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房合同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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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代理词

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代理词

我,[代理人姓名],作为原告[商品房购买者姓名]的代理人,在此就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事宜,向法庭提交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1. 甲方(出卖方)为[开发商名称],乙方(买受方)为[商品房购买者姓名]。

2. 甲方与乙方于[签订合同日期]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约定甲方将位于[具体地址]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总价款为[总价款]。

3.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剩余款项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支付。

4. 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多次协商,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5. 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故提出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理由1. 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反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 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3. 乙方多次与甲方协商,要求甲方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但甲方未予理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请求1. 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

2. 请求法庭判决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

3. 请求法庭判决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结论综上所述,鉴于甲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乙方有权依法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

为此,特向法庭提交本代理词,请求法庭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

此致[法院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理人执业机构名称][代理人执业证号][提交日期]。

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代理词

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代理词

您好!我受原告(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作为甲方的一级代理律师,就本案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事宜,依法向贵院提交如下代理词:一、案件事实1. 甲方与被告(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开发的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一套,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

2.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甲方多次与乙方沟通,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但乙方始终未予理睬。

3.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请求1. 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解除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请求贵院判决乙方赔偿甲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四、代理词结论综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构成严重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为此,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甲方的诉讼请求,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代理词

您好!我方作为原告,因与被告解除购房合同,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在此,我方特委托律师撰写代理词,以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人民币XX万元。

然而,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房屋交付延迟。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事实与理由1. 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

然而,至今被告仍未履行交付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2. 被告未提供合格的房屋。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应保证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质量标准。

然而,被告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居住和使用。

3.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被告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然而,被告至今未支付违约金,构成违约。

4. 原告解除购房合同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原告因被告违约,依法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5. 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符合法律规定。

三、诉讼请求1. 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 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XX万元。

3.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代理词总结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被告违约而无法履行。

原告依法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

为此,我方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此,恳请贵院依法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敬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敬礼!原告代理人:XXXX年XX月XX日。

购房合同无效的代理词

购房合同无效的代理词

我代表原告,就本案中购房合同无效的问题,发表如下代理词:一、案件背景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于201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区的某住宅。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存在虚假情况,且被告并未具备房屋的合法处分权。

因此,原告认为购房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合同。

二、代理词要点1. 被告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存在虚假情况,被告不具备房屋的合法处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被告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存在虚假情况,其并非房屋的合法权利人。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不具备房屋的合法处分权,因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2. 被告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案中,被告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合同应属无效。

3. 购房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购房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的规定,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三、结论综上所述,本案中购房合同因被告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存在虚假情况、被告不具备房屋的合法处分权、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应属无效。

委托他人去撤购房合同

委托他人去撤购房合同

委托他人去撤购房合同【委托书】尊敬的(受托人姓名):我是(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人身份证号)。

因个人原因,我无法亲自前往(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名称)办理撤销与(卖方姓名或名称)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编号)的相关事宜。

现特此委托您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进行如下操作:1. 向(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名称)提交撤销购房合同的书面申请。

2. 协助处理与撤销购房合同相关的所有手续和文件。

3. 代表我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协议。

4. 在需要时,与卖方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或争议。

5. 完成上述事项后,将相关文件和结果反馈给我。

请您在代理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对您的代理行为表示充分信任,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全部办妥之日止。

在此期间,我将不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相同或类似的事务。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感谢您的帮助和支持。

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地址:(委托人地址)受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受托人联系电话)地址:(受托人地址)日期:(签署日期)【注意事项】1. 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亲自签署,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受托人在接受委托前,应仔细阅读委托书内容,确保自己能够履行其中的职责。

3. 双方最好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委托书,以增加其法律效力。

4. 委托书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在处理撤销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一、引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终止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本文档主要介绍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代理词,以便相关方能及时准确地表达解除意愿。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示例尊敬的[对方姓名]:我方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委托人,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沟通协商后,我方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免对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经与我方律师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特以本代理词的形式正式通知贵方,解除我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声明并提出以下解除申请:1. 解除原因根据我们之前的协商沟通,我方发现以下情况:(1)[解除原因1];(2)[解除原因2];(3)[解除原因3]。

