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部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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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
管理标准编号:
审核:生效日期:2011-9-1
编写:修订状态:
修订:修订日期:
路径:设备动力部文件/管理文件/
题目:设备动力部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设备动力部所属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未经许可、不作为及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为给予奖惩,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二、考勤纪律管理
1、早晨提前10分钟到岗(7:50),违者扣罚5元/次。
2、中午、晚上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无故提前下班扣20元/次。晚上需要加班的人员应服从安排,不能加班的应提前向队长请假,不请假扣10元/次。
3、运转班每天15:50前到岗,段长负责日常工作配件的领用并与各工段做好交接班工作。17点前不准在三班工作室,否则处罚段长/班长10元,员工5元。
4、运转班人员16点运行值班,长白班不得将未完成的工作交于运转班,否则扣罚相关责任人20—50元。
5、运转班要保证车间机台和设施正常运行,积极与生产配合,保障生产,若出现工作拖拉,延误机台检修,处罚段长/班长30元,组员20元,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处罚50元/次。
6、本工段工作未告一段落及结束不得休班。
7、休班按照预先安排的顺序进行,如有急事应提前一天向队长提出调整,
不得在休班当天电话请假,违者扣10元/次。
8、各工段休假时本工段需有人值班,不得空班,否则一次扣罚段长30元,组员20元,累计3次扣罚段长100元,组员50元。
9、节假日、厂休日由队长统一安排各项工作。
10、工作期间玩游戏或串岗,扣罚50元/次,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予以调离岗位。
11、段长以上管理人员(含段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处罚50元/次。
12、各工段午休期间12:00—13:00,段长以上人员(含段长)需在值班室内用餐值班,若有违反,造成停台者则处罚段长50元/次。
13、凡出现睡岗现象,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予以调离岗位。
14、部门会议迟到,扣罚责任人10元,未到不请假者扣罚20元。
三、部门工作流程管理
1、各工段申报材料计划时,应使用规定的《材料计划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第一联由申报工段留底备查,第二联送交计划员。《申报表》需签字,交部门经理审批。
2、因各工段计划申报不及时而影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等工作,扣罚相关责任人10~100元;因个人疏忽报错材料和备件型号,根据材料价值扣罚相关责任人10~200元。
3、新机台安装所报的材料计划,所需的五金材料计划不得超出10%,违者扣罚责任人10~50元。
4、因推诿扯皮、磨工而贻误工作,扣罚相关责任人20~100元。
5、各主管责任区丢失物品,按经济价值对主管和责任人做出相应考核,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6、日常工作无故拖延,扣罚责任人10~50元。
7、目标管理落实不到位,扣罚责任人、监督人10~100元.
8、每月28日下午5点前,各工段主管上报下月的停台检修计划,迟交扣罚10元,无故不交扣20元。
9、每月28日下午5点前,各工段主管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迟交扣10元,无故不交扣20元。
10、每周三下午5点前,各工段主管上交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迟交扣10元,无故不交扣20元。
11、各工段主管每日上午8:30前将加班审批表、出勤表、人员动态日报、消耗材料单、计划停台维修单、设备维修单等按规定上交的文件放到指定地点,缺少一项扣10元。
12、各工段主管、段长将当天的计划停台维修单、设备维修通知单等文件于当天下午5点前交办公室,迟交扣10元,无故不交扣20元。
13、不按规定上交各类文件,迟交扣10元,无故不交扣20元。
14、计划停台的前一天,工段负责人要将维修项目报给队长,违者扣10元/次。
15、不按规定及时上交停台检修单及日常维修单的,扣罚10元/次。
16、各机台负责人每天必须对所分管的设备巡查2遍(上午下午各1遍),对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违者扣罚10元。
四、工段工作流程管理
1、各工段必须依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工作,电器还应执行电业安全规定,若违反,则依据公司有关章程进行处罚。
2、各工段之间应相互提供技术支持,如有违反处罚段长100元/次。
3、队长、副队长对各工段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4、各工段应服从管理,按照顺序逐级汇报:组员—段长—副队长—队长。
5、分管副队长应每天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周密的检查与考核,并制定次日工作计划。
6、分管副队长及段长必须无条件执行队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7、每日各工段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工作记录,违反者扣罚10元/次,工作记录包括:
1)区域内各机台的运行情况,更换的机配元器件及维修时所采取的措施。
2)每天工作中维护保养机台的详细情况,工作时间要准确。
3)及时与生产部门沟通,确定计划停台时间以便维修维护。
4)工段内各种已发生而未有效解决的问题。
8、各工段每天的工作及整改任务必须完成,未完成又未说明原因的,处罚队长20元/次。当日工作若有遗留,经队长检查同意方可下班,否则处罚50元/次。
9、队长、副队长每天16:00对各工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0、分管副队长在每天的16:30向队长汇报当日的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11、若段长休假,本段发生的问题不能解决时,组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段长,接受段长的指导,仍不能解决问题,,向分管副队长请求解决方案,必要时段长须亲临现场。
12、遇重大安装、大修及设备故障时,副队长、段长必须无条件听从队长的统一安排与调动,否则扣罚副队长100元/次,责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次日的班组会上做检讨。
13、若遇设备拆迁,工段间要密切配合沟通,拆方不得有破坏性拆除现象,拆时由所在工段负责拆除,由接收工段负责安装调试。若出现破坏现象,扣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14、各班组主管要认真组织厂休日检修工作,检修项目应提前15日作出书面报告,厂休12天之前报部经理审核。
15、对于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否则处罚队长50元/次,副队长3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