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模版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模版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服务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成立本机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机构的宗旨是:依法开展社会工作,推进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为:1、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协助社区居民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2、开展公益事业,推出志愿者服务、慈善支援、环保教育等公益项目;3、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社工队伍的综合服务能力;4、积极开展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推进社会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机构为会员制组织,以组织会员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
会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本机构设有理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全面领导本机构的工作。
理事会由本机构设定的5至9名理事组成,由理事长领导。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本机构设有常务理事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机构设有秘书处,协助理事长和常务理事会处理各项事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本机构依法独立自主进行财务管理,财务收支以会员会费、赞助款、捐赠款为主,开展其他业务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本机构的财务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审查。
第四章会员大会第十一条本机构设立会员大会,是本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员大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由本机构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决定本机构的重大事项,听取理事长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选举产生理事会及其管理人员;2、决定机构章程的修改、解散和重要事项;3、审议和批准财务报告及业务报告。
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社会团体)(蚌埠市2022版)
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社会团体)(2022年版)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或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可选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全称】【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领域,面向社会依法开展……【概括填写本团体业务方向】慈善活动,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慈善工作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单位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本单位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等活动,应在事前7个工作日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申报当年举办活动计划,列入计划后,应在活动前10天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单位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第一章组织名称与宗旨
本慈善组织名称为“爱心救助基金会”,宗旨为“传递爱心,救助困难”。
我们致力于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支持和帮助,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治理
本慈善组织由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组织战略、监督和评估工作;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和计划;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组织活动、财务等事项。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权利义务
本慈善组织成员分为志愿者、捐赠者和正式成员。
志愿者可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但不享有决策权和表决权;捐赠者提供资金支持,可参与组织重大决策;正式成员享有决策权、表决权和监督权,需缴纳会费。
第四章资金来源与使用
本慈善组织的经费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企业合作和社会募捐。
经费使用需符合组织宗旨,经过理事会审批。
每年需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
第五章慈善项目与活动
本慈善组织将开展多项慈善项目和活动,如资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救助孤寡老人、支援受灾地区等。
项目和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评估需经过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风险管理与监督
本慈善组织将采取多种风险管理措施,如项目审查、财务审计和监督举报等。
同时,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成员大会与章程修改
本慈善组织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议程包括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未来发展规划等。
成员大会的决议需遵循组织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章程修改需经过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投票表决,修改后的章程需报备相关政府部门。
公司章程范本慈善机构
公司章程范本慈善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慈善事业的原则,发挥社会公益力量,充分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设立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慈善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设立宗旨是以慈善为核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公益水平。
本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独立法人。
第四条本机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五条本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机构的运行资金主要来源包括捐赠、政府拨款、项目收益等,依法使用,用于扶贫济困、教育助学、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等公益事业。
第七条本机构的运营地点位于XXX市,具体地址为XXX。
第八条本机构的章程是本机构内部规范的基本文件,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理事会等机构,具体设置根据机构运营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董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领导,成员由机构内部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董事会负责制定本机构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确保机构的长期发展。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机构的执行机构,由执行理事领导,成员由机构内部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理事会负责机构日常运营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高效地完成。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本机构的员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员工招聘、选拔、考核、晋升等程序透明,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薪酬激励。
第十五条本机构鼓励员工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为员工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第十六条本机构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激励、岗位晋升、荣誉表彰等,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其个人能力和潜力,为机构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本机构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透明、规范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本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九条本机构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对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机构的宗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活动范围、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本机构的名称为[机构名称],简称[机构简称]。
第三条本机构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
第四条本机构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本机构的宗旨是:1. 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2. 推动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服务水平;3. 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4.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第六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1. 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2. 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活动、社区教育、社区动员等;3. 公益项目策划与实施:组织公益项目,筹集社会资源,支持公益事业发展;4. 社会政策研究与倡导:开展社会政策研究,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推动社会政策实施;5. 其他与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机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本机构的重大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理事长:1名;2. 副理事长:若干名;3. 理事:若干名。
第九条理事会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章程;2. 决定本机构的重大决策;3. 选举和罢免本机构负责人;4. 监督本机构的财务状况;5. 审议本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6. 决定本机构的终止。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机构的财务制度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财务报告应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并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本机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43号主席令)、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粤民发〔2015〕70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业务范围是为实现其宗旨而开展的具体事务,内容必须具体、明确,符合慈善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摘要:一、慈善组织概述二、慈善组织章程设立原则三、慈善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慈善项目与活动开展五、慈善资金管理六、慈善组织监督与评估七、慈善组织的终止与清算八、附则正文:一、慈善组织概述慈善组织是一种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致力于开展公益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慈善组织的核心目标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他人,服务社会。
