全管理,严禁超量配送、超量储存。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冀安委办〔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2018〕1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我省是危化大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19家,在全国排第五位,门类齐全,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危险化学品领域是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我省去年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了巩固基本稳定的安全形势,省安委办决定今年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抓好十项重点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今年是综合治理的攻坚年,时间紧任务重。

各地安委办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按照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7〕2号)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将需在3月15日前完成的27项目标任务列表分解到每一个责任部门,并于3月10日前向省安委办汇总报送进展情况。

二是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重点工作:督促交通部门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取得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是否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由专人实时监控;督促质监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报告;督促工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98号)时间要求,完成15家企业的搬迁改造任务;督促消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进行消防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对新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防验收。

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

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

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编制我局XX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实际情况。

3.我局监察执法力量现状。

三、编制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

(三)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四)科学合理,服务指导。

(五)计划监管,定期考核。

(六)侧重于开展好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

四、我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实有11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人员2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3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综合监管执法、政策法规和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的人员2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2名,在村挂职1名。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3.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行为。

(2)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整改。

2.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1)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2)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加强对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1)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2)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五、工作时限1. 2023年1月至3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 2023年4月至6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

3. 2023年7月至9月,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 2023年10月至12月,优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服务。

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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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8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区人民政府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区人民政府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区人民政府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共同牵头,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设立2018年春节期间xx市xx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到区燃放办集中办公,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经开区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具体职责如下、(一)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职责。

区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品种和规格不符合xx市规定的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零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市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市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市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市供销合作总社及有关单位:XX年1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决定》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区人民政府决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为充分落实《决定》和市领导在12月11日全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宣传贯彻推动会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全力做好2018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及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把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审批关口各区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审批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决定》、《烟花爆竹企业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等要求,严把审批关口,在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一律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在审批过程中要确保零售点与禁止燃放区域保持一定的距离。

二、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各区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烟花爆竹订货及库存,保证安全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本质安全。

一是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市供销合作总社及批发企业要确保基础安全设施水平,定期检查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等设施的运行状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配备烟花爆竹专业运输车辆,使其与销售能力相适应,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二是要依法依规经营。

各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且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烟花爆竹产品的出入库情况;严禁非烟花爆竹专用车辆进入库区。

三是要完善长效机制。

各批发企业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切实搞好企业自身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实施方案小编整理

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实施方案小编整理

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实施方案小编整理一、背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等因素,频发危化品爆炸事故和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必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现以下目标:1.全面排查和核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控。

2.深入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力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优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培养良好安全文化,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4.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规范化发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造符合要求的企业品牌。

三、整治内容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核实组织专业力量,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核实,切实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企业资质、安全文件、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等方面,全面核实安全隐患地图,制订整改方案。

2.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针对整改计划,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责任制,制定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和账户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

3.推进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演练等形式,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认知。

4.整改安全隐患根据排查结果,制定详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处理措施。

确保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齐全和正常运作,整治企业违法存储、操作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

彻底清理和整治各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档】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工作计划范文-范文word版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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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篇一:安监局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计划2018年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目标:按照安监局“一杜绝、两控制”的总体工作要求,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全年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低于xx市下达的指标,努力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不出大事、安全形势逐步好转,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良好局面。

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机制;整合监管力量,调整监管人员,提高战斗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明晰相关机构及人员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力度;进行经常性业务培训和考评,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监管队伍不出问题。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生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强化落实乡镇、街道安监站承担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各联组、中队的监管职责,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力度。

三、扎实推进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及省市的相关精神要求,加大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安全条件的投入,全面做好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和单基火药专项整治,提升黑火药、引火药、礼花弹和单基火药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监管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四、推进科技化、机械化、视频监控网络化的进程引导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推广或强制使用成熟的烟花爆竹机械,实现所有鞭炮生产企业全面使用装药机;实现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投入使用,并与乡镇监控平台、市局监控平台联网;在全面推广或强制使用成熟的烟花爆竹机械的基础上,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涉药机械设备的使用,杜绝安装使用未经安全论证和非使用于烟花爆竹的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使用上的安全。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一是加强宣传。

一是县安监局联合县电视台录制一期烟花爆竹宣传节目,在全县进行滚动播放;二是组织全县70余家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召开201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和换证工作新要求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在“xx安监”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条,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二是加强打非治违。

县安监局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检查现场消防管理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情况、存放是否超量和产品堆放是否规范等内容,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XX年度,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起,非法烟花x余箱,爆竹x余饼,总价值约为x余元。

三是加强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县安监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18次,通过检查,杜绝出现集中连片、“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四是加强审批,科学布局。

xx县制定了《xx 县XX-202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进行科学布点,从严控制零售点数量,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布设和审批发证关,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全部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行政审批。

2018年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总数由XX的76家下降到38家,同比零售网点总数下降50%。

一是加强宣传。

一是县安监局联合县电视台录制一期烟花爆竹宣传节目,在全县进行滚动播放;二是组织全县70余家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召开201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和换证工作新要求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在“xx安监”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条,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二是加强打非治违。