在考虑到各种情况后,我方认为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是相对合理和安全的处理方式。

2. 相关法律条款和约定在解除合同之前,请注意以下法律条款和合同约定:(1)[相关法律条款1];(2)[相关法律条款2];(3)[合同约定1]。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合同约定,我们认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

3. 解除请求和合同处理基于以上理由和法律依据,我方请求贵方尽快受理解除申请,并对解除后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

为了确保解除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希望贵方能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1)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其附件;(2)与该合同相关的支付凭证、发票、发过的款项的方案、会计凭证、发过的票据等文件;(3)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三、总结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过程,因此需要慎重对待。

本文档提供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示例,希望能够帮助相关方准确表达解除意愿,并促进解除过程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及时联系我方律师,谢谢!参考资料[法律条款1:《相关法律名称1》](法律条款1链接)[法律条款2:《相关法律名称2》](法律条款2链接)[合同约定1:《相关合同名称1》](合同约定1链接)。

解除购房合同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代理词

鉴于当前情况,我方决定解除与贵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代理协议。

以下是解除协议的具体原因:
1. 市场变化:近期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我方认为继续履行代理协议已不再符合我方利益。

2. 个人原因:由于个人原因,我方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计划,因此决定解除代理协议。

3. 沟通不畅:在与贵方沟通过程中,我方发现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影响了代理协议的履行。

为确保双方权益,以下为解除协议的具体事宜:
1. 解除日期:自本函发出之日起,购房合同代理协议正式解除。

2. 费用结算:双方应于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就代理费用进行结算。

如存在未结算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合同终止:自解除协议之日起,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终止。

4. 保密条款: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

请贵方予以理解并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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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范文首先说明解除房屋的具体情况,其次,说明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解除房屋的原因和违约事项等,最后,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和时间。

热门城市:佳木斯律师于洪区律师北海律师东莞律师辽中县律师防城港律师大理律师康平县律师钦州律师商品房交易、二手房买卖他们交易成功的标志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来说,当合同签订了就标志着他们房屋买卖基本成立,只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买卖就彻底的完成了。

但是当一方不承认此次交易或者认为此次交易不合法时,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怎么写?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接受本案原告xx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经过下午合议庭卓有成效的庭审调查,本案事实已基本清楚。

现我依据案件事实,对本案理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显失公平,应当予以撤销。

(一)、原告客观上受到了经济损失,结果显失公平。

案外人XX与被告双方于2013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建筑面积为178.21平方米的房屋仅以肆拾万元价格出售于被告,造成原告巨大损失。

根据合同签订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经济利益应该大致均衡。

而被告仅以四十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价值至少70余万的房屋,原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

XX房地产现在均价为11629元/平方米,而原被告所订立的合同价格单价仅为2243元/平方米,不足现市场均价的20%,这明显是一个不合理的价格。

退一步来说,即便是在2013年,XX县XX街道Xx路的毛坯房价格也早已超过了5200元/平方米。

2013年7月,XX县人民法院曾依法拍卖XX街XX路XX1号的面积为127.3平方米的房产。

依据XX县人民法院委托浙XX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机构所作出的估价报告,该房的价格为68万元人民币,当时成交价为70万元,成交价格为5499元/平方米。

解除购房合同的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的代理词

我,[代理人姓名],受[委托人姓名]的委托,特此就[购房合同解除]一事,向贵院提交以下代理词,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基本情况1. [委托人与出卖人于[签订日期]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委托人购买出卖人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房屋面积为[房屋面积],总价款为[总价款]。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与出卖人因[具体原因]发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委托人经多次与出卖人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委托我代理其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二、解除购房合同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2. 本案中,出卖人[具体违约行为],已构成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4. 本案中,出卖人[具体违约行为],已构成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三、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律后果1. 出卖人应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2. 出卖人应赔偿委托人因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费用、搬家费用、误工费用等。

3. 出卖人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请求事项1.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委托人与出卖人签订的《购房合同》。

