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准则-浸出毒性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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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考核题及答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考核题及答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5分,共40分)1.当火焰温度高到足以导致中性原子失去电子而成为带正电荷的离子时,会发生电离干扰。

在标准和试样中都加入超过量的浸电离_元素,可控制这类干扰。

2.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液中总铭时,样品中碱金属含量比标准高很多,应当在样品和标准中加入电离抑制剂。

3.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液中锌时,加入锢溶液(1500mg∕L)可消除血和磷酸盐的干扰。

4.固体废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这种危害性称为浸出毒性。

5.样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时,应将样品进行压力过滤,再测定」⅛丸的含水率,并根据总样品量(初始液相与滤渣重量之和)计算样品中的干固体百分率。

二、判断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用于浸出的样品颗粒可以通过9.5mm孔径的筛即可。

(J)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用于浸出的样品含有初始液相时,对于干固体百分率小于或等于5国的,初始液相即为浸出液;对于干固体百分率大于95%的,需将滤渣按要求浸出。

(X)3.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用于测定汞的样品从采集到浸出最多可保留28天。

(√)4.当分析样品中可溶性碑时,不要求冷藏,但应避光保存,温度不能超过室温。

(√)三、简答题(共40分)简述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液时如何确定是否存在干扰?答:1.稀释实验:在试样中选一个有代表性的试样做逐次稀释以确定是否有干扰存在,试样中分析元素的浓度至少为其检出限的25倍。

测定未稀释的试样的浓度,将试样稀释至少5倍后在进行分析。

如果所有试样的浓度均低于检出限的10倍,则需做加标回收分析。

若未稀释试样和稀释了5倍的试样的结果一致(相差在10%以内),则表明不存在干扰。

2.回收实验:如果稀释实验的结果不一致,则可能存在基体干扰,需要做加标样品分析确认。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优选材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优选材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GB5085.3-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

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2.1 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 浸出毒性本标准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3 引用标准GB/T15555.1~15555.1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4 浸出毒性鉴别值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表1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在危险废物管理中,鉴别危险废物的毒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而浸出毒性鉴别是一种常用的鉴别方法,通过浸出废物中的有害物质,来评估其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首先,浸出毒性鉴别的目的是什么?浸出毒性鉴别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危险废物中有害物质的释放情况,以及其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

通过浸出实验,可以模拟危险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释放情况,从而更准确地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

其次,浸出毒性鉴别的方法是什么?常用的浸出毒性鉴别方法包括静态浸出法和动态浸出法。

静态浸出法是将固体废物与一定体积的溶剂(通常是水)在一定条件下(如恒温、恒湿)接触一定时间,然后分析浸出液中有害物质的含量。

动态浸出法是将固体废物与一定流速的溶剂接触,模拟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释放情况,从而更贴近实际情况。

另外,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是什么?目前,国内外都有相关的标准规定,如中国的《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美国的《土壤中有机物的浸出法》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浸出毒性鉴别的实验条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对于规范浸出毒性鉴别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浸出毒性鉴别的意义是什么?浸出毒性鉴别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危险废物中有害物质的释放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管理措施。

同时,浸出毒性鉴别也是评估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是危险废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浸出实验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

因此,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概述1.1危险废物鉴别的重要性1.2相关标准和法规二、浸出毒性鉴别的定义和意义2.1浸出毒性的概念2.2浸出毒性的意义三、浸出毒性的测试方法3.1 TCLP测试法3.2国内外使用的其他相关测试方法四、浸出毒性鉴别的步骤和要点4.1样品的准备4.2浸出液的准备4.3浸出条件的设定4.4浸出毒性的检测和评估五、浸出毒性鉴别过程中的注意事项5.1样品完整性的保证5.2浸出条件的控制5.3浸出毒性测试的仪器设备5.4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六、浸出毒性鉴别的市场应用和前景展望6.1在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应用6.2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发展趋势6.3浸出毒性鉴别的前景和发展空间七、结语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概述1.1危险废物鉴别的重要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是指对废物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鉴定和判别。

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鉴别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和处置废物,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同时,也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利用。

因此,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1.2相关标准和法规在国际上,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通常依据《联合国危险废物列表》和相关的国际标准。

