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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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办理地点:一品天下大街号、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电子邮箱::网上咨询:金牛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二、法定依据、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号,自年月日起实施)第四章三、申请条件已在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辖相关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交《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事项相关材料;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四川省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四川省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报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新法人股东应提交法人资格证的复印件,新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按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变更登记事项形成的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五)提交与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文件或证件:
(4)变更股东:A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应当自股权发生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

法人股东转让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国有产权交易鉴证书》或批准转让的文件;未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所转让的股权不含国有资产”。

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签收记录。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修改公司章程:提交符合章程规定程序的相应材料。

((六)公司原章程原件(我局盖章确认过的)、修改后新章程原件(两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

(七)营业执照副本。

(八)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盖本公司公章。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模板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模板

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个体工商户登记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事项适用于在红塔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二、审批条件 (一)设立条件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年月通过,年月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年月公布,年月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个体工商户条例》(年月通过,年月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申请注销准予批准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年月公布,年月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或者更换。

(五)不予登记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年月通过,年月国务院令第号修订)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三、受理地点及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管理所办事大厅 玉兴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凤凰路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 凤凰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玉带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大营街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思民路号 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 北城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北城街道办事处荣昌街号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 春和管理所 地址: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九龙路中段个体工商户登记办事指南(简版)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发布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研和管理所地址: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研兴街号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研和研兴街站下车高仓管理所地址:红塔区明珠路南段高仓邮政所旁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高仓邮政所站下车洛河管理所地址:红塔区洛河乡玉洛路洛河农贸市场旁李棋管理所地址: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李棋路号交通方式:可乘坐第、路公交车到达小石桥管理所地址:红塔区小石桥乡统计站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玉兴所管理、玉带管理所和凤凰管理所上午,下午;其他管理所办公时间与当地乡或街道办事处一致。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查报告(2篇)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查报告(2篇)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查报告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权力透明运行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机关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此,我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认真研究部署。

专门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同时,为了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本局与各工商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专项活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进行行政权力清理本人深知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能否搞好职权清理直接关系这项工作的成败。

为了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准确、到位、彻底,本人集中精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严肃清理纪律。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凡未按要求经过清理列入职权目录以及未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均不得再予行使,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规范清理程序。

在清理中,我局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采取了“职权清理审查三步法”,即:第一步,由各科室、各直属分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所行使的职权,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分门别类进行清理上报;第二步,法制部门把关。

分局法制科根据各科室、各直属分局上报的职权,与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对照,经过核实,初步确定应予保留的行政职权,提交党组研究;第三步,集体研究。

局党组根据法制科提交的材料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

三、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搭建公开平台为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公开的职权内容、时效,拓展不同的公开形式。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市场主体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指南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市场主体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指南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市场主体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指南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9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我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度报告主要做法:一、年度报告范围。

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申报年度报告。

截至2014年2月28日,各类市场主体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验照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二、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包括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年度报告时间: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按照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报送并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的,不再重新申报和公示。

2.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通过以下二个步骤申报和公示年度报告。

(1)信息公示平台身份认证。

企业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一是信息公示联络员身份认证。

企业到其注册登记所在的工商部门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完成联络员身份认证。

联络员备案后第二天可登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度报告。

联络员备案的表格、须知可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办事指南中下载(/bsdt/ztfw/)。

二是CA证书身份认证。

持有有效CA证书的企业,可以利用CA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登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度报告。

(2)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图标,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有CA证书的,选择“CA证书登录”;联络员备案的,选择“企业用户登录”。

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辽商审批函〔2021〕112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各市商务局,沈抚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任务,规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法制化、标准化水平,现将1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下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汇总表辽宁省商务厅2021年7月7日附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汇总表职权类型序号主项子项序号子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时限(工作日)其他行政权力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规模卡)【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2年第9号)(2016年8月修改)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附件: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第96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下放至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附件)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办事指南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办事指南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办事指南(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除外)一、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二、审批条件(一)基本要求1、符合总量布局规划的要求;2、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确定的经营范围;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经营场所;5、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场地要求1、经营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2、经营场所地点与中小学校周围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3、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包括停车场、仓库、厕所、办公区、缓冲区等非经营区域面积),以平均面积5平方米/台的标准核定机器数量,装机量不少于100台。