2. 请求贵院判令出卖人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3. 请求贵院判令出卖人赔偿委托人因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

4. 请求贵院判令出卖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结语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解除与出卖人签订的购房合同。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此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恳请贵院在审理本案时,充分考虑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作出判决。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代理原告(买方)在此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卖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将案情陈述如下: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今天日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XX 市的商品房一套,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房价为XX元/平方米,总价为XX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房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经原告催告后,被告仍未交付房屋,且未能提供合法的延期交付理由。

此外,原告在购房过程中发现,被告在销售商品房时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行为,宣传资料中关于小区配套设施、绿化等方面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诉讼请求
1. 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房款;
3. 被告赔偿原告因延迟交房所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证据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 原告支付房款的凭证;
3. 被告的延期交付通知;
4. 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
5. 被告的虚假宣传宣传资料;
6. 其他支持原告主张的证据。

敬请法官充分考虑上述事实与理由,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谢谢!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日期:[代理人签字日期]。

解除购房合同案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案代理词

关于XX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刘某拖欠购房款、刘某反诉XX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购房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本案被告刘某的授权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本案诉讼活动,进行答辩和辩论。

经过法庭举证、调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

现在,根据本案的基本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我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刘某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规定,已经完全履行了规定的付款义务,没有违约根据原、被告《房地产买卖合同》规定,被告应分三部分支付完全部购楼款,即按5%、25%、70%分期分别支付。

其中5%由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支付,70%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由银行支付。

这两项作为被告的无可争议的付款义务,被告已分别于签订合同之日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之日履行完毕,被告提供的收款收据和银行出具的借据能够充分证明被告没有违约。

至于另外25%,虽然合同附表二约定于1999年7月8日前支付,但根据原告口头以及售楼广告的承诺,业已变更为由原告"提供25%的额外免息置业支援",由被告申请"发展商提供的30个月的免息分期贷款"。

被告刘某根据上列协议内容,申请了"发展商提供的30个月的免息分期贷款",那么该25%购楼款则由发展商自己支付,然后被告仅承担按《补充协议》偿还发展商免息贷款的责任。

上列事实有原告的售楼广告、报社文章以及原、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足以证明,事实清楚。

因此,被告刘某在支付该笔购楼款问题上,也没有任何责任。

即使原告没有收到该笔购楼款或没有全部收到,那么责任也在于原告自己没有履行提供贷款的义务,原告构成违约,与被告无关。

再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无住房补贴的借款人必须"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原告明知被告无住房补贴,但亦协助被告于1999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银行福田支行购楼款70%的银行抵押担保贷款,充分说明原告已代被告支付了25%的购楼款,被告才符合向中国银行福田支行抵押贷款的要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篇一:代理词代理意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冯**、周**诉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经过今天的庭审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产权买卖协议书》主要条款具备,当事人、标的、价款、交易时间明确。

该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我国法律,已经双方签字,且被告已将房屋及其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交付给了原告,并且原告从20XX年入住该房屋至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

故,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二、该地产系原告所有原被告之前签订的《房屋产权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同时也向原告实际交付了该房屋;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该房屋长达十几年。

且本案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此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乙方对该房享有私有全产权(使用权处理权)”。

所以该房屋系原告所有。

三、被告应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其出卖人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之一。

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款,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卖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被告应当诚实守信,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5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购房合同解除的代理词

购房合同解除的代理词

您好!我作为原告(甲方)的代理人,受原告委托,依法参加本案诉讼,现就原告与被告(乙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解除事宜,发表如下代理词:一、案件事实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号的房产。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XX万元。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被告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原告交付房屋,延误交房时间达XX个月。

2. 被告提供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存在缩水现象。

3.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原告办理房产证,至今仍未办理。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被告始终不予理睬。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XX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物权。

”三、代理意见1.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原告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2.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购房款XX万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告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原告要求被告办理房产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

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配合原告办理房产证。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解除购房合同案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案代理词

您好!我受原告XXX(以下简称“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与被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解除购房合同一案的法律代理人。

