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发现案源 ,填写案源登记表简 易 程 序一 般 程 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单位处以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立 不予立案,办案人员填写不 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予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 行调查、 收集证据。
可依法采取检查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的,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 处罚建议书,填写行政 处罚建议 有关事项审批表并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违法事 实违 法 事 实 成不成立 或立,当场作出填写案件核审表 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处理意见 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决定 轻微并 及 前告知当事人法制机构 核审 ,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作出处罚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时纠正 没 有造成 危 害后果 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 见或案件评审委员会意见作出拟处理决定不予行 政知当事人有陈处罚述申辩的权利违法事实不成立, 予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拟作出处罚的,向当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 的,移交有权机关;违法行为事人 制发 行政 处 罚微,不予行政处罚,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按照《行政处罚法》(听证) 告知 书最终作销案处理关。
最终作销案处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 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的,告 实、理由、依据以及 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 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述和申辩的权利 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 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举报接收: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可通过电.化、网络等渠道进行。
2. 初步核实: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3. 立案决定: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方案: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
2. 证据采集:采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3. 取证程序:依法进行取证程序,如讯问当事人、查询相关记录等。
4. 证据整理: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充分、准确。
三、听证阶段1. 发送听证通知:向当事人发送听证通知,通知其参加听证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 听证会议:召开听证会议,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申辩,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审核听证材料:审核听证会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如笔录、证词等。
四、行政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事先告知: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2. 处罚决定制定:根据调查取证阶段的证据和听证阶段的听证材料,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处罚决定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批。
4.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五、执行阶段1. 处罚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
2. 监管检查:对被处罚单位进行监管检查,确保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3. 检查结果报告:编制检查结果报告,记录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如果未按时整改,则可再次进行处罚。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举报信样本2. 初步核实报告模板3. 调查取证方案模板4. 听证通知书范本5. 处罚决定书样本6. 处罚执行记录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负责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违法行为。
住建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住建局行政处罚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部门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立案。
- 如果不予立案,则通知相关当事人并终止处理程序。
- 如果决定立案,则进入下一步。
2. 调查取证阶段2.1 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采集相关证据材料。
2.2 执法人员可以要求涉及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解释说明等。
3. 违规认定与听证阶段3.1 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嫌违规的情节进行初步认定。
如果没有足够依据支持指控,可能会撤销本次处罚流程。
- 否则,在合适时机组织听证会议以确认有关事实和责任问题,并允许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申辩权利。
4.作出处罚决策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根据所获得的全部材料,由主管领导审理核准,再经办公室审核备稿形成《XXX市房地产管理局XXXX年度第XX号文》,报请分管副厅长签字盖章.5. 处罚执行阶段5.1 发送处罚决定书给相关当事人,并要求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 如果被处罚方不服,可以提起申诉或者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
6.监督检查与整改落实根据需要,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开展日常巡视工作,对已经受到处理的案件及时跟踪并核实是否按照《XXX市房地产管理局XXXX年度第XX号文》做出了合理有效的整改.7.结案归档本文档涉及附件:- 相关举报材料- 调查取证记录- 听证会议纪要- 处罚决定书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指国家机关依照特定授权,在具备一定条件下,根据某些公共利益目标制裁非法活动主体或责令采取强制性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之一种方式。
通常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限期停业整顿等形式。
2. 立案:是指有管辖权部门在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依法决定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
3. 调查取证:是指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采集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或否定违规情节的阶段。
4. 违规认定与听证:是根据调查结果初步确定涉嫌违规事实并组织听证会议确认有关事实和责任问题。
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流程图一、处罚案件的立案1.1 收到举报或发现卫生违法行为1.2 初步核实违法行为,确定是否立案1.3 若决定立案,组织调查取证1.4 制定立案决定书,并依法通知当事人二、听证程序2.1 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2.2 需要调查取证的,组织调查取证2.3 依法组织听证会,并记录主要内容2.4 听证结束后,制定听证会纪要三、认定违法事实、责任人及处罚3.1 综合审查调查取证材料3.2 根据法律法规,认定违法事实3.3 根据法律法规,确定违法责任人3.4 根据法律法规,确定处罚的性质、种类和幅度3.5 编写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通知当事人四、当事人申辩及审理程序4.1 通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进行申辩4.2 对当事人申辩材料进行审查4.3 若需要进一步调查,组织调查取证4.4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程序4.5 综合审查全部材料,做出终审决定五、处罚决定的履行5.1 通知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5.2 监督和检查当事人的履行情况5.3 如当事人不履行或拒不履行,采取强制措施5.4 处罚决定履行完毕,整理相关材料六、结束流程6.1 归档存档6.2 确认无需进一步处理附件:1.调查取证材料清单2.听证会纪要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卫生违法行为:指在卫生管理领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危害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的行为。
2.立案: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收到的举报或自行查处的卫生违法行为,决定进行进一步调查,形成处罚案件的过程。
3.调查取证:指卫生行政部门为了认定违法事实和责任人,采取调查、取证等方式搜集相关证据的活动。
4.听证程序: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听证的程序。
听证主要通过开展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5.处罚决定书: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制作的处罚决定文件,用于告知违法事实、责任人以及所处罚的内容和幅度。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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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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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流程图
存档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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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容项目审批运行环节定岗定责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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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
一、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学校按用水量计价征收。
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代收。
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垃圾处理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医院等,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征收。
企业中属旅店业、餐饮业、娱乐业(含网吧)、广告装璜业按其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收取对象为单位。
属财政拨款单位由市、区财政局负责代征。
属营业税、增值税交纳单位由税务部门负责代征。
三、建筑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征收。
由市建管处负责代征。
四、建筑垃圾按垃圾量征收。
征收对象为建设单位或个人。
由市渣土管理机构负责代征。
五、工商管理部门自办的集贸市埸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代征。
社会办集贸市埸、经营摊点按经营面积征收。
征收对象为业主,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代征。
六、营运客车按座位数征收。
征收对象为单位或车主,由市运管处负责代征;其中,城市公交车辆由市建委负责代征。
每半年收取一次。
七、其他由市财政局负责代征。
