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
河北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河北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河北省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有效治理这些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河北省决定实施负面清单,限制和管理一些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个人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
三、实施内容。
1. 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发展,鼓励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或整治。
2.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使用,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
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和重要农田上建设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3.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种植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 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气排放,加强工业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5. 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推动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6. 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排放,加强交通管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空气污染。
四、实施措施。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2.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推动绿色生活方式。
3.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4. 加强政策引导,出台相关环保奖惩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五、实施效果评估。
将定期对负面清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内容,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结语。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共同努力,为河北省的生态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要求,为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考虑和基本原则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确保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分工协作。
县(市、区)层面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现有产业情况,具体负责拟定负面清单;省级层面负责统筹审定各县(市、区)负面清单,并按照国家层面的衔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公布实施、加强监督;国家层面负责做好对各地负面清单的衔接审查、监督管理和奖惩激励工作。
(二)突出因地制宜。
区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特点和保护需要,形成更具针对性的负面清单,必要时应明确不同类型产业所适用的具体区域范围,避免“一刀切”。
(三)注重衔接协调。
加强位于同一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县(市、区)之间、资源要素禀赋条件相近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负面清单的协同性。
(四)强化底线约束。
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清单草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地方性相关规划、意见、方案中已经明确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作为底线,进一步细化从严提出需要限制、禁止的产业类型,不得擅自放宽或选择性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性规定。
(五)严格监督考核。
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强化对各类开发活动的严格管控。
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惩戒机制,建立与重点生态功能区动态调整、配套激励奖惩政策衔接挂钩的协调机制。
二、编制实施程序(一)摸底研究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收集整理与负面清单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产业政策和标准等,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产业发展情况,系统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筛选并提出纳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类型。
山东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山东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山东省决定制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和减少对环境影响严重的产业和项目。
下面将就山东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所有生产、建设和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
二、实施目标。
1. 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 促进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3.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原则。
1. 严格依法依规,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生态环境;2.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强化监督管理;3. 科学合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4. 政策配套,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
四、实施内容。
1.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项目的新建和扩建;2. 严格控制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生产和运营活动;3. 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影响严重的建设项目;4. 严格控制对水资源、土壤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污染。
五、实施措施。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 完善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环境问题;3.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4. 加大环境治理投入,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
六、实施效果。
1. 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大气、水质、土壤质量;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发展;3.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4.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七、实施保障。
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2. 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3. 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4.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八、总结。
山东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的生态环境一定会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解读
《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解读一、重要意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主体功能区建设重大举措。
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约束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严格管制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两山”理念,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在产业发展类型梳理的基础上,结合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结果,严格对照《指导目录》,参考《环境保护综合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各行业规范文件、地区产业准入条件,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条件下,严格确立产业准入标准。
三、编制原则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总体上遵循“县市制定、省级统筹、国家衔接、对外公布”的工作机制,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确保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
具体把握以下三方面原则:一是从严管控。
以法律法规、国家《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清单》,以及我省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政策、规划等已经确定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为底线,实行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在执行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限制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需要限制和禁止的产业类型。
二是因地制宜。
按照水源涵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要求,根据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生态环境及资源禀赋条件,突出地方产业特色化与差异化发展需求,按照绿色发展的方向,因地制宜,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负面清单名录及管控要求。
三是有利实施。
根据可操作、可实施性要求,制定细化管控措施,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完善配套激励奖惩政策,建立组织实施与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动负面清单落地实施的监督考核与滚动修改机制。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范文模板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范文模板一、背景介绍。
负面清单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一系列行为或做法的清单,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管、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明确不得从事的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2.提高行业从业者的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3.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打击违规行为;4.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实施内容。
1.明确违规行为。
(1)虚假宣传,禁止发布与产品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信息;(2)侵犯消费者权益,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3)违法经营,禁止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4)损害公共利益,禁止违规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2.监管措施。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
3.宣传教育。
(1)开展行业规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负面清单内容;(2)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引导行业从业者自觉遵守规范;(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四、实施步骤。
1.制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明确违规行为和监管措施;2.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负面清单内容,引导行业从业者自觉遵守规范;3.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5.定期对负面清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
五、实施效果。
