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年98号文)..
水利工程的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法规标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类别】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发文字号】水建[1998]15号【批准日期】【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水利部【发布日期】1998.01.07【实施日期】1998.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唯一标志】44112【全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5号)第一章总则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发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号文及水建(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费用构成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组成。
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五、其它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
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资源勘察规划统筹费(3)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第三章直接工程费一、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及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及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及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完整word版)《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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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厅文件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水利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目录总则 (2)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 (1)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1)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 (1)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2)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述 (3)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4)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项目组成 (6)第二节项目划分表 (9)第四章费用构成 (22)第一节概述 (22)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4)第三节设备费 (28)第四节独立费用 (29)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32)第五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33)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3)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36)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0)第四节分年度投资 (48)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总投资 (49)第六章概算表格 (51)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建[1998]15号
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12-17 12:53:01(1998年1月7日水建[199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费用构成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
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3、计划利润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
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五、其它费用,由建筑管理费、生产工艺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
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
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完整)《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完整版)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年98号文)..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十月福建省水利厅文件闽水计财[2011]98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水利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定额编制委员会主任:林邦树副主任:刘琳编委:连伟良刘按梨董国华陈国忠邓冈专家组:陈以确王例珊李雪萍郭兆霖林光辉薛琳杨华谢凤萍王品良主编单位: 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咨询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黄士芩胡玉强李治平主编:邓冈副主编:陈文昭陈久新编写人员:陈文昭陆抗珍席建国张松风陈胜良陈金锋目录总则 (2)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 (1)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1)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 (1)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2)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述 (3)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5)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项目组成 (6)第二节项目划分表 (10)第四章费用构成 (23)第一节概述 (23)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5)第三节设备费 (31)第四节独立费用 (3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35)第五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35)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6)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40)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4)第四节分年度投资 (53)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总投资 (53)第六章概算表格 (56)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1、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2、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不足部分参照相关定额,单价按规定扩大计算。
3、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价按规定扩大计算。
4、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二、基础单价及费率取用1、人工预算单价根据“编规”计取,技工55元/工日,普工40元/工日。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参考《南平工程造价信息》(2013)第3期(双月刊)发布的顺昌县价格及当地市场调查价格综合确定。
主材限价进入工程单价并参加取费,价差部分只计取税金。
施工用电接附近城区10KV电源,经计算电价为0.90元/kw.h;施工用水水价为1.13元/m3;砂石料价格均外购,碎石47元/m3,砂57元/m3,毛石65元/m3,生太格网18元/m2,卵石35元/m3。
汽、柴油价格根据发改委2013.7.19.发布的福建省价格计算。
3措施费建筑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 3.7%计算,安装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4.4%计算。
4、间接费按“编制规定”计取。
各类工程按直接费计算:土方开挖工程9%、土石填筑工程9%、模板工程9%、混凝土浇筑工程10%、钢筋制安工程7%、钻孔灌浆工程10%、绿化工程7%、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8%,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 85%。
5、利润按“编制规定”的规定,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6、税金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12]4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安装工程税率的通知》的规定,税金按3.413%计算7、临时工程摊销取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福建省水利厅2005年12月目录总则-----------------------------------------------------------------2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4第二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划分------------------------------------14第四章工程部分费用构成------------------------------------34第五章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第六章基础单价编制-----------------------------------------48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56第八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61第九章独立费用编制-----------------------------------------67第十章分年度投资计划-------------------------------------73第十一章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第十二章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77第十三章概算表格----------------------------------------------80第十四章投资估算----------------------------------------------87附件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总68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建筑工程设计)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福建省水利厅2005年12月目录总则-----------------------------------------------------------------2 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4 第二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7 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划分------------------------------------14 第四章工程部分费用构成------------------------------------34 第五章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 第六章基础单价编制-----------------------------------------48 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56 第八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61 第九章独立费用编制-----------------------------------------67 第十章分年度投资计划-------------------------------------73 第十一章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 第十二章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77 第十三章概算表格----------------------------------------------80 