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人民政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足县人民政府

年6月期间,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贷款的资金)全资投入或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共31个,计划投资9293万元,占总金额的77%;邀请招标11、招标方式的确认。、招标公告的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全部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果无人提出异议后,业主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中标人均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施工合同一律按招标文书及投标报价签订。

(二)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大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足府发〔2004〕37号)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足计经〔2005〕26号),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一是强化教育,完善监管手段。加强了招投标领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三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实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彻底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查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三)严格落实涉及招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关规定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一批涉及招标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发〔2005〕14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0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足府发〔2001〕133号)等主要表现为满足业主无理要求,不按规范操作;业务水平较差,编写的招标文件不切合实际,给业主造成损失;代理市场竞争无序,市场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新的腐败等。

严格信用登记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一律限制其投标。

年落实招标投标制度专项检查统计表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