1.净化市场环境,提升行业整体素质;2.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3.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打击违规行为;4.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总结。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协作,共同落实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中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而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主要通过设定一系列禁止或限制类的产业项目、生产活动和污染物排放行为,明确了在特定区域内不允许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污染严重的项目和行业。
具体来说:
1. 主要内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两大部分。
前者关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可能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态功能的产业活动进行严格管控;后者则针对具体的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出发,规定了不得批准建设的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项目。
2. 作用与意义:
-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通过明确不能准入的项目类型,防止因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 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强化事前预防、源头控制的环保管理理念,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和决策科学性。
3. 执行与落实:各地区根据国家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各自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并将其作为地方环境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同时,该制度要求政府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各类主体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对于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案例应用:例如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明确规定了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发展,体现了海南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上的决心和行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8•【字号】川发改规划〔2017〕407号•【施行日期】2017.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7〕407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旺苍县、青川县、万源市、天全县、宝兴县、通江县、南江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人民政府:《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努力形成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
要加强《负面清单》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做好相关企业关停并转、改造升级、入园入区等工作,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有关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负面清单》实施的支持引导、监督管理,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有关县(市)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状、问题与优化建议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状、问题与优化建议摘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至关重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促进区域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分别选取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不同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案例区,深入开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的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结果表明:现有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限制类为主且多为现有发展产业,禁止类产业较少且多为规划发展产业,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区域协调性不足、实施困难大、缺乏动态跟踪管理等四方面问题。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不同区域主导功能定位,提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四类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通用性和差异性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政策建议,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引言负面清单制度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一种模式,在我国最初被应用于投资贸易领域,即政府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或限制的投资行为,实现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
随后,在实践过程中这种管理模式逐步进入社会管理领域,同时在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其中的“一单”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逐渐由重点生态功能区拓展到国土空间全域。
此外,国内有关学者借鉴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践经验,还分别开展了农产品主产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研究工作,但目前多数尚未落地应用。
总体来看,在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仍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主的实践应用相对成熟。
截至目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的676个县域均已完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通过遏制新增禁止类产业、促进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挥了一定的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作用。
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一、前言。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各种正负面的情况,如产品质量问题、员工行为不端、市场竞争压力等。
为了有效管理和应对这些情况,制定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正面清单。
1. 产品质量保障。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
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符合质量要求。
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保护企业品牌形象。
2. 员工行为规范。
制定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职业操守。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立员工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 市场竞争策略。
深入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制定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提升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加强对竞争对手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企业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价策略。
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赢得市场和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三、负面清单。
1. 产品质量风险防范。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检测,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质量风险。
建立产品召回机制,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企业的声誉。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2.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
建立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流程,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违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加强对员工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
3. 市场风险防范。
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市场风险,制定应对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建立市场风险评估机制,对市场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企业的市场策略和产品结构。
加强对竞争对手的监测和分析,提前应对市场竞争压力,确保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
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负面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对市场主体的限制性措施,明确列出一系列禁止或限制的行为,以规范市场秩序。
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度内容。
1.明确禁止行为。
负面清单制度将明确列出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损害消费者权益等。
禁止行为清单将细化具体行业领域,以便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2.限制性措施。
除了禁止行为外,负面清单制度还将对一些行为进行限制,例如对特定行业的准入条件、资质要求、经营范围等进行明确规定,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3.监管机制。
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包括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处罚力度等,以确保禁止和限制性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实施方案。
1.加强宣传。
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媒体、宣传册、宣传片等,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负面清单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提高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
2.强化监管。
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网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3.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
四、预期效果。
1.促进公平竞争。
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将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的风险,提高市场信任度,促进消费者更好地参与市场活动。
3.规范市场秩序。
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将有力地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
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将积极推动方案的实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负面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范本(3篇)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范本为深入贯彻党的___大、___届___中全会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转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更好地推动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政府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过程中的告知为事前公示,提前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极大减少行政投资人由于不熟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政策而造成的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___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扩大政府部门与民间沟通互动渠道,使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___实施(一)梳理公示“负面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项目,研究制定各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于___月底前形成“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___月底前汇总“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听取意见,全面推行。
