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部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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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标题: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1. 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 6.月度施工计划格式 2. 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 7.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 3. 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8.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 4. 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9. 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5.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 10. 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主送: 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科院,鉴定、工管中心,地方铁路协会,投资公司: 抄送: 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各设计院,各地方铁路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部内各单位。

----------------------装---------------------订---------------------线---------------------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请各铁路局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同时废止。

TG/CW106-201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营业线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营业线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哈铁总[2009]118号《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哈尔滨铁路局的规定及哈齐客专公司要求,中铁十六局集团哈齐客专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的原则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与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第二条管理机构与职责(一)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室的有关人员及各分部经理、总工任组员:组长:马栋常务副组长:任灿伟副组长:朱克法王洪友徐华轩曹磊杨秋生郭永志组员:韩广峰赵金生黎时明卢之初汤明星魏光全韩超崔鹏孙广恩闫培隆王军寿新春彭向洲陈伟王彦英聂磊王振田张黎孙贵李子强赵奇峰林贵(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投标承诺书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分阶段、分项的安全控制细化措施,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3、及时与有关运营、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实记名制度,指定专人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1.09.30•【文号】国铁运输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公司,局属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国家铁路局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同时废止。

铁路局2021年9月30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邻近区域,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各参与单位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版)总则第1条为做好xxxx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x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缩短非正常行车时间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组织领导第5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保证营业线改造期间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成员:xxxxx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运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运

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请各铁路局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同时废止。

TG/CW106-201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全部的则第1条为做好xxxx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x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的建设必须把确保营业线的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以缩短非正常驾驶时间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机构负责人第5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确保业务线重建期间的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为员组长:公司全部的经理副组长:公司各位副全部的经理成为员:xxxxx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第6条涉及到xxx、xxxx、xxxx、xxxx管理业务线建设,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按(2009)138号文委托铁路局代建的,铁路局负责自身的管理和安全。

(二)公司组织建设涉及铁路局管理业务线建设,按所在铁路局的管理办法,公司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报批与实施。

(三)xxx公司管理业务线建设改造,xx公司履行铁路局行车管理和设备管理职责。

第7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工程部1、会同物资装备部、计划财务部划分委托建设项目范围,分劈费用,确定甲供材料种类,并签订合同。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请各铁路局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同时废止。

TG/CW106-201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编制。

计划中需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工序、人员配备等细节。

2.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施工地点的安全性。

3.施工单位要与列车运行控制中心进行沟通,确认施工时间段内的列车运行情况,以便调整施工时间。

三、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要设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时间、地点和方式。

3.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杂物。

四、施工后的验收工作1.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记录完整和准确。

五、施工中的安全应急管理1.施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他安全隐患,施工人员应立即停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进行相关急救培训。

4.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责任1.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施工单位要对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3.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施工后的验收工作、施工中的安全应急管理以及违规时的处罚和责任,以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

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

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

(二)普速铁路施工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 备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 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 信网络设备施工。 (6)电化区段上跨铁路结构物过轨施工(电力线上跨过轨及架拆防护网除外)。 人工处理路基基床,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大修列车施工,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 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等常规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 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 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 需要。做到分工明确,工单位
(1)建立健全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 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 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 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 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 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 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

(197号总发)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110811)沈阳铁路局⽂件沈铁总发…2011?197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长春办事处,各运输站段,各房产⽣活段:现将《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印发给你们,技术规章编号为:SYG/CW102B-2011,请认真按照执⾏。

⼆○⼀⼀年⼋⽉⼗⼀⽇—1 —SYG/CW102B-2011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为进⼀步加强和规范营业线施⼯检修上线作业⼈⾝安全管理,切实规范营业线防护栅栏、上线施⼯检修作业防护管理,依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结合《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09?75号)实际,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施⼯、检修作业包括《铁路营业线施⼯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中规定的施⼯、维修作业和铁路基础设施状态的检查作业。

第⼀条凡从事铁路施⼯、检修作业的⼈员,每年由本单位教育部门经过铁路知识的相关培训,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规章制度及管内线桥设备情况、安全通道(栅栏门)位置、天窗时间安排等。

第⼆条⾼铁栅栏门钥匙由⼯务车间负责⽇常管理,其它单位或个⼈不得复制、保留栅栏门钥匙,并严格执⾏钥匙的领取、交回登记制度。

其它线路的栅栏门按⼯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分别加锁,各⾃保管钥匙,并建⽴栅栏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栅栏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