代征单位可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1. 概述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流程图,确保程序规范、公正。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为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形成听证决定,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流程图(注意:流程图采用箭头和方块表示,箭头表示流程的先后顺序,方块表示具体步骤)2.1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机关向被处罚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
2.2 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 被处罚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的合法期限内,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3 行政机关审查申辩意见-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进行审查,如果申辩意见成立,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调整或者撤销。
2.4 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议- 如果申辩意见不成立或者即便成立,仍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行政机关可以召开听证会议,邀请当事人、相关证人和专家出席。
2.5 安排听证会议时间和地点- 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议的需要,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出席人员。
2.6 进行听证会议- 听证会议中,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证据、质证对方证人等。
听证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作出记录。
2.7 行政机关裁决2.8 送达裁决决定书- 行政机关将裁决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
3.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根据具体情况本文涉及的附件,如听证通知书、申辩材料、裁决决定书等)附件1: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样本附件2:当事人申辩意见书样本附件3:行政机关裁决决定书样本4.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需要相关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档内容)-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法律制裁措施。
- 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理意见的书面通知。
- 申辩意见:被处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追加处罚提出的陈述和质疑意见。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运行流程图1.乱收费行为的处罚;2.拒绝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处罚;3.妨碍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处罚;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5.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6.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7.低价倾销,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8.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行为的处罚;9.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10.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11.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12.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处罚;13.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3.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5.违反法律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6.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7.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法律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8.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三、粮食局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2.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高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高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2.“三定规定”《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府办发〔2011〕18号)。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自由裁量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统计分析监测股(高县统计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统Fra bibliotek局或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高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渔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渔业行政处罚流程图渔业行政处罚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1 涉嫌违法事实举报或发现- 举报人、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 执法人员巡查、检查、取证1.2 立案审查- 执法机构接受案件后进行审查- 检查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判断案件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条件1.3 立案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 若决定立案,准备立案通知书二、调查取证阶段2.1 通知当事人- 将立案通知书送达相关当事人- 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取证工作2.2 搜集证据- 执法人员勘验现场- 审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调取涉案人员的证言- 鉴定和勘验相关物证2.3 盘问当事人- 执法人员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 - 记录涉案当事人的陈述和证言2.4 进一步调查- 若取证不全面,继续进行调查工作 - 扩大调查范围,寻找更多证据三、处罚决定阶段3.1 违法事实认定-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认定违法事实 - 将违法事实作出书面认定通知书3.2 处罚依据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处罚依据- 判断处罚事实和处罚相关性3.3 处罚决定- 根据处罚依据,决定具体处罚方式和措施- 准备行政处罚决定书3.4 送达当事人- 按照法定程序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四、处罚执行阶段4.1 接收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接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进行确认4.2 履行处罚决定- 当事人按照决定书要求,履行处罚决定- 如罚款,按期缴纳罚款- 如停产、吊销许可证等,停止相关活动4.3 监督检查- 执法机构组织对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如发现未履行处罚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4.4 处罚决定的生效- 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执行完毕- 执法机构将案件归档,结束处罚流程附件:1. 立案通知书范本2. 调查取证记录表3. 处罚决定书范本4. 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制裁措施。
2. 违法事实认定: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对涉案行为的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部门: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进行立案不符立案条件的,退回各发立案审核现部门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适用法律、事实不清,证据违法事法规错误的凿,适用法律、法规不足或者程序不实不能正确,程序合法的合法的成立的告知予以纠正重新调查撤销案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结案行政处罚审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向上级机关备案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第 1 页共 9 页《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文字说明: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
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
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第 2 页共 9 页《作业指导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违法举报或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案件时,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
2.初步调查确定存在违法行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案,并指派办案人员负责相关事务。
3.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依法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调查阶段1.在调查阶段,办案人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取相关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2.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现场勘查、取证等手段,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三、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调查报告,办案人员应当进行事先听证,并邀请当事人参加。
2.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辩解和申辩意见。
3.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报告和听证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形成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阶段1.执行处罚决定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所处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等内容。
2.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处罚执行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处罚决定的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执行。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依法进行的制裁措施。
2.立案:行政机关接收、受理并决定对一个案件进行正式调查或处罚的程序。
3.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人员。
4.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企业或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行为。
5.证据:为查明案件真伪或有关情况的确凿材料。