在中国,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依据《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二、浸出毒性鉴别的定义和意义2.1浸出毒性的概念浸出毒性是指当废物处于特定条件下(如酸碱溶液中)时,废物中有害物质会从固体状态释放至溶液中,形成具有毒性的浸出液。

2.2浸出毒性的意义浸出毒性的鉴别可以帮助确定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方式,以及有效的对废物进行分类和管理。

同时,浸出毒性的鉴别结果也对废物的再利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浸出毒性的测试方法3.1 TCLP测试法美国环保局(EPA)颁布了“毒性特性浸出程序”(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TCLP)用于测定废物的浸出毒性。

该测试方法通过模拟废物在填埋场中可能遇到的酸性环境,以评估废物中有害物质的释放情况。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标准中存
在问题的讨论和解决方案
问题:
1、《GB5085.3-2007》标准中对浸出毒性鉴别的定义和方法存在模糊性,导致鉴别结果不稳定。

2、《GB5085.3-2007》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浸出毒性鉴定的时间,即浸出时间不确定,鉴定结果也不可靠。

3、《GB5085.3-2007》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浸出毒性鉴定的温度,即浸出温度不确定,鉴定结果也不可靠。

解决方案:
1、重新定义浸出毒性鉴别的定义和方法,确保鉴别结果的稳
定性。

2、在《GB5085.3-2007》标准中明确规定浸出毒性鉴定的时间,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3、在《GB5085.3-2007》标准中明确规定浸出毒性鉴定的温度,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

5085.3-2007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一项标准,全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该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适用于任何形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它规定了固体废物、半固态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等不同形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方法和判断依据。

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以下方面的要求:
1.采样和样品制备:规定了采样方法、采样频次、样品制备等要求,以保证
样品的代表性和均匀性。

2.浸出毒性试验方法:规定了采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
法》(GB 5086.1)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
5086.2)两种方法进行浸出毒性试验的方法和步骤。

3.结果判定: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废物的浸出毒性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如果
浸出液中某种污染物的浓度超过了规定的限值,则该废物被判定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4.标准值:列出了不同污染物的标准值,即浸出液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

这些标准值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

总之,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之一,
适用于所有形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是指物质在特定条件下,通过浸出溶剂的作用,从固体、液体或气体中转移到溶剂中的毒性。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是用来判断物质是否具有浸出毒性以及毒性程度的标准,对于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包括浸出毒性的定义、测定方法、评价标准等内容。

浸出毒性的定义是指物质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浸出过程释放出的毒性物质的性质和数量。

测定方法是指通过实验手段来确定物质的浸出毒性,常见的方法包括溶出法、萃取法等。

评价标准是指根据测定结果来对物质的浸出毒性进行评价,通常采用毒性浓度、毒性指数等参数来进行评价。

其次,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还包括了对不同类型物质的具体标准。

例如,对于化学品,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主要包括了对重金属、有机物等的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

对于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主要包括了对重金属、有机物、酸碱度等指标的测定和评价。

对于液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主要包括了对有机物、酸碱度等指标的测定和评价。

另外,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适用性。

例如,在不同的温度、湿度、PH值等条件下,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是保障化学品和固体、液体废物安全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了解和应用,可以有效地评估物质的毒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有所帮助,提高对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是指通过化学方法将样品中的有毒物质溶解出来,以便进行毒性鉴别和分析的一种常用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正确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对于保障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浸出毒性鉴别的基本原理、实验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浸出毒性鉴别的基本原理是利用适当的溶剂将样品中的有毒物质溶解出来,然后通过适当的检测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鉴别。

在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时,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溶剂,通常情况下,酸性溶剂适用于浸出金属离子,而碱性溶剂适用于浸出非金属离子。

在选择溶剂时,需要考虑到其溶解度、稳定性和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

其次,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的步骤包括样品的制备、溶剂的选择、浸出过程、溶液的处理和分析等环节。

在样品制备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避免因为样品制备不当而导致实验结果的误差。

在浸出过程中,需要控制好浸出时间和温度,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有毒物质的损失或溶剂的挥发。

在溶液处理和分析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实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在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实验中常见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例如,实验操作过程中需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有毒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实验设备和仪器需要经过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处理,避免实验结果受到外界污染;实验废液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是保障实验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需要基于科学的原理和严格的实验操作,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实验结果的误差。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有所帮助,提高实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含有有毒、腐蚀、易燃、爆炸和其他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由于它们有潜在的危害,因此我们必须对其进行鉴别,以便选择准确的处理措施。

