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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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
自行车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社团管理中心章程》和《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防止资金流失。
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设财务部部长一位,副部长一位。两位部长负责管理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财务账目和资金。要求为人正派,对协会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一定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同学担任。
第四条协会设立固定账户,制定相应明细帐。
第二章收入来源
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
(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的拨款;
(三)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财务预算
第六条协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协会财务部应于每次活动前一周,按相应活动计划拟定出协会本次活动的经费预算,并报送协会会长。
第七条预算要争取做到量入而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八条协会财务处拟定活动预算时,应在预算经费额度范围内做出该活动各个项目的经费预算,报协会会长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协会会长为协会的代表人,协会的公共费用支出,均须经社长审核签字后财务部方予以报销。
第十条所有报销凭证须是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第五章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每次活动结束后,财务部要按付结算、对账,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写当次活动财务账目;每届财务部换届,财务部要对前届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同
时做好相关账目的财务交接。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定期向协会会员公开财务支出账目,做到每笔款项用途清晰透明。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届结算报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根据相关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换届时实行财务审计制度。财务部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本届财务报告,由协会会长签字生效。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做到钱清、票清、账清。并在协会会长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重庆科技学院团委正式批准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所有。
重庆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
2017年 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