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号
注册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名称(印章)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重要提示
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示范文本下载:大连市工商局网站\办事大厅\内资(私营)企业登记注册。
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以下相同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变更股东及其他不涉及章程修改的不提交);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
的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
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变更下列具体事项的,还应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
1、变更名称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
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变更住所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
证明;(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表。(3)法定代表人更
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不提交(1)项材料。(4)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董
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4、变更注册资本
(1)关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证明;(3)《股东出资信息》表;(4)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5)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6)减少注册资本,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 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7)减少注册资本还应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变更实收资本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股东出资信息》表。(3)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相应申请减少实收资本的,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有关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6、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者许可证明。
7、变更公司类型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或决定;(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提交验资报告。
8、变更出资方式
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1)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证明;(2)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股东出资信息》表。
10、变更股东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还应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2)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股东出资信息》表;(5)人民法院依法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1)、(2)项材料;(6)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2)项材料。
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可以通过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连工商网》()“办事指南”专栏进行查询。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公司的□变更□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注:1、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公司。
2、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第2、
3、
4、5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1、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2、“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附表。
3、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提请变更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提交相应附表。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注:1、在“是否提交”中打“√”或“×”。
2、提交其他文件、证件的,在空白栏内填写。
3、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