现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代理词:一、案件事实原告于20XX年XX月XX日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XX市的XX小区XX栋XX号房屋一套。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首付款XX万元,并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了剩余房款。

然而,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房屋,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二、被告违约行为1.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XX年XX月XX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但被告实际交付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2.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交付房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但被告交付的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地面不平整等。

3.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

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但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三、原告解除合同的理由1. 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按质交付房屋,已构成根本违约。

2. 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给原告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3.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四、请求事项1. 判令被告与原告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XX万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代理词结论综上所述,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已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为此,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敬请法院依法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合同模板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合同模板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作为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该懂得书写规范的合同协议来保证交易的合作顺利。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

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要求撤销购房合同的代理词

要求撤销购房合同的代理词

您好!我代表原告(以下简称“我方”)就与被告(以下简称“对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事宜,特向您提交撤销购房合同的代理词。

以下为我方观点及理由:一、事实与理由1. 合同签订背景我方与对方于2020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名下位于某市的房产一套。

合同签订后,我方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2. 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在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我方对合同中关于房屋产权、面积、用途等关键信息存在重大误解。

具体如下:(1)房屋产权:合同约定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但实际房屋产权为对方父母所有,对方并未取得房屋产权。

(2)房屋面积: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实际面积为90平方米,存在10平方米的误差。

(3)房屋用途:合同约定房屋用途为住宅,但实际房屋用途为商业,存在误导。

3.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我方认为,本案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以撤销。

4. 撤销合同的必要性(1)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撤销合同可以避免我方在购房过程中遭受损失,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撤销合同有助于消除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造成的不公平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代理请求鉴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方特向贵院提出以下代理请求:1. 判决撤销我方与对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2. 判决对方退还我方已支付的首付款及相应利息。

3. 判决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结语我方坚信,贵院会依法公正审理本案,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在此,我方请求贵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撤销购房合同,还我方一个公道。

敬请贵院依法判决!代理词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购房合同代理词

解除购房合同代理词

尊敬的法院:我,[代理人姓名],作为[被代理人姓名]的合法代理人,特就[被代理人姓名]与[卖方姓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解除事宜,向贵院提交如下代理词:一、代理词的背景[被代理人姓名]于[签订合同日期]与[卖方姓名]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被代理人姓名]购买[卖方姓名]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总价款为[总价款]。

合同签订后,[被代理人姓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按期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解除合同的原因1. [卖方姓名]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姓名]应在[交付房屋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被代理人姓名]。

然而,[卖方姓名]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在[卖方姓名]承诺的延期交付日期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

2. [卖方姓名]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在签订合同时,[卖方姓名]未如实告知[被代理人姓名]房屋存在[具体问题],如房屋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卖方姓名]的行为构成欺诈。

3. [卖方姓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手续。

合同约定,[卖方姓名]应在[办理手续日期]前为[被代理人姓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卖方姓名]未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被代理人姓名]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四、解除合同的具体请求1. 请求贵院判决解除[被代理人姓名]与[卖方姓名]签订的购房合同。

2. 请求贵院判决[卖方姓名]退还[被代理人姓名]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背景介绍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我是原告代理人,代表原告在本案中发表陈述。

本案涉及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项,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案件概述原告作为购房方,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所拥有的位于某小区的房屋。

依照合同约定,原告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日期搬入新居。

然而,在居住一段时间后,原告发现该房屋存在多项严重质量问题,包括漏水、墙体开裂等。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被告无一次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致使原告的利益严重受损。

事实与证据1. 购房合同:原告提供了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证明双方曾签署过该合同;2. 交易款项凭证:原告提供了购房款项支付的相关凭证,证明其已经按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3. 不合格房屋证明:原告委托专业评估师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提供了评估报告,证明房屋确实存在多项质量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此法条,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张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代表原告提出以下主张:1. 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鉴于被告所出售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原告请求解除合同;2. 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项:原告已经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项;3. 要求赔偿损失: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利益受损,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相关的实际损失,包括评估费用、搬迁费用等。

陈述结束尊敬的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条款,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

