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解答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模块

常见问题解答

(20180507更新)

1. 目前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1)

2. 在党务系统中,哪些党组织需要维护转接单位信息? (1)

3. 在党务系统中,组织关系转接单位信息如何维护? (1)

4. 在添加转接单位信息时出现下图中提示,如何解决? (2)

5.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在党员管理-进出没有找到相关转接功能,该如何操作? (2)

6. 如何在党务系统中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省外? (3)

7. 如何在党务系统中将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转入进来? (5)

8. 已经成功转出或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何重新查看或打印? (6)

9. 在转接单位信息窗口中,已上传公章成功,为什么公章图案无法正常显示? (8)

10. 转接单位信息中,电子公章应如何处理上传? (8)

11. 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选择[接收党委]无法手工输入? (9)

12. 在党务系统中,操作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是否会立刻转为历史党员? (10)

13. 为什么组织关系转接中[原基层党委通信信息]无内容,在系统中该如何维护? (10)

14. 操作组织关系接收,选择党组织架构显示灰色,如何处理? (11)

15. 组织关系省内转出或转入的介绍信,在哪里可以查看? (12)

16. 组织关系转接时,预览/打印介绍信内容显示空白,如何解决? (12)

17. 在党务系统开具介绍信时,可以不上传电子公章吗? (13)

18. 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时,弹出提示【没有找到接收党委[某某党委]的转接单位信息,请联系或等待相关党委进行转接单位设置】如何处理? (13)

19. 系统提示没有组织关系转接审批/接收操作权限,如何处理? (14)

20.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发现接收党委选择错误,如何处理? (14)

21.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选择不了具体所在支部? (15)

22. 党员需转往银行或部队,但在系统中选择接收党委时,发现无法检索到对应的党委党组织名称,如何处理? (16)

23. 有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香港,但香港没使用广东省党务系统,如何处理? (16)

24. 操作党员转出后发现介绍信内容填写有误,如何撤回? (17)

25. 党支部发起组织关系转出时,为什么不需要经过党总支就直接到党委层面审批呢? (18)

26.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省外的情况下,接收党委可以手工录入转入支部所在基层党委名称吗?转出需要通过市委组织部吗? (18)

27. 如何统计当月的组织关系转出/入数据? (18)

28. 省内转出党员,对方接收成功后,如何查看回执信息? (19)

29. 请问省内转接党员,一定要对方发出转出申请吗?如果对方一直不作转出,转入方是否可以直接新增补录? (19)

30. 系统里操作组织关系转出,对方单位已接收党员成功,为什么查看介绍信第三联回执仍是空白内容? (20)

31. 今年转入一名省外的党员,已经通过纸质介绍信现场办理手续转入,系统内还未录入党员信息,

系统如何操作? (21)

32. 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可以产生哪些介绍信,哪些介绍信是可以打印的? (21)

33. 如果党员的介绍信在系统内开出后,后来党员本人发现开错了,要回来重开的,系统内要如何处理? (21)

34. 授权和审批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22)

35. 党员操作转出为什么还在原来的党支部? (22)

36. 打(退)回的介绍信无法删除?是否要将原来的申请删除后再重新提交? (22)

37. 已转出省外的党员,发现介绍信填写有误,能否撤回? (22)

38. 省内转出时选择接收党委时提示[“您选择的党委并非基层党委或各级工委,请检查党组织属性设置并重新选择”]如何处理? (23)

39. 被删除的党员介绍信,会影响党员的信息丢失吗? (23)

40. 操作转出失误转错了单位,该如何恢复党员? (23)

41. 党支部/总支有无权限接收省内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 (24)

42. 为什么删除后的介绍信无法还原? (24)

43. 如何查看介绍信目前审批到哪一级单位了? (24)

44. 组织关系转入的介绍信如何拒绝接收? (24)

1.目前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回答:根据《关于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组电传﹝2017﹞64号)要求,今后在全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需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模块实现无纸化办理。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如转出省外/转出到系统外),还需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待条件具备时再实现全国范围内全程无纸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咨询上级组织部门。

2.在党务系统中,哪些党组织需要维护转接单位信息?

回答:全省各级具有组织关系转接审批权限的组织都需要在系统中维护好转接单位信息,如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各级工委组织部、各镇街党(工)委、各基层党委等(以实际具有组织关系审批权限的为准,具体可咨询上级组织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联合支部等没有组织关系转接审批权限的党组织不需要维护转接单位信息。

3.在党务系统中,组织关系转接单位信息如何维护?

回答:

步骤一:在党务系统主菜单栏中点击“组织关系转接→转接单位管理”进入转接单位信息管理界面;

步骤二:在组织架构树中,选择需要增加转接单位信息的党组织,单击“维护→增加”,弹出“添加单位信息”窗口,输入相关单位信息及上传印章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