(二)开展动员和学习培训。
___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转变管理理念,切实增强全系统推动“服务清单”管理模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引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与合作变得更加紧密。
然而,如何有效地保护本国市场,防止不良竞争和市场风险,一直是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
因此,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应运而生,被广泛看作是一种应对挑战的有效方式。
1. 负面清单的概念和背景负面清单是一种以禁止条款为主,只列举不允许的行业和领域,其他领域默认为允许的一种管理方式。
与之相对的是正面清单,即只列举允许的行业和领域,其他领域默认为禁止。
负面清单的理念是通过明确列举禁止事项,为其他领域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大空间,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
2. 负面清单实施的优势2.1 保护本国市场:负面清单实施能够更好地保护本国市场,有效遏制不良竞争和市场风险,保护国内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侵害。
2.2 优化资源配置: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事项,对其他领域默认为允许,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和产出。
通过鼓励市场自由竞争,有效支持优质产业发展。
2.3 创新活力释放负面清单的落地,减少了监管的过度干预,给予了企业更多自主判断和合理运用资源的空间。
创新活力能够得到更好地释放,推动新兴行业和科技进步。
3. 负面清单实施的挑战3.1 制定与监管的难度负面清单虽然以禁止事项为主,但制定起来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同时,对禁止事项的监管也是一项挑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
3.2 保护主义风险在制定负面清单政策时,要注意避免过度保护主义的倾向,以免贸易壁垒加剧,影响国际合作与贸易伙伴关系。
3.3 清单内容时效性问题负面清单的内容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
太过滞后的清单将导致制度适应性不强,影响清单的实施效果。
4. 建立健全的实施机制4.1 加强立法和政策研究负面清单的实施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升清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2 完善监管和执法力量落实负面清单需要相应的监管和执法力量,建立高效的监管机制,确保禁止事项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江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研究
2018.16蕴粤韵匝哉允陨粤晕杂匀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敏感性较强,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市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1]。
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将我省的浮梁县、莲花县、芦溪县、修水县、石城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靖安县、铜鼓县、黎川县、南丰县、宜黄县、资溪县、广昌县、婺源县等17县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
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由此增加至26个,面积达到444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29.2%,人口达到688.82万人,占全省人口约15.44%。
推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全面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地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在保护区域生态的前提下,发展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产业,把增强功能区内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
2015年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正式启动负面清单工作。
2017年4月28日《江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赣发改规划〔2017〕448号)(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给出了第一批的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
2018年1月30日《江西省第二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又规定了新增的1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落实负面清单的责任主体,根据《负面清单》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区域内现江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研究熊玮郑鹏[提要]2015年以来,随着国家和各省政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产业发展制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各地陆续制定了具体的负面清单内容并付诸实践。
负面清单 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在进行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制定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负面清单的定义和作用。
负面清单是指一份明确列出不允许做的事情或不允许使用的物品的清单,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为、保障安全、维护秩序。
在企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都有负面清单的应用,其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各方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负面清单的范围和内容。
在制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时,首先需要明确负面清单的范围和内容。
负面清单的范围可以涉及到行为、物品、地点等多个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划定。
同时,负面清单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的禁止事项或禁止物品,以便于执行和监管。
二、建立健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在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中,建立健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违规处理等内容。
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落实负面清单,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负面清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在实施方案中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宣传负面清单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和规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负面清单的氛围。
四、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
负面清单的实施需要有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确保其执行的效果。
在实施方案中,应当明确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频次,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执行负面清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负面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负面清单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管能力。
因此,在实施方案中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负面清单的信息库和管理平台,实现对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六、持续改进和完善。
负面清单的实施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因此,在实施方案中需要明确持续改进和完善的机制和方式,及时总结经验,修订和完善负面清单,确保其与时俱进、切实可行。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1. 引言负面清单是指一份列出禁止或限制的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或法规。
通过明确哪些行为是被禁止或限制的,负面清单帮助国家或地区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框架,以帮助决策者在制定和实施负面清单政策时有一个清晰的指导。
2.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流程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2.1 制定负面清单目标在制定负面清单前,决策者需要明确该政策的目标。
目标可能包括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市场竞争、防止金融风险等。
明确目标有助于确定具体的禁止或限制事项。
2.2 收集信息和分析在制定负面清单之前,需要收集并分析各种信息,包括相关行业的现状、市场情况、国内外政策法规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决策者了解相关领域的特点和存在的风险,以便更准确地制定负面清单。
2.3 制定负面清单根据目标和信息分析,制定一个详细的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或限制的经济活动和行为。
清单应该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执行和监管。
2.4 公开征求意见在负面清单制定初稿完成后,公开征求意见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通过与各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可以提高负面清单的质量和可行性,并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2.5 最终确定负面清单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和讨论,最终确定负面清单。
在确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意见,并权衡不同因素。
2.6 实施和监管在负面清单最终确定后,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和监管措施,以确保清单的执行和有效性。
监管措施可能包括监督、检查、惩罚等,以保证负面清单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2.7 定期评估和调整负面清单实施后,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负面清单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中的关键问题在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关键问题,需要特别注意和解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3.1 条目明确性负面清单中的条目应该具有明确性。
条目的表述应该清晰、具体,避免模糊和歧义,以免造成执行难度和纠纷。
关于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doc