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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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刘某拖欠购房款、刘某反诉XX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购房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ﻫﻫ审判长、审判员:ﻫ我受本案被告刘某的授权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本案诉讼活动,进行答辩和辩论。

经过法庭举证、调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

现在,根据本案的基本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我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刘某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规定,已经完全履行了规定的付款义务,没有违约根据原、被告《房地产买卖合同》规定,被告应分三部分支付完全部购楼款,即按5%、25%、70%分期分别支付。

其中5%由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支付,70%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由银行支付。

这两项作为被告的无可争议的付款义务,被告已分别于签订合同之日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之日履行完毕,被告提供的收款收据和银行出具的借据能够充分证明被告没有违约。

至于另外25%,虽然合同附表二约定于1999年7月8日前支付,但根据原告口头以及售楼广告的承诺,业已变更为由原告"提供25%的额外免息置业支援",由被告申请"发展商提供的30个月的免息分期贷款"。

被告刘某根据上列协议内容,申请了"发展商提供的30个月的免息分期贷款",那么该25%购楼款则由发展商自己支付,然后被告仅承担按《补充协议》偿还发展商免息贷款的责任。

上列事实有原告的售楼广告、报社文章以及原、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足以证明,事实清楚。

因此,被告刘某在支付该笔购楼款问题上,也没有任何责任。

即使原告没有收到该笔购楼款或没有全部收到,那么责任也在于原告自己没有履行提供贷款的义务,原告构成违约,与被告无关。

ﻫ再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无住房补贴的借款人必须"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原告明知被告无住房补贴,但亦协助被告于1999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银行福田支行购楼款70%的银行抵押担保贷款,充分说明原告已代被告支付了25%的购楼款,被告才符合向中国银行福田支行抵押贷款的要求。

ﻫ据此,被告分三部分分别支付原告购楼款,其中5%签订合同时已经支付,25%由原告"提供30个月免息分期贷款"也已支付,另外70%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已经实际支付,因此被告根本不存在未付购楼款的问题,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购楼款缺乏事实根据,依法应予驳回起诉。

二、原、被告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与双方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无关,属于其他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ﻫ根据以上所述支付购楼款办法,原告以口头和广告承诺以及实际行动已向被告"提供25%的额外免息置业支援"和"30个月的免息分期贷款",但双方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

原告为了保证其"免息分期贷款"能够收回,遂与被告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了被告30个月分期偿还方案。

因此该《补充协议》实质内容是偿还借款法律关系,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并不相干。

原告办理被告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时,也没有提交该《补充协议》。

因此原、被告双方因《补充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应属借款纠纷,在本案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中,与本案无关,应不予受理。

ﻫ据此,人民法院在本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应依法驳回原告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三、被告提出反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权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本案原告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由立案受理。

那么被告同样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提起反诉则是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依法应予支持和保护。

ﻫ被告的反诉也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反诉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反诉被告、有具体的反诉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本案被告之反诉完全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同样必须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人民法院受理被告反诉并合并审理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ﻫ四、被告提出反诉并请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有着完全正当、合法的事实和理由1、原告发布虚假、不实广告和宣传品,诱导和误导被告签订合同,不符合被告真实意思表示ﻫ大家知道,购房者购买房屋,并不仅仅是购买一个简单的居住空间。

除了楼层、朝向、面积、结构设计之外,同时购买的,应当还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小区规划、配套设施、管理服务、楼房外观设计、车位、交通和通讯状况、品牌与口碑等,包括相应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集中绿化率等建筑指标,甚至还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等等因素。

以上这些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最终标的物。

也正因为存在着这些众多的内容,所以才有房地产价格的各不相同的变化。

这其中的许多内容也分别成为各个不同楼盘各不相同的"卖点"。

本案原告开发的XX华居房地产项目,其土地使用权面积仅有5460平方米,两座楼房基底面积2044.18平方米,去掉小区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占用面积,根本不可能再建有近5000平方米的小区花园。

这是基本的常识。

然而原告在明知不可能提供近5000平方米小区花园的情况下,却在其售楼书上用了整整一页的内容,既用文字描述"小区花园,近5000平方米,小区用户专享",又有大幅图示说明。

