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跨境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起草目的:本协议旨在建立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加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提升区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
一、协议范围与目标1.1 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所有商品和服务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领域。
1.2 目标本协议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开放、透明、非歧视性的自由贸易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加强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推动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二、贸易自由化2.1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中日韩三国将逐步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各国将采取措施,减少非关税壁垒对贸易的限制,并积极推动关税的逐步降低,最终实现零关税目标。
2.2 贸易便利化三国将加强海关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
各国将简化贸易手续和程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促进贸易畅通。
2.3 服务贸易自由化三国将开放和促进服务贸易,包括金融、通信、运输、建筑、旅游等领域。
各国将逐步降低服务贸易壁垒,提供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三、投资便利化3.1 投资保护三国将加强投资保护,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各国将建立健全的投资保护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投资环境,保障知识产权等。
3.2 投资促进三国将加强投资促进合作,鼓励和支持跨国投资。
各国将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中来。
四、知识产权保护4.1 知识产权保护三国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权益。
各国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的合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4.2 知识产权合作三国将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专利审查合作、技术转让等领域。
各国将共享知识产权资源,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五、电子商务合作5.1 电子商务发展三国将加强电子商务合作,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引言中日韩三国为了促进经济合作与贸易发展,加强区域间的互联互通,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本协议旨在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实现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促进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提升经济合作水平,促进区域内可持续发展。
2. 原则:本协议遵循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尊重各国的主权和国内法,充分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利益差异,推动互补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三、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1. 关税取消:中日韩三国将逐步取消关税,实现零关税贸易。
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关税取消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
2. 非关税壁垒:中日韩三国将积极消除非关税壁垒,包括但不限于贸易限制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技术壁垒等。
各国应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除。
四、贸易便利化与贸易促进1. 贸易便利化:中日韩三国将加强海关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海关信息共享等。
2. 贸易促进:中日韩三国将积极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展览、商务考察、经贸合作洽谈等,促进企业间的商业合作与交流。
五、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1. 投资自由化:中日韩三国将逐步放宽对投资的限制,实现投资自由化。
各国应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保护投资,为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稳定的投资环境。
2. 投资便利化:中日韩三国将加强投资便利化措施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提供投资信息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升投资环境的便利性和可预期性。
六、经济领域合作1. 产业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在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互补优势,实现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各国应加强信息共享与技术交流,促进产业创新与升级。
2. 金融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金融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金融监管合作、金融机构互联互通等,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前言本协议旨在建立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加强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本协议的目标是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推动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和便利化,促进经济发展和互利共赢。
2. 原则:本协议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互利、互惠、透明、非歧视等。
三、市场准入与贸易自由化1. 关税减让:中日韩三国将逐步降低关税,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品、农产品、服务等领域,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2. 非关税壁垒:中日韩三国将努力消除非关税壁垒,包括但不限于贸易限制、技术壁垒、贸易救济等,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3. 贸易便利化:中日韩三国将简化贸易程序,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4. 服务贸易:中日韩三国将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教育、旅游等领域。
四、投资便利化与合作1. 投资自由化:中日韩三国将互相开放投资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鼓励和保护投资。
2. 投资保护:中日韩三国将建立投资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
3. 技术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技术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领域,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4. 产业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产业合作,推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和优化,提高产业竞争力。
