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司法鉴定共45页
司法鉴定案件中少量字的检验方法
的 同时 ,经济 案件 以及 民事 案件 发生 的几 率也在 提 升 ,在对 这 些案件 进行 审理 以及 侦破 的过 程 中 ,都 需要 进行 文件 鉴定 工作 ,这 一工 作 开展 的好坏将 会 直接 影 响到案 件审 理效 果 的好坏 ,所 以 ,利 用合理 的检 验方 法 来对相 关 司法 文件进 行鉴 定就 显得 尤 为
的检 验 工作 中 ,所 使 用 的样本 通常 都是 案件 审理 后 的 实验样 本 ,有很 多 的检材 在 受 到各种 因素 的影响 下 ,检材 中 的字迹 就 会 出现 较 大 的变化 ,从 而 为字 迹 的对 比和检 验 工作 带来 困难 。就现 今 的样 本提 取 工作 而 言 ,如 何提 取 正确和 有效 的检验 样本 ,从 而 使得 审理 工作 可 以顺利 的开展 ,是 目前 相关 的检 验 人员所急 需探讨 的 问题 。 在对 案 件进 行 审理 之前 ,正 确 的提 取相 关 的检 材 和 样 本 ,可 以 为 案 件 的审 理 提 供 一定 的 参 考 依 据 ,而要 想使得 样 本 的提取 正确 有效 ,就需 要相 关
如 果检 验 条件 不理想 ,就 无法 有效 的检 验 出书 写人
展 ,不仅 经 济得 到了进 步 ,而且 人们 的生活 水平 也 得 到 了提 高 ,而 在 经 济 发 展 与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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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 er n Sc i e nc e
与字迹 之 间 的关 系 ,这样 就 为案件 的 审理带 来 了难
据。
的检 验人 员能 够全 面 的了解 案情 ,对 检材 的成 因进
二、司法 鉴定案件 中少量字 的检验方法
( 一) 全面 了解案情 ,分析检材 的成 因 1 . 在 民 事 以及 经济 类 案件 中 ,一 些存 有 少量 字 的文 件 之 所 以会 存 在 ,就 是 因 为这 些 字 迹 数 量 较 少 ,在 鉴 定 上 有很 大 的 困难 ,而 且很 多 的 涉 案 人
司法部关于印发《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6.23•【文号】司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司规〔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已经司法部2020年6月19日第23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2020年6月23日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证类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化学、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理化检验技术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文书物证、痕迹物证、微量物证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物证类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文书物证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及其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鉴定;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造痕体和承痕体的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鉴定;微量物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等鉴定。
第二章文书鉴定第四条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微量物证鉴定通用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203006——2018微量物证鉴定通用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race evidence examination2018-11-08发布2019-01-01实施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鉴定受理程序 (1)5检验鉴定程序 (2)6送检材料的流转程序 (4)7送检材料的保存和处置 (4)8结果报告程序 (5)9检验记录和归档 (5)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罗仪文、孙其然、张清华、王雅晨。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微量物证鉴定通用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微量物证鉴定中的术语和定义、鉴定受理程序、检验鉴定程序、送检材料的流转程序、送检材料的保存和处置、结果报告程序、检验记录和归档。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中微量物证鉴定涉及的全部鉴定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267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GA/T 242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19267和GA/T 24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法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PPT课件
