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全部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指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能够产生爆炸、燃烧、碎片飞溅等不安全的物品,包含烟花、爆竹、焰火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防备为主”,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掌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本公司订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内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适当授权和掌控。
公司高层应当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将其列为公司经营目标之一、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引导,确保员工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本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订立明确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标准和质量管控规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对进货的原材料子和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和监控,确保原材料子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整改记录和复查制度。
安全问题必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条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保证工作场合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订立明确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火源与燃烧物的安全距离、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维护、防止爆炸物品与火源接触等。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旨在确保安全管理和使用民爆物品,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社会的影响。
下面将从原则、流程、控制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及合法合规。
2. 明确责任原则:各个环节的责任必须明确,相关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义务。
3. 制度规范原则:出入库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流程1. 出库流程(1) 编制出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出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出库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领取人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出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出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出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发放出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出库申请表中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民爆物品,记录出库数量、领取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出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出库台账中,确保物品的流向可追溯。
2. 入库流程(1) 提交入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入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入库物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入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入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入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接收入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接收民爆物品,对物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物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入库台账中,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能、规格等相关信息。
三、控制措施1. 出入库许可制度:对于出入库物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出入库许可证明,确保出入库行为的合法合规。
2. 人员资质要求:对库房管理人员、领取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3. 物品标识:所有出入库物品必须标明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并进行统一编号和标签,方便管理和追溯。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篇: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防止各类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1、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2、公安部认为需要的其它爆炸物品。
三、凡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项目部所属各班组的民用爆破器材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从事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主要负责人,是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的规定,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的安全全面负责。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发现此类情况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及公司保卫处。
二、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质安科长职责: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监督本项目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三、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保管员在发放雷管时,必须将雷管编码进行详细登记,领用人需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资料应当永久留存。
四、爆破员的职责: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安全操作细则;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清退爆破器材库,严禁私自留存,严禁炸材留在工地上过夜。
五、爆破器材安全员职责:严格二十四小时守护值班制度,不得睡岗、脱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公民、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四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
第八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九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要求进行经营。
第十四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明确经营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六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落实购买者的身份验证制度,不得向无购买资格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购买者出售民用爆炸物品。
第十七条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基本要求1.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2.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爆炸物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测与评估。
3. 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的环境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无火源、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因素存在。
4.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四、生产管理1.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2.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确保每一道工序的合格率。
3.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制度,对每一个产品进行溯源,方便追查责任。
4. 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五、销售管理1.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查验购买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手续,确保购买人员具备合法资格。
2.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标识和包装,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用途、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3.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告知购买人员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存放、携带等相关安全规定。
六、运输管理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运输许可,并按照相关运输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2.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工具,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精选5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
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____)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三、火工品的使用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
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模版(2)一、定义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药等民用爆炸物品。
二、管理目标1.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安全、有序的使用和管理;2.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4.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民用领域中用于农业、工业、交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可燃烧和可爆炸物品,包括炸药、火药、烟火、燃烧剂等。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安全,各国普遍建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中国为例,以____字详细介绍中国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框架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最基本的生产安全法律法规。
2014年生效,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责任主体、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等。
它要求制定并完善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的基本消防法律法规。
2019年生效,其中第十一章专门规定了对爆炸物品的预防和处置管理。
根据该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防火、防爆设施的正常使用,提供预案和应急措施,并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应对突发情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该条例,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对生产、质量控制、销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民用爆炸物品准入管理2.1 准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实施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经过准入许可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准入许可的主体是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准入许可的条件包括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生产工艺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到位等。
准入许可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具有一定的安全可控性。
2.2 产品质量检测民用爆炸物品的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其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前言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事性质的爆炸物品,主要用于工业、建筑、渔猎、游乐等领域,并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监管。
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旨在有效控制爆炸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以及使用,依法防范和控制爆炸物品事故,为社会维护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
二、管理措施
(一)生产环节
1、生产单位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持有相应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许可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生产许可、储备许可和转售许可,须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权办理;
3、生产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安全责任人员;
4、生产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灾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状况,披露关于消费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二)流通环节
1、流通企业必须持有民用爆炸物品流通许可证;
2、流通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安全责任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民用爆炸物品是指在民用领域使用的能够产生爆炸效果的物质或装置。
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本制度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2. 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生产、购买、储存、使用和销售爆炸物品。
3. 管理机构3.1 管理机构的组织与职责:由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
3.2 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胜任管理工作。
4. 爆炸物品的分类与控制4.1 爆炸物品的分类:将爆炸物品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根据其危险程度和使用场所的不同进行分类。
4.2 爆炸物品的控制:对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设置不同的控制措施,包括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使用许可等。
5. 爆炸物品的生产管理5.1 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5.2 生产过程监控: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过程监控制度,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5.3 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出的爆炸物品进行质量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4 产品追溯: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查明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去向。
6. 爆炸物品的储存管理6.1 储存场所选择:储存单位必须选择安全合理的场所进行存放,场所必须符合一定的防火和防爆要求。
6.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单位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因素不影响物品的安全性。
6.3 安全设施设置: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爆墙、防爆门等。
6.4 日常巡检:储存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巡检记录。
