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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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验收依据
1.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有关人防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5)其他。
3.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质量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3)《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
7)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8) 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9)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图意见
10) 工程平时用途涉及到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二)验收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验收组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部门代表、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可下设若干专业小组。
1.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2.验收组副组长:(可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或委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3.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专业管理人员或委托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部门代表、有关方面专家担任)4.验收组成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关部门代表)
5.当建设单位委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具体验收组织工作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将验收组织情况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报告,但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情况。
3. 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工程档案资料。
4.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验收组人员发表意见。
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三、拟参加竣工验收组人员名单
四、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记录
注:由建设单位检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