(三)设备要求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游艺娱乐器材设备;2、经营场所所使用的机型机种必须符合文化部《游戏游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网址/youxiji中国文化市场网)规定的游戏游艺机。

(四)申请人条件1、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向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需提交的材料(一)变更法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或变更企业名称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1份)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通知书和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4、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提交新、旧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一式1份)5、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还要提交拟变更人员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及拟变更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只变更企业名称的不用提供,一式1份)6、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变更法人的提供)和股份、合伙企业的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1份)7、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xx 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收取会费300元是否合法?不合法如何讨回?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收取会费300元是否合法?不合法如何讨回?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收取会费300元是否合法?不合法如何讨回?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收取会费300元是否合法?不合法如何讨回?300元显然不合法。

办营业执照的费用: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个体营业执照年检收费合法吗没有这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验换照时不收取年检费而只收取会员费,会员费收取国家规定不得超过120元,超过了那就是违法的。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收取哪些费用1、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费用,你可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查到收费标准。

路径是:“国家工商总局”首页>业务办理>办事指南>个体私营注册登记指南【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二)、变更登记标准。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p.s.登记注册费用不可能有地方标准的,因为登记注册费用是全国统一的。

2、至于你说的会费,应该属于乱收费项目。

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工商部门往往会借其他名义收钱,包括所谓的“年检费”、“验照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费”,最常见的说法是“会员费”、“会费”。

其实这个费用是自愿缴纳的,而且必须是由当地“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人员收取,不能由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取,更加不能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收取!如果遭遇乱收费,你可以要求工商工作人员出示当地物价部门合法的允许收. 费的《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并在缴纳这个费用之后向你提供《省级非税收入单据》,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你完全可以拒绝缴交任何费用。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青海湖)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处室: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精神及省政府要求,现就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双告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做好告知工作“双告知”是指工商、市场监管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省政府将公布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要严格依据省政府公布的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工作,对列入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审批事项依据职责做好对申请人和相关审批部门的告知工作,确保“双告知”工作范围清晰、依据明确、告知及时。

二、做好告知申请人工作(一)提醒告知。

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应当依据青海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对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对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告知其应当到目录内规定的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二)承诺告知。

申请人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1),书面承诺已知悉工商部门告知的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企业开办全流程办事指南

企业开办全流程办事指南

企业开办全流程办事指南1.《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决定机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条件在全县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程电子化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无需提交)。

