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指南
个人合伙企业法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个人合伙企业法
目录
• 个人合伙企业概述 • 个人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 个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债务 • 个人合伙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 个人合伙企业的税收与法律责任 • 个人合伙企业案例分析
01
个人合伙企业概述
个人合伙企业的定义
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 然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案例三:个人合伙企业的税收与法律责任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规纳税与风险防范不可忽视
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合伙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合伙人需要了解和遵守税收政策,确保按时缴纳税款, 避免因违反税收规定而受到处罚。此外,合伙人还需要了 解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对企业的债务、赔 偿等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防范风险,合伙人可以采取购买 商业保险、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措施。
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向企 业投入资金、实物、知识 产权等资产,这些资产构 成企业的初始财产。
经营收益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业 务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如 利润、租金等,也属于企 业的财产。
共有物
合伙人共同占有、使用和 处分的企业财产,如企业 的设备、办公用品等。
财产的转让与继承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条件和程序,或 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
颁发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后,向企业颁 发营业执照,个人合伙企业正式
成立。
登记机关与管辖
登记机关
个人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为企业 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第七条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第九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的设⽴程序是怎么样的合伙企业的设⽴程序是怎么样的,关于这个问题店铺⼩编为你整理了⼀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合伙企业的设⽴程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编⼀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店铺⼩编的步伐⼀起往下看吧。
合伙企业的设⽴程序是怎么样的(⼀)申请:由全体合伙⼈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之⽇起20⽇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答复,并说明理由。
登记费收费标准:(⼀)合伙企业设⽴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设⽴登记最低收费80元。
分公司设⽴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本费10元。
成⽴合伙企业注意事项:个⼈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提供资⾦、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愿联合。
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共有,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操作指南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操作指南风险控制部20xx年x月xx日目录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4)二、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4)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具备的条件 (4)四、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程序 (5)五、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6)(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6)(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7)(三)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8)(四)合伙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9)(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9)六、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9)(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0)(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0)(三)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1)(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2)七、收费标准 (12)八、办事流程图 (12)(一)有限合伙企业创办总体流程图(不含专业性前置审批) (12)(二)、工商局注册程序 (15)(三)、工商局具体办理程序(引入网上预审核、电话预约方式) (16)九、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6)(一)、设立依据 (16)(二)、出资人数 (16)(三)、出资方式 (17)(四)、注册资本 (17)(五)、组织机构 (18)(六)、出资流转 (18)(七)、对外投资 (19)(八)、税收缴纳 (20)(九)、利润分配 (20)(十)、债务承担 (21)十、常见问题解答与指导 (21)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资格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有限合伙”等字样;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一、引言本文以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为题,旨在探讨合伙企业的登记过程及相关事项。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组织形式,对于企业发展和经济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伙企业的定义、登记要求以及GP和LP的角色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有意成立合伙企业的股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登记程序正式成立。
三、合伙企业的登记要求1.名称登记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供一个独特的名称,确保不与已有企业重名。
名称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商业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出资登记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明确各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方式。
出资登记的目的是建立起合伙人之间的投资关系,并确保每个合伙人在利润分配和决策权上的平等。
3.GP和LP的登记GP指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LP指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GP和LP在合伙企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GP拥有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的权力和义务,LP仅承担出资责任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GP和LP的登记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运行。
四、GP和LP的角色与权责1.GP的角色与权责GP是合伙企业的管理者,负责经营管理、决策和监督工作。
GP享有决策权、签署合同的权力,并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负有全面的责任。
同时,GP也承担了无限责任的风险,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损失负有全部或主要的赔偿责任。
2.LP的角色与权责LP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负责提供资金支持。
LP在经营决策、管理层面上没有直接的权力,仅享有收益分配权和有限责任的保护。
LP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度,不承担超过出资额度的风险。
五、合伙企业登记程序1.准备材料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合伙协议、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经营地址证明等。
合伙登记办事指南
合伙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程序:名称核准→申请→审查→审批→发照二、申报资料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出资权属证明;(六)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三、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四、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三)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五)经营场所证明;(六)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注销登记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解散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六、收费标准1、企业开业登记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含一千万元),按注册资金的0.8‰(最低50元);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金的0.4‰;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设立合伙企业的步骤及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一、审批机关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1)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的合伙企业;(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由市局负责登记的合伙企业。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除市局登记以外的其他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二、申请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目录1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4、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登记资料清单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填表说明:(1)。
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公司总裁办的安排,并参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对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进行统一规范。
一、注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规范在总公司领导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各经营店面(理财工作室)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均要遵循以下名称模式: (省市区域名称)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如:睿安恒泰(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设立合伙企业步骤:第一步:领取(也可从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5个工作日);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个工作日);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第六步:持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去公安局审批后,到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然后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协议(见附件1:协议参考格式);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四、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的设立登记,申请文件以及法律依据
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的设立登记以及法律依据一人公司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一)登记机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凭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行政审批大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凭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行政审批大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前置审批办理: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