五、经济合作与发展1. 区域经济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动经济一体化,促进共同繁荣。
2. 人文交流:中日韩三国将加强人文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3. 环境保护:中日韩三国将加强环境保护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
六、机制与监督1. 机制建立:中日韩三国将建立协调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高级别会议、工作组等,推动协议的实施和落实。
2. 监督与评估:中日韩三国将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协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措施。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有望达成汪毅1、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展的历史变革历史沿革。
早在2002年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峰会就首次提出了中日韩FTA这一设想,在之后的约7年时间里,中日韩三国研究机构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分析研究,并初步得出积极结论。
2011年9月,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在韩国首尔挂牌成立,成为三国之间第一个相关的官方办事处。
2012年11月20日,中日韩FTA谈判启动,至今三方已经开展了16轮谈判。
按照最初的构想,通过FAT建设,三国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将被取消,商品等物资流动更加顺畅,区内厂商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表1:中日韩自贸区FTA16轮谈判近期会晤。
2019年11月27日—29日,第16轮中日韩FTA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三方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重要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方一致认为,应按照三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加快谈判进程,积极打造成为全面、高质量、互惠且具有自身价值的自贸协定。
第12次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2019年12月22日在北京举行,中日韩一致同意为早日谈妥东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而开展合作。
在公布的联合声明中,除了为2020年谈妥并签署RCEP进行协作外,还确认“将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
2019年12月24日,第七届中日韩工商峰会在中国成都举办,中日韩领导人表态支持自由贸易并加速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中日韩三国企业家共同呼吁,期待三国政府早日签署RCEP协议、推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共同维护自由贸易。
我国在谈判中强调希望加快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深化创新研发合作,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和成果共享。
2、中日韩关系近两年不断升温此次疫情日本、韩国方面对我国实施多项援助。
表2:日本公司部分援助清单(该数据不完全统计)表3:日本政府部分援助清单(该数据不完全统计)1月28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向中国致函,肯定了中方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表示希望疫情早日得到控制,韩国愿向中方提供所需支援与协助。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发展,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活动。
三、原则与目标1. 自由贸易原则:各方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消除贸易壁垒,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
2. 公平竞争原则:各方应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3. 互利互惠原则:各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贸易和投资的互利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4. 可持续发展目标:各方应注重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1. 关税减让:各方将逐步降低和取消商品贸易关税,推动贸易自由化。
2. 贸易便利化:各方应简化贸易程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减少非关税壁垒、简化通关手续等。
3. 贸易救济措施:各方应建立贸易救济机制,以应对不正当贸易行为。
五、服务贸易合作1. 服务市场准入:各方应逐步放宽对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
2. 服务质量与标准:各方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与标准制定,提高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水平。
3. 人员流动:各方应简化人员流动手续,促进人员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投资合作1. 投资自由化:各方应建立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鼓励和促进投资合作。
2. 投资便利化:各方应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鼓励跨国投资。
3. 投资保护:各方应建立稳定、透明的投资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知识产权保护1. 知识产权合作:各方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水平。
2. 信息共享与交流:各方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与交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八、争端解决1. 协商解决: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和分歧。
共建创新中心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
1.1双方共同建立一个创新中心的目的是推动__________领域的研究与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双方在__________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合作内容
2.1甲方负责提供创新中心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办公空间、科研设备等。
2.2乙方负责提供创新中心所需的创新项目、技术研发团队以及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资金、技术专利、创新团队等。
2.3双方共同开展__________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孵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合作期限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
3.2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合作费用
4.1甲方应承担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设备采购、人员薪酬等。
4.2乙方应承担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创新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资金、技术转让、人才培养等。
共建创新中心合作协议
共建创新中心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引言本协议旨在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自由化,推动中日韩三国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本协议的签署将为三国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机遇,加强贸易往来,促进投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推动贸易便利化和贸易壁垒的降低。