办事指南内容规范

办事指南内容规范

办事指南内容规范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操作手册-最新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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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商电子化平台操作手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3月20日目录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文档编制目的 (5)运行环境 (5)首页说明 (5)办事指南 (5)名称库查询 (6)登记须知 (8)手机APP (9)表格下载 (10)电子营业执照 (11)公示系统 (12)用户注册登记指南 (13)1.系统注册 (14)1.1自然人用户注册 (15)1.2企业用户注册 (16)2.忘记密码 (16)3.忘记账号 (18)3.1自然人账号找回 (18)3.2企业账号找回 (19)4.账号管理 (20)4.1修改密码 (20)4.2身份认证 (21)4.3信息维护 (23)5.名称登记 (24)5.1名称预先核准 (24)5.1.1名称查重 (24)5.1.2一人公司查询 (27)5.1.3基本信息 (28)5.1.4投资人信息 (30)5.1.5提交材料 (31)5.1.6签字 (34)5.1.7提交 (36)5.2名称调整 (37)5.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39)5.3.1名称查重 (39)5.3.2提交材料 (40)5.3.3签字 (44)5.3.4提交 (46)6.企业登记 (48)6.1设立登记 (48)6.1.1查询已预核名称 (48)6.1.2基本信息 (49)6.1.3投资人信息 (50)6.1.4主要人员信息 (52)6.1.5财务负责人 (54)6.1.6工商联络员信息 (54)6.1.7行政许可信息 (55)6.1.8委托人 (56)6.1.9提交材料 (56)6.1.10签字 (59)6.1.11提交 (62)6.2设立登记(无名称) (64)6.2.1基本信息 (64)6.2.2经营者信息 (65)6.2.3行政许可 (66)6.2.4被委托人 (67)6.2.5提交材料 (68)6.2.6签字 (71)6.3变更登记 (74)6.3.1变更事项 (74)6.3.2委托信息 (75)6.3.3基本信息 (76)6.3.4投资人信息 (77)6.3.5财务负责人 (78)6.3.6工商登记联络员 (79)6.3.7主要成员 (79)6.3.8提交材料 (80)6.3.9签字 (82)6.3.10提交 (84)6.4备案 (86)6.4.1备案事项 (86)6.4.2委托人信息 (87)6.4.3财务负责人 (89)6.4.4工商登记联络员 (89)6.4.5主要人员 (90)6.4.6清算组信息 (91)6.4.7法律文件送达人 (92)6.4.8提交材料 (93)6.4.9签字 (95)6.4.10提交 (98)6.5注销登记 (99)6.5.1基本信息 (99)6.5.2被委托人 (100)6.5.3提交材料 (101)6.5.4签字 (104)6.5.5提交 (105)6.6证照管理 (107)6.6.1基本信息 (107)6.6.2被委托人 (108)6.6.3提交材料 (109)6.6.4签字 (110)6.6.5 提交 (112)6.7简易注销登记 (113)6.7.1基本信息 (113)6.7.2被委托人 (114)6.7.3提交材料 (115)6.7.4签字 (118)6.7.5提交 (119)7.股权出质 (121)7.1设立登记 (121)7.1.1基本信息 (121)7.1.2被委托人 (123)7.1.3提交材料 (124)7.1.4签字 (127)7.1.5提交 (127)7.2变更登记 (129)7.2.1基本信息 (129)7.2.2被委托人 (131)7.1.3提交材料 (132)7.2.4签字 (134)7.2.5提交 (135)7.3注销登记 (136)7.3.1基本信息 (136)7.3.2被委托人 (138)7.1.3提交材料 (139)7.2.4签字 (142)7.2.5提交 (142)8.已办业务 (144)9.多证合一申请 (144)10. 电子营业执照及文书 (146)11.综合查询 (147)12.办事指南及业务咨询 (148)文档编制目的通过本手册,介绍辽宁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的操作方法,帮助企业及业务人员快速了解本系统流程,。

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的实施意见

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的实施意见

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加快推进“三证合一”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延伸,巩固和扩大了其改革成果,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通过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能够有效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对于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一)便捷高效。

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二)规范统一。

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两证整合”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两证整合”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三)统筹推进。

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共(一)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工商业务办事指南电子版

工商业务办事指南电子版

工商业务办事指南电子版《工商业务办事指南》嘿,小伙伴们!今天我要和你们聊聊工商业务办事那些事儿,就像分享一个超级神秘又超级有用的宝藏地图一样呢。

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我有个邻居叔叔,他呀,一直有个大梦想,就是开一家自己的小餐馆。

他做的菜可香啦,周围的邻居们都夸他的厨艺。

叔叔满心欢喜地准备开始他的创业之旅,可是一到工商业务办理这儿,就像走进了一个大迷宫,晕头转向的。

他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要准备些啥材料。

这时候呀,叔叔就像一只迷失在森林里的小鹿,到处乱撞。

那工商业务到底是个啥呢?简单来说,就是和做生意有关的各种手续办理。

就好比你要去一个超级好玩的游乐场玩,你得先买票、安检一样,做生意也要先办好这些工商手续,才能合法地开门营业呢。

咱们先说注册公司或者开小店要准备的材料吧。

你得有身份证呀,这就像你的入场券一样重要。

如果是开公司,还得有公司章程呢。

这个公司章程可神奇了,它就像一个小公司的宪法,规定了这个公司里大家要遵守的规则,谁负责啥,怎么分钱之类的事儿。

还有地址证明,你得告诉工商局你的店或者公司在哪里呀,这就像告诉别人你的家在哪里一样。

你可不能随便乱写个地址哦,那可不行,这得是真实的呢。

然后就是名字啦,取名字可讲究了。

就像你爸爸妈妈给你取名字一样,要用心思。

你取的名字不能和别人已经注册过的一样,这就像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独特的名字一样。

