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废油脂管理制度
废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废油脂的管理和利用,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依据《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废弃食用油脂及排放物的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厨余废弃物及食用油脂。
第三条废油脂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源头减排,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措施。
第四条废油脂管理工作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全面控制,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环境安全。
第五条废油脂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废弃食用油脂利用率,推广环保科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章废油脂的收集和储存第六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应设专人负责,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倒或直接倾倒到下水道中。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场所必须设置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使用,禁止燃烧或直接排放。
第三章废油脂的处理和利用第九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遵照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私自处置,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应根据环保部门的安全评估,确保利用过程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第十一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再生利用应遵循环保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章废油脂的监管第十二条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油脂的监管工作,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对涉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必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废油脂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有关废油脂的重要资料,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
第五章废油脂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第十五条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要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认识。
第十六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对废油脂管理工作的支持度。
第十七条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技术的宣传,推广环保科技,促进废弃食用油脂的合理利用。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1.3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理、综合利用。
第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2.1 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废弃食用油脂字样,以便于识别。
2.2 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单位应按照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密封、打包,并做好标记,确保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存放。
2.3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使用专业运输工具,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2.4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运输时间、路线、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3.1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符合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
3.2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实现废弃食用油脂的无害化、资源化。
3.3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
3.4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4.1 废弃食用油脂经处理后,可作为生物柴油、饲料、肥料等资源进行利用。
4.2 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
4.3 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过程中应确保产品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4 废弃食用油脂的利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废弃食用油管理制度
废弃食用油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资源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完善监管体系,保障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废弃食用油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食用油脂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能力和利用水平。
二、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运废弃食用油脂。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并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河流等自然水体或者公共垃圾容器。
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承担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收集、运输和处置废弃食用油脂;(二)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污染环境;(三)将废弃食用油脂运输到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并确保其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三、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当采用环保、安全的处理方法,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鼓励将废弃食用油脂用于制备生物柴油、饲料、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前言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的定义及分类定义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的食用油脂,包括废弃的食用油、油脂污水、油脂废物等。
分类废弃食用油脂分为以下两类:1. 可以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2. 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要求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人。
2. 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并在容器上贴上明显标识,区分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和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3. 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应当在专用储存设施中进行,设施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1.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交予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记录与监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记录制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况,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违规行为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检查各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督促整改。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01
针对收集环节问题
若收集环节存在问题,如收集容器不规范、标识不清晰等,应制定相应
改进方案,如统一采购标准容器、加强标识管理等。
02
针对运输环节问题
若运输环节存在问题,如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
分类
包括煎炸废油、泔水油和地沟油 等。
产生原因及危害
产生原因
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炸制食品后的剩油、动物性食品残渣等。
危害
废弃食用油脂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黄曲霉素、苯并芘等,长期食 用可导致癌症等严重疾病。同时,废弃食用油脂被不法分子回收加工后重新流 入餐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 油脂管理制度
汇报人:
2024-01-04
CONTENTS 目录
• 废弃食用油脂概述 • 废弃食用油脂收集与储存 • 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流程 • 监督检查与记录报告 • 培训宣传与应急处理 • 持续改进与优化建议
CHAPTER 01
废弃食用油脂概述
定义与分类
废弃食用油脂定义
指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产 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 各类油水混合物,俗称“地沟油 ”。
收集
设置专门的废弃食用油脂 收集容器,确保容器密封 、标识清晰。
分类
将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垃 圾分开收集,避免混合。
暂存
在指定区域设置暂存设施 ,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在适 宜条件下暂存,防止变质 和污染环境。
深度处理
过滤
沉淀
通过过滤设备去除废弃食用油脂中的 固体杂质和水分。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防止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生产流通市场.