二、背景中日韩三国是亚洲地区的重要经济体,拥有庞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
三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对于地区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深化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三国政府决定启动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并达成以下协议。
三、目标与原则1. 目标:(1) 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消除贸易壁垒,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 扩大投资合作,增加投资流动,提高投资环境;(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4) 推动三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2. 原则:(1) 平等互利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享有平等待遇,互利互惠,共同分享自由贸易的红利;(2) 透明度原则:谈判和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各方之间信息共享,确保合作的公平公正;(3) 区域一体化原则:推动中日韩自贸区与其他地区的自贸区建设相衔接,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4) 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推动可持续发展。
四、贸易自由化与贸易便利化1.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降低:(1) 逐步降低和消除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关税,提升商品贸易自由化水平;(2) 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贸易限制措施、技术壁垒、标准和认证要求等。
2. 贸易便利化:(1) 简化和加快跨境贸易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 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在线贸易和数字经济的繁荣。
五、投资合作1. 投资自由化:(1) 提供投资自由化的政策环境,鼓励中日韩三国企业在自贸区内进行投资;(2)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稳定和可预见的投资环境。
2. 投资促进:(1) 加强投资促进合作,提供投资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投资项目的对接和合作;(2) 推动投资便利化,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提高投资效率。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目的和背景本协议旨在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自由化,推动区域内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中日韩三国作为东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具有巨大的合作潜力和互补性。
通过建立自贸区,将进一步加强三国间的贸易联系,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经济共赢。
二、范围和原则1. 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中日韩三国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
2. 原则:(1)平等互利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相互尊重各自的发展利益。
(2)非歧视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壁垒等。
(3)透明度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应具有透明度,及时向其他成员国通报相关信息。
(4)协商一致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的重大政策和规则变动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三、贸易自由化与关税减让1. 关税减让:(1)三国将逐步降低和取消自贸区内的关税,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2)关税减让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将通过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详细列明。
2. 非关税壁垒:(1)三国将致力于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壁垒、标准壁垒、质量检验等。
(2)三国将加强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
四、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1. 投资促进:(1)三国将鼓励和保护自贸区内的投资,提供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待遇。
(2)三国将建立投资促进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和保护。
2. 投资自由化:(1)三国将逐步放宽和取消自贸区内的投资限制,提高投资自由化水平。
(2)三国将加强投资合作,推动投资便利化,提高投资环境。
五、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1. 知识产权保护:(1)三国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三国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
2. 知识产权合作:(1)三国将加强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转移与应用。
中日韩打造的合作模式内容
中日韩打造的合作模式内容
中日韩三国合作是亚洲地区的重要伙伴关系之一,三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有着密切的合作。
以下是中日韩打造的合作模式内容:
1.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CJK)自由贸易协定是三国首次签署
的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1月正式生效。
该协定旨在消除海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扩大贸易和投资,促进经济一体化和互惠合作。
2.三方合作机制:中日韩合作的主要机制包括首脑会议、外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科技部长会议、文化部长会议等,这些机制为三国开展各领域合作提供了平台和机会。
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倡议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得到了中日韩三国的积极响应,三国均成为该银行的创始成员国。
AIIB旨在为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
区域内的经济联系。
4.文化交流: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交流方面也有着广泛的合作,包括艺术、音乐、电影、体育等领域。
三国还设立了“中日韩文化之都”、“东亚文化城市”等项目,推动三国文化交流与合作。
5.科技创新合作:中日韩三国在科技创新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合作,包括共同研发、技术转移、人才交流等。
三国还成立了“中日韩三国科技合作中心”,为三国的科学家和企业提供服务和支持。
总之,中日韩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模式从经济到文化、从政治到科技创新都非常广泛深入,为三国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引言本协议旨在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日本国(以下简称“日本”)和大韩民国(以下简称“韩国”)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合作,推动三国间的经济一体化,实现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a. 建立中日韩自贸区,促进三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
b. 扩大贸易规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壁垒。
