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经费申报要素
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国发〔2018〕25号)、中共江省委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发〔2018〕18号)、《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教科〔2018〕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管理的所有科研项目。
本细则所称科研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题验收后或因故终止时,课题经费总收入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
第三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项目经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完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销手续。
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结题验收手续,验收通过日期以验收结论下达之日为准。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结题资料,办理结账手续,避免结余经费长期挂账。
第四条相关管理办法或合同、任务书、协议等对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明确规定结余经费可在一定期限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项目结余经费统一收入学校“纵向科研发展基金总户”,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需要提交申请(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项目结余经费),填写《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后续使用申请表》,经二级单位和科学技术研究部或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批通过后,开设与原项目对应的新经费卡,一项目一卡。
新经费卡的执行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一般为2年(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开支范围和纵向科研直接支出开支范围相同。
到期未使用完的,全额收回,按国家规定原渠道返回有关部门。
对于预计在执行期结束前无法使用完的新经费卡,在执行期结束前6个月,由科学技术研究部或人文社会科学处与项目负责人协商,无法使用完的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其他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核算说明
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核算说明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核算说明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
(一)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核算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结转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结余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1.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
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会计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财政补助收入和对应的财政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财政补助收支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3)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结余资金是指同各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下文是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第四条中央部门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中央部门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
第五条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8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第六条中央部门统计结转结余资金~应以单位会计账表相关数字为基础~并保持一致。
第七条中央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应扣除以下两项资金:一是已支付的预付账款;二是已用于购买存货~因存货未领用等原因尚未列支出的账面资金。
第八条预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收回资金~或出售存货收回资金的~收回的资金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管理第九条中央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资金。
第十条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基本支出。
第十一条编制年度预算时~中央部门应充分预计和反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并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年度基本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财政部在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时一并批复部门上年底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情况。
课题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流程
1.根据科技部、第一承担单位的要求填写“课题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申请表”(见附件),按规定审批。
2.携审批后的“课题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申请表”及其附件到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办理上缴手续。
财务部 科研部
课题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上缴申请表
财务部:
由北京大学(部门学院系所名称)(经费负责人)老师承担的课题,已通过财务验收,核定专项经费结余为元。
经费负责人
签字: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财务副院长(主任)意见
(上缴金额≥万时需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研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校长意见
(上缴金额≥万时需要)
年 月 日
[注]上缴金额合计核定专项经费结余财务部记账凭证为: 年 月 凭证。
根据以下附件:
、科技部财政部的结余资金上缴通知单
、审计报告
、第一承担单位的结余资金上缴通知要求(我校是第一承担单位的不需提供)
现申请将上述结余经费上缴。
上缴单位和银行账户信息:
上缴单位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汇入地点
省 市县
上缴课题信息:
所属科研
项目类型
所属目
上缴金额
上缴金额合计(单位:元)
财务部经办人: 年 月 日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申请书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申请书
结题通知单
经核实,学院老师(教工号:)的项目(填写项目类型)已获批结题,按照《厦门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结余经费可申请继续在原账户中自主使用,按照直接费预算科目支出;项目负责人应明确项目结余资金执行期限为结题时间起的2年内,确保项目结余资金执行进度不低于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序时进度要求;执行期满仍有剩余的,按原渠道返回有关部门。
具体项目信息如下:
科研管理部门
年月日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申请及承诺书