县安监局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检查现场消防管理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情况、存放是否超量和产品堆放是否规范等内容,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8年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高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为主线,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重点县攻坚、危化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合提升、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扎实开展重点县攻坚战,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国家和省定重点县攻坚工作。

一是各地要督促重点县制定一县一策攻坚方案。

4月中旬,国家定重点县安宁市要有序推进根据企业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措施,省定重点县麒麟区、陆良县、XX县、宣威市、寻甸县、西山区、开远市、澄江县8县要对照攻坚目标,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方案。

二是要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和专家技术服务。

三是推进自动化改造和标准化达标创建,年内完成辖区内全部企业自动化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及全部实现隐患管理信息化。

四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五是开展业务培训。

5月组织重点县危化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培训。

通过以上措施,推进重点县攻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隐患治理信息化、设备设施自动化,有效控制事故。

(二)突出抓好“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

一是上半年各地要对开展危化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逐项对照《危化品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要求汇总表》,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要限期完成“补课”。

烟花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烟花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

烟花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烟花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介绍烟花是一种具有浓厚传统文化色彩的爆竹产品,其在节日庆祝等场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烟花的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烟花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年度执法计划。

1.2 目标和任务本年度执法计划的目标是加强烟花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管,提高烟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烟花相关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具体任务包括:1) 制定和完善烟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烟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2) 加强对烟花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3) 加强对烟花销售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烟花销售和传销行为;4) 加强烟花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建设,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1.3 执法思路和原则在制定和执行本年度执法计划时,我们将坚持以下执法思路和原则:1) 依法全面监管: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全面监管烟花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烟花安全生产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2) 预防为主:加强对烟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关注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整改;3) 综合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烟花安全生产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4) 重点打击:严厉打击非法烟花销售和传销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第二章烟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完善2.1 制定和完善烟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烟花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烟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烟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规范烟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和管理要求。

2.2 完善烟花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对烟花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研究和修订工作,制定符合科学、规范要求的烟花生产、销售和使用标准,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烟花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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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
1.重点检查工作目标。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15户,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5户。

2.一般检查工作目标。

对一般检查企业按照“双随机”检查方式抽查13户。

(二)主要任务
1.重点检查任务。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和经营企业、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8年需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施重点执法检查(省局执法工作计划所列企业,市局不再列入检查名单)。

2.一般检查任务。

对非“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和其它化工、医药企业等,主要采取“双随机”监督检查的方式组织抽查。

二、执法工作日
危化处人员总计4人,总执法工作日100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24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520天,非执法工作日240天。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
1.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和经营企业、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8年需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市里执法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重点检查企业30%、其余重点检查企业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执法检查。

2.数量及行业:危险化学品15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户,共计20户。

3、企业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名单(15户)
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拟搬迁企业)、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配送中心(重大危险源企业)、吉林省鑫海经贸集团春城乙炔有限公司(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长春市前程液化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企业)、中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榆树油库(重大危险源企业)、吉林邦农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生事故企业)、中石油管道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双阳输油站(重大危险源企业)、长春一汽四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发
生事故企业)、中石油农安油库、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长春新大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油库、长春市德铸气体制造有限公司、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名单(5户)
德惠市生活日用品有限公司、榆树市吉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农安县宇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九台市浴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龙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
重点检查企业数量占年度检查企业的60.6%。

(三)计划检查频次
重点检查企业每年检查一次。

(四)时间安排
计划检查时间安排: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1.范围:非重点检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2.数量:13户,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0户,烟花爆竹企业3户。

3.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二)年度检查占比
一般检查企业数占年度检查企业数的39.4%。

(三)时间安排
计划检查时间安排: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化处工作人员总计4人,分别是姚炳道、王睿、裴雅涛、李宇。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18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天。

其中: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法定假日11天。

2018年危化处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人数= 250天×4人=100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材料审核,组织、参加安全监管教育培训,配合部门联合执法,核查安全生产投诉案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每人约90天,共计90×4=3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36%。

2.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办理。

每人约40天,共计40×4=1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以上总计:360+160=52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52%。

(三)非执法工作日
1、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每人约40天,共计40×4=1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2.公务员法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约20天,20×4=8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的8%。

以上总计:160+80=24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4%。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2018年总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0-520-240=240个工作日,平均每人60天,占总工作日24%。

六、执行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制定阶段性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年度计划完成。

(二)严格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检查计划,严格落实检查企业、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按执法程序,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问题整改和复查,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实现监督检查闭合管理。

(三)认真做好计划执行汇总、归档工作。

对年度计划执行全程记录,及时做好计划、方案、检查全过程资料、整改验收等文字、图片收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年度工作计划与实际实施一致,资料管理正规、有序。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
2018年1月8日
危化重点企业名单
1.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艾仕得涂料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4.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5.吉林省鑫海经贸集团春城乙炔有限公司
6.长春市前程液化气有限公司
7.中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榆树油库
8.吉林邦农科技有限公司
9.中石油管道长春输油气分公司双阳输油站
10.长春一汽四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1.中石油农安油库
12.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
13.长春新大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油库
14.长春市德铸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15.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6.德惠市生活日用品有限公司
17.榆树市吉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18.农安县宇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9.九台市浴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20.长春市双阳区龙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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