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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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相关的环节和部门。

三、职责分工(一)食品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

3、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负责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

(二)生产部门1、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2、对本部门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采购部门1、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

2、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

3、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抽检工作。

(四)销售部门1、负责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2、对销售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收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反馈意见,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五)其他部门1、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自检自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四、自检自查内容(一)食品生产环节1、原辅料采购验收(1)检查原辅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原辅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检查原辅料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变质、过期等情况。

2、生产过程控制(1)检查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一.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明确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明确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4.2.1由自查组长明确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身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法》、《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涵盖食品卫生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一、目的与范围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现有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二、自检自查的内容1.食品购进阶段:1.1 与合法经营者建立合作关系,认真审核合法证照和产品质量信息。

1.2 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只接受优质产品。

1.3 对于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建立进货台账,确保每批次的进货记录完整。

2.食品存储管理阶段:2.1 遵循“先进先出,有序摆放”的原则,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保质期。

2.2 保管制度要求每天都有定时巡查,对存储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进行检测,保证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3 定期检查食品存储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食品加工和生产阶段:3.1 进行加工或生产前必须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无异常现象。

3.2 进行加工或生产时,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进行操作,严格控制操作环境和操作流程。

3.3 定期对加工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污染源。

4.食品销售和配送阶段:4.1 确保食品标识的准确、清晰、规范。

4.2 进行销售或配送时,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4.3 食品销售和配送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标准,没有病虫害或有害物质。

三、自查报告和处置措施1. 自查报告周期为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之前向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2.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整改完成后,及时对外公布整改情况。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下发,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的执行。

制定专业人员参照相关标准和法规对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建立问题处理档案。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全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或放置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并实施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至少每天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违反体系要求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两次指出,均未得到改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验结果的记录和报告应存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相关的部门和环节。

三、自检自查的频率和内容(一)频率1、日常检查:每天对生产车间、仓库、销售区域等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设备运行状况、员工操作规范等。

2、定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包括原材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保质期、标签标识等。

3、专项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市场反馈、监管要求等,不定期开展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蝇防虫、节日期间的食品质量等。

(二)内容1、原材料采购与验收(1)检查供应商资质,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来自合法合规的供应商。

(2)查验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检查原材料的储存条件,防止受潮、变质、过期等情况发生。

2、生产加工过程(1)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状况,是否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衣帽、口罩等。

(2)检查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故障隐患。

(3)监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剂量添加。

(4)检查生产工艺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偷工减料的现象。

3、成品储存与运输(1)检查成品仓库的温湿度控制,是否符合产品储存要求。

(2)检查成品的包装完整性,有无破损、污染等情况。

(3)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是否具备相应的保鲜、冷藏设施。

4、销售环节(1)检查销售场所的环境卫生,陈列设施是否清洁卫生。

(2)检查在售食品的保质期、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检查销售人员的服务质量,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自检自查的方法和人员(一)方法1、现场观察:通过实地查看,直观了解生产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隐患。

4.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自检自查内容与要求1. 原料采购与验收: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原料质量、原料储存条件等,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卫生、员工操作规范等,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产品储存与运输:检查产品储存条件、运输工具卫生等,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

4. 产品检验与出厂: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餐饮具清洗消毒: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消毒设施设备等,确保餐饮具卫生安全。

6. 环境卫生:检查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卫生间等环境卫生状况,确保环境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记录等,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健康条件和食品安全知识。

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自检自查与报告程序1. 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2.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 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分析检查结果,总结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自查制度。

2.膳食中心负责编制年度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对所有经营摊点的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

3.膳食中心设立由中心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各餐厅经理、各合作经营户负责人组成的膳食中心食品安全自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处罚等工作。

4.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定期自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自查:根据师生投诉、季节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随时开展。

5.当膳食中心各经营摊点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时,将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6.对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将查清原因、立即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

7.膳食中心办公室负责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人员、自查结果和整改、处罚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少于2年。

8.每次自查结果应及时向后勤保障处报告。

发现严重违反食品安全问题时还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报告。

严禁瞒报、谎报、缓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是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自身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建立起一套自我监管机制,通过定期自检、自查和报告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的过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 自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例如,检查原材料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的合规性,检查整个生产流程中的卫生条件、操作规范和设备设施等。