本人项目(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已结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结余经费继续在原账户中自主使用2年,该项目结余经费可使用至2019年12月31日,本人承诺在2年的使用期内按照序时进度执行经费,2年后未执行完的结余经费将配合学校按原渠道退回。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结余资金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我国财政管理制度和单位财务规定,现将我单位结余资金的使用申请报告如下,请您予以审批。
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单位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合理预算、精细管理和开源节流,实现了年度预算的圆满完成。
截至本年度,我单位累计结余资金XX万元,现根据资金使用原则和单位实际需求,特提出以下结余资金使用申请。
二、结余资金情况1. 收入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总收入为XX万元,其中政府拨款XX万元,业务收入XX万元,其他收入XX万元。
2. 支出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总支出为XX万元,其中人员经费XX万元,日常运行经费XX万元,业务开展经费XX万元,其他支出XX万元。
3. 结余情况:本年度,我单位结余资金为XX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预算结余:XX万元;- 非预算结余:XX万元;- 其他结余:XX万元。
三、结余资金使用原则为确保结余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特制定以下使用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符合单位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3. 优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4. 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5.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结余资金使用计划1. 业务拓展资金:为提升我单位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计划投入XX万元用于业务拓展,包括市场调研、业务培训、新技术引进等。
2. 人才培养资金: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计划投入XX万元用于人才培养,包括内部培训、外部进修、专家讲座等。
3. 设备更新资金:为保障单位设备先进性和工作效率,计划投入XX万元用于设备更新,包括购置新设备、维修保养旧设备等。
4. 公益事业资金:为回馈社会,计划投入XX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包括扶贫济困、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
5. 应急储备资金:为应对突发情况,计划保留XX万元作为应急储备资金。
五、预期效益通过合理使用结余资金,预计将产生以下效益:1. 提升单位综合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2. 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落实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工会经费具体编制填报要求事项
工会经费具体编制填报要求事项一、关于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的编制各基层工会应对各项收支项目、往来款额、货币资金及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结算,根据年末结账后的账面数据编制决算。
编制决算必须符合规定,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完整,报送及时,说明清楚。
(一)决算报表的总体要求及组成。
决算报表要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决算要求和口径填列。
决算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3)往来款项明细表;(4)经费收缴情况表;(5)决算编报说明书;(6)决算表封面。
(二)本级决算说明书的编写要求。
1.决算报表应附文字说明。
要全面总结资金使用效果和经验,分析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的不足,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加以改进。
2.原渠道收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要专项说明2018年经费上缴情况;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单位要专项说明“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中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实际上缴市总和省总的经费情况。
3.对于超出预算较多的支出项目,要专项说明原因,并将经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查通过、主席办公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三)账务处理的要求。
1.“核定预算数”:要按照市总核定(批复)的预算数填报;2.“会费收入”科目:按会员个人基本工资的0.5%收取会员费的全年收入数核算。
3.“拨缴经费收入”科目:通过税务代收的基层工会根据每月收到湛江市总工会的工商银行账户返拨60%部分工会经费的银行单记账,决算根据“拨缴经费收入”总账的汇总数填列;原渠道直接上缴市总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则根据单位行政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60%留成部分核算,上缴经费40%部分列入“应付上级经费”科目,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但要在决算编报说明书中注明本年度上缴市总工会经费的情况。
4.“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市总下拨的各项补助,要按照市总拨款通知要求,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包括市总下拨的“工会工作经费”、各种专项活动经费等补助。
初级会计实务-预算结余类账务处理
专用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
(1)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
(4)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拨款专项剩余资金转入本科目,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会计分录:
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拨款专项剩余资金转入本科目时:
借:非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
(5)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累计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
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
(1)年末,将经营预算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预算收入”,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年度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
会计分录:
A.将预算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时:
借:经营预算收入
贷:经营结余
B.将经营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时: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A.本科目为贷方余额时:
借:其他结余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余
B.本科目为借方余额时: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贷:其他结余