浸出毒性鉴别法(EP)是其中一种鉴别危险废物的方法,它是根据废弃物挥发成分在苯基乙烷有效浓度范围内发生毒性反应来鉴别异常有毒物质。

EP鉴别法是一种自动测定,它结合了APHAStandard1400-ER滤池核查测试和美国环境保护署等级测试。

EP鉴别法通过对废物样品核查测试和APHAStandard1400-ERF容器测试,以及毒性负荷评估来识别有毒物质。

核查测试的目的是通过分析废水渗出液的有机物来获得可挥发的相对有毒量(RVP)。

在容器测试中,把一小部分废弃物样品置于容器中,用挥发性毒气测定其有毒量。

最后,应使用毒性负荷评估来识别有毒物质。

浸出毒性鉴别法可以用来筛查有毒废弃物,并帮助决定该废弃物的处理方式。

在进行EP鉴别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核查测试采用梯
度抽样法,在用专用容器进行容器测试时,样品应尽量小,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在进行毒性负荷评估时,应考虑物种、有毒物质的水处理工艺及终点接受站的毒性状况。

总之,浸出毒性鉴别法是一种有效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过核查测试、容器测试以及毒性负荷评估来识别有毒物质。

使用该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鉴别危险废物,从而更有效地处理废物,降低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实验四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指导

危险废物鉴别——浸出毒性鉴别实验一、实验目的1 加深对危险废物浸出毒性基本概念的理解2 了解测定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方法二、实验原理汞、砷、铅、镉、铬和铜等有害物质及其化合物遇水通过浸沥作用,从危险废物中迁移转化到水溶液中。

延长接触时间,采用水平振荡器等强化可溶性物质的浸出,测定强化条件下浸出的有害物质浓度可以表征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

三、实验步骤1、称取危险废物(单数组的危废物为飞灰,双数组的危废物为污泥)10.0g(干基)试样(无法采用干基质量的样本则先测定水分加以换算),放入250mL带塞广口聚乙烯瓶中,每组做2个重复;同时做空白试验(不加样品),每组做2个重复。

2、各组按表1的浸提方法配制浸提液,测定并记录浸提液的pH。

(1、2、3组采用硫酸硝酸法;4、5、6组采用醋酸缓冲溶液法)3、取100mL浸提液加入到步骤1的聚乙烯瓶中,使得固液比为1:10。

4、盖紧瓶塞后固定于水平振荡机上,于室温下以150r/min的转速振荡约4 h。

5、取出样品,7000rpm,离心10min,再用定量中速滤纸过滤,收集全部滤液即浸出液,供分析用(各组应将溶液稀释50倍备用,原液也保留,同时送到707房上机测定)。

7、用原子吸收火焰分光光度法(AAS)测定浸出液的Cu、Zn、Cd、Cr、Ni、Pb和浓度。

8、记录分析结果并分析整理。

四、实验数据表2 浸出液测定结果(单位:mg/L)五、实验结果与讨论1、评述本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

2、分析哪些因素会影响危险废物的浸出浓度。

六、考核要求:实验结束一周内每人提交完整实验报告一份,由学委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好统一收齐后交资环716房陈老师处。

附录:表4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HJ/T299-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在危险废物管理中,鉴别危险废物的毒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而浸出毒性鉴别是鉴别危险废物毒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进行介绍。

首先,浸出毒性鉴别是通过模拟危险废物在实际处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受到大气和水的影响,释放出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

这种鉴别方法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毒性物质释放情况,对危险废物的实际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其次,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包括美国环保署(EPA)的TCLP (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欧盟的EN 12457和EN 12457-2等。

这些标准都是通过模拟危险废物在特定条件下与水接触,评估其释放出的有毒物质浓度,从而判断危险废物的毒性程度。

另外,浸出毒性鉴别的方法也是多样的。

常见的方法包括静态浸出法、动态浸出法和生物可利用性浸出法等。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鉴别。