二、慈善组织章程设立原则慈善组织章程的制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确保组织合法、规范运作。
三、慈善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慈善组织机构设置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部门。
理事会负责组织发展战略、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事项;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组织运行合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慈善项目与活动开展慈善组织应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慈善项目,如扶贫、助学、助老、救孤、环保等。
通过举办义卖、义演、捐款等公益活动,汇聚爱心,助力公益事业。
五、慈善资金管理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高效。
同时,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慈善组织监督与评估慈善组织应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捐赠人等方面的监督。
定期进行项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组织运作水平。
七、慈善组织的终止与清算慈善组织在完成使命或无法继续运作时,可申请注销。
注销前,应进行清算,将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活动。
八、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慈善组织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慈善组织的运作原则、机构设置、项目开展、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doc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43号主席令)、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粤民发〔2015〕70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___________ 元;出资者: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 。
慈善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机构的组织管理,明确慈善活动的宗旨、范围和方式,保障慈善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本机构的名称为:(机构全称),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人道主义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开展慈善活动。
第四条本机构住所:(详细地址)。
第五条本章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本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机构的宗旨是:(一)弘扬慈善文化,倡导慈善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二)关爱弱势群体,救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开展慈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慈善意识;(四)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国家和社会。
第七条本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一)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筹集慈善资金;(二)资助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改善其生活条件;(三)开展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慈善项目;(四)开展国际慈善交流与合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慈善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机构的合并、分立、终止;(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制定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四)监督本机构的财务状况;(五)决定本机构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二条本机构的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机构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公益慈善组织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组织的运作,明确组织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保障组织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益。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组织全称]第三条本组织性质: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组织宗旨: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组织住所:[具体地址]第六条本组织业务范围:1. 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提供援助;2. 组织志愿者服务,推广志愿服务理念;3. 开展慈善宣传,提高社会慈善意识;4. 参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慈善项目合作;5. 开展慈善项目评估和咨询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组织的终止事宜;5. 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具体年数]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组织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具体人数]名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6. 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7. 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8.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理事长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本组织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组织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本组织的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慈善组织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慈善组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第四条本团体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确定),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X省X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一) X X X X X X X X X X X X;(二) 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三) X X X X X X X X X X X X;(四) X X X X X X X X X X X X;(五) 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七) 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八)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慈善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热心慈善事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地为:[具体地址]。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贫困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援助;(二)组织志愿者服务,提高公众慈善意识;(三)开展慈善宣传,传播慈善文化;(四)开展慈善项目的研究和推广;(五)与国内外慈善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六)其他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等重大事项;(五)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年数]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内部管理事项;(六)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和主持。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的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自愿加入本协会;(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四)为本协会的慈善事业作出贡献。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批准;(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最新版】目录1.慈善组织概述2.章程的目的与适用范围3.组织名称、标志与住所4.组织性质与宗旨5.组织结构与职能部门6.成员资格及权利与义务7.资产管理与使用8.章程的修改与终止9.其他规定正文一、慈善组织概述慈善组织,是指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以及其他公益事业为目的,利用捐赠财产开展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慈善组织在我国扮演着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角色,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二、章程的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章程旨在明确慈善组织的组织原则、活动方式、管理制度以及其他与组织运行有关的事项。
本章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慈善组织。
三、组织名称、标志与住所组织名称:(填写组织名称)组织标志:(描述组织标志)住所:(填写组织住所)四、组织性质与宗旨本组织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组织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五、组织结构与职能部门1.组织结构:本组织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2.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如秘书处、财务部、项目部、公关部等。
六、成员资格及权利与义务1.成员资格: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申请加入本组织。
2.成员权利:参加会员大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组织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参加本组织举办的活动等。
3.成员义务:遵守本章程,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组织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本组织举办的活动,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等。
七、资产管理与使用1.资产来源: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财产、政府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2.资产管理:本组织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合规。
3.资产使用:本组织资产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章程的修改与终止1.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慈善组织),旨在为慈善类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填写说明,“()”内文字为可选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