五、非财政拨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余分配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201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篇:201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201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各市财政局、水利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财政局、水利(移民)局: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我省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内容(一)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整村推进”工程。
“十二五”期间,计划采取“集中资金,逐村销号”的方式,大幅度加大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的支持力度,对全省2046个大中型水库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进行集中扶持。
其中,2011年计划支持实施400个移民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已将拟扶持安1置村个数分解至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直管县”),各市、省直管县要将集中扶持的整体搬迁安置村数量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并以村为单位申报项目。
其中,对扶持范围内的省级移民工作联系点,要优先安排。
近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将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整村推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二)山丘区找水打井工程。
各市和省直管县要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全省山丘区找水打井工程的意见》(鲁政发…2011‟34号)要求,将列入全省山丘区找水打井工程项目计划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抗旱应急饮水水源井项目全部纳入今年的结余资金项目申报计划,按照每眼井补助20万元的标准,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按时完成找水打井任务。
(三)其余结余资金项目。
在实施移民整体搬迁安置村“整村推进”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安排资金支持非整体搬迁安置村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项目申报以村为单位,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村内或自然村组间交通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移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坚决避免项目扶持面面俱到,资金分配“撒芝麻盐”的现象。
大学纵向科研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纵向科研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根据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结题是指项目完成后,研究报告等相关总结材料通过科技主管部门、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或委托方的审核、评估、验收或鉴定。
结账是指项目结题后,对项目结余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理结转。
结余经费是指在规定时间完成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含合同或协议,下同)约定的任务,并通过项目验收(鉴定)后,项目资金实际总收入减去实际总支出的余额。
第三条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各司其职,加强协同,共同做好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科研部负责科研项目的结题及后续相关事项管理;(二)财务部负责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和结余经费的核算管理;(三)审计部负责对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的审计监督;(四)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对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履行审核、监督职能。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应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并使用结余资金,对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资料和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结题结账管理第四条各类项目必须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按时结题验收或鉴定评估。
科研项目结题日期一般以计划任务书约定完成时间为准,需要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验收通过的项目,以验收完成报告下达时间为准。
特殊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出具结题说明为准。
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科研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项目终止按结题进行处理。
第五条科研部应及时将需结题项目的清单、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相关信息书面提供财务部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题手续。
第六条对准备结题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清理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根据编报项目决算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该科研项目的明细账目如实编报项目决算,经校财务部、科研部等部门审核后办理结题。
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操作手册
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操作手册一、安装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补丁此次针对年终结余资金的申报程序共有6个补丁文件,文件名分别为:gfmisdept.exemain.pbdpayment.pbdprint.pbdpublic.pbdquery.pbd将上述文件复制到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4.0版的安装目录下即可完成对该软件的更新,如图所示:注意:复制上述补丁文件时必须退出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4.0版二、设置预算年度路径:选项—〉更改预算年度将预算年度设置为2004年度。
注:一般预算单位此时的系统设置应为2004年度,则略过此步。
三、录入结余资金数据路径:支出管理—〉录入结余资金下面对《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的主要数据关系进行详细说明。
该表全年预算数中的“试点前”等于单位2003年度试点前的实际支出数,用户需要手工填写该项,同时系统自动将该数值填列到全年实际支出数中的“试点前”;全年预算数中的“试点后”系统会自动将2003年度单位录入的批复预算及调整预算数汇总后填列;“已核批试点用款计划数”,系统会自动将2003年度单位录入的用款计划数汇总后填列;全年实际支出数中的“试点后”系统会自动取单位填报的2003年度12月份的支出月报数据;系统还自动计算出“预算指标结余数”;全年预算数、已核批试点用款计划数、全年实际支出数中的“试点后”同时允许用户编辑;“申请结转下年指标数”默认同“预算指标结余数”,但如果单位有部分预算指标还未填报用款计划,则此项需手工填写。
四、上报结余资金数据路径:支出管理—〉上报结余资金单位可通过该功能逐级将年终结余资金汇总上报。
五、打印结余资金申报表预算单位可以打印本级的年终结余资金明细表和汇总表。
明细表的打印方法为:在录入年终结余资金界面先进行打印设置,点击菜单数据—〉打印设置,将纸型选为A3,打印方向选为横向,之后点击菜单数据—〉打印或工具栏的打印图表即可,如图:汇总表的打印方法为:选择菜单打印—〉年终结余资金,进入年终结余资金汇总表界面,同样需先进行打印设置,点击菜单数据—〉打印设置,将纸型选为A3,打印方向选为横向,之后点击菜单数据—〉打印或工具栏的打印图表即可,如图:注:财政部只要求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本部门的年终结余资金汇总表,其他单位不需报送汇总表,报送本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明细表即可。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填报说明