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第二条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第三条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第四条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第五条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第六条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第七条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第八条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第九条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民爆物品的接收、发放和储存等环节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基本的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的范例:1. 来源管理:- 所有民爆物品必须有明确的来源,禁止接收来路不明的民爆物品。
(完整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
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员工、设备和资产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生产、仓储、销售、配送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环节。
3. 定义•民用爆炸物品:指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可供民用的爆炸物品,包含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雷管等。
•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使用和储存的部门或个人。
•使用人员:指获得相关许可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员工,有权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4. 管理要求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管理负责人担负主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订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故的本领。
4.2 资质和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相应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许可证。
—全面了解并掌握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定期更新相关知识,确保企业的合规操作。
4.3 仓储管理—各部门必需依照爆炸物品的特性和存储要求,设置特地的储存区域,并保持通风良好,防火安全设施完善。
—储存区域内应有醒目的标识,明确标注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和联系方式。
—确保储存区域内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并除去安全隐患,定期进行防火、防爆设备检测和维护。
4.4 使用管理—使用人员必需经过特地培训,获得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许可证,严禁未经许可使用爆炸物品。
—使用人员在作业前必需全面检查工作区域,确保无火源、易燃物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
—使用人员必需依照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进行操作,慎重处理爆炸物品,遵从试爆、品鉴和质量检验等程序。
4.5 进货和销售—进货、使用和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必需从合法途径取得,并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可靠。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民用爆破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回收等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三、安全责任1. 公司领导对本单位民用爆破物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民用爆破物品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3. 从事民用爆破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本制度。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从事民用爆破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设备管理(1)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物品管理(1)民用爆破物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储存。
(2)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 运输管理(1)运输民用爆破物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
(2)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
5. 使用管理(1)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爆破设计规定和爆破指令单进行作业。
(2)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实行封闭管理。
6. 储存管理(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储存场所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防止受潮、受热。
7. 回收管理(1)民用爆破物品回收应当及时、规范,防止流失、被盗。
(2)回收的民用爆破物品应当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五、事故处理1. 发生民用爆破物品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的物质,如果没有妥善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和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从法律法规、责任制、安全控制、风险评估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支持。
国家应制定、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明确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范围、权限和责任等。
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对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的规范。
二、责任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是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政府部门应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岗位和职责,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业绩评价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控制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过程中,安全控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准入制度,对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认证和执照审批,严格控制准入门槛。
其次,要加强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涉及爆炸物品的企业或个体户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另外,要加强对爆炸物品的货运和仓储环节的安全控制,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四、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评估是制定和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基础。
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爆炸物品,需要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和管理要求。
同时,要对可能遭受爆炸物品威胁的区域和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加强对这些区域和场所的监测和警戒。
五、技术支持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过程中,科技的应用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进行爆炸物品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____名以上保管员,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____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
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____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____米。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销售、储存、使用和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指的是用于民用目的的爆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炸药、火焰发射器等。
三、销售管理1.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不得销售任何爆炸物品。
2. 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并保留销售记录备查。
3. 销售单位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已经损坏的爆炸物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4. 销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爆炸物品的销售和咨询,向消费者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提示。
四、储存管理1.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储存许可证。
2. 储存场所应当设有专门的库房,并按照爆炸物品的不同性质、规模和储存量进行分区划分和防火隔离。
3. 储存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和安全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五、使用管理1. 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获取使用许可证,并遵守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
2.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安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人员。
3.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4. 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滥用或非法使用。
六、运输管理1.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运输安全标准和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2. 运输单位或个人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载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容器封闭、抗压防漏、固定稳定等。
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运载物品的安全性,避免与易燃物、易爆物等放置在一起。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三篇)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民用领域中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爆炸物品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众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爆炸物品的流通和使用。
以下是常见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措施:1.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等,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许可制度:对于从事生产、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例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3.标准规范: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质量、储存等方面的操作,例如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
4.生产、质量管理:对于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通过质量认证等手段,提高产品质量。
5.储存、运输管理: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运输,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储存设施,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销售管控:对于销售渠道和销售点,需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知识,严格按照法规操作,不得向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爆炸物品,加强售后服务和跟踪。
7.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者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并定期进行复训。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要求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切实履行责任,严格遵守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二)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如烟花爆竹、炸药、火工品等)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或备案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1.应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消防管理体系,配备并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搞好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____次。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消防管理的有关具体要求:1)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区域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应按要求办理动火证。
2) 严禁携带任何明火和火种或穿带铁钉鞋出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
3)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内禁止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线路,确需照明时应按要求安装投光灯或防爆手电筒。
4) 库区内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等防火标志。
5) 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及时更换药剂和维修,冬季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设备完整好用。
6) 消防水平时不许动用,应及时补充以满足最小储量要求。
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周围严禁闲人游逛或逗留。
仓库警卫人员应每半小时对仓库周围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无关人员应责令其立即离开。
8)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值班室应安装固定报警电话。
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应戴防火罩。
10) 保持库房周围8m范围内无杂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11) 消防泵加油应远离危险品库房。
12) 本制度由公司治安保卫部门负责归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2)是一套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管理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定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法律法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求,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管理机构和责任:规定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责任,如消防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3. 申请和审批: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的申请和使用需经过审批,包括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和条件等。
4. 使用限制和安全措施: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限制、禁止使用范围及安全措施,如使用场所的限制、保管要求、防火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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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4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
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
机关侦破,无甲方责任。
四、火工品的退库
1.乙方在退库过程中,由指定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破员和押运员负责运输。
2.乙方爆破员配合炸药库库管员登记入库。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