3.本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
倡导通过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4.本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由生产部门进行处理,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
品管部门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本单位处理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其他固体生产生活垃圾相混合;
(二)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字样
(三)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6.本单位处理废弃食用油脂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
(二)将废弃食用油脂出售给餐饮单位或食品加工单位;
(三)将废弃食用油脂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益洲油脂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安全处置。
第四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存放第五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和存放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分类、收集、存放要求。
第六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便于员工识别。
第七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清理,确保收集容器不满载,避免废弃食用油脂溢出。
第八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漏的场所,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品质和安全。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和利用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方法、利用途径和安全要求。
格的过滤、沉淀、烘干等处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对处理后的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合理利用,如可用于生物柴油、有机肥等生产,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废弃食用油脂再次进入食用油脂供应链。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利用记录,如实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利用情况,便于监管部门追溯和检查。
第四章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监管措施和监管频率。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处理、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处置工作规范、安全、高效。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与分类第五条食堂应合理预估食材采购量,避免过量采购导致食物浪费。
在食品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量。
第六条食堂应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存放。
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叶、骨头等,废弃油脂包括烹饪过程中产生的食用油脂。
第七条食堂应设置足够的废弃物容器,容器应有盖子,防止异味散发和污水溢出。
废弃物容器应与食品加工用容器明显区分,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八条食堂应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车辆应具备密闭、防渗、标识等条件,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四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一条食堂应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交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严禁将废弃物交给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个人或单位处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定期对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行核查,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规范的处理和处置。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文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弃食用油脂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及其混合物。
三、废弃食用油脂的分类与标识1.废弃食用油脂应分类收集,分为动物油脂、植物油脂和混合油脂。
2.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并配有盖子,防止异味散发和污染。
四、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1.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2.废弃食用油脂应使用专用容器储存,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
3.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阴凉,防止油脂酸败和变质。
五、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处置1.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采取焚烧、生化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
2.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3.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六、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管1.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处理、处置活动进行监管。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进行监管,防止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
4.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储存场所的设置和管理进行监管。
5.公安机关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经营、非法处置活动进行打击。
七、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未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储存废弃食用油脂的;(2)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的;(3)未按照规定设置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储存场所的。
食用废弃油脂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废弃油脂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对回收废弃油脂进行安全、规范的收集、储存和处理,防范其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专门针对本公司回收食用废弃油脂。
三、职责明确1. 指定特定人员负责食用废弃油脂的全盘管理工作。
2. 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本制度开展工作。
四、收集管理细则1. 采用专门设计的容器进行废弃油脂收集,严禁与其他杂物混放。
2. 定期按照预定计划前往麻辣工厂开展废弃油脂的回收工作。
— 1 —五、储存管理规范1. 设立专用的储存区域,维持环境的清洁与干燥状态。
2. 确保储存容器具备良好的密封性,防止油脂发生泄漏。
3. 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与条件进行废弃油脂的储存。
六、运输管理要求1. 运用专用的运输车辆,保证运输全程中油脂不会发生泄漏。
2. 运输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并具备丰富的经验。
七、处理管理办法1. 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务必确保废弃油脂得到合法、合规的处理。
2. 整个处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环保与卫生方面的要求。
八、记录管理流程1. 构建完善的废弃油脂收集、储存、运输与处理的记录台账。
2. 记录内容应详细包括时间、数量、来源等关键信息。
— 2 —九、培训与教育措施1. 为相关工作人员安排专业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水平。
2.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十、监督与检查机制1. 定期对食用废弃油脂的管理情况展开全面监督检查。
2. 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制度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
— 3 —。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4篇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4篇【第1篇】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为履行好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平安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特地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具体记录销售时光、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久保存。
五、不得任凭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第2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为履行好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平安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特地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具体记录销售时光、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久保存。
五、不得任凭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第3篇】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
为使废弃油脂流入正常的回收收渠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与国家认可的回收企业建立正常的合作协议。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需倒入专用桶。
盛装废弃油脂的专用桶,必需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桶后,由定点人回收,必需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记下。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安全、环保、高效。
第四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理企业的合作,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合法、合规处理。
第二章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第六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便于员工识别和投放。
第七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收集,包括植物油和动物油。
第八条餐饮服务中心在收集废弃食用油脂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尽量新鲜,避免长时间存放,以防变质;(二)废弃食用油脂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收集;(三)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四)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不得露天存放,防止日晒雨淋。
管理制度,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安全储存。
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储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二)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容器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三)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容器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容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与处理第十一条餐饮服务中心应当选择具有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废弃食用油脂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二)拥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设备;(三)具备废弃食用油脂运输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四)拥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1.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第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2.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标明标识,定期清理,保证容器干净、密封。
2.2 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与新鲜食用油脂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3 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延长储存时间,应当采取有效的冷藏措施。
2.4 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或者公共垃圾堆放处。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与处理3.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单位。