三、唾液(斑)鉴定
组成 检测
定性 个体识别(DNA鉴定)
第13页/共46页
四、尿液(斑)检验
预试验 确证试验 个人识别 成份分析
第14页/共46页
五、毛发鉴定
形态 一般检查
人还是动物 哪个部位的毛发 毛发的损伤情况 染发的检查(NaOH 、亚硫酸钠)、双氧水
第15页/共46页
六、骨骼、牙齿鉴定
唯一性 遗传特点 不同组织DNA相同 线粒体母体遗传
稳定性
第26页/共46页
三、DNA多态性
概念: DNA序列上碱基的变异 种类:序列多态性、长度多态性
序列多态性:不同个体DNA其碱基的排列顺序不同。 Analyze Analyse
长度多态性:重复序列的重复次数的不同。车厢串联(头 尾相同,而车厢的重复次数不同)。分为小卫星DNA,微卫
一、DNA分析的基本理论
染色体:DNA组成 DNA的分子结构:核苷酸 杂交:外来的DNA与模板DNA结合形成新
的双链。 基因: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
位点、等位基因
第22页/共46页
人体23对染色体
第23页/共46页
第24页//共46页
二、DNA分析技术用于法医的依据
第41页/共46页
第42页/共46页
第四节
法医物证司法鉴定 证据意义的评估
第43页/共46页
概述:似然率 个体识别结论的表述
排除同一个体来源 不排除同一个体来源
亲权鉴定结论的表述
排除亲权关系 不排除亲权关系
第44页/共46页
法医物证检验结果的评估与鉴定结论的证 据价值
个体识别案件中DNA检测结果的评估 个体识别鉴定结论的证据价值 亲权鉴定结论出具原则 亲权鉴定结论的价值
关于微量物证
关于微量物证摘要:微量物证是指在犯罪现场或者实施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身上留下的微小物质痕迹,如血液、唾液、毛发、指纹等。
微量物证具有重要的司法鉴定价值,可以提供犯罪嫌疑人或者参与者的证据。
关键词:微量物证、犯罪现场、鉴定价值、证据。
正文: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微量物证的鉴定和分析,可以确定嫌疑人或参与者与犯罪现场的联系。
其中最常见的微量物证包括血液、唾液、毛发、指纹等。
这些微量物证可以作为破案的重要线索,提供重要的物证证据。
由于微量物证痕迹十分微小,所以在采集、保存和鉴定过程中需要足够小心和仔细。
一般情况下,采集现场痕迹需要戴手套、使用无纺布棒等专用工具。
此外,采集后应立即包装保存,避免受到第二次污染。
在进行鉴定分析时,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微量物证的鉴定精度和对于物证的判断力。
例如,现在可以通过DNA比对技术确保犯罪嫌疑人和现场留下的痕迹之间的匹配度,进一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总之,微量物证在犯罪侦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案件破获提供关键证据。
对于公安机关和法医部门来说,深入研究微量物证鉴定技术和创新鉴定方式,将有利于提升破案率和司法效力。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微量物证分析技术也在逐步完善。
比如,扫描电子显微镜和荧光显微镜等新技术的运用,可以更精细地观察微量物证,提高鉴定准确率,降低误判率。
此外,还有一些新的微量物证分析技术出现,如质谱技术、色谱技术等,使微量物证的鉴定更加快速、高效、准确。
但同时,微量物证的法律开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痕迹采集不规范、样本污染、技术鉴定不足等。
这些问题有时会导致鉴定结果不够准确,甚至出现判案失误,对公正司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对微量物证鉴定的科研和规范应当不断加强,保证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此外,微量物证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拓展。
除了传统的痕迹检查和生物学检验,微量物证还可以通过化学、物理等多种手段进行分析鉴定。
例如,在化学物证分析方面,微量毒品、燃烧物、爆炸物等的分析鉴定也逐渐得到应用,并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微量物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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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微量物证鉴定
微量物证是指现场中那些体小质微、不易察觉的物质证据,主要有化妆品、食品、毒品、农药、动植物残留物、水质、环境污染、矿质、纺织品、文化用品、涂料、油脂、玻璃、塑料及塑料制品、材料、机械、日用商品等的成分与来源等进行检验鉴定。
微量物证司法鉴定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犯罪现场勘验中微量物证发现和提取
四川警察学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论文犯罪现场勘验中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2012年5月1日摘要近年来,带有智能型犯罪的刑事案件明显增多,犯罪现场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足迹等痕迹物证时,使得微量物证的提取对案件侦破的作用愈来愈大,现场勘查工作应加强微量物证意识。