c. 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d. 加强合作,推动创新和技术交流,促进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 原则:a. 平等互利原则:三国在自贸区内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b. 透明度原则: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应具有透明度,各方应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c. 互补性原则:三国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互补,共同提升竞争力。
d. 非歧视原则:协议的实施不得对其他非成员国造成歧视。
e. 优先原则:三国应优先考虑自贸区内的贸易和投资合作。
三、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1.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a. 三国将逐步取消或降低在自贸区内的商品关税,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b. 三国将努力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进口许可证、配额和技术壁垒。
2. 贸易便利化a. 三国将简化和加快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b. 三国将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c. 三国将加强海关合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跨国走私活动。
3. 投资自由化a. 三国将争取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
b. 三国将鼓励和促进投资合作,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c. 三国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商业机密。
四、贸易和投资促进措施1. 贸易促进措施a. 三国将加强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市场推广和贸易展览活动。
b. 三国将加强贸易信息共享,提供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和法规信息。
2. 投资促进措施a. 三国将加强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共同吸引外国投资和推动投资合作。
中韩合作合同模板
中韩合作合同模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中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韩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乙双方为开拓市场,加强友好交流,提高合作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本合作协议的订立,是相互协商、平等自愿的结果。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与乙方在友好、互利、合作的基础上,就下列事项合作:(一)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作方式本合作项目方式为独家合作。
乙方只能与甲方合作,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合作。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条件1. 甲方应按时完成并交付合作项目,确保质量和进度。
2. 乙方应按时支付合作款项,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3. 甲、乙双方应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第三方。
4. 对于违约方,应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保密条款1. 本合作项目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双方应保守秘密,不得外泄。
2. 如因一方泄露商业机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作终止后,双方应归还对方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合作款项1. 乙方应在合作进行中按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支付合作款项。
2. 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按时完成合作项目。
3. 对于合作款项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一方多次违约或恶意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作期限届满终止。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协议名称:中日韩自贸区协议一、前言本协议旨在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发展,推动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实现互利共赢。
本协议的签署将为中日韩三国的企业提供更多机遇和便利,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众福祉。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中日韩自贸区协议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开放、包容、公正、透明的自贸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加强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合作。
2. 原则本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将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互惠:三国在贸易和投资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 透明公正:协议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将公开透明,并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 互利共赢:协议将促进三国经济的互利共赢,实现共同繁荣。
- 可持续发展:协议将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经济合作。
三、贸易自由化1. 关税减让中日韩三国将逐步降低和消除商品贸易领域的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具体关税减让的时间表和方式将在协议生效后另行商定。
2. 贸易便利化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三国将采取以下措施:- 简化和加快海关手续,提高贸易通关效率。
- 加强贸易便利化的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和跨境贸易的发展。
- 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和运输效率。
四、投资便利化1. 投资保护中日韩三国将建立和完善投资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待遇。
2. 投资促进为促进投资合作,三国将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便利条件,吸引更多的投资。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 推动投资便利化的改革和创新,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五、经济合作1. 产能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在产能领域的合作,促进产能的互补和优化配置,实现共同发展。
2. 金融合作为促进金融合作,三国将加强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稳定发展。
3. 科技创新合作中日韩三国将加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六、争端解决1. 争端解决机制本协议将建立一个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协议实施过程中的争端。
RCEP框架下,中日韩迎来新机遇
计称,RCEP成员国GDP总量占全球的30.5%,远超北美自贸协定(28%)、欧盟(17.9%)、非洲大陆自贸区(2.9%)和南方共同市场(2.4%),预计RCEP将以其经济规模和贸易活力缔造“全球新的贸易重心”。
RCEP也是首个将中国、日本、韩国一并囊括进来的贸易协定。
记者梳理发现,尽管RCEP名义上由东盟倡导成立,但东盟十国此前与其他5个成员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签有“10+1”自贸协定。
