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图文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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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2019-城市道路路基规范1-5章-PPT文档资料-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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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分,城镇建设部分。
关于标准编写具体要求
条文规定要具体明确、逻辑性强。 只明确“干”的目标,规定怎么“干”,必须达到什么要求,
不得超过什么限界,不阐述原因。不同于《指引》《指南》。
每一条一定有执行程度用语。 6
标准的具体要求 关于术语一章
非术语标准中已有。 术语标准已有的,概念有差别的。 当不收入会影响概念体系的完整的。 其他专业的术语,即使使用频繁也不列入。
发布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发布
《城市道路路线计规范》
发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在编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
CJJ45
其它施工及验收规范(共6项)
14
1 修订工作概况 2《规范》修订依据、原则 3《规范》的主要内容 4 执行新规范需注意设计观念的转变 5 路基压实度标准 6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的要求 7 填石路基压实标准 8 路基排水
4
工程建设标准分类
按约束性划分: 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
GB 5XXX—2019 GB/T 5XXX—2019
CJJ XX—2019
CJJ/T XX—2019
按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 定额
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CJJ194-2019
报告人:崔新书 cuixs126
1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建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2
1
前言

市政道路设计规范2019

市政道路设计规范2019

市政道路设计规范2019一、引言市政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道路建设,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介绍市政道路设计规范2019版的主要内容。

二、设计范围市政道路设计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等各类道路的设计和建设。

三、设计标准1. 道路布局设计标准a. 考虑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等级确定道路宽度。

b. 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包括行人、自行车、摩托车和机动车等。

c. 合理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公共设施。

2. 路面设计标准a. 道路路面应平整、耐久、防滑。

b. 合理设计排水系统,确保雨水顺利排出。

3. 交通信号设计标准a. 根据交叉口流量和道路等级,设置合理的交通信号灯。

b. 合理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确保行人交通安全。

4. 道路标线和标志设计标准a. 根据道路等级和功能,设置合理的道路标线和标志。

b. 统一标准,确保驾驶员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道路标线和标志。

5. 其他设施设计标准a. 根据道路功能和交通需求,设置合理的公交站点、停车设施等。

b. 各类设施的位置、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设计流程市政道路设计应包括以下流程:1. 方案设计:制定符合道路功能和交通需求的设计方案。

2. 施工图设计:根据方案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

3. 施工准备: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4. 施工过程:按照施工图纸进行道路建设。

5. 竣工验收:验收建成的道路工程,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五、设计监督市政道路设计应加强监督,确保设计和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设计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监督报告。

六、总结市政道路设计规范2019版是为了提高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准确遵守规范要求,能够保证道路的功能和交通效率的有效实现。

设计者和建设者应加强监督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确保市政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7.2.17.2.1的规定。

表7.2.1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0kJ计。

桥梁监理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的规定;表7.2.4-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注:表中50km/h、40 km/h、30 km/h和20km/h为匝道设计速度。

2 主干路的路侧宜设置防撞护栏。

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的规定。

桥梁监理表7.2.4-2 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或7.2.7 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2 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修订内容(简版)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7.2.1 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 )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高于640kJ 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

7.2.3 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3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 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 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7.2.3A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7.2.4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 的规定;表7.2.4-1 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注:表中50km/h、40 km/h、30 km/h 和20km/h 为匝道设计速度。

2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 的规定。

3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轨道交通、危险品仓储、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 或7.2.4-2 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1 个及以上等级。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演示幻灯片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演示幻灯片
• 从城市规划法的定义来看,“城市”包含了“城市” 和“镇”,所以本标准称为《城市道路工程技术标准》 应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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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相关技术指标介绍
• 公路分类、分级 • 设计速度(运行速度) •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 横断面 • 平面 • 纵断面 • 平面交叉 • 立体交叉
• 道路分类、分级 • 计算行车速度 •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 横断面 • 平纵断面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
程建川 2008-12-23
1
提纲:
• 背景 • 道路设计《标准》《规范》体系 • 《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2
背景
•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公路+城 市道路)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 素;
• 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以人为本、环保、
节约、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
3
公路图片
4
城市道路图片
5
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关系
6
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关系
7
8
出口
9
入口
10
背景
• 2004年 全国公路 勘察设计研讨会, 提出“六个树立、 六个坚持”的设计 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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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树立、六个坚持”
•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 • 第二,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
护环境的理念; • 第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 • 第四,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 第五,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
理念; • 第六,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
的理念。
12
相关《标准》《规范》《指南》简史
年份
94

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讲解199页PPT

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讲解199页PPT
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讲解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柯(名 言网)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领 导者本 身在这 方面以 身作则 才能收 到成效 。—— 马卡连 柯 14、劳动者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毅 精神以 及同全 世界劳 动者的 团结一 致,是 取得最 后胜利 的保证 。—— 列宁 摘自名言网
15、机会是不守纪律的。——雨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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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 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 1.0.3 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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