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构件销售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制构件销售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产品名称、选用图集、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mm厚底板)》15G368-1等。

2、严格按照双方授权的工程人员确定同意的图纸进行构件生产。

3、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预制构件图纸要求评定检验。

三、产品交提货时间:

1、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约定一个单元6天一层,保证项目施工需求,甲方在生产前15天提出供货通知(包括数量、时间等),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要货进度供货。如甲方未按时提供,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将

由甲方自行承担。

2、延迟提、交货的违约责任:迟延交付货物方根据迟延天数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未延迟方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需方的罚款,以及给需方项目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3、由于停水、停电、降雨、交通运输中车辆事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方的工期适当顺延,乙方将不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4、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要货计划生产备货,因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长时间存放在工厂,有场地占用费用产生和损坏风险,所以双方约定,甲方提货签收最晚不得超过要货计划2个月,否则甲方按每立方10元每天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四、价格调整方式:

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价格不作调整,出现如下情况时,未生产的构件单价需进行调整:

1、信息价:钢筋参照为《我的钢铁网》(https:///)合同签订地中按每月5日、15日、25日的三天的“龙钢”牌盘螺HRB400E中Φ8均价+运费(85元/吨),若当天有多次价格更新,则以较晚者为准,若当天为周末,则顺延至下周一。商砼参照每月《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C35的信息价格。

2、合同基准价(A):为年月的月份信息价。本月信息价(B):为产品送货到项目的该月份信息价。

3、当混凝土、钢筋的市场价比合同签订时的价格波动≧|5%|时,需调整合同单价。

4、价格波动率计算方法:

价格波动率=(本月信息价(B)—合同基准价(A))/合同基准价(A)×100%

5、单方价格调整量计算:

单方混凝土价格调整量=合同中的商砼合同基准价(A)×价格波动率×1.13

单方钢筋价格调整量=合同中的每公斤钢筋合同基准价(A)×价格波动率×1.13×每方产品钢筋用量(kg)

6、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单方价格=原合同单价+单方混凝土价格调整量+单方钢筋价格调整量

7、影响构件价格变化较大的其他因素发生时,双方共同协调确定是否调整。

五、装车、运输、卸车及责任:

1、乙方负责装车、构件运输,并承担在装车运输费用和装车运输责任(如出现人员安全、财产损失

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自提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和卸车责任(如出现人员安全、财产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承诺在运输车辆进场后至卸车前等待时间不超过3小时,超出3小时,按100元/小时支付给乙方,且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卸车而导致的运输费用。

4、产品在卸车前,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对产品进行外观、截面尺寸、强度回弹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卸车,在卸车、堆放和安装过程出现损坏由甲方自行承担,需要时乙方可以配合处理相关问题。

5、如运输费用变动或货物为超限货物时,运费另行协商计算。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原材料采购款,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生效。

2、产品供货款按每月25日结算为支付节点,达到支付节点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供货款的70%。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所供物资对应的、足额的、合法有效的国家统一机打发票,若乙方未提供足额的合法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供货款的95%,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产品供货款。甲乙双方需在乙方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进行最终结算。若从乙方发货完成到甲方主体工程骏工验收的这段时间小于3个月,则甲乙双方应在主体工程骏工验收前完成结算。

5、在乙方生产期间,甲方对产品设计进行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承认通知之日前乙方所生产的产品,若需对变更之前的产成品进行修改,结算价格需另调整。若因在设计变更后乙方已购进的模具、材料等并无法继续使用,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6、甲方如未能按期支付,超过应付款日一个月后开始按照月息1.5%计息,计算利息起止日期以供货的当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甲方实际支付赊销款日止,乙方收款时先扣利息,余款作为赊销款的还款。

7、甲方无故退货的,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退货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乙方违约金。本款所述退货仅指本合同交易的货物退回。

8、双方均可向对方有权限的甲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向其送达,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

2、签订合同前所有合同相关确定的图纸要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全部交付给乙方,乙方严格根据甲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