附件1:衡水市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清单限制类一、农林业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2.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3. 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4.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5.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6.松脂初加工项目7.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8.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9.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10.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11.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12.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13.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14.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15.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二、电力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三、石化化工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四、信息产业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五、钢铁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9.含铬质耐火材料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万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9. 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万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万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万吨/年以下的企业六、有色金属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七、建材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8. 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11.1万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八、医药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九、机械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1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13.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15.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2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23.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24.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2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型开关柜除外)26.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27.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28.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29.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30.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31.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32.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33. 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36.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37.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38.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39.亚硝盐缓蚀、防腐剂40.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41.锻造用燃煤加热炉42.手动燃气锻造炉43.蒸汽锤44.弧焊变压器45.含铅和含镉钎料46.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47.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4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49.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50.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51.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52.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53.手动插秧机54.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55.双盘摩擦压力机56.含铅粉末冶金件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十、轻工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2.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14.生产能力小于1.8万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15.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16.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17.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18.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19.牙膏生产线20.单色金属板胶印机21.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22.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23.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5000吨、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下的新建项目24.白酒生产线25.酒精生产线26.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27.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28.浓缩苹果汁生产线29.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30.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31.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32. 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33. 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34.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十一、纺织1.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2.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7.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11.FA502、FA503细纱机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16.绞纱染色工艺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十二、烟草1.卷烟加工项目十三、消防1.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3.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4.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5.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湿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6.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7.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8.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十四、民爆产品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十五、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4.高尔夫球场项目5.赛马场项目6.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7.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一)农林业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二)煤炭1.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2.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3.PG-27型真空过滤机4.X-1型箱式压滤机5.ZYZ、ZY3型液压支架6.木支架7.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三)电力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四)石化化工1.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 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3.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万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4.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6.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化及全中温变换(高温变换)工艺、没有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没有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造气炉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装置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法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9. 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联二(1,2-亚乙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10.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五)钢铁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3.土烧结矿4.热烧结矿5.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6. 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但需提供企业工商局注册证明、三年销售凭证和项目核准手续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7.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8. 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9. 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10.化铁炼钢11.复二重线材轧机12.横列式线材轧机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14.叠轧薄板轧机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企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企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负面事件,如产品质量问题、员工不端行为、环境污染等,这些事件一旦被曝光,将会给企业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并实施企业负面清单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负面清单的制定。
1.明确负面行为范围。
企业应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负面行为,例如虚假宣传、违法生产、环境污染等,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
2.建立负面清单。
根据负面行为范围,建立详细的负面清单,列出具体的负面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便在发生负面事件时能够有针对性地应对。
三、负面清单的实施。
1.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防范负面行为的发生。
2.建立监测机制。
建立负面事件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负面事件,减少负面事件对企业形象的影响。
3.加强危机公关能力。
建立健全的危机公关团队,制定应对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回应负面事件,减少负面事件对企业形象的损害。
四、负面清单的效果评估。
1.定期评估。
定期对负面清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负面清单方案的有效实施。
2.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持续改进负面清单方案,不断提升企业的危机公关能力和负面事件应对能力。
五、结语。
企业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企业形象和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健全的负面清单方案,并加强实施,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负面事件,保护企业形象和声誉,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模板
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负面清单概念逐渐被引入到各个领域中,用于规范和约束行为。
负面清单是指一份列举了不允许做的事情或行为的清单,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维护社会和谐。
在实际工作中,负面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各行各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目的。