鉴于此,本文系统的阐述了刑事案件中微量物证的对微量物证的定义,存在的理论依据和特点如体积小、质量轻、不易察觉、易污染,分布复杂等;并对微量物证存在与分布的重点部位、不同案件中勘查的重点场所,以及微量物证发现的常用方法进行介绍;并介绍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原则,提取和包装方法,以及重点介绍对爆炸残留物、射击残留物、微量法医物证、纤维、油漆、塑料、橡胶、油斑、玻璃、金属、纸张和粘合剂等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保存和注意事项。
为在现场勘验中发现和提前更多、更有价值的微量物证。
关键词:微量物证犯罪现场勘查重点部位发现提取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evidence in detection andextraction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ntelligent type of criminal case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the scene of a crime not to extract valuable fingerprints, footprints of trace evidence, the trace material evidence extraction on case detection effect is bigger and bigger, the scene surveying work should strengthen the evidence consciousness. 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system of micro-material evidence in criminal cases to the trace evidence of the definition,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existence and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small volume, light weight, is not easy to detect, easy pollution, complex distribution。
微量物证检验
纺织纤维检验 >> 三、显微镜法检验
柞蚕丝纵向形态
纺织纤维检验 >> 三、显微镜法检验
柞蚕丝横截面形态
桑蚕丝横截面形态
纺织纤维检验 >> 三、显微镜法检验 黄 麻 亚 麻 苎 麻
多角形,中腔大, 圆或椭圆形
多角形,中腔狭 小,圆或椭圆形
肾形,宽大中腔, 放射状裂纹
横节竖纹不明显
圆柱形、横节竖纹
二、燃烧法检验
(一)理论提示
(二)讲解演示
纺织纤维检验 >> 二、燃烧法检验
(一)理论提示 由于纤维的种类、结构不同,它们的
燃烧特性有较大差异,可以通过不同纤维
燃烧火焰的颜色、气味、燃烧状态以及灰
烬的特征来区分纤维的种类。
纺织纤维检验 >> 二、燃烧法检验
纺织纤维检验 >> 二、燃烧法检验
检材与样本纤维接近热源卷曲,接触热源
内容:化学纤维的偏振光显微镜法检验 要求:制作样片并观察纤维干涉图,做好记录。 分组情况:二人一组进行 实验器材:偏振光显微镜 样品:涤纶、检材纤维、样本纤维
纺织纤维检验 >> 三、显微镜法检验
4.总结评议
检材纤维干涉图
湖 南 警 参 察 赛 学 院 13 刑 事 课 技 件 术 系
参赛课件 13
2017年1月
纺织纤维检验 >> 案例导入
案例:2017年12月11日06时00分许,
在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发生交通事故。
检材:豫***919大货车上绳索
纺织纤维检验 >>号:豫 **978挂车上绳索)
观形态,据此可以区分棉、麻、丝、毛,结
合其横截面形状还可以进一步区分出黄麻、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20)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已经司法部2020年6月19日第23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2020年6月23日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证类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化学、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理化检验技术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文书物证、痕迹物证、微量物证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物证类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文书物证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及其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鉴定;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造痕体和承痕体的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鉴定;微量物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等鉴定。
第二章文书鉴定第四条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第五条笔迹鉴定。