并且在《深圳特区报》上发布广告文章,称"该楼宇辟有近5000平方米的小区花园,种植茂密的亚热带植物,布置亭台楼榭,诗情画意俯首皆拾,是深圳并不多见的拥有大片绿地的高层住宅物业。

"本案被告购买该楼时看中的恰恰正是该小区花园,原告的这一承诺对被告选择楼盘起了非常大的诱惑作用,正是有此小区花园的吸引力,被告才选择了XX华居,选择了原告的楼盘。

然而,被告入住以后才发觉,原告承诺的所谓小区花园不仅没有建成,而且根本不可能建成。

因此原告的这一承诺对被告选择楼盘构成了极大的误导,选择该楼盘也就不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当中,鉴于购房者的弱势地位和专业水平的欠缺,发展商本应在合同中尽力以精确、专业的数据来约定房屋的建筑标准及要求,并应向消费者提供专业、详尽的解释。

然而,本案原告在合同中并未对有关房屋所在楼盘的一系列建筑指标作出详细规定,却通过售楼书及广告进行不实、夸大宣传,对被告选择楼盘形成重大影响。

结果由于被告所期待的小区花园迟迟不能实现,进而事实上使被告心理上已经形成的有关该楼盘有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集中绿化率等建筑指标都大大缩水,自然不符合被告购楼所要求的目标。

原告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等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三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对此,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原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原告至今没有承担责任的诚意。

ﻫ2、原告众多承诺没有履行或兑现,也违背了被告购楼的真实意思表示,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ﻫ原告在售楼书上承诺"户户方正,实用率88%",而根据实际测算结果,实用率根本未能达到88%,按照实际测算,仅达到65.3%,与原告的承诺和被告的期望值相距甚远。

ﻫ原告在售楼书及广告上承诺"入口大堂:酒店式设计,地面铺花岗石,墙身铺大理石,艺术天花并供应冷气",也未能兑现落实。

原告在售楼书及广告上承诺"独具特色的健康咨询站,以三九集团医药系统为强大后盾,每半年对每位住户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体贴周到。

"实际上至今一次健康检查也没有。

ﻫ原告在售楼书上承诺"XX华居底座架空层,设有完善的休闲设施"、"其他娱乐设施齐全,包括健身中心、乒乓球室、桌球间、棋艺坊等",至今没有按规划完全兑现承诺。

ﻫ原告擅自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屋顶花园变卖,致使被告无法享用屋顶花园,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售楼书上称,"XX华居,东面正邻中心区,可饱览180度、413万平方米的中心区瑰丽夜景,并可遥望深南大道地王大厦一线风光。

高层单位更可远眺深圳湾迷人风姿,享受人生美意。

"原告描述的这些美景,本来所有业主都可以在业主共享的楼顶平台上欣赏得到。

然而,原告为了促销其屋顶复式住宅,竟置大多数业主包括被告的利益于不顾,将楼顶平台出售给了个别业主,使包括被告在内的大多数业主"饱览中心区夜景"、"远眺深圳湾迷人风姿"的希望化为泡影!ﻫ原告在其售楼书中竭力描述"时代中心,风光无限;世纪华庭,雍容尽显",可"享受人生美意","尽享丰富高雅生活,是真正的国际化时代精英之首选","以家为本"。

并在广告宣传中称XX华居--"中心区地带靓丽现楼"、"名企业雕琢名府邸",宣称"XX华居将成为中心区新生代高尚住宅群体一座名楼"!从以上原告的宣传和广告可知,原告深知购房者选择楼房同时也是对生活品位、生活质量的选择,所购楼盘也是一种身份、地位、品位的象征。

然而由于原告并未完全履行或兑现其上列承诺,相应地必然降低被告的生活和居住质量,影响了被告对生活的心理感受,因此也违背了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原告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原告依然没有面对自己的过错,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原告履行合同违约、违法第一,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原告"须于2000年4月28日将本合同规定之验收合格的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

"而事实上原告于2000年9月2日才向办理被告交付手续。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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