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慕尼黑大学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ät München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德国慕尼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1至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

国外合作机构介绍:

德国慕尼黑大学是欧洲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之一,历史达500年之久。在德国政府启动的旨在推动高水平大学研究的“精英计划”中,慕尼黑大学被认定为是优秀大学并被拨予大笔款项进行研究。到2011年,慕尼黑大学将会另外获得1、8亿欧元以进行神经学、蛋白质研究及高能物理等方面的创新性和跨学科研究。学校下设18个学院,拥有700名教授和3300名教师进行研究并提供内容丰富多样的课程教学。历史上曾经有13位诺贝尔奖得主和17位莱布尼兹奖得主在慕尼黑大学完成其获奖研究,以见慕尼黑大学对于科学研究的格外关注。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慕尼黑大学对我申请人开放全部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规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人;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

三、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德国留学期间免交学费;在德国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其他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慕尼黑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慕尼黑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录取通知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准备

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对外联系时须说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ät München Joint Program),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正式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慕尼黑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有关申请信息请见:-muenchen.de/studium/studium_int/studium_lmu/bewerbung/foerdermoegl/sholarship_pro gram_/phd_info_engl.html 及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简介及申请指南(英文)。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在校方申请表首页上方用红笔大写字母注明申请“CSC MODEL 1”;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人员须在校方申请表首页上方用红笔大写字母注明申请“CSC SANDWICH MODEL”。本项目外方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Thomas M. Zimmer,PhD

c/o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Section

German Consulate General Shanghai

102 A Cross Tower, Fu Zhou Lu 318

Shanghai 200001, China

Tel/fax: *86 21

Mobil: *86

Email: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参与院校申请人请在“申报项目名称”栏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申请人请选择“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栏请选择本项目名称,“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慕尼黑大学德文官方全称(Ludwig Maximilians Universität München)并严格按照校方正式录取函上所注留学期限填写“留学期限”栏。

4.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申请材料

①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德国慕尼黑大学正式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向德国慕尼黑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派出及管理

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烨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yangye@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