本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相关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三、实施范围。
本负面清单适用于相关行业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监管机构等。
四、具体内容。
1. 严禁虚假宣传。
从业人员在推广产品或服务时,不得制造虚假宣传,不得捏造事实,误导消费者。
2. 严禁侵犯消费者权益。
从业人员不得以欺骗、胁迫等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不得拒绝消费者合法维权。
3. 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经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严禁不良竞争行为。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抹黑竞争对手,不得诋毁行业形象。
5. 严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破坏环境、不得侵害社会和谐。
五、执行机制。
1.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其遵守负面清单规定。
3. 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开曝光。
六、监督管理。
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对负面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负面清单的有效实施。
七、总结。
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行业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规定,加强自律,提高整体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负面清单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
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企业正负面清单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到企业的形象、信誉和发展。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一、建立企业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清单的内容和更新频率,建立清单的审核和发布程序,确保正负面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采集和更新。
二、明确正负面信息的界定标准。
企业应明确正负面信息的界定标准,明确哪些信息属于正面信息,哪些信息属于负面信息,以及如何进行分类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和筛选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正负面信息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企业应建立正负面信息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预警和应对,避免负面信息对企业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害。
四、建立正负面信息的应对和处理机制。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正负面信息的应对和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澄清负面信息,积极宣传和弘扬正面信息,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
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危机公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
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正负面信息的敏感度和识别能力,增强员工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共同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六、建立正负面信息的反馈和改进机制。
企业应建立正负面信息的反馈和改进机制,及时总结和分析负面信息的原因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
总之,企业正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全员参与,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落实,以确保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良好和持续发展。
企业应不断完善和提升正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地降低负面信息对企业的影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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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的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全面提升工业领域项目投资、准入管理水平,着力完善生态工业发展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特实施《XXXX县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简称《负面清单制度》)。
一、目的意义
开展负面清单制度管理,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产品、工艺等清单,对实施减政放权,构建廉洁高效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是激发企业主体投资活力加快我县生态工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和谐共赢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20XX年修正)》。
(二)国家和省禁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三)《XX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
(四)《XX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XX年本》;
(五)《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六)《XX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七)《XX市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
三、产业发展限制性规定
《负面清单制度》分为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二类。
不属于上述二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水平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一)产业选择原则性规定。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不要;
2.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污染难以治理的项目不要;
3.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的项目不要;
4.投资强度、经济密度、亩均税收达不到《XX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0.8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不要;
5.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为原料的小化工项目不要。
(二)限制发展类。
限制发展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资源节约和节能降耗、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内外市场拓展、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布局等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产业。
对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加以改造升级,禁止以改造为名低水平扩大生产能力。
对限制发展类新建或扩建项目,有关部门必须进
行严格的把关,在符合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定位的前提下,原则上一律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
对限制发展类产业要依法加强监管,对违反规定新建项目或简单扩大再生产的,依法清理,并责令整改。
(三)禁止发展类。
禁止发展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低于国家法定标准要求等,需要禁止、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
对于禁止发展的工业项目,不得核准和备案;对现有生产能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限制其发展,限期关停、淘汰。
四、产业布局空间约束性规定
按照《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县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结合我县实际根据《XX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全县主体功能区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优化准入区。
禁止准入区:包括自然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饮用水源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禁止新建制造业类项目,现有制造业项目逐步关停、搬迁。
实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不设点源排放口,所有点源污染物排放必须全部禁止。
限制准入区:包括农林业发展和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
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保护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限制准入区采取引导存量、控制增量的政策,严格控制工业点源污染物总量,不得增加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限制工业开发。
禁止新建化工、水泥、冶炼、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项目;逐步关停或搬迁治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
区内现有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必须达标后才可排放,全部重点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重点准入区:主要包括XX省道、XX公路(XX至XX段除外)和XX高速两侧一定距离展开。
点源允许排放量达到水环境容量要求。
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替代削减等量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
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产业,鼓励发展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
从严控制化工、水泥、冶炼、味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淘汰规模小、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的落后企业。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必须达标后才可排放,全部重点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优化准入区:主要集中在县城建成区和丽景园、澄照农民创业园等工业聚集区。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确保环
境功能达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污染小的项目。
原则上不准新建造纸、印染、化工、电镀、制革、水泥、冶金、酿造等高污染项目。
对已有的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在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的前提下,逐步进入工业功能区,并落实改造提升的措施。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五、保障措施
(一)狠抓落实。
《负面清单制度》是基于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实际状况编制的导向性、指导性产业政策文件,是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引导投资方向,实现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作为制定和实施投资审批、财政、土地、信贷、外贸等配套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引导。
各部门在制定各项产业政策时要依据《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引导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项目有序退出。
控制限制发展类产业新上项目,安排现有项目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制止禁止发展类产业的投资。
(三)加强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杜绝工业项目批建不符等逃避控制现象,对“批大建小”、“批甲建乙”、“少批多建”等行为,严格禁止其投产,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对《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和督促。
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负面清单制度》将向社会公开,接受
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XXXX县生态工业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项目清单
2.XX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