因此有观点认为,RCEP的增量贡献主要在于这五国相互之间。
实际上,五国之间也有已经生效的贸易协定,除了中日和日韩。
例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属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国分别在2008年与新西兰、2015年与韩国和澳大利亚建立贸易伙伴关系。
反观中日、日韩,RCEP签署前,均无签署任一自贸协定,双边贸易只是按照世贸组织的关税标准进行。
究其原因,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2019年4月18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称,中日经贸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直击直击直击47场。
在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问题上,考虑到不同国情,RCEP没有“一刀切”,而是允许开放水平较低国家保留一部分权利或采取长期逐渐开放的方式。
来自另一方面的担忧是,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随着RCEP签署一并落地后,中日韩共同抢占东盟市场,同质化竞争不可避免。
韩国贸易协会发表的《中韩建交30周年贸易结构变化和启示》中分析称,两国贸易结构正在由分工化的互补结构转变为相互竞争结构,尤其2018年中美发生贸易争端时起,韩中对东盟的出口相似度由2011年的0.369提升至今年的0.427。
“中日之间的产品互补率高,但日韩之间竞争率要高于互补率。
”李天国表示,中日韩在纤维制品、电子设备、金属制品、运输、工程建设等部分传统产业上存在竞争性增强的情况。
RCEP生效后不足一个月,商务部在召开《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专题发布会时对相关问题有过表态。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对韩合作再升级中国(济南)—韩国保健医疗合作交流会首次在韩举办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对韩合作再升级中国(济南)—韩国保健医疗合作交流会首次在韩举办Jinan Medical Center Furthers Cooperation with South Korea11月2日,2023中国(济南)—— 韩国保健医疗合作交流会在韩国圆满举行。
这是济南国际医学中心(以下简称“医学中心”)首次在国外举办交流会,掀起了一股医疗健康产业招商热潮,让前来参会的韩方企业、机构代表感受到泉城济南的满满诚意,看到医学中心的广阔发展空间。
会上,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中韩梦想医美中心、中韩口腔医疗技术中心等3个中韩合作项目签约。
这是医学中心对济韩保健医疗领域务实合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医学中心秉承“国际化”发展理念,以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新成效,提高医学中心整体竞争力的生动实践。
文/王庆梅〇中韩合作项目的签约是医学中心提高整体竞争力的生动实践。
The signing of the China-Korea cooperation project manifests the ever-improving overall competitiveness of JMC.首次赴韩,交流会频抛“橄榄枝”本届交流会由医学中心管委会联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韩中经济协会、大邱庆北尖端医疗产业振兴财团协办。
会议由济南市政协秘书长郅良主持,济南市政协主席、医学中心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雷杰致欢迎词,两地相关政府机构、商协会及重点企业、学校等重要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国驻韩大使馆公使方坤、东丘生物制药代表理事赵镕俊、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院长车淳道、大邱庆北尖端医疗产业振兴财团会长梁晋荣分别讲话。
之后,山东(大学)国际妇女儿童医院院长马金龙、韩国梦想整形外科医院代表院长朴良洙、上海艾尔温生命科技有限公司CEO韩雨卿在发言中,表达了合作的设想及前景。
医学中心管委会主任张济作专题推介,详细介绍了园区的规划建设、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并向与会韩宾简述合作方向,再抛“橄榄枝”,希望两地在相互支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坚定目标、共同努力,推动交流合作朝更好、更深、更实方向迈进。
中日韩跨境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合作协议1
中日韩跨境融合XX创新中心(孵化器项目)框架协议书XXXXXXXXXXXX年X月甲方:X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 (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推动XX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创新,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及关联产业聚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XX经济开发区建设中日韩跨境融合XX创新中心(孵化器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一)功能定位以“创造环境、孵化项目、培育企业、发展产业”为宗旨,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韩自由贸易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等契机,按照“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发展模式专注中日韩三国项目跨境产业化运营,大力引进总部经济,重点培育蓝色经济、节能环保、文化相关贸易等高新技术产业。
(二)运营模式1、甲方将位于XXX的XXX大楼部分楼层租赁给乙方,并选择合适地块为项目预留毕业企业落户用地。
2、根据孵化要求,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可在XX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产业园,用于安置孵化毕业企业后续产业化发展。
3、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可与市政府协商提供必要商住用地,乙方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作为入园博士、专家、职工公寓及生活配套区。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一定运营费用,作为项目启动之需。
5、乙方利用北京贝壳菁汇等专业孵化团队,运用其先进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进行整体运营服务,努力把北京孵化成果引入规划的产业园。
6、乙方引入韩国、日本资讯创新融合中心平台,引进韩国、日本文化娱乐产业,在影视文化版权、音乐创作、艺人经纪、新媒体、旅游以及文化相关贸易等领域开展合作。
(三)基金支持为保证入孵企业提供充足资金支持,乙方引入北京贝壳天使基金等创投基金垂直投资于孵化领域企业,与孵化器为一致共同体;同时与众多社会基金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快速性的融资。
二、建设目标(一)总目标中日韩跨境融合(威海)创新中心包括中韩文化融合创新中心、XXX 环保科技国际创新空间、中日韩跨境融合创新加速器三部分,全力打造中国首个中日韩创新项目跨境加速孵化平台,力争3年内为XX市培养1000名创业者,孵化300家以上中日韩创业企业,扶持1家公司上市。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潜在的贸易互利合作全球贸易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中日韩三国也面临着新的贸易压力。
为解决当前的贸易难题,三国之间逐渐加强贸易合作,达成自由贸易协议已成为大势所趋。
作为三国合作的重要努力,具有潜在的贸易互利合作的潜力。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发掘的内涵,分析这一协定的贸易优势和发展趋势。
一、的内涵中国、日本和韩国是东亚地区的主要国家,也是世界上经济发展迅速的国家。
这三个国家的经济总量、贸易量、投资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中日韩三国经济联系紧密,综合实力强大,这一点为协定的签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是三个国家间为促进共同发展、加强互利合作而达成的一个全面协议,涵盖了贸易、投资、服务、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在贸易领域,协定实施后,中日韩三国的贸易往来将更加便利,贸易壁垒将被逐渐削减。
此外,协议还将鼓励三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合作,促进经济互补性和贸易平衡。
同时,三国还将共同开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贸易合作,助力产业升级。