包括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第六条印章印文鉴定。
包括依据印章印文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印文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盖印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枚印章。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21.06.15•【文号】司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司规〔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已经2021年5月26日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2021年6月15日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登记的审核,规范专家评审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解释》(司规〔2020〕4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96号和司规〔2020〕4号等规定,对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机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按照法定时限出具书面受理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
决定受理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选取相关的评审专家,分别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的专业领域组建专家评审组,每个专业领域的专家评审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
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为具备高级职称的鉴定人,执业范围应包含被评审的专业领域。
评审组专家的专业能力应覆盖被评审的所有专业分领域及项目。
论刑事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与采取
论刑事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与采取--枪击案现场金属残留物的处理一、前言近年来,世界各国持枪犯罪案件数量普遍都有增加的趋势。
持枪犯罪分子多为流窜作案、系列犯罪,危害时间长、范围大,给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安定构成重大的威胁。
对枪击案件中留下的弹头、弹壳、枪支及射击残留物证的检验都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指明方向,缩小犯罪嫌疑对象的范围,对确定枪击案件性质、认定犯罪嫌疑人与嫌疑枪支、定罪量刑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微量物证的概念,种类及形成的理论基础在研究枪击案件现场微量金属残留物之前,笔者先对微量物证的有关问题稍作交代。
微量物证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遗留、附着在现场或从现场带走的能够用以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的一切量小体微的物质[1]。
微量物证存在于自然界中,范围广泛,种类繁多。
常见的微量物证包括:爆炸残留物、射击残留物、纤维、玻璃、油漆、纸张、金属碎屑等。
其具有体积小、质量轻、较为隐蔽、不易觉察等特点[2]。
所以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具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在刑事侦查中,侦查人员必须正确认识微量物证的形成规律,为使微量物证成为证据,必须掌握物质的发现方法,采用正确的提取方法,去发现和提取有价值的物证,才能充分利用微量物证揭露和证实犯罪。
现场微量物证形成的理论基础是物质交换原理,即洛卡德互换原理(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
洛卡德经过长期研究认为,任何犯罪者都通过从犯罪现场携带灰尘颗粒与他的犯罪行为相联系起来。
物质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微量物证更为普遍存在。
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极易形成微量物质,人或物与另一个人或物接触后,必然要引起物质的转移,或者带走某些物质,或者留下某些物质[1]。
如在枪击案中,除留下弹头、弹壳和枪支物证外,还必然留下重要的射击残留物证。
射击残留物证包括发射药残留物证、击发药残留物证及弹头与枪管间摩擦的金属残留物证。
三、通过枪击案件现场金属残留物的检验能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枪击案件中,除对枪弹痕迹和损伤痕迹检验外,还需要对射击残留物进行检验。
微量物证司法鉴定-45页精品文档
二是检材绝对量虽然较大,但鉴定对象的相对 含量极少
与常量物证相比,微量物证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作为潜在物证,不易发现和提取 出现频率较高、难以破坏和消除 微量物证易受污染或丢失 微量物证具有分离性和不完整性 分析难度大