你要是取个和别人一样的名字,那就像你穿了和别人一模一样的衣服,在人群里就分不清啦。

我有个小伙伴,他爸妈想给他们家的小店取名叫“快乐小铺”,结果一查,已经有这个名字被注册了,他们只好重新想,想了好久才定下来“幸福小窝”这个名字呢。

再说说办理的流程吧。

你得先去工商局的网站或者办事大厅了解清楚需要的东西。

这就像你要去旅行,得先看看旅游攻略一样。

有些东西你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这可方便多啦,就像你在网上买东西一样简单。

不过有些情况呢,你可能得带着材料亲自去办事大厅。

到了办事大厅呀,你可别慌。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21号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21号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正文:----------------------------------------------------------------------------------------------------------------------------------------------------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21号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精神,全省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开通涵盖所有登记机关、所有企业类型、所有登记业务的云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为确保我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全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重要意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工商部门由传统审批准入转向现代服务性准入,由面对面、纸质申办登记转向零见面、无纸化登记注册的一次革新,是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攻坚阶段对工商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挑战。

各地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办事“最好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企业办事“零上门”。

广州市商业局办事指南(试行)

广州市商业局办事指南(试行)

广州市商业局办事指南(试行)一、设立典当行的审核办法(一)行政事项具体名称:设立典当行的审核办法。

(二)办理业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商业局特种商业管理处。

(三)办理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5楼西503室。

(四)办理时间: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联系电话:(020)83124129 。

(六)办理期限:自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办理依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2001年第22号)。

(八)申办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3、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4、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5、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九)申办应做的事项和准备的材料:1、申请设立典当行的请示(应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法定代表人、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2、典当行章程;3、典当行股东会的决议;4、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区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办理业务的流程:申请→受理(广州市商业局)→核准上报(广州市商业局)→审批(广东省经贸委)→批复(广东省经贸委)→批复(广州市商业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广州市公安局)→办理营业执照(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十一)办理业务应缴纳的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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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办事指南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管理全省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对重要商品市场的专项治理。

6、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7、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尽其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8、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著名商标,组织检查商标健权行为,核发商标印制许可证。

9、组织管理全省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审批和认定广告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和广告发布,指导广告监测和咨询机构的业务工作,依法查处广告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10、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按权限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期限
1、办理各市冠省名企业名称审查核准,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有效、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毕。

2、申请省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5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是10日内)。

3、申请省属企业(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0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是30日)。

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法定期限是10日)。

5、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地外商投资企业在辽设立分支机构的开业、注销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在7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是30日)。

6、办理冠省名私营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是10日)。

7、办理私营企业(公司)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冠省名条件的,10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是30日内)。

8、对申请核发省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范围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检验工作,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10日内办理完毕。

9、对申请核发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印制定点单位》证书,凡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理完毕。

10、办理经济合同鉴证,凡所提供的材料、证件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的,2日内办理完毕。

11、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的,5日内办理完毕。

12、办理市场登记注册,在受理之日3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核准的决定。

13、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在15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1、企业法人的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开业登记费最低金额为50元。

2、营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机构开为注册登记费为30元。

3、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4、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注册费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5‰收取。

5、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为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6、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名称注册登记,收取1000元。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注册登记,收取100元。

7、变更登记费每户100元。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的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8、企业年度检验费每户50元。

9、企业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企业因证、照丢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50元。

10、经济合同鉴证费。

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

机构设置及办公电话(总机86244899)
单位房间电话
办公室902 86244526
法制处704 总机转6704
公平交易处1001 总机转8101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02 总机转8122
企业注册管理处510 总机转6510
外资企业注册管理处504 总机转6504
省直企业注册管理处注册大厅总机转5105
市场规范管理处1102 总机转8112
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处1105 总机转8115
商标广告监管处1203 总机转8123
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1103 总机转8113
财务管理处607 总机转6607
人事教育处1004 总机转8104
监察处808 总机转6808
机关党委1003 86849572
老干部处1401 总机转8143
机关服务中心411 86845657
信息中心1304 总机转8134
消费者协会314 23151315
个体劳动者协会410 86253912
私营企业协会414 总机转6414
工商研究所703 86262088
工商干校后楼304 86849842
商标广告服务中心后楼308 8686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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