(1)发改委立项;(2)企业土地流转手续;(3)环境保护手续(即环评报告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在银行开设企业验资账户,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均可开设企业验资账户。
5、在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法定验资手续并领取验资报告。
6、在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设立材料: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准备的资料:1、股东身份证2、法人简历一份3、公司联系方式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5、租房协议、发票6、经营范围(三)注册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三章变更登记第四章注销登记第五章分支机构登记第六章年度检验和证照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第七条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第九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一、引言根据股东会决议,现正式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即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 Company,简称LP)。
本文将详细描述合伙企业的登记流程,包括通用合伙企业(General Partner,简称GP)和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简称LP)的登记步骤。
二、合伙企业登记流程1. 准备材料在进行合伙企业登记之前,股东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股东会决议书:详细描述合伙企业的成立目的、成员构成、出资比例等重要信息;- 合伙企业协议:包括合伙机构、运营方式、利益分配等内容;- 股东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联系信息:包括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 注册地址证明:可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确保合伙企业具备开户资格。
2. 公司名称注册股东需要根据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提出合适的公司名称。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公司名称的注册方式和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
在提交公司名称注册申请之前,建议进行相关的市场调研,确保所选名称符合法律法规并与行业相符。
3. 邮寄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按照要求的格式整理,并尽快邮寄到相关政府机构或商业登记处。
确保所有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注册登记审核政府机构或商业登记处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申请人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审核进展。
5. 领取合伙企业登记证书一旦申请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前往相应机构领取合伙企业登记证书。
证书包括合伙企业名称、注册号码、成立日期等重要信息。
股东应妥善保管该证书,以备后续操作。
三、GP与LP登记流程1. GP注册登记GP是合伙企业的管理者,负责制定运营策略、决策投资方向等重要职责。
GP的登记与合伙企业的登记流程大致相同,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GP成员身份证明:除了个人股东身份证明,还需要提供与GP职责相关的资质证明,如高级管理经验证明等;- GP业绩与经历:提供过去的管理经验和投资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 GP联系信息:确保能够及时与GP取得联系的相关信息。
合伙企业成立流程主要是什么
合伙企业成立流程主要是什么
合伙企业成立的流程也是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这四步。
想要成立合伙企业的话,一般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全体合伙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伙协议,出资确认书等。
▲一、合伙企业成立流程主要是什么?
(1)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需准备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删掉了原第4项)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增设经营场所、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7.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
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五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核心要求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是合伙企业成立的第一步,是合伙企业获得法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为了确保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登记材料的提交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的规范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此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提交。
二、基本材料要求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应包含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出资比例、合伙期限等基本信息,并由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备案表:详细记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单、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并由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应明确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利益分配方式、经营管理权限等内容,并由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应提供合伙企业章程。
4.合伙企业合同、协议等文件:应提供与合伙企业设立或经营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租赁合同、借款协议等。
三、补充材料要求2.其他特殊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涉及特殊业务的合伙企业设立,如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还需提供相关业务的特别规定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四、注意事项1.所有申请书、备案表、合伙协议等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可辨,不可涂改或篡改。
2.所有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复印日期,并由申请单位或个人签字确认。
3.所有文件应按照一定顺序整理,并逐项进行编号,以方便审核和归档。
4.材料的提交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并附上目录清单。
五、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样本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备案表3.合伙企业合伙协议4.合伙企业章程(如适用)5.合伙企业合同、协议等文件7.外商投资者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8.其他特殊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以上就是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的规范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提交,以确保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有限合伙设立流程
有限合伙设立流程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LP)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普通合伙人则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设立流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行政审批。
下面将详细介绍有限合伙设立的流程。
首先,有限合伙设立的第一步是确定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设立的基础,其内容应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合伙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分配比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合伙协议的签订需要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完成出资手续。
有限合伙人需向合伙企业出资,而普通合伙人则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进行,但必须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出资手续完成后,需办理出资登记手续,确保出资信息真实有效。
接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有限合伙设立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登记费用。
申请材料包括合伙协议、出资证明、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经过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方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然后,进行税务登记。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需向税务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确保合伙企业依法纳税,合规经营。
最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有限合伙设立还需要办理银行开户、社会保险登记、质量监督检验等相关手续,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设立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合伙人们耐心办理各项手续,确保合伙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有限合伙设立流程有所帮助,祝各位合伙人顺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成功!。
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45】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提交其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及委派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有什么
The most beautiful love in the world is the bravery in giving for a person, even if it is wounded so decently, there is no regrets and no complaint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有什么导读: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以下这些:1、名称;2、主要经营场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4、经营范围;5、合伙企业类型;6、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一、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有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点点提醒,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业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
企业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投票权。
个人合伙企业备案流程
个人合伙企业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个人合伙企业备案流程个人合伙企业备案流程包括以下主要步骤:一、确定合伙人和合伙经营范围1.1 确定合伙人的数量和身份,需为250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指南
事项名称: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设定依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1.普通合伙企业:⑴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⑵有书面合伙协议;⑶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⑷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⑴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⑵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⑶有书面合伙协议;⑷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⑸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各地人民政府对经营场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照窗口为准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查--受理—核查—决定--领取营业执照。
办公地点:以各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地址为准
联系电话:以各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电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