2. 自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动排查和整改。

例如,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产品中的污染物含量等。

3. 报告: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自检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报告内容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同时,通过报告的方式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展示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这有助于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信任度,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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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保障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并实施食品自检自查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一、自检自查的定义和意义自检自查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自我整改等方式,进行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一项制度。

它的意义在于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的内容1.食品生产过程的自检自查:包括原料的选择、加工过程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状况等方面的自检自查。

2.食品销售环节的自检自查:包括食品的贮存、运输、陈列条件的检查,以及过期食品的处理等方面的自检自查。

3.食品安全记录的自检自查:包括原料、加工过程、销售环节的记录,以及投入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的使用记录等方面的自检自查。

4.食品安全整改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的自检自查。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的实施步骤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建立自检自查小组:企业应建立专门的自检自查小组负责制定自检自查制度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2.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和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企业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自检自查内容和标准。

3.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根据自检自查制度和流程,组织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记录和报告:对自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5.持续改进:根据自检自查工作中的反馈意见和监督检查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自检自查制度和流程。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的意义和价值1.防患于未然:通过自检自查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而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文,以保障食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 自检自查范围:本公司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检验等全流程进行自检自查。

2. 自检自查内容:a. 原材料采购:检查原材料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每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b. 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操作符合规范,生产环境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

c. 产品检验: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存在不合格产品流出问题。

3. 自检自查频率:每日进行自检自查,对重点环节和关键点加强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4. 自检自查记录:自检自查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要详实、准确,并做好相应备份。

5. 自检自查结果处理: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食品安全报告应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2. 报告内容:a. 自检自查结果:将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报告,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b. 食品安全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通报。

c. 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每月报告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包括重点产品的检验结果、原材料采购的合规情况等。

d. 风险评估:定期报告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3. 报告形式:报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附上相关的资料和数据支撑。

4. 报告频率:食品安全报告应进行定期和特殊情况下的即时报告。

定期报告可以选择每周、每月或每季度报告一次。

5. 报告效果评估:对食品安全报告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报告制度。

四、总结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个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为确保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常规进行自检自查,并向相关部门主动上报检查结果的一种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检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主动进行食品生产、贮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自检自查工作。

自检自查主要包括对原材料、设备、劳动者操作等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流入市场。

2. 报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完成自检自查后,应向相关的食品监管部门主动上报自检自查结果。

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检自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过程、结果、处理措施等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详细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管部门的审核和管理: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收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检自查报告后,将进行审核和管理。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或隐患,监管部门会进行抽查、检验等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监管部门还将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自检自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性和主动性,加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效果,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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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以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目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的自检自查。

3、职责(1)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实施自检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跟踪验证。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并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

(3)员工有义务发现并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4、自检自查内容(1)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生产经营相符。

(2)人员管理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接受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环境卫生检查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有污染源,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是否完善。

(4)设备设施检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原辅料采购检查原辅料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采购的原辅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和记录。

(6)生产过程控制检查食品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标准操作,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有效监控。

(7)食品储存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存放,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品。

(8)食品添加剂使用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进行了备案和公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

(9)食品检验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食品检验,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10)食品标签标识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目的和意义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自行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报告的一种制度。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促进食品安全角的全面提高。

二、自检自查内容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是否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等问题。

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是否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4.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和评估,是否查验食品原料的相关合格证明和标识,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食品生产加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是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

6.食品销售和贮存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食品销售和贮存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和保质期,是否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7.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8.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是否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自检自查与报告程序1.制定自检自查计划:企业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自检自查计划,明确自检自查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方式。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流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确保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通过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可以对食品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环节的自检自查,主要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场地、设备、原料、生产工艺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法规要求;二是食品销售环节的自检自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保存和销售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法规要求;三是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即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品事故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者需要建立完善的自检自查制度,明确自检自查的内容和要求;其次,定期组织进行自检自查工作,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和记录;再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最后,相关部门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处罚。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可以推动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和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和落实。

总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既可以促进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又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营业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8、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9、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进行公示。

桂林市润心怡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优秀6篇)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优秀6篇)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优秀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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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二)职责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企业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质检部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进行确认。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及时实施自查,提出自查报告.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三)要求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3月。

质检部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范围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四)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

2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时,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4帮助受检部门制定整改措施.5召开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6提交自查报告。

(五)、纠正措施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检部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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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只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夏磊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六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成立应急组织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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