在投资领域,中日韩三国都是世界级的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
协定的签署将促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三国企业在彼此之间的投资提供保障。
在服务领域,中日韩三国都拥有发达的服务行业。
协定的签署将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鼓励三国企业发展自身的服务产业。
在知识产权领域,三国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加强三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
二、的贸易优势的签署将为三国带来不同的贸易优势。
首先,协定将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
三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面临的投资机会也不同。
协定将鼓励三国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提高三国在区域内的经济地位,促进经济的互补性和贸易平衡。
其次,协定将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
中日韩三国是世界上经济体量最大的三个国家之一,签署这一协定将使三国之间的贸易流量大大增加,进一步扩大市场,进一步挖掘区域内的贸易机会和商业机会。
第三,协议将带来更大的竞争力。
中日韩三国的产业结构不同,各自的优势互补。
中韩公司深化合作协议书
中韩公司深化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公司名称)乙方:(韩国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各自国家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为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范围1. 甲乙双方将在(合作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产品销售等方面。
2. 甲乙双方将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或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事项的执行和管理。
二、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投入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2. 甲乙双方将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就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甲乙双方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期限)。
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可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秘密信息已公开或不再具有商业价值为止。
五、知识产权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具体归属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共有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时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韩公司合作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公司):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韩国公司):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业务领域有广泛的合作需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双方同意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1)技术研发:共同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双方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市场拓展: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双方的市场份额。
(3)品牌合作:相互授权使用对方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
(4)人才培养:互派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1.2 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
二、合作期限2.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____年。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2)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拓展,提高乙方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
(3)尊重乙方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乙方技术秘密。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2)协助甲方进行市场拓展,提高甲方在韩国市场的知名度。
(3)尊重甲方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泄露甲方技术秘密。
四、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4.1 双方合作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1)技术研发费用: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中日韩加强科技与创新合作联合声明
中日韩加强科技与创新合作联合声明文章属性•【缔约国】日本,韩国•【条约领域】科学技术•【公布日期】•【条约类别】•【签订地点】正文中日韩加强科技与创新合作联合声明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领导人,于2010年5月29日在韩国济州岛举行的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共同认识到,三国是区域经济和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为解决区域性和全球性问题付出积极努力;一致认为,经济发展需要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支撑,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三国科技和创新合作对于提高三国研发实力、解决三国共同面对的区域性和全球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各方利益;重新确认2009年10月10日发表的《中日韩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所作承诺;决心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精神,协调和支持已有三方合作各机制下的科技和创新合作,支持以三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在三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科技和创新合作:- 继续为联合研究计划和前瞻计划提供经费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进一步扩大投入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将探索建立新的联合基金的可能性,以支持在三国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以三国商定的方式开展联合研究。
- 加强在传染病防控和临床研究等方面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于提高民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
- 加强在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和管理、电子废物处理技术和管理、作物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三国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科技合作,运用科技力量推动可持续发展。
- 深化信息通信领域科技合作,特别是在传感器网络、4G移动通信标准和互联网安全等方面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利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形成和发展。