附件2:《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填报说明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结余资金情况。
二、分项说明:1.“项目”:填列口径与预算批复口径一致。
2.“项目代码”:填列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的代码,年中预算执行时追加的项目代码可通过《中央预算管理系统》新增产生。
3.“项目单位”:填列存在结余资金单位的名称,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单位和项目支出结余单位。
单位级次应与预算编制单位一致。
4.“预算批复年份”:填列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年份,如连续几年预算都安排的项目,则填列项目支出预算连续批复年份。
5.“截至上年年底累计结余”:填列截至上年(即20XX年的上一年)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数。
6.“20XX年度-预算数”:填列20XX年年初预算批复、执行中追加、追减的财政拨款数。
7.“20XX年度-当年实际支出数-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填列20XX年年初预算批复、执行中调整的当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
8.“20XX年度-当年实际支出数-使用以前年度结余-基本支出结余”:填列使用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的财政拨款结余数。
9.“20XX年度-当年实际支出数-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支出结余-专项结余”:填列使用以前年度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专项结余数。
10.“20XX年度-当年实际支出数-使用以前年度结余-项目支出结余-净结余”:填列使用以前年度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净结余数。
11.“20XX年度-当年结余数-金额”:反映20XX年当年财政拨款预算结余情况,由“20XX 年度-预算数”与“20XX年度-当年实际支出数-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相减得出。
12.“20XX年度-当年结余数-其中:暂付款”:填列20XX年财政拨款结余中已经支付、会计上作为暂付款处理的数额。
13.“截至20XX年底累计结余-金额”:反映截至20XX年底累计产生的财政拨款结余,由截至上年年底累计结余加20XX年当年结余数减使用20XX年以前结余得出。
关于申请结转结余指标的函
关于申请结转结余指标的函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一份关于申请结转结余指标的函,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函详细说明了申请结转结余指标的流程和要求,为广大企业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操作指南。
本文将围绕该函展开讲解,并分步骤阐述如何申请结转结余指标。
首先,申请人需要了解申请的对象是什么。
结转结余指标,顾名思义,是指用来结转最终结余资金的指标。
在公共部门领域,这些资金常常来自特定的基金或预算。
在企业领域,这些资金通常来自净收入的余额。
因此,如果企业想要申请结转结余指标,就需要保证净收入处于盈余状态。
其次,申请人需要准备必要材料。
按照函件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和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在提交材料之前,申请人需要将这些材料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为了方便申请人的操作,函件中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申请流程:首先,申请人需要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并填写《企业财务状况及预测表》(在该系统中,也可以选择自行编写该表)。
然后,申请人需要将该表格提交给税务机关,并填写《结转结余资金申报表》,提交给相关部门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结转结余指标并非一定能够得到批准。
除了上述材料和申请表格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事实证据,以证明该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或申请的资金来源存在争议,那么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
总之,申请结转结余指标是一项需要经过仔细考虑和周密计划的工作。
申请人必须仔细准备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只有通过这些步骤,才能够为企业争取到一份可靠的资金支持,助力企业的增长和发展。
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专项经费预算总额减去实际支出总额后的余额。
如结题当年年底尚有合同中规定的尾款未入账,到账的尾款也作为结余经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横向和学校下达的科研项目。
第四条科研项目结题或验收后,项目组须在3个月内将项目已经支出的经费报账,3个月后剩余的经费将作为结余经费管理第五条项目在合同规定完成日期(或在项目下达单位同意延期后的规定完成日期)内研究结束并经项目下达单位批准结题后,项目组应在科技处办理结题手续,并向科技处、计财处提交详细项目经费决算和结余经费预算报告。
第六条结余经费可用于与原项目内容相关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主要用于成果推广转化、专著出版、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支出,项目结余经费需填报《XX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审批表》,经科技处审批后进行使用。
第七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年限为3年,3年后仍未支出的经费,由学校收回纳入学校科研发展业务费统筹使用。
对于项目下达单位有特殊规定的,结余经费按照项目下达单位规定执行。
第八条项目因故终止或撤项形成的结余经费,项目下达单位规定收回的,按原渠道返还,并追回学校对本项目奖励的科研奖金;可留用部分,由学校收回纳入学校科研发展业务费统筹使用。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科技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和结余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结题是指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后,相关成果通过科研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或委托方的审核、验收或鉴定;结账是指科研项目结题后,对结余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理结转。
第四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资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一)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研任务书或科研合同、协议要求完成科研任务,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结题,并在三个月内办理科研项目结账手续。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结余经费,对科研项目结题结账资料和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二级单位对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履行审核、监督职能。
二级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并负责审核本单位科研项目结账资料。
(三)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定期梳理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并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结题清单;审核科研项目结题和结账资料,协助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结账及后续事项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结题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清理结题项目应收应付等款项,及时完成结题项目结账和结余经费分配工作。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对结余经费予以强制结转,或者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安排相关科研活动。
