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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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2.0.1 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打预制混凝土桩、打拔钢板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钻 (冲)孔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锚杆、地下连续墙等,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0.2 本定额打、压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2.0.3 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按相应打、压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系数1.2计算:
2.0.4 打试验桩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2.0.5 单位工程打、压 (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打、压(灌)桩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2.0.6 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2.0.7 现场预制方桩:
扣除方桩相应子目的消耗量,按含量套预制方桩制作子目,其他不变。
方桩运输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子目计算。
方桩运输仅适用于承包方在预制加工场制作运至施工现场。
方桩接桩钢材用量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2.0.8 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
2.0.9 打钢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含量按1.2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 m3 计算)不同时,可调整。
2.0.10 管桩桩芯填混凝土,按相应子目计算。
2.0.11 灌注桩
1 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按85%,机械费按50%计算。
2 打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3 如在支架打桩,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4 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5 混凝土桩尖施工损耗按1%计算。
2.0.12 钻(冲)孔桩,如果工艺完全为冲孔,换算桩机台班价格,其他不变。
2.0.13 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锚杆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2.0.14 人工挖孔桩护壁、桩芯混凝土制作及桩芯混凝土浇捣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2.0.15 压力灌浆微型桩
1 采用钢管或钢筋笼的按实抽料计算。
2 入岩按相应子目计算入岩增加费。
2.0.16 高压旋喷桩
1 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可以换算。
2 桩上部空孔,按相应子目扣除材料费。
2.0.17 喷粉桩(深层搅拌桩)
1 定额水泥损耗率按4%。
2 水泥投放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
2.0.18 打拔钢板桩
1 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漆。
2 打槽钢或钢轨、机械费乘以系数0.77。
3 钢板桩运输按"金属结构工程"运输子目计算。
2.0.19 打圆木桩
1 木桩防腐费用按实计算。
2 人工打圆木桩包括手绞锤和三星锤。
2.0.20 地下连续墙
1 导墙砌筑按相应子目计算。
2 接头如用锁口管按相应子目计算,其它接头按实计算。
2.0.21 地基强夯
1 项目内不包括夯填料,夯填料按如下规定计算:
1) 坑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 填料场内运输、填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按实计算。
2 项目内包括的普夯按一遍二击计算,每增加一遍普夯,强夯机增加0.57台班,推土机增加0.04台班;每增加一击,强夯机增加0.23台班。
3 如夯条形基础、管沟,项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乘以1.1系数。
4 项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5 项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需要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 。
6 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7 夯击能量单每tm按每10KNm换算。
2.0.22 锚杆钻孔、灌浆
1 高于地面1.2m处作业而搭设的脚手架、操作平台按有关子目计算。
2 如需要搭设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相应子目计算。2.0.2
3 金属材料摊销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及料斗等,不包括钢板桩。钢板桩的参考摊销损耗为8%。
2.0.24 钢筋笼、网片、插筋、锚杆、土钉钢筋制安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 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0.2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
2.0.3 送桩: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
3.8m改为101m.
2.0.4 打钢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5 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6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7 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
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8 钢桩尖制作按第六章工程量计算规则6.0.1条计算。
2.0.9 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0.10 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11 高压旋喷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0.12 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13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0.14 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体积计算。
2.0.15 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2.0.16 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0.17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0.18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19 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