- 在季风、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方面开展合作研究,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东北亚地区应对灾害的能力。
- 自2010年起定期共同举办青年科研人员研讨会,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在未来三国科技发展和三国科技合作中扮演关键角色,支持三国民间科技团体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三国科普事业的发展。
中日韩旅游合作协议
中日韩旅游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签订日期:__________甲方(中方旅游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日方旅游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韩方旅游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三方希望共同促进中日韩三国之间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并为确保合作过程的顺利进行,三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合作内容1.1 合作项目:旅游合作1.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线路规划、旅游产品推广、文化交流等。
二、合作期限2.1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费用3.1 合作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
3.2 乙方和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合作费用。
四、三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合作条件,并确保合作的合法性。
4.2 乙方和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完成合作,并确保合作的质量。
五、保密与数据保护5.1 三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严格保密。
5.2 各方应遵守相关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____。
七、争议解决7.1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与其他8.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日韩跨境融合XX创新中心
(孵化器项目)
框
架
协
议
书
XXXXXX
XXXXX
X年X月甲方: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推动XX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创新,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及关联产业聚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XX经济开发区建设中日韩跨境融合XX创新中心(孵化器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功能定位
以“创造环境、孵化项目、培育企业、发展产业”为宗旨,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韩自由贸易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等契机,按照“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发展模式专注中日韩三国项目跨境产业化运营,大力引进总部经济,重点培育蓝色经济、节能环保、文化相关贸易等高新技术产业。
(二)运营模式
1、甲方将位于XXX的XXX大楼部分楼层租赁给乙方,并选择合适地块为项目预留毕业企业落户用地。
2、根据孵化要求,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可在XX经济开发区内规划产业园,用于安置孵化毕业企业后续产业化发展。
3、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可与市政府协商提供必要商住用地,乙方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作为入园博士、专家、职工公寓及生活配套区。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一定运营费用,作为项目启动之需。
5、乙方利用北京贝壳菁汇等专业孵化团队,运用其先进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进行整体运营服务,努力把北京孵化成果引入规划的产业园。
6、乙方引入韩国、日本资讯创新融合中心平台,引进韩国、日本文化娱乐产业,在影视文化版权、音乐创作、艺人经纪、新媒体、旅游以及文化相关贸易等领域开展合作。
(三)基金支持
为保证入孵企业提供充足资金支持,乙方引入北京贝壳天使基金等创投基金垂直投资于孵化领域企业,与孵化器为一致共同体;同时与众多社会基金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快速性的融资。
二、建设目标
(一)总目标
中日韩跨境融合(威海)创新中心包括中韩文化融合创新中心、XXX 环保科技国际创新空间、中日韩跨境融合创新加速器三部分,全力打造中国首个中日韩创新项目跨境加速孵化平台,力争3年内为XX市培养1000名创业者,孵化300家以上中日韩创业企业,扶持1家公司上市。
(二)形象进度
1、合同签订第一年有20家以上进驻企业,达到XX市级孵化器标准;同时筹建、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第二年博士后工作站投入使用。
2、合同签订第二年达到XX市级孵化器标准,第二年进驻孵化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家以上。
3、第三年进驻孵化企业不少于20家,同时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4、第四年第一批孵化企业毕业企业达30家以上,同时成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申报院士工作站,至第五年达到毕业标准企业200家以上。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申请办理孵化器和入孵企业符合条件的所有科技荣誉证件申报、资格、资质申报评定、科技奖励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种子基金等所有手续办理。
2、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孵化器中试车间及产业园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畅通,保证项目用地红线以外的水、电、气、通讯等畅通,保证“七通一平”。
3、协助孵化器企业办理项目规划及建设报批、入孵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证照。
4、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协助配合孵化器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5、为孵化毕业企业的后续发展、建设、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服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应遵从《XX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经营孵化器,孵化期内入驻企业必须符合上述办法要求。
2、承诺所有入驻孵化器及毕业进驻产业园的企业必须在XX当地注册成立公司,且在XXX经济开发区税务登记。
3、建立在孵企业技术、信息、管理、资源网络、资金平台,并提供法律、政策、管理、融资、市场推广等培训服务;
4、负责孵化器项目物业管理,保障孵化器正常运营的人员配备及管理,配齐孵化器所需的物业人员、保安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孵化器招商人员等各方面管理人员。
5、负责用地红线内的给排水、电力、通信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须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3年内达不到计划建设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从事孵化企业以外的生产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变动或其他原因需作出变动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的态度对相应条款做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相应的补充协议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将项目及资料转于第三方使用。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威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乙方:XXX
代表:代表:
2016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