施⼯、作业过程中,栅栏—2—门应保持锁闭状态,否则必须安排专⼈看守。

栅栏门看守和管理⼈员还应配备适⽤的通信⼯具。

第四条应急故障处理或抢险救援需就近临时破拆栅栏时,应及时恢复原状,在恢复封闭前破拆单位负责对栅栏缺⼝安排专⼈看守。

第五条⾼铁施⼯、维修及上道检查作业必须在天窗内进⾏,并严格执⾏登、销记制度。

天窗时间外不得进⼊⾼铁栅栏内。

因⾃然灾害、⾏车设备故障等原因,各单位需对设备进⾏检查时,天窗时间外不得进⼊路肩和桥⾯范围内,必要时应封锁或限速,并设好防护后再检查。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站场改造、连接岔线、上跨下穿营业线桥梁施工、线路拨接等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线施工作业主要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隧道加宽、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在既有线设备上进行直接施工以及其他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的开挖、吊装、爆破等施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梁月胜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梁月胜副组长:杨万仁李世伟李小全王柳新刘世凯赵选利颜立宏组员:朱伟赵小朋王建刘战刚张静敏宋荣华曹斌水闫新辉贾玉栋白鹏张向前闫玉发孙业峰樊荣常占伟党小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0771-40120050771--4012105第三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审核,报铁路局或铁道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指挥部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组织技术交底、资料交接、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第五条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指挥部应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签订相关施工配合协议、施工安全协议。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对施工安全关键实施卡控。

第六条指挥部、架子队管理人员及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履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文)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共同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中各分部必须严格按业主、铁路局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做到先防护后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部号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部号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

铁道部文件铁运〔2010〕51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科院,鉴定、工程中心,地方铁路协会,投资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明确安全责任,现制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三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进行补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二、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XXX文件编号:铁总运〔2014〕180号紧急程度:加急发文稿纸等级:秘密主要负责人审核:XXX拟稿单位:运输局标题: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现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技术规章编号:TG/CW 106A-201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9和附件10的内容已做修改,请注意查看。

本规定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XXX2014年5月27日附件9: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项目作业方式放行列车条件1) 两捣一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60 km/h,第三列起限速8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 km/h,第二列起限速120 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 km/h,第二列限速160 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 km/h,第二列起限速200 km/h,至第五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 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2) 三捣两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60 km/h,第二列限速80 km/h,第三列起限速120 km/h,至成段更换道床后恢复常速。

注:删除了一些无用信息和格式错误。

对于每段话,只做了小幅度的改写,以保持原意不变。

在进行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时,需要按照不同的项目设置不同的限速。

例如,第一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20km/h,第二列限速为160km/h,第三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60km/h,第二列和第三列的大型养路机械换砟固、稳定列起限速为200km/h,第四天捣固后,第一列限速为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进行基床换填等作业后,需要在五捣三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为80km/h,第二列限速为120km/h,第三列起限速为160km/h。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通信信号xx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参与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 2 -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等。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分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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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设备检修,每月应确保两次30分钟的封锁时间。

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确保一次30分钟封锁时间。

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一次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

第6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km/h。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第7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5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大型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包括:(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包括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4.各铁路局根据各自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具体明确局管内的施工等级。

四、施工组织领导第8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9条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施工、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1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各铁路局要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利用率和设备质量,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12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50分钟及其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其以上的施工。

(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乡至月山段,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6条的规定时。

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3。

由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各铁路局应于施工前一个月的13日前以铁路局文件或电报上报铁道部(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

2.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审查与安排。

第13条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六、施工计划的编制第14条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

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由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铁道部运输局负责部管项目繁忙干线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并安排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繁忙干线施工日计划由运输局调度部负责审核。

第15条铁路局运输处每年3月组织编制“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应于每年2月向运输处提报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的年度施工计划。

在此基础上,铁道部运输局组织有关铁路局召开繁忙干线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铁路局繁忙干线年度轮廓施工计划。

第16条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各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除外)均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编制程序如下:(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2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

(2)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3)运输处每月组织各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召开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

(4)电务部门每月每站两次的30分钟封锁时间应按车站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5)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两天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

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

第17条铁道部运输局负责编制繁忙干线部管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编制程序如下:(1)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电报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

(2)铁道部运输局每月17日左右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会,由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组织,运输局调度、基础、装备部负责人参加。

审查研究确定次月繁忙干线部管项目月度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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