第十四章投资估算----------------------------------------------87 附件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 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建筑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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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十月福建省水利厅文件闽水计财[2011]98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水利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定额编制委员会主任:林邦树副主任:刘琳编委:连伟良刘按梨董国华陈国忠邓冈专家组:陈以确王例珊李雪萍郭兆霖林光辉薛琳杨华谢凤萍王品良主编单位: 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咨询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黄士芩胡玉强李治平主编:邓冈副主编:陈文昭陈久新编写人员:陈文昭陆抗珍席建国张松风陈胜良陈金锋目录总则 (2)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 (1)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1)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 (1)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2)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述 (3)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5)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项目组成 (6)第二节项目划分表 (10)第四章费用构成 (23)第一节概述 (23)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5)第三节设备费 (31)第四节独立费用 (3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35)第五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35)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6)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40)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4)第四节分年度投资 (53)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总投资 (53)第六章概算表格 (56)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二、本编制规定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主要依据,是对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础,可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标准。
三、本编制规定适用于我省审批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由国家参与投资并审批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设计概(估)算应按照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价格水平和设计方案与工程设计概(估)算审批方案有明显变化,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可重新编制设计概(估)算报批.五、工程概(估)算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校审工作必须由水利部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担任.六、本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1.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两类,具体划分如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站中型泵站、水闸等独立建筑物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围垦工程2.水利水电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和专项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部分临时工程独立费用预备费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部分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专项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的项目划分及概估算编制执行国家及水利部和省现行有关规定.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是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
设计概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审批价格水平有较明显的变化时,其初步设计概算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可重编报批。
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与水利部以及福建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SL328-2005)。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有关文件。
二、采用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时,其工程单价应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乘以阶段扩大系数1.03。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述概算文件分正件和附件,分别单独成册,并随初步设计文件报审。
若总投资与上阶段总投资相比发生较大变化,还应包括投资变化原因分析报告。
概算文件格式要求。
编制概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方法:基础单价、工程单价单位为“元”,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一至第五部分概算表单位为“元”,计算结果精确到整数位;分年度概算表及总概算表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量单位为“m3"、“m2”、“m”、“t"的工程量,精确到整数位。
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
工程概况。
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水库淹没耕地及移民数量,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形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和总工日,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来源和投资比例等。
2。
投资主要指标。
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发电工程的单位千瓦投资,供水工程的单方水投资,基本预备费率,年物价上涨指数,建设期贷款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预算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等基础单价。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
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6.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二、工程部分概算表1。
概算表(1)总概算表。
(2)建筑工程概算表。
(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5)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6)独立费用概算表。
(7)分年度投资表.2.概算附表(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2)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4)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5)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1.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2。
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3。
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4. 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
5. 补充定额计算书。
6. 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书。
7. 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9。
建筑工程单价表。
10。
安装工程单价表。
11。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12。
价差预备费计算表。
13.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书。
14。
计算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有关文件、询价报价资料及其他。
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投资变化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应从国家政策性变化、项目调整、工程量变更、价格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并应附影响投资变化的主要因素或项目的相关对比表.第三章项目划分第一节项目组成一、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水库、水电站枢纽建筑物和中型泵站、水闸等独立建筑物,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挡水工程等前7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1.挡水工程。
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2.泄洪工程。
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泄洪闸等工程.3。
引水工程。
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泵站)工程。
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泵站)工程。
5.升压变电站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6。
航运工程。
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
鱼道工程。
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
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铁路、码头等交通工程。
9.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10.其他建筑工程。
包括内外部观测工程,动力线路(厂坝区),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区供水、供热(冷)、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及其他.(二)其他水利工程指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整治、堤防修建与加固、围垦工程等,包括供水、灌溉渠(管)道、河道整治、堤防与围垦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1.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整治、堤防与围垦工程.包括渠(管)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及堤防修建与加固、围垦工程等。
2.建筑物工程。
包括泵站、水闸、隧洞、渡槽、倒虹吸、跌水、动能回收电站、蓄水池、排水沟(涵)等工程。
3.交通工程。
指永久性公路、铁路、桥梁、码头等工程。
4。
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5.供电设施工程.指为工程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输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工程.6。
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内外部观测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供水、供热(冷)、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及其他。
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枢纽工程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3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