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及分红所涉个人及企业所得税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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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及分红所涉个人及企业所得税归纳整理
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2、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及参考书目:一、有关个人所得税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
5、《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印发<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的通知》(所便函[2010]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3号)
7、《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8、《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10、《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
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13、《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二、有关企业所得税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10、《关于加强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8号)
三、参考书目:
1、徐贺,《资本交易税务管理指南及案例分析》,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