专业性社团一般称协会;学术性社团一般称学会、研究会;联合性社团一般称联合会、促进会、商会、校友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社团的目的,并与社团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
(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筹募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指(省市县)民政(厅局)〗,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适用于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指(省市县)民政(厅局)〗,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全称〗。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适用于非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第五条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组织的宗旨、活动范围、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财产管理等内容,确保本组织的合法、规范运作。
第二条本组织的名称为:[组织全称]。
第三条本组织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四条本组织宗旨:[简要描述组织宗旨,如: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
第二章宗旨和活动范围第五条本组织的宗旨是:[详细描述组织宗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救助贫困、疾病、灾害等弱势群体;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3. 增强社会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六条本组织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筹募善款,用于资助贫困、疾病、灾害等弱势群体;2. 开展扶贫、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慈善项目;3. 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4. 开展慈善宣传,提高公众慈善意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组织设立以下机构:1. 会员大会(或理事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专门委员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为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等。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组织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专门委员会根据本组织的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二条本组织的财产包括:1. 创始人捐赠的财产;2. 募捐所得;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组织的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本组织的财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五条本组织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1. 完成宗旨;2. 无法继续履行宗旨;3.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申请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
××××××××××(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英文名称是,缩写是。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间组织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会由本行政区域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本会属于慈善组织。
【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宗旨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遵守《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本会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同时,应当遵守《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本会的管理机关是南宁市民政局,登记机关是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慈善组织)-民非
××××××(单位全称)章程(草案,慈善组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成都××××××。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举办者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或国有资产不超过投资的1/3)、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捐赠单位(捐赠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捐赠单位(捐赠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党的工作。
本单位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
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恪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合理收费、及时披露信息(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价格主管部门收费许可证的有关信息;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年度工作(含财务)报告;各项制度;年度或有关事项变更的审计报告等)。
街道慈善分会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慈善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组织和行为,发挥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分会的性质:本分会是本街道范围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街道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自愿组成,致力于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弘扬慈善文化。
第三条分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社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会长:1名,负责分会的全面工作;2. 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工作;3. 理事:若干名,负责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职权:1. 制定和修改分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3.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5. 制定分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 决定分会的终止。
第七条分会设秘书处,负责分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分会的主要工作职责:1. 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筹集慈善资金;2. 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管理捐赠资金;3. 对慈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4. 开展慈善项目,帮助困难群众;5. 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6. 组织志愿者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九条分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合法;2. 实效、节俭、可持续;3. 尊重受助人的隐私和尊严;4. 保障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分会经费来源: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分会财务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社会监督;3. 财务报告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理事会审议。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或业务指导单位是)。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每届任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人。
〔理事会成员为5-25人,第一届理事由申请人、捐赠人共同提名、协商确定。
继任理事由理事会提名并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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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机构章程的示范文本(慈善组织)<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业务范围是为实现其宗旨而开展的具体事务,内容必须具体、明确,符合慈善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慈善活动规定的领域:(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为:〕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十一)决定慈善项目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出资者对投入单位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的权利;单位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本条修改是适应免税资格认定改动】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慈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反馈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慈善受益人。
本单位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且同意的人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人数的2/3。
本单位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一)年度慈善项目计划;(二)超过万元的慈善项目;...................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开展重大慈善项目之前,应当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适用于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八条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依照《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 号)执行。
第三十九条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
第四十条慈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要加强慈善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八章党建工作第四十三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名称)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社会组织名称)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本单位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日常运作经费列支,按上年度日常运作经费的一定比例支持党组织开展活动(一般成立党委的不低于8%,成立党总支的不低于5%,成立党支部的不低于3%)。
第四十九条本单位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社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监事会领导。
第五十条本单位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并听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的意见。
第九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五十一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