由于微量物证种类广泛,性质各不相同,在 包装和保存上应当根据各类微量物证的性质 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措施
微量物证的包装
对于干燥稳定的微量物证,如金属微粒、涂料碎片、 碎玻璃、纤维等不易变质、挥发的固体物,采用一般 物证包装袋即可。
对易挥发、流动性的微量物证,必须采用密封性良好 的包装物,如将微量物证装入干燥洁净的磨口玻璃瓶 中,盖紧瓶口并密封处理。
对潮湿容易变质、腐烂的微量物证,如潮湿的泥土等 ,应当采用透气性能良好的包装物,必要时可以先烘 干再进行包装,防止微量物证霉变或腐败变质。
包装物通常可以采用塑料袋、纸袋、玻璃瓶、 塑料瓶等容器或者器皿
选择包装物时应当注意
包装物应当洁净,最好为一次性使用 包装物的大小尺寸应当于物证相适应 包装物与微量物证之间不能质地相同 包装物与微量物证之间不能发生任何化学反应
三、微量物证的分类
根据检验对象分类
射击残留物与爆炸残留物 包括从枪口以及抛壳 孔排出的发射药以及底火残留物等在内的各种 射击残留物,炸药、雷管以及各种爆炸装置的 残留物等
高分子聚合物 包括塑料、橡胶、纤维以及涂料 等
油脂 包括各类矿物油、动植物油脂等 无机化工产品 包括玻璃、陶瓷、无机化学品等
二、检验方法
物理检验方法 化学检验方法 仪器分析方法
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简介(一)
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简介(一)沈大路【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1987()6【摘要】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刑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化、智能化。
表现最为突出的是:犯罪分子在现场遗留的明显的物证痕迹越来越少,甚至不留下明显物证痕迹。
如果侦破手段仍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只注意寻找、提取表面的、易找的、常见的痕迹物证,已适应不了当前犯罪变化的新情况。
这就需要刑侦干警树立新的观念,学习新的技术,研究新的方法,深入到微量物证的新领域中去进行探索和开拓。
利用微量物证侦察破案,这在刑侦史上不乏其例,但由于科学技术没有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因此,未能形成为一门科学。
如今,微量物证检验这门科学在国际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外在法庭科学中已较普及地应用发光技术和电子显微镜等仪器来检验微量物证,解决了司法检验中大量的疑难问题。
我国刑事侦察中对微量物证的应用虽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作为一门专门的科学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这就需要我国刑侦学界的专家学者和从事刑侦实际工作的同志共同努力,把这门科学创立起来,以适应刑事斗争的需要。
为了使广大刑侦人员对微量物证的基本知识有个大体的了解,本刊特约我校侦察系副教授沈大路撰文对微量物证的基本知识作一简要介绍,以利开展这一学科的研究,同时,使广大刑侦干警掌握一些微量物证的基本知识,以运用于侦察实践。
【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犯罪分子;被害人;痕迹物证;刑侦人员;嫌疑人;微量物质;提取;科学技术【作者】沈大路【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1;C55【相关文献】1.微量物证与痕迹物证的关系及综合利用 [J], 贾庆丰;张洪威2.微量物证提取工具对鉴定结果的影响——以道路交通事故中油漆物证提取为例进行分析 [J], 许静枫;朱洪庆;蒋芸;缪磊3.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简介(四) 油漆、油脂及植物性物质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应用[J], 沈大路4.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简介(二) [J], 沈大路5.微量物证基本知识简介(三) 毛发和纤维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J], 沈大路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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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 包括各类矿物油、动植物油脂等 无机化工产品 包括玻璃、陶瓷、无机化学品等
日用化妆品 包括各类清洁、美容用品、化学 合成洗涤剂以及香精香料等
文书材料 包括纸张、文字色料、黏合剂等 动植物 包括动物羽毛、皮毛、植物种子、花
粉等
其他物质 包括泥土、矿物以及各类金属等
对易挥发、流动性的微量物证,必须采用密封性良好 的包装物,如将微量物证装入干燥洁净的磨口玻璃瓶 中,盖紧瓶口并密封处理。
对潮湿容易变质、腐烂的微量物证,如潮湿的泥土等 ,应当采用透气性能良好的包装物,必要时可以先烘 干再进行包装,防止微量物证霉变或腐败变质。
包装物通常可以采用塑料袋、纸袋、玻璃瓶、 塑料瓶等容器或者器皿
二是检材绝对量虽然较大,但鉴定对象的相对 含量极少
与常量物证相比,微量物证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作为潜在物证,不易发现和提取 出现频率较高、难以破坏和消除 微量物证易受污染或丢失 微量物证具有分离性和不完整性 分析难度大