总的来说,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是评估危险废物毒性的重要手段,通过模拟危险废物在实际处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评估其释放出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标准的制定和方法的选择都对鉴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别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toxicity GB 5085.3—2007 代替GB 5085.3—1996(发布稿)2007-04-25 发布 2007-10-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在原标准14个鉴别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37个鉴别项目。

新增项目主要是有机类毒性物质。

——修改了毒性物质的浸出方法。

——修改了部分鉴别项目的分析方法。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3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一、背景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置以及废物的其他管理活动而产生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要正确识别危险废物中的浸出毒性,需要依据一定的鉴别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鉴别。

本文将重点介绍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以及相关的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

二、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1.中国国家标准《现行标准规定化学品浸提液毒性的生物测定》中规定了浸出毒性的鉴别标准,在固体废物和废水中的浸出毒性测试中,采用两种实验方法进行鉴别:胚胎胆固醇浸提法和生物复杂性浸提法。

2.胚胎胆固醇浸提法是一种常用的浸出毒性鉴别方法,通过将固体废物或废水样品与胚胎胆固醇接触一定时间后,观察胆固醇是否发生变化从而判断样品中的毒性成分。

3.生物复杂性浸提法是另一种鉴别方法,它通过将废物样品浸提后,利用复杂的生物体系(如水蚤、藻类等)进行毒性鉴别实验,测定生物体受到的毒害程度,从而判断样品中的毒性程度。

4.鉴别标准主要包括对浸出液中的毒性物质种类和浓度进行限定,如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盐等物质的浓度限值。

三、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1.实验材料及仪器:胚胎胆固醇、水蚤、藻类等生物试剂;试管、玻璃器皿、实验室常用设备。

2.操作步骤:(1)样品采集:首先要对危险废物进行采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根据所采样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并注意防止外界污染。

(2)样品处理:对固体废物样品进行制粉处理;对废水样品进行适当的预处理工作,如去除悬浮物、沉淀物等。

(3)溶液制备:按照实验方法要求,制备浸提胆固醇或生物复杂性浸提所需的试剂溶液。

(4)浸提实验:将样品与胆固醇或生物试剂接触一定时间,观察其变化情况。

(5)毒性鉴别实验:根据浸出液中生物体受到的毒性程度来判断样品的毒性成分。

四、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注意事项1.安全操作:对于可能含有毒性成分的废物样品,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和吸入样品中的有害物质。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浸出毒性鉴别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之一,也是危险废物识别的重要环节。

它利用特定环境条件,检测废物产品中挥发性运动物质,测定它们在水中溶解后的毒性。

根据测试结果,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根据浸出毒性结果的类型及范围,我们可以对相应的危险废物做出判断,并对其管理和处理方式提出有效的建议。

首先,在进行浸出毒性测试之前必须准备好仪器,如pH计、电导率仪、取样器、样品瓶等。

实验中分别以母源液及其它废物(如质料)和一定量的样品构成六种成分。

将要鉴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六种不同组合添加在浸出液中,根据相应的环境技术规范将该废物添加在重点监测的水溶液中,并注意操作要求。

接着,在浸出毒性鉴别时,将要鉴别的浸出毒性样品加入封闭的容器中,采用有关水深度和摇动速度,并根据标准设定相应时间,将样品浸泡在定义的毒性液体中,以保证所测浸出毒性样品在室温下受到一定时间的暴露观察及收集水溶性有机物和无机物,以及确定痕量信息。

最后,在一定时限内收集实验数据,利用某些统计学方法进行可靠的数据建模,并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以上就是浸出毒性鉴别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应用。

它利用特定的方法对废物样品的浸出毒性进行检测,提供可靠的浸出毒性分析数据,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提供有效的建议,因而得到广泛应用。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的鉴别和分类是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

其中,浸出毒性鉴别作为危险废物鉴别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和方法,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定义。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是指危险废物在特定条件下通过浸出实验释放出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程度。

通过浸出毒性鉴别,可以评估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程度,为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提供依据。

二、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验方法》(GB5086.6-1997),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浸出液pH值,浸出液pH值的测定可以反映废物中酸性或碱性物质的含量,是评价废物的一项重要指标。

2. 浸出液中重金属离子的浓度,重金属离子是危险废物中常见的有毒物质,其浓度超标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3. 浸出液中有机物的浓度,有机物是危险废物中的另一类有害物质,其浓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废物的毒性程度。