3.2 运输过程中,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采取密封、防泄露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3.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与具有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签订处理合同,明确处理方式、处理周期、处理费用等事项。
3.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四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4.1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
4.2 处理单位应当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分级处理,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4.3 处理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用于生产食用油或者其他食品,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排放到环境中。
4.4 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5.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档案,包括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数量、去向、处理情况等记录。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单位应设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点,指定专人负责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和管理。
第六条废弃食用油脂应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容器应标明“废弃油脂专用”字样,并置于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防止污染环境和滋生蚊蝇。
第七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容器干净、卫生。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交运至废弃油脂处理单位。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与处理第九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采用科学、环保的处理方法,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一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详细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数量、处理时间、处理方法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第四章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监管第十二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储存、运输、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单位的监管,对不符合处理资质、处理方法不达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应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鼓励公众对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并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业、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理、利用、处置等单位(以下简称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水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相关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和收集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存放,并按照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及其废弃食用油脂出售、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物利用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第十三条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储存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
第五条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全国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按照分类标准将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存放。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使用专用车辆或者专用容器收集、运输废弃食用油脂;(二)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溢出;(三)将废弃食用油脂运输到经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单位。
第九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台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保存不少于两年。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标准处理废弃食用油脂;(二)对处理后的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三)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台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数量、处理过程、去向等信息,并保存不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不得将处理后的废弃食用油脂用于食品加工、饲料生产等用途。
第十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利用单位应当对利用后的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1.3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安全处置、严格监管。
第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2.1 单位应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2 单位应按照废弃食用油脂的性质和数量,合理选择收集容器,并设置专门的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区域,确保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存放。
2.3 单位应在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废弃食用油脂的危害性和正确处理方法。
2.4 单位应定期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称重、记录,并按照规定的周期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3.1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2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容器应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求,能够有效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渗漏和其他污染。
3.3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过程应采取有效的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3.4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车辆应具有醒目标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第四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4.1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方法应符合国家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2 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专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4.3 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专业单位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定义本规定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脂。
第三条管理原则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理。
第四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方式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方式包括:(一)用于制备生物柴油、生物燃料等资源化产品;(二)进行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无害化处理;(三)依法进行安全填埋。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其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负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责任人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第六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容器、工具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收集,并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数量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
第七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废弃食用油脂不泄露、不污染环境。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标准处理废弃食用油脂;(二)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三)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监管措施(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运输、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管,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利用的查处,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非法渠道。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餐厨垃圾管理第五条食堂应采购新鲜、合格、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严禁使用变质、污染、有害物质超标的食材。
第六条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合理使用食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第七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容器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第八条食堂应按照分类要求,将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主要包括食品废弃物、蔬菜果皮、废弃食用油脂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信息,并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食堂应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餐厨垃圾处理的法律意识,避免随意处理餐厨垃圾或转卖给他人。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脂,严禁使用地沟油、劣质油等不合格的食用油脂。
第十三条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合理使用食用油脂,减少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废弃食用油脂容器,用于收集食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第十五条食堂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投放,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第十六条食堂应定期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或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利用水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农业、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应当设置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设施,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类收集,其中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清洁,防止泄露、溢出。
第十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环保、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车辆,实行封闭运输,防止泄露、溢出。
当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运输档案,记录运输时间、运输量、运输路线、收货单位等信息。
第三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十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当采用资源化、无害化的方式进行,不得随意倾倒、排放、焚烧。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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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2.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4.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6.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