二、微量物证在案件中的作用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而言,微量物证往往多运用于刑 事案件,此类证据在办案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案件现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提取 到的各类体小量微的物质,均有可能成为微 量物证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金属、玻璃、泥土、涂 料、色料、粉尘、塑料、橡胶、纤维、黏合 剂、油脂、射击残留物以及爆炸残留物等物 质都是微量物证司法鉴定的客体
二、检验方法
物理检验方法 化学检验方法 仪器分析方法
预检与分离净化
农产品及其制品 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 品、动植物油和食品等
自然物质 包括泥土、粉尘、岩石、木屑、杂草 、树叶、花粉、种子、鳞片、羽毛、微生等
三、微量物证的分类
根据检验对象分类
射击残留物与爆炸残留物 包括从枪口以及抛壳 孔排出的发射药以及底火残留物等在内的各种 射击残留物,炸药、雷管以及各种爆炸装置的 残留物等
现场勘验方式发现微量物证
现场勘验是获取案件相关证据的重要方式
微量物证存在的重点部位
进出现场的路径和出入口 中心现场及周边范围 被侵犯客体以及现场物体变动处 犯罪工具及其现场遗留物 犯罪行为人及其藏身、隐匿处
二、微量物证的提取
微量物证的提取方式
拍照法 工具直接提取法 连同载体提取法 粘取或吸附法 抖动或拍打法 吸收法
微量物证的提取原则
公正合法性原则 客观真实性原则 充分可靠性原则
三、微量物证的包装与保存
为防止送检中微量物证的污染或丢失,提取 后的物证必须予以妥善包装与保存
由于微量物证种类广泛,性质各不相同,在 包装和保存上应当根据各类微量物证的性质 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措施
微量物证的包装
对于干燥稳定的微量物证,如金属微粒、涂料碎片、 碎玻璃、纤维等不易变质、挥发的固体物,采用一般 物证包装袋即可。
第二节
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 包装与保存
一、微量物证的发现
凡是涉及到有物质转移和交换的场所均可能出 现微量物证。微量物证具有物质种类多、来源 广泛、出现频率高以及不易被销毁或破坏的特 点,为发现提取微量物证提供了可能
微量物证发现的方式
搜查方式发现微量物证
应当在对案件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 性地搜查重点目标
第一节
概述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及特点
在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微量物证系指案件 中提取的体小量微、能以其自身的结构、属 性证明其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等 存在客观联系,从而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切物质性客体。
从勘查和检验角度对微量物证进行分析,应 当将微量物证检材分为两类
一是绝对量较少的检材,通常将固体检材量界 定为0.1mg~1mg、液体检材量界定为 0.1ml~1ml
鉴定人在实施具体的检验方法之前必须进行预检工作 鉴定人在制定检验方案时,应当优先考虑使用无损检验
方法。 鉴定人在做定性定量分析、检验之前,应当对委托人提
供的检材中拟使用部分进行分离、净化处理。 分离、净化的方法主要有溶解法、蒸馏法、柱层析法、
薄层层析法、萃取法、透析法以及筛选法等
物理检验方法
选择包装物时应当注意
包装物应当洁净,最好为一次性使用 包装物的大小尺寸应当于物证相适应 包装物与微量物证之间不能质地相同 包装物与微量物证之间不能发生任何化学反应
微量物证的保存
对于易腐烂的微量物证不能使用防腐剂进行处理,一 般只能用冷却冰冻的方法防腐保存
对于不同部位提取到的不同检材,应当分别进行包装 并保存,严禁混装造成微量物证之间的相互污染
就刑事案件而言,微量物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为确定案件的性质提供科学依据 有助于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 能够作为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证据 微量物证能够印证案件中的其他证据
三、微量物证的分类
根据来源分类
工业制品 包括炸药、矿物油、涂料、水泥、玻 璃、金属、纸张、色料、粘合剂、化妆品、塑 料、橡胶、纺织纤维及纺织品等
微量物证的包装以及保存应当远离各类试剂,以免对 物证造成污染
包装好的各类微量物证都必须及时登记、编号、分别 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提取部位、提取人员等信息,防 止混淆或污染
一般较为稳定的微量物证在常温下保存即可;容易挥 发、腐败变质的微量物证应当在低温下进行保存
第三节
微量物证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概念
形态结构检验法
在常温常压下,可用肉眼或借助于放大 镜和各类显微镜观察微量物证的形态和 结构
物理性质检验法
鉴定人通过测定、检验微量物证的物理性 质,如微量物证的厚度、重量、比重、熔 点以及气味等,有助于区分微量物证的种 类
不可见光及荧光检验法
应用分析化验的方法鉴定未知的检材时,应 当首先运用各类显微镜、天平、比重计、厚 度仪、紫外线灯等工具、仪器,对检材的形 态、色泽、重量、气味、厚度、比重、荧光 等特征进行观察和检验
物理检验方法一般属于无损检验,能够节省 检材,不破坏检材的外观和结构
常见的物理检验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类
形态结构检验法 不可见光及荧光检验法 物理性质检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