4. 浸出液中氰化物、硫化物等特定物质的浓度,氰化物、硫化物等物质具有较强的毒性,其浓度的测定是危险废物鉴别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方法。

1. 实验条件的确定,在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实验时,需要确定实验条件,包括浸出液的配制、浸出时间、温度等条件。

2. 浸出液的制备,根据相关标准,制备符合要求的浸出液,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样品的处理,将待测样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包括粉碎、筛分等操作,以保证实验的可靠性。

4. 浸出实验的进行,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浸出实验,得到浸出液样品后,进行相关物质浓度的测定。

5. 数据处理和分析,对实验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样品的浸出毒性鉴别结果。

四、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的意义。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式的选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李工--136--0304-4558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

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 鉴别标准按照HJ/T 299 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表1 中所列的浓度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附录A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附录B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附录C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附录D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附录E 固体废物砷、锑、铋、硒的测定原子荧光法附录F 固体废物氟离子、溴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氰酸根、溴离子、硝酸根、磷酸根、硫酸根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附录G 固体废物氰根离子和硫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附录H 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录I 固体废物有机磷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录10 固体废物硝基芳烃和硝基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K 固体废物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L 固体废物非挥发性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热喷雾/质谱或紫外法附录M 固体废物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AHs 和PCBs)的测定热提取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N 固体废物多氯联苯的测定(PCBs ) 气相色谱法附录O 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P 固体废物芳香族及含卤挥发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录Q 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平衡顶空法附录R 固体废物含氯烃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录S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分析的样品前处理微波辅助酸消解法附录T 固体废物六价铬分析的样品前处理碱消解法附录U 固体废物有机物分析的样品前处理分液漏斗液-液萃取法附录V 固体废物有机物分析的样品前处理索氏提取法附录W 固体废物有机物分析的样品前处理Florisil(硅酸镁载体)柱净化法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能过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及鉴别工作【具体检测样品】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其他废物。

土壤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

土壤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

土壤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1.1.1.浸出毒性鉴别原则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按照HJ/T299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超过GB5085.3-2007标准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1.1.2.浸出毒性初筛1.1.2.1.浸出毒性初筛步骤第一步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表1中所列的50个项目,结合鉴别区域内涉及生产工艺及可能生产活动分析(特征污染物)(见表3-3),通过逐项筛选初步确定各鉴别区域可能鉴别项目;第二步在第一步初步确定可能鉴别项目基础上,再结合风险评估报告,逐项排除风险评估报告采集样品中未检出因子,进而得出各鉴别区域可能的鉴别项目;第三步在第二步得出可能鉴别项目基础上,针对浸出毒性鉴别项目,结合风险评估报告检测结果,逐项排除风险评估报告中有检出因子但最大浸出时未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限值的项目,确定各鉴别区域可能的鉴别项目,并按区域确定预实验样品危险特性鉴别项目;第四步进行预实验,根据预实验结果筛选确定浸出毒性鉴别项目。

1.1.2.2.浸出毒性初筛过程一、依据工艺及生产活动分析筛选AA厂为以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特种装备、光学光电、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其涉及的生产工艺有电镀、机械加工、涂装、特种产品制造以及辅助热力供应、动力供应等生产活动,无染料、农药、医药中间体、炸药、防污涂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和合成树脂等生产活动。

另外,经核实明确了项目场地内不涉及装填药过程,只在场地东南侧靠近垃圾填埋场附近建有弹头机加车间。

通过AA厂地块内各鉴别区域涉及生产工艺及可能生产活动分析(特征污染物)(见表3-3),排除《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1中50项不涉及的项目,初步筛选出各鉴别区域浸出毒性鉴别项目见表6-1,筛选过程及依据见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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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Identificationstandardforhazardouswastes——Identificationforextractionprocednreinxicity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

同时代替
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
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1
1.1
1.2适用范围
2术语
2.1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浸出毒性
本标准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3引用标准
GB/T15555.1~15555.1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4浸出毒性鉴别值
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表1所列的浓度值,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表1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暂时参照水质测定的国家标准,待有关固体废物的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执行相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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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参考《矿石及有色金属分析手册》,第146页,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分析室编,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

待有关固体废的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执行相应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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