(五)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不定期监督与审计,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对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审计部门意见的,由审计处负责签署审核意见。
第五条科研项目结账条件(一)科研项目已顺利结题。
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规范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附件: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部门结余资金),是指同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第三条部门结余资金按支出性质划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
第四条中央部门应当对部门结余资金中的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分别进行统计、核算,并与单位会计账表相关数字核对一致。
第五条部门结余资金按形成时间划分为当年结余和累计结余。
当年结余是指部门当年财政拨款形成的结余;累计结余是指部门截止到某一年度年底形成的累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本办法所指“下一年度”是指财政部发文确认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下一年,即与财政部确认的结余资金形成年之间隔一预算年度。
第二章基本支出结余的管理第六条部门基本支出结余包括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结余和公用经费结余。
基本支出结余原则上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
经费结余的核算
经费结余的核算
经费结余科目核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每会计期末时,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收入帐户的余额转入经费结余科目的贷方,借记“经费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经费结余”科目;将各项支出帐户的余额转入经费结余科目的借方,借记“经费结余”科目,贷记“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从经费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经费结余”科目,贷记“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
经费结余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历年滚存的经费结余。
?。
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结余经费是指项目验收(结题)后,项目实到总经费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
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科研发展基金是指由学校统筹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主要用于原科研项目有关的续研工作或新项目的预备研发工作。
第三条结余经费管理按照“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科研处和计财处负责审批”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资金的结余,不得违规使用和转移结余资金。
第五条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按职责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结余经费的管理第六条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财政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全额回收,按规定原渠道上缴项目经费主管部门。
其他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项目经费主管部门规定回收的,全额回收,可留用的部分,应办理财务结算,结转项目经费归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仍由原科研项目负责人支配,用于原项目后续研究或新项目预备研究;凡结题后3个月内不按时办理财务结算的,结余经费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撤销的科研项目,在项目下达单位做出撤销科研项目的决定后1个月内,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出经费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经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机构审核后一并报送项目下达部门批准,剩余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项目经费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回的,全额收回;可留用部分,由学校收回后统筹用于资助学校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
第八条允许结余经费在2年内留用的,经科研处审核认定后,留在原项目账号中进行核算,并取消原科研项目预算额度控制。
第九条结余经费超过10万元(含0万元),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XX学院财政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编制结余经费预算。
报科研处、计财处审批备案。
第十条结余经费仍留在原项目账号中进行核算的,其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支出预算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余经费申报要素
1、结余经费是指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后的剩余资金,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
2、预研基金是指相关管理办法或合同、任务书、协议等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明确规定结余经费可在一定期限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的纵向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结余结转的资金。
3、发展基金是指相关管理办法或合同、任务书、协议等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没有明确规定结余经费使用期限的纵、横向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结余结转的资金。
(区别在于科研经费是否明确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老制度规定除了必须原渠道上缴以外,可以留存的纵向科研结余经费和横向科研结余经费可以转入科研发展基金)
4、纵向项目结余经费转成科研预研基金的执行年限原则上为2年(自验收结论下达后的第二年1月1日起计算),横向项目结余经费转成科研发展基金后的执行年限不做要求。
5、科研预研基金:学校免管理费,临时人员聘用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总数不超过60%,科研基金不低于40%。
预研基金预算由计财处统一按上述比例分配,个人不用填表申请。
如实际报销时有调整的需要可以调整。
(人员经费可以调减入科研基金,反之不能调整)。
6、学校按照规定结转为原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
控制比例为:学校提管理费4%,业务活动费20%,绩效支出、临时人员聘用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总数不超过40%,科研基金不低于36%。
发展基金预算由计财处统一按上述比例分配,个人不用填表申请。
如实际报销时有调整的需要可以调整。
(管理费不能变动,业务活动费、绩效支出、临时人员聘用费和研究生助研津贴总数可以互调,也可以调整入科研基金,反之不能调整)。
执行年限暂不做限制。
7、科研项目中原则上纵向均申请科研预研基金,横向转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经费余额负数要求以其他经费卡到报销柜台弥补或此次申报时写明和正数卡合并申报。
项目负责人多